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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C Digital Technology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7

Jul 1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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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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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北部湾旅 公告编号:临 2017-068

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万丰锦源”)持有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旅”、 “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8,109,000 股。由于北部湾旅 2016 年实施重大资产重 组,总股数由 216,240,000 股增至 348,806,268 股,万丰锦源的持股比例由 3.75% 被动稀释至 2.32%。

 股东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本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6 日收到股东万丰锦源的 《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拟减持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通知函》: 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等符合规定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8,109,000 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75%。(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本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收到《万丰锦源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关于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减持实施情况告知函》,在本次减 持计划期间内万丰锦源未减持本公司股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万丰锦源持有北 部湾旅无限售流通股 8,109,000 股,占北部湾旅总股本的 2.32%。

一、万丰锦源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万丰锦源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公司 8,109,000 股(限售流通 股)。该部分股票已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截止本公告日, 万丰锦源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8,10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2%。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情况

自本公司首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万丰锦源未发生减持北 部湾旅股票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拟减持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通知函》,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7 日披露了万丰锦源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主要内 容如下:

1、减持期间: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 12 个月内;

2、减持数量:万丰锦源将根据市场情况,减持数量不超过 8,109,000 股(占 万丰锦源持有公司解禁股数的 100%)(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3、减持方式: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等符合规定的方 式。

详情请参见公司 2016 年 7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 告。

三、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本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收到《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北 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减持实施情况告知函》:“基于我司看好北部湾旅的 基本面和发展前景、我司自有资金充裕等因素,我司在上述减持期间未减持北部 湾旅股份。”

(二)本次减持情况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关于首发股份限售承诺

万丰锦源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东承诺:“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之日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之日前已发 行的股份。”

2、关于首发股份相关减持承诺

万丰锦源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股 5%的股东承诺:“本公司所持发 行人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计划减持股票数不超过所持股份的 100%,

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 整)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 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 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公司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如本公 司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公司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归发 行人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的现 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对本公司的影响:万丰锦源不属于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