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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C Digital Technology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6

Jan 1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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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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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上市公司名称: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北部湾旅

股票代码:603869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博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藏路 258 号 4 号楼 525 单元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 456 号光启大厦 20 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 2:张滔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 456 号光启大厦 20 层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6 年 1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 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 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经北部湾旅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 会核准。

四、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 露义务人在北部湾旅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 增加或减少其在北部湾旅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 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1)根据北部湾旅与博康控股、张滔等签署的《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利润补偿协议》,北部湾旅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信息披 露义务人博康控股、张滔所持有的博康智能 19.19%、13.14%的股权;(2)根据北部湾旅与张滔等 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北部湾旅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张滔等发行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博康控股、张滔持有北部湾旅的股权比例将分别由 0%增至 4.53%、 10.25%。最终的股份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3 第三节 持股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6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的声明 .......................................................................................... 17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8 附表 ............................................................................................................................................................. 19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北部湾旅/上市公司 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博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张滔
博康控股 博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博康智能 博康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奥控股 新奥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新毅德辉 宿迁新毅德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新奥资本 新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慧添投资 上海慧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信添投资 上海信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岚韵电子 石家庄岚韵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与新奥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宿
迁新毅德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张滔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交易对方 博康控股、新奥资本、上海复星创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英特尔产品(成都)有限公司、深圳市
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智望博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浙江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海德
润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天堂硅谷合众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台州天堂硅谷合盈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浙江天堂硅谷长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慧添投资、信添投资、岚韵电子和张滔、杨志诚、
杨宇、田志伟、李璞、田广、张善海、庞谦、毛丰伟、虞
向东、王野青、周功禹、章琦、周农、唐斌、翟芳
补偿义务人 博康控股、新奥资本、张滔、李璞、田广、慧添投资、信
添投资、岚韵电子、庞谦、毛丰伟、虞向东、王野青、章
琦、张善海、周功禹、周农
配套融资认购方 新奥控股、新毅德辉、张滔
过渡期 博康智能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
天职国际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国众联评估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1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评估报告》 《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博康智
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
告》(国众联评报字(2015)第3-042 号)
《博康智能审计报告》 《博康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职业字
[2015]15414 号)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人民币元

2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博康控股

1 、基本情况

名称:博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滔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注册号码:44030110290602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期限:自 2006 年 3 月 20 日至不约定期限

税务登记证号码:310115786552332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藏路 258 号 4 号楼 525 单元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 456 号光启大厦 20 层

主要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博康控股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所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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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张滔 张大昕
20.00%
80.00% 北京鼎晟国际
投资有限公司
2.00% 98.00%
博康控股
----- End of picture text -----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
地区的居留权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在公司任职
张滔 张涛 中国 中国上海市 执行董事、总经理
盘大鸿 中国 中国深圳市 监事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或者仲裁。

  • 3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

  •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博康控股未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已发行在外的股份。

(二)张滔

1 、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
区的居留权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国籍 通讯地址
张滔 张涛 中国 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456号光
启大厦20 层
  • 2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

情况

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滔未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已 发行在外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博康控股系张滔实际控制的企业,为一致行动人。

5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北部湾旅向博康智能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引起的。

通过收购博康智能,北部湾旅将结合自身在旅游行业的业务基础以及对行业的深入理解,借 助博康智能在大数据领域的核心技术及细分领域智慧化建设的实践经验,实现北部湾旅的传统旅 游业务向智慧旅游的升级,从而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

基于上述背景,北部湾旅与博康控股、张滔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利润补偿 协议》,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信息披露义务人博康控股、张滔所持有的博康智能 19.19%、 13.14%的股权;同时北部湾旅与张滔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 式向张滔发行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博康控股、张滔持有北部湾旅的股权比例 将分别由 0%增至 4.53%、10.25%。最终的股份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增持或处置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博康控股、张滔在未来 12 个月没有继续增持北部湾 旅股份的计划,或处置已经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博康控股、张滔均未持有北部湾旅的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博康控股以博康智能股权认购而取得的北部湾旅股权比例为 4.53%。在考虑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的情况下(达上限),张滔以博康智能股权及现金认购而取得的北部湾 旅股权比例合计为 10.25%。

二、权益变动方式

北部湾旅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博康智能 100%股权,同时为提高重组效率,拟向新奥控股、 新毅德辉、张滔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

根据国众联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0 月 31 日,博康智能 100% 股权评估值为 165,083.67 万元。交易各方参考前述评估价值,经协商确认,博康智能 100%股权定 价为 165,000 万元。

北部湾旅收购博康智能 100%股份全部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发行价格 20.09 元/股计算,合计发行 82,130,399 股。

为提高重组效率,拟向新奥控股、新毅德辉、张滔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0 亿元,本次募集配 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20.09 元/股,股份发行数量不超过 49,776,006 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 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与签订时间

2016 年 1 月 15 日,公司与博康智能的全体股东(资产转让方)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议》。

7

(二)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国众联评估就博康智能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出具的《评估报告》。 交易各方一致同意,根据《评估报告》协商确定的博康智能 100%股权交易价格为 165,000.00 万元。 (三)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以上市公司向博康控股、新奥资本、张滔等 30 名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 本次交易涉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北部湾旅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20.0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22.31 元/ 股)的 90%,最终发行价格尚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上市公司本次拟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情况为:

交易对方持有博康智能股
份比例
交易价格
(万元)
序号 交易对方 发行股份数量(股)
1 博康控股 19.19% 31,665.28 15,761,712
2 新奥资本 15.60% 25,733.94 12,809,330
3 张滔 13.14% 21,688.09 10,795,464
4 上海复星创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6.34% 10,457.02 5,205,087
5 杨志诚 4.38% 7,229.36 3,598,488
6 杨宇 3.67% 6,055.05 3,013,960
7 田志伟 3.67% 6,055.05 3,013,960
8 英特尔产品(成都)有限公司 3.53% 5,826.13 2,900,015
9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30% 5,437.71 2,706,673
10 宁波智望博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3.23% 5,335.22 2,655,657
11 浙江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59% 4,272.54 2,126,702
12 深圳市海德润创业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
2.35% 3,884.12 1,933,360
13 宁波天堂硅谷合众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2.16% 3,556.81 1,770,438
14 浙江台州天堂硅谷合盈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
2.16% 3,556.81 1,770,438
15 浙江天堂硅谷长泰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2.16% 3,556.81 1,770,438
16 李璞 2.15% 3,542.38 1,763,252
17 田广 1.87% 3,079.75 1,532,977
18 慧添投资 1.75% 2,891.67 1,439,356
19 信添投资 1.48% 2,447.74 1,218,389

8

交易对方持有博康智能股
份比例
交易价格
(万元)
序号 交易对方 发行股份数量(股)
20 张善海 0.82% 1,346.26 670,113
21 岚韵电子 0.74% 1,223.87 609,194
22 庞谦 0.65% 1,066.92 531,071
23 毛丰伟 0.62% 1,023.45 509,432
24 虞向东 0.61% 1,012.09 503,779
25 王野青 0.52% 857.69 426,923
26 周功禹 0.45% 734.32 365,516
27 章琦 0.39% 638.57 317,853
28 周农 0.37% 611.94 304,597
29 唐斌 0.08% 128.05 63,735
30 翟芳 0.05% 85.36 42,490
合计 100.00% 165,000.00 82,130,399

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 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 应调整。

(四)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 、协议的生效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自交易各方签字盖章且以下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即应生效:

(1)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协议、议案均已经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北部湾旅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北部湾旅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意;

(2)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若因上述任一生效条件未能成就,致使协议无法生效并得以正常履行的,各方各自承担因签 署、准备履行协议所支付之费用,协议任何一方不追究协议他方的法律责任。

若出现上述任一生效条件不能在各方约定或预定限期内实现或满足的情形,各方应友好协商, 在继续共同推进本次重组的原则和目标下,按相关政府部门要求的或有关法律规定的方式和内容, 对本次重组方案进行修改、调整、补充、完善,以使前述目标最终获得实现。

2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 (1)任何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修改、增加或删除需以书面方式进行。

9

(2)如博康智能在过渡期内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本次交易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的目的无法实现,交易各方应互相协商是否终止、中止、延期履行、修改、补充协议。该等安排 不影响责任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承诺、保证、义务承担违约责任。

(3)除另有约定外,交易各方一致同意解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时,方可解除。

四、《利润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与签订时间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2016 年 1 月 15 日,公司 与博康控股、新奥资本、慧添投资、信添投资、岚韵电子、张滔、李璞、田广、庞谦、毛丰伟、 虞向东、王野青、章琦、张善海、周功禹、周农(补偿义务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本次交易 涉及的盈利预测补偿事宜签署了《利润补偿协议》。

(二)业绩承诺

利润承诺期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毕当年起三个会计年度(含实施完毕当年),即 如果本次重组于 2016 年度完成,则利润承诺期为 2016 年度至 2018 年度。

根据国众联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博康智能 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的预测净 利润数额分别为 11,426.04 万元、15,294.73 万元和 18,836.66 万元。以审计基准日的少数股东权益 占比为计算依据,交易各方确认博康智能 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预测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数额分别为 11,155.24 万元、14,932.24 万元和 18,390.23 万元。

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北部湾旅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利润承 诺期内每一个承诺年度结束后博康智能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该《专项审核 报告》应当与北部湾旅相应年度的年度报告同时披露,以确定在上述利润承诺期内博康智能实际 实现的净利润。

在每个承诺年度结束后,北部湾旅应在其年度报告中对博康智能实现的利润承诺期累计实际 净利润与利润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进行单独披露。

(三)补偿原则

如博康智能届时在利润承诺期内累计实际净利润未达到上述承诺利润数,则补偿义务人应就 博康智能实际净利润不足承诺净利润的部分以股份补偿的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10

股份补偿是指补偿义务人向上市公司转让相应数量的股份对其进行补偿。

补偿义务人在补偿期限内每年度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应以现金补足。

(四)补偿安排

  • 1、在利润承诺期每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将按以下公式,每年计算一次当年度的股

  • 份补偿数:

每一补偿义务人每年补偿股份数=(截至当年年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年年末累计实际净 利润)÷补偿期限内各年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总和×该补偿义务人以标的资产认购的股份总数-该 补偿义务人已补偿股份数

  • 2、如补偿义务人需进行股份补偿,则上市公司将于每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公开披露后 10

  • 个工作日内计算出其应予补偿的股份,该等应补偿的股份由上市公司以 1 元的价格进行回购并予 以注销。

  • 3、各方同意,在利润承诺期内博康智能累计实际净利润按照如下原则计算:

(1)前述累计实际净利润为利润承诺期内博康智能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数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为准;

(2)利润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该补偿义务人取得的 股份总数,依据上述计算公式计算出来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 不冲回;

(3)若北部湾旅在利润补偿期内实施转增股本或送股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相应调整为:按 协议约定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4)若北部湾旅在利润补偿期内实施现金分配的,因本次交易获得上市公司股份对价的补偿 义务人,就其补偿股份所获得的现金分配部分应随补偿股份一并向北部湾旅返还,计算公式为: 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补偿股份数量。

  • 5、补偿义务人应分别、独立地承担约定的补偿金额,且不得因其承担补偿责任而向博康智能、

  • 博康智能其他股东进行追索。

  • 6、董事会应就上述补偿股份回购并注销事宜获得北部湾旅股东大会通过及授权,并负责办理

  • 补偿股份回购与注销的具体事宜。

11

7、在确定股份补偿数量并通过回购注销议案的北部湾旅股东大会决议作出后的 10 日内,北 部湾旅应通知上市公司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前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 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如要求北部湾旅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则北部湾旅 应按债权人要求履行相关责任以保护债权人利益。

  • 8、北部湾旅应在确定股份补偿数量并通过回购注销议案的北部湾旅股东大会决议作出后的 90

  • 日内,办理完毕补偿股份回购与注销的具体事宜。

(五)补偿期限届满后的减值测试

  • 1、补偿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上市公司应当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

  • 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 2、补偿期限届满时,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股份购买资

  • 产之股份发行价格,则补偿义务人将另行补偿股份。每一补偿义务人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期 末减值额÷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股份发行价格×本次重组前该补偿义务人持有标的资产的股份比 例—该补偿义务人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补偿义务人的补偿方式仍按照协议相关规定执行。

  • 3、前述减值额为标的资产作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限内标的资产股东增

  • 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 4、另需补偿的股份的回购事宜需按照约定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

(六)补偿数额的调整

1、各方同意,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后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博康智能未来实际盈 利数低于盈利预测数的,协议各方可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对补偿金额予以调整。

2、如发生不可抗力情形,补偿义务人应立即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上市公司。按照 该不可抗力情形对履行协议的影响程度,各方应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 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七)协议的生效

  • 1、《利润补偿协议》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2、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生效时同时生效。

12

五、《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发行股份购买博康智能 100%股权的同时,上市公司拟向新奥控股、新毅德辉、张滔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具体方案如 下:

(一)发行价格、认购方式

1 、发行价格

本次股份发行价格为 20.0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 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量)的 90%。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 、认购方式

认购人应当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二)发行数量及对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股份发行数量不超过 49,776,006 股。具体发行情 况如下:

序号 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 发行股份数量(股) 发行股份金额(万元)
1 新奥控股 9,955,201 20,000.00
2 新毅德辉 14,932,802 30,000.00
3 张滔 24,888,003 50,000.00
合计 49,776,006 100,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博康智能相关项目、偿还银行贷款、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

(三)限售期

本交易完成后,认购人所获得的本次发行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协议的生效

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3

  • 1、《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重大资产重组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2、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准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已经北部湾旅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经北部 湾旅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七、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交易安排

除已签署的协议之外,本次交易过程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安排。

九、用于认购发行新股的资产的审计、评估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博康智能审计报告》,博康智能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 1-10 月分 别实现营业收入 40,606.95 万元、54,523.72 万元、49,843.41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4,379.96 万元、5,291.80 万元、4,141.48 万元。

根据国众联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0 月 31 日,博康智能 100% 股权评估值为 165,083.67 万元。参考前述评估价值,经协商确认,博康智能 100%股权定价为 16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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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博康控股、张滔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 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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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博康控股、张滔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 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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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的声明

本公司/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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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 (一)博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 (二)博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 (三)张滔身份证明文件;

  • (四)北部湾旅与博康智能股东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北部湾旅与补偿义务人

  • 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北部湾旅与配套融资认购方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 (五)北部湾旅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 (六)博康智能的《博康智能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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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
市四川南路铁路桥以
南新奥大厦
股票简称 北部湾旅 股票代码 60386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姓名
博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
中国(上海)自由贸
易试验区金藏路258
号4 号楼525 单元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化
增加√减少□不
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他□(请注明)
协议转让□
间接方式转让□
执行法院裁定□
赠与□其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 0股
持股比例:
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变动数量: 15,761,712股
变动比例:
4.53%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
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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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取得批准
是□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

填表说明: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 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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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
市四川南路铁路桥以
南新奥大厦
股票简称 北部湾旅 股票代码 60386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姓名
张滔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化
增加√减少□不
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他□




(请注明)



协议转让□
间接方式转让□
执行法院裁定□
赠与□其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 0股 持股比例: 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变动数量: 35,683,467股 变动比例: 10.2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
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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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取得批准
是□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

填表说明: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 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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