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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C Digital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Feb 2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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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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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北部湾旅 公告编号:临 2017-025

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和实施地点的预案》。现将有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向博康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1372 号)核准,公司向新奥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宿迁新毅德辉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张滔发行普通股(A 股)50,025,011 股股份,发行价格为每股 19.99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 110ZA0612 号《验 资报告》,具体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1 基于博康城市交通综合管理平台打造智慧出行管理系统项目 15,615.94
2 基于博康城市及社区安全管理平台研发智慧景区管理系统项目 6,280.48
3 行业大数据应用软件云租用服务系统研发项目 9,500.81
4 博康智慧云及主动感知的智能前端产业化基地项目 50,102.77
5 偿还银行贷款 16,500.00
6 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含中介机构、信息披露费用等) 2,000.00
合计 100,000.00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变更募投项目“行业大数据应用软 件云租用服务系统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由博康智能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第三分公司变更为其全资子公司博康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博康智能信息”)北京第一分公司,实施地点由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 路 1001 号 12 幢 1601 室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 66 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 C 区 C7 号楼二层。

该募投项目投资总额 9,500.81 万元,占此次募集资金总额 9.5%。

占总募集
资金总额
比例
投资金额
(万元)
实施主体(变更前) 实施地点(变更前) 投资进度
博康智能网络科技有
限公司
上海第三分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
1001号12幢1601室
9,500.81 9.5% 0%
占总募集
资金总额
比例
投资金额
(万元)
实施主体(变更后) 实施地点(变更后) 投资进度
博康智能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
北京第一分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
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C 区
C7号楼二层
9,500.81 9.5% 0%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具体原因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及组织架构调整,新智认知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原“博康智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智认知”)经营管理活动日益单 元化和精细化,其中新智认知全资子公司博康智能信息承接大数据板块业务研发 工作,专业研发实力雄厚,深受行业认可。由博康智能信息的分公司实施募投项 目“行业大数据应用软件云租用服务系统研发项目”,有利于公司提高管理效率, 对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将产生积极影响。

因此,公司将募投项目“行业大数据应用软件云租用服务系统研发项目”的实 施主体由博康智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第三分公司变更为博康智能信息北京

第一分公司,并将实施地点变更为博康智能信息北京第一分公司的注册地,即北 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 66 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 C 区 C7 号楼二层。

四、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决策程序

2017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议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本次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 点的变更,有利于公司提高管理效率,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六、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风险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 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影响。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 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由于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由上海迁往北京,后续还需在北京 办理发改委备案事宜,存在发改委不予备案的风险。公司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 审批工作,并与主管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尽快推进审批手续办理。公司将根据合 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披露后 续进展情况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宏观环境、项目进展和 公司经营实际所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变更, 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 文件。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本次变更募投项目“行业大数据应用软件云

租用服务系统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地点,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23)。

(三)独立财务顾问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对 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 了专项核查,认为:

北部湾旅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变更行业大数据应用软件云租用服务系统研发项目的实施 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北部湾旅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符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2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