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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C Digital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Jan 1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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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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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康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15]15414 号
目录
审计报告 1 2013 年1 月1 日—2015 年10 月31 日财务报 ~~表~~ 3 2013 年1 月1 日—2015 年10 月31 日财务报表附注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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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职业字[2015]15414 号
审计报告
博康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博康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康智能”)财务报表, 包括2013 年12 月31 日、2014 年12 月31 日、2015 年10 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 负债表,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1-10 月的利润表及合并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及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博康智能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 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 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 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 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 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 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博康智能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博康智能2013 年12 月31 日、2014 年12 月31 日、2015 年10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及合并财 务状况以及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1-10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合并经营成果和 合并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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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京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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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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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康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1 月1 日-2015 年10 月31 日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博康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原上海博康通信技术研发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博康通信),系于2008 年1 月15 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徐汇分局批准,由深圳市博 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康科技)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取得注册号为310104000403215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300 万元,截至2007 年10 月10 日止,公司已收到上述出资款,该 项出资业经上海宏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宏华验资〔2007〕1138 号《验资报告》。 各股东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列示如下: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
|
|---|---|---|
| 博康科技 合计 |
3,000,000.00 100.0000 3,000,000.00 100.0000 |
2010 年5 月11 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博康通信更名为上海博康智能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
2010 年6 月29 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新增股东博康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博康控股),申请新增注册资本17,000,000.00 元,其中博康控股以货币出资17,000,000.00 元,截至2010 年6 月21 日止,公司已收到上述出资款,该项出资业经上海建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 由其出具沪建衡[2010]验字336 号《验资报告》。各股东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列示如下: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
|
|---|---|---|
| 博康科技 博康控股 合计 |
3,000,000.00 15.0000 17,000,000.00 85.0000 20,000,000.00 100.0000 |
2010 年9 月4 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博康科技与自然人张滔签订了《股 权转让协议》,博康科技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5%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张滔,经过上述股权转让,各股东 出资金额及比例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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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
|
|---|---|---|
| 张滔 博康控股 合计 |
3,000,000.00 15.0000 17,000,000.00 85.0000 20,000,000.00 100.0000 |
2010 年12 月7 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新增股东杨志诚、李璞、田广,申 请增加注册资本30,000,000.00 元,其中张滔以货币出资12,000,000.00 元,博康控股以货币出资 10,000,000.00 元,杨志诚以货币出资5,000,00.00 元,李璞以货币出资1,500,000.00 元,田广以货 币出资1,500,000.00 元。截至2010 年11 月26 日止,公司已收到上述出资款,该项出资业经上海建衡 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沪建衡验字[2010]742 号《验资报告》。各股东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列示 如下: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
|
|---|---|---|
| 博康控股 张滔 杨志诚 李璞 田广 合计 |
27,000,000.00 54.0000 15,000,000.00 30.0000 5,000,000.00 10.0000 1,500,000.00 3.0000 1,500,000.00 3.0000 50,000,000.00 100.0000 |
2011 年7 月8 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同意由李璞、田广、庞谦、毛丰伟、 王野青、虞向东、章琦及上海慧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慧添)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5,000,000.00 元,增资价格以公司经审计的截至2010 年12 月31 日止的净资产值为参考,以每1 元出 资额1.64 元,新增股东投资金额超出5,000,000.00 元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截 至2011 年6 月28 日止,公司已收到上述出资款,该项出资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 并出具了天职沪QJ[2011]1550 号《验资报告》。各股东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列示如下: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 | 出资比例(%) |
|---|---|---|
| 博康控股 | 27,000,000.00 | 49.0909 |
| 张滔 | 15,000,000.00 | 27.2727 |
| 杨志诚 | 5,000,000.00 | 9.0909 |
| 李璞 | 2,450,000.00 | 4.4546 |
| 田广 | 2,130,000.00 | 3.8727 |
| 庞谦 | 230,000.00 | 0.4182 |
| 毛丰伟 | 200,000.00 | 0.3636 |
| 王野青 | 170,000.00 | 0.3091 |
| 虞向东 | 700,000.00 | 1.2727 |
| 章琦 | 120,000.00 | 0.2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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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2,000,000.00 3.6364 55,000,000.00 100.0000 |
|
|---|---|---|
| 上海慧添 合计 |
2011 年8 月26 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新增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新投)、浙江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红土)、英特尔产品(成 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尔)、深圳市海德润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海德润)。 同意深圳创新投出资28,000,000.00 元,其中3,560,694.00 元计入实收资本,24,439,306.00 元计入 资本公积;浙江红土出资22,000,000.00 元,其中2,797,688.00 元计入实收资本,19,202,312.00 元 计入资本公积;英特尔出资30,000,000.00 元,其中3,815,029.00 元计入实收资本,26,184,971.00 元 计入资本公积;深圳海德润出资20,000,000.00 元,其中2,543,353.00 元计入实收资本,17,456,647.00 元计入资本公积。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截至2011 年8 月16 日止,公司已收到上述出资款,该项出资 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天职沪QJ[2011]1632 号《验资报告》。各股东出资金 额及出资比例列示如下: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27,000,000.00 39.8719 15,000,000.00 22.1511 5,000,000.00 7.3837 2,450,000.00 3.6180 2,130,000.00 3.1455 230,000.00 0.3397 200,000.00 0.2953 170,000.00 0.2510 700,000.00 1.0337 120,000.00 0.1772 2,000,000.00 2.9535 3,560,694.00 5.2582 2,797,688.00 4.1315 3,815,029.00 5.6338 2,543,353.00 3.7559 67,716,764.00 100.0000 |
|
|---|---|---|
| 博康控股 张滔 杨志诚 李璞 田广 庞谦 毛丰伟 王野青 虞向东 章琦 上海慧添 深圳创新投 浙江红土 英特尔 深圳海德润 合计 |
2011 年11 月10 日,公司股东签署了《博康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以公司原 股东作为发起人,按原账面合并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审计、基准日为2011 年8 月31 日的账面合并净资产198,871,178.80 元,按1:0.4023 的比例 折为股本80,000,000 股(每股面值1 元),各发起人按各自的出资比例计算应持有的股数,超过股本的 部分118,871,178.80 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净资产折股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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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天职深QJ[2011]720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于2011 年12 月20 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妥相 关变更登记手续,同时本公司名称变更为博康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整体变更后各股东的出 资金额及出资比例列示如下: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31,897,600.00 39.8720 17,720,880.00 22.1511 5,906,960.00 7.3837 2,894,400.00 3.6180 2,516,400.00 3.1455 271,760.00 0.3397 236,240.00 0.2953 200,800.00 0.2510 826,960.00 1.0337 141,760.00 0.1772 2,362,720.00 2.9534 4,206,560.00 5.2582 3,305,200.00 4.1315 4,507,040.00 5.6338 3,004,720.00 3.7559 80,000,000.00 100.0000 |
|
|---|---|---|
| 博康控股 张滔 杨志诚 李璞 田广 庞谦 毛丰伟 王野青 虞向东 章琦 上海慧添 深圳创新投 浙江红土 英特尔 深圳海德润 合计 |
2013 年1 月18 日,根据公司股东博康控股与庞谦、毛丰伟、王野青、章琦、周农、周功禹之间分 别签订的《博康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博康控股将其持有的3,180,000 股分别转 让给上述六位自然人。其中:庞谦受让600,000 股,毛丰伟受让600,000 股,王野青受让500,000 股, 章琦受让380,000 股,周农受让500,000 股,周功禹受让600,000 股。经上述股权转让,各股东出资金 额及出资比例列示如下: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 | 出资比例(%) |
|---|---|---|
| 博康控股 | 28,717,600.00 | 35.8970 |
| 张滔 | 17,720,880.00 | 22.1511 |
| 杨志诚 | 5,906,960.00 | 7.3837 |
| 李璞 | 2,894,400.00 | 3.6180 |
| 田广 | 2,516,400.00 | 3.1455 |
| 庞谦 | 871,760.00 | 1.0897 |
| 毛丰伟 | 836,240.00 | 1.0453 |
| 王野青 | 700,800.00 | 0.8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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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
|
|---|---|---|
| 虞向东 章琦 上海慧添 深圳创新投 浙江红土 英特尔 深圳海德润 周农 周功禹 合计 |
826,960.00 1.0337 521,760.00 0.6522 2,362,720.00 2.9534 4,206,560.00 5.2582 3,305,200.00 4.1315 4,507,040.00 5.6338 3,004,720.00 3.7559 500,000.00 0.6250 600,000.00 0.7500 80,000,000.00 100.0000 |
2013 年1 月8 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新增股东张善海、石家庄岚韵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岚韵),同意张善海出资4,268,000.00 元,其中1,100,000.00 元 计入股本,3,168,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石家庄岚韵出资3,880,000.00 元,其中1,000,000.00 元
计入股本,2,88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截至2013 年2 月22 日止,公司已 收到上述出资款,该项出资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沪 QJ[2013]1140 号《验资报告》。该项已于2013 年3 月7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各股东出资金额及出资 比例列示如下: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 | 出资比例(%) |
|---|---|---|
| 博康控股 | 28,717,600.00 | 34.9788 |
| 张滔 | 17,720,880.00 | 21.5845 |
| 杨志诚 | 5,906,960.00 | 7.1949 |
| 李璞 | 2,894,400.00 | 3.5255 |
| 田广 | 2,516,400.00 | 3.0650 |
| 庞谦 | 871,760.00 | 1.0618 |
| 毛丰伟 | 836,240.00 | 1.0186 |
| 王野青 | 700,800.00 | 0.8536 |
| 虞向东 | 826,960.00 | 1.0073 |
| 章琦 | 521,760.00 | 0.6355 |
| 上海慧添 | 2,362,720.00 | 2.8779 |
| 深圳创新投 | 4,206,560.00 | 5.1237 |
| 浙江红土 | 3,305,200.00 | 4.0258 |
| 英特尔 | 4,507,040.00 | 5.4897 |
| 深圳海德润 | 3,004,720.00 | 3.6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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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
|
|---|---|---|
| 周农 周功禹 张善海 石家庄岚韵 合计 |
500,000.00 0.6090 600,000.00 0.7308 1,100,000.00 1.3398 1,000,000.00 1.2180 82,100,000.00 100.0000 |
2013 年3 月9 日,博康控股与上海信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添)签订了《博康智 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博康控股将其持有的公司2,000,000 股转让给上海信添,经 上述股权转让后,公司各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
|
|---|---|---|
| 博康控股 张滔 杨志诚 李璞 田广 庞谦 毛丰伟 王野青 虞向东 章琦 上海慧添 深圳创新投 浙江红土 英特尔 深圳海德润 周农 周功禹 张善海 石家庄岚韵 上海信添 合计 |
26,717,600.00 32.5428 17,720,880.00 21.5845 5,906,960.00 7.1949 2,894,400.00 3.5255 2,516,400.00 3.0650 871,760.00 1.0618 836,240.00 1.0186 700,800.00 0.8536 826,960.00 1.0073 521,760.00 0.6355 2,362,720.00 2.8779 4,206,560.00 5.1237 3,305,200.00 4.0258 4,507,040.00 5.4897 3,004,720.00 3.6598 500,000.00 0.6090 600,000.00 0.7308 1,100,000.00 1.3398 1,000,000.00 1.2180 2,000,000.00 2.4360 82,100,000.00 100.0000 |
2013 年4 月7 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新增股东上海复星创富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复星创富)、宁波天堂硅谷合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 波合众)、浙江台州天堂硅谷合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合盈)、浙江天堂硅谷长泰创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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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江长泰)、宁波智望博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 波智望)以及自然人股东唐斌,同意复星创富出资58,800,000.00 元,其中8,544,212.00 元计入股本, 50,255,788.00 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意宁波合众出资20,000,000.00 元,其中2,906,195.00 元计入股 本,17,093,805.00 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意浙江合盈出资20,000,000.00 元,其中2,906,195.00 元计 入股本,17,093,805.00 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意浙江长泰20,000,000.00 元,其中2,906,195.00 元计 入股本,17,093,805.00 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意宁波智望出资30,000,000.00 元,其中4,359,292.00 元 计入股本,25,640,708.00 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意唐斌出资1,200,000.00 元,其中174,372.00 元计入 股本,1,025,628.00 元计入资本公积。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截至2013 年4 月26 日止,公司已收到 上述出资款,该项出资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沪QJ[2013]1621 号《验资报告》。该项已于2013 年5 月9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各股东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列示如下: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 | 出资比例(%) |
|---|---|---|
| 博康控股 | 26,717,600.00 | 25.7156 |
| 张滔 | 17,720,880.00 | 17.0563 |
| 杨志诚 | 5,906,960.00 | 5.6854 |
| 李璞 | 2,894,400.00 | 2.7860 |
| 田广 | 2,516,400.00 | 2.4220 |
| 庞谦 | 871,760.00 | 0.8391 |
| 毛丰伟 | 836,240.00 | 0.8050 |
| 王野青 | 700,800.00 | 0.6745 |
| 虞向东 | 826,960.00 | 0.7959 |
| 章琦 | 521,760.00 | 0.5022 |
| 上海慧添 | 2,362,720.00 | 2.2741 |
| 深圳创新投 | 4,206,560.00 | 4.0488 |
| 浙江红土 | 3,305,200.00 | 3.1812 |
| 英特尔 | 4,507,040.00 | 4.3380 |
| 深圳海德润 | 3,004,720.00 | 2.8920 |
| 周农 | 500,000.00 | 0.4812 |
| 周功禹 | 600,000.00 | 0.5775 |
| 张善海 | 1,100,000.00 | 1.0587 |
| 石家庄岚韵 | 1,000,000.00 | 0.9625 |
| 上海信添 | 2,000,000.00 | 1.9250 |
| 复星创富 | 8,544,212.00 | 8.2238 |
| 宁波合众 | 2,906,195.00 | 2.7972 |
| 浙江合盈 | 2,906,195.00 | 2.7972 |
| 浙江长泰 | 2,906,195.00 | 2.7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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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
|
|---|---|---|
| 宁波智望 唐斌 合计 |
4,359,292.00 4.1958 174,372.00 0.1678 103,896,461.00 100.0000 |
2013 年5 月25 日,博康控股分别与英特尔、深圳创新投、浙江红土、深圳海德润签订了《股份转 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844,566 股转让予上述股东。其中253,369 股转让予英特尔,236,477 股转 让予深圳创新投、185,806 股转让予浙江红土,168,914 股转让予深圳海德润,经过上述股权转让,各 股东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列示如下: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
|
|---|---|---|
| 博康控股 张滔 杨志诚 李璞 田广 庞谦 毛丰伟 王野青 虞向东 章琦 上海慧添 深圳创新投 浙江红土 英特尔 深圳海德润 周农 周功禹 张善海 石家庄岚韵 上海信添 复星创富 宁波合众 浙江合盈 浙江长泰 宁波智望 唐斌 合计 |
25,873,034.00 24.9027 17,720,880.00 17.0563 5,906,960.00 5.6854 2,894,400.00 2.7859 2,516,400.00 2.4220 871,760.00 0.8391 836,240.00 0.8049 700,800.00 0.6745 826,960.00 0.7959 521,760.00 0.5022 2,362,720.00 2.2741 4,443,037.00 4.2764 3,491,006.00 3.3601 4,760,409.00 4.5819 3,173,634.00 3.0546 500,000.00 0.4812 600,000.00 0.5775 1,100,000.00 1.0588 1,000,000.00 0.9625 2,000,000.00 1.9250 8,544,212.00 8.2238 2,906,195.00 2.7972 2,906,195.00 2.7972 2,906,195.00 2.7972 4,359,292.00 4.1958 174,372.00 0.1678 103,896,461.00 100.0000 |
2013 年6 月10 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申请以资本公积56,103,5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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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转增新股56,103,539 股,截至2013 年6 月20 日止,该项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沪QJ[2013]1882 号《验资报告》。该项已于2013 年6 月21 日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转增后各股东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列示如下: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
|
|---|---|---|
| 博康控股 张滔 杨志诚 李璞 田广 庞谦 毛丰伟 王野青 虞向东 章琦 上海慧添 深圳创新投 浙江红土 英特尔 深圳海德润 周农 周功禹 张善海 石家庄岚韵 上海信添 复星创富 宁波合众 浙江合盈 浙江长泰 宁波智望 唐斌 合计 |
39,844,335.00 24.9027 27,290,061.00 17.0563 9,096,687.00 5.6854 4,457,361.00 2.7859 3,875,243.00 2.4220 1,342,506.00 0.8391 1,287,805.00 0.8049 1,079,228.00 0.6745 1,273,514.00 0.7959 803,508.00 0.5022 3,638,576.00 2.2741 6,842,253.00 4.2764 5,376,131.00 3.3601 7,331,005.00 4.5819 4,887,380.00 3.0546 769,997.00 0.4812 923,997.00 0.5775 1,693,994.00 1.0588 1,539,995.00 0.9625 3,079,989.00 1.9250 13,158,041.00 8.2238 4,475,525.00 2.7972 4,475,525.00 2.7972 4,475,525.00 2.7972 6,713,287.00 4.1958 268,532.00 0.1678 160,000,000.00 100.0000 |
2015 年2 月2 日,唐斌与翟芳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唐斌将其持有的公司107,413 股转让给翟 芳,经上述股权转让后,公司各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 | 出资比例(%) |
|---|---|---|
| 博康控股 | 39,844,335.00 | 24.9027 |
| 张滔 | 27,290,061.00 | 17.0563 |
| 杨志诚 | 9,096,687.00 | 5.6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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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
|
|---|---|---|
| 李璞 田广 庞谦 毛丰伟 王野青 虞向东 章琦 上海慧添 深圳创新投 浙江红土 英特尔 深圳海德润 周农 周功禹 张善海 石家庄岚韵 上海信添 复星创富 宁波合众 浙江合盈 浙江长泰 宁波智望 唐斌 翟芳 合计 |
4,457,361.00 2.7859 3,875,243.00 2.4220 1,342,506.00 0.8391 1,287,805.00 0.8049 1,079,228.00 0.6745 1,273,514.00 0.7959 803,508.00 0.5022 3,638,576.00 2.2741 6,842,253.00 4.2764 5,376,131.00 3.3601 7,331,005.00 4.5819 4,887,380.00 3.0546 769,997.00 0.4812 923,997.00 0.5775 1,693,994.00 1.0588 1,539,995.00 0.9625 3,079,989.00 1.9250 13,158,041.00 8.2238 4,475,525.00 2.7972 4,475,525.00 2.7972 4,475,525.00 2.7972 6,713,287.00 4.1958 161,119.00 0.1007 107,413.00 0.0671 160,000,000.00 100.0000 |
2015 年4 月26 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新增股东新奥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新奥资本)、杨宇、田志伟,同意新奥资本出资170,000,000.00 元,其中32,380,952.00 元计入股本,137,619,048.00 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意杨宇出资40,000,000.00 元,其中7,619,048.00 元计入股本,32,380,952.00 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意田志伟出资40,000,000.00 元,其中7,619,048.00 元计入股本,32,380,952.00 元计入资本公积;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截至2015 年5 月28 日止,公司 已收到上述出资款,该项出资业经上海定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定坤会字(2015)第 YZ0020A 号《验资报告》,各股东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列示如下: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 | 出资比例(%) |
|---|---|---|
| 博康控股 | 39,844,335.00 | 19.1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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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滔 杨志诚 李璞 田广 庞谦 毛丰伟 王野青 虞向东 章琦 上海慧添 深圳创新投 浙江红土 英特尔 深圳海德润 周农 周功禹 张善海 石家庄岚韵 上海信添 复星创富 宁波合众 浙江合盈 浙江长泰 宁波智望 唐斌 翟芳 新奥资本 杨宇 田志伟 合计 |
27,290,061.00 13.1443 9,096,687.00 4.3814 4,457,361.00 2.1469 3,875,243.00 1.8665 1,342,506.00 0.6466 1,287,805.00 0.6203 1,079,228.00 0.5198 1,273,514.00 0.6134 803,508.00 0.3870 3,638,576.00 1.7525 6,842,253.00 3.2956 5,376,131.00 2.5894 7,331,005.00 3.5310 4,887,380.00 2.3540 769,997.00 0.3709 923,997.00 0.4450 1,693,994.00 0.8159 1,539,995.00 0.7417 3,079,989.00 1.4835 13,158,041.00 6.3376 4,475,525.00 2.1556 4,475,525.00 2.1556 4,475,525.00 2.1556 6,713,287.00 3.2335 161,119.00 0.0776 107,413.00 0.0517 32,380,952.00 15.5966 7,619,048.00 3.6697 7,619,048.00 3.6697 207,619,048.00 100.0000 |
|---|---|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955 号11 幢221 室。
公司所处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经营范围:计算机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转让、技术承包、 技术入股、技术中介,数字视音频产品的设计、研发、组装、销售自产产品及售后安装调试服务,计算 机系统集成,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设计、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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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于2015 年12 月15 日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 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财务报表参照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2010 年修订)(以下简称“第 15 号文(2010 年修订)”)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二)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本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的会计期间为自2013 年1 月1 日起至2015 年10 月31 日止。
(三)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四)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 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的账面价值计量。本集团取得的净资产账面 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 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 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 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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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购买方应当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 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2)比较达到企业合并时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与交易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的份额,确定每一单项交易应予确认的商誉或者应计入发生当期损益的金额。购买方在购买日确认的商 誉(或计入损益的金额)应为每一单项交易产生的商誉(或应予确认损益的金额)之和。
(3)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确认有关投资收益,同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投资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 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 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 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 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 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 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 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 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 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 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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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五)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集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注:根据本集团的具体情况详细说明。
(六)合营安排
1.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具有下列特征:1)各参 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任何一个参与方都不能 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购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 独控制该安排。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 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 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注:根据本集团的具体情况详细说明。
- 合营安排的会计处理
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进行会计处理: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 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 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企业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 会计处理。
(七)现金流量表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 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金融工具
-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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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 和应收账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 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 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 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账款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2)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 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1) 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 交易费用;(2)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 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 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1) 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2)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 入》的原则确定的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 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 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 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 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 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 其一部分。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 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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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 理:(1)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2)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 资产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 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 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 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 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 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 价值;初始取得或源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5. 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 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 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 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 减值测试。
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期末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 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 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 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 势属于非暂时性的,确认其减值损失,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减 值损失。
(九)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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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应收账款金额在500 万元以上(含)的款项;其他应收款金额在 50 万元 以上(含)的款项。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 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确定组合的依据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
| 组合1:账龄分析法组合 组合2:内部往来组合 |
相同账龄的应收账款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合并范围内的往来款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 组合1:账龄分析法组合 组合2:内部往来组合 |
账龄分析法 不计提坏账 |
(2)账龄分析法
|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
| 1 年以内(含1 年,以下同) | 5.00 | 5.00 |
| 1-2 年 | 10.00 | 10.00 |
| 2-3 年 | 20.00 | 20.00 |
| 3-4 年 | 30.00 | 30.00 |
| 4-5 年 | 50.00 | 50.00 |
| 5 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应收账款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 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坏账准备。
对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账款,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 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十)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 过程中耗用的原材料、发往外单位委托加工的物资及已完工未结算工程款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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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 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过程中,存货的估计 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对于工程施工成本,公司对预 计工程总成本超过预计总收入(扣除相关税费)的工程项目,按照预计工程总成本超过预计总收入(扣除 相关税费)的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工程项目完工时,转销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周转材料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十一)长期股权投资
1.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 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 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 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份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 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 股份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 冲减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 成本。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 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 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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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 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 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 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 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 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 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 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 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 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 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按照合同约定,与被投资单位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的,认 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 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的,认定为重大影响。
-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
(1)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应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 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 (2)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的股权,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 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损失);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它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 计处理。
-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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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 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十二)固定资产
-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计价和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 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 旧。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对于 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预计净残值后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内 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估计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 类别 | 预计残值率(%)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年折旧率(%) |
|---|---|---|---|
| 生产设备 | 5.00 | 10 | 9.50 |
| 办公设备 | 5.00 | 5 | 19.00 |
| 运输工具 | 5.00 | 4 | 23.75 |
| 电子设备 | 5.00 | 3 | 31.67 |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 值准备。
(十三)在建工程
-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 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 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
的减值准备
(十四)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 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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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 个 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 重新开始。
-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
-
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 (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 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 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 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十五)无形资产
-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专利权-待审核专利及软件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
-
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
| 土地使用权 | 50.00 |
| 非专利技术 | 10.00 |
| 专利权-待审核专利 | 5.00 |
| 软件 | 按照合同约定日期 |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3.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 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 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4.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 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 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 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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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研究开发项目已经董事会或管理层批准,并有计划地着手收集相关资料及调查,这一阶 段不会形成阶段性成果,未来是否能形成成果具有不确定性。
开发阶段: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 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十六)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 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十七)预计负债
-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 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 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 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十八)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是指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 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以现金结算的 股份支付,按照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或其他方类似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权益工 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 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或其他方类似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 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 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 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 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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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收入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
① 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
② 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
③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
④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
⑤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2)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 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①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
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 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 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 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4)建造合同
① 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 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若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 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② 固定造价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与合同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 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成本加成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与 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 ③ 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为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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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资产负债表日,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执行中的建 造合同,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待执行的亏损合同,按其差额确认预计负债。
(5)软件开发收入
①自行开发研制的软件产品销售收入确认和计量方法:不需要安装的以产品交付并经购货方验收后 确认收入;需安装调试的按合同约定在项目实施完成并经对方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②定制软件产品销售收入确认和计量方法:定制软件项目按合同约定在项目实施完成并经对方验收 合格后确认收入。
(二十)政府补助
- 1.区分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标准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 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 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 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与政府补助相关的递延收益的摊销方法以及摊销期限的确认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益。与收 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 间计入当期损益。
3.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公司能够收到且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时予以确认。
4.政府补助的核算方法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 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按 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1)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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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当期损益;
- (2)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1)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
(2)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一)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
-
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 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
-
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 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 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 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
-
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二十二)经营租赁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 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三)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除股份支付以外各种形式的报 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 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
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 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 辞退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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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 偿,在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 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3. 设定提存计划
公司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公司按照当地规定的社 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 可向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支取基本养老金。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 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四、税项
(一)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变化情况列示如下:
| 公司名称/基本税率/期间 | 2015 | 年1-10 月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注释 |
|---|---|---|---|---|---|
| 本公司 | 15.00 | 15.00 | 15.00 | 1 | |
| 上海智能信息 | 15.00 | 15.00 | 12.50 | 2 | |
| 北京智能信息 | 15.00 | 15.00 | 15.00 | 3 | |
| 深圳智能信息 | 25.00 | 25.00 | 25.00 | ||
| 汇通纵横 | 12.50 | 12.50 | - | 4 | |
| 银河金星 | 15.00 | 15.00 | 15.00 | 5 | |
| 澳马车辆 | 25.00 | 25.00 | 25.00 | ||
| 澳马信息 | 12.50 | 12.50 | 12.50 | 6 | |
| 云南智能信息 | 25.00 | 25.00 | / | ||
| 博康智慧城市 | 25.00 | / | / | ||
| 江西博康 | 25.00 | / | / | ||
| 广西博康 | 25.00 | / | / |
1.2013 年11 月19 日,本公司取得了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 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331000283),认定本公司为 高新技术企业。2014 年4 月4 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第五税务所下达《企业所得税优惠事先 备案结果通知书》(浦税三十五所备(2014)第1403033868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 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 号)的规定,同意本公司自2013 年1 月1 日-2015 年 12 月31 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2010 年9 月10 日,上海智能信息经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为软件企业(证书编号:沪 R-2010-0234),上海市徐汇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徐汇区分局下发了《企业所得税优惠事先 备案结果通知书》(编号:310104688717797),同意上海智能信息根据财税(2008)1 号、发改高技(2008) 3697 号文规定,享受软件生产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免税期限自2009 年1 月起至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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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2 月,减半期限自2011 年1 月至2013 年12 月。2013 年11 月19 日,上海智能信息取得了由上海 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证书编号:GR201331000221),认定上海智能信息为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企业所得税。
3.2012 年11 月12 日,北京智能信息取得了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 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211000049),认定北 京智能信息为高新技术企业。2013 年5 月20 日,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科技园税务所下达《海淀区 地方税务局减免税备案表》,同意北京智能信息自2012 年1 月1 日-2014 年12 月31 日减按15%的税率 征收企业所得税。
- 汇通纵横于2013 年7 月2 日取得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证书编号《京R-20130423》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并于2014 年2 月24 日取得在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的企业所得税税收 优惠备案回执,同意汇通纵横自2013 年1 月1 日-2013 年12 月31 日享受免税税收优惠,自2014 年1 月1 日-2016 年12 月31 日享受减半税收优惠。
5.2012 年5 月24 日,银河金星取得了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 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211000251),认定银河金星 为高新技术企业。2013 年5 月3 日,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所下达《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备案回执》,同意银河金星自2012 年1 月1 日-2014 年12 月31 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2011 年5 月10 日,澳马信息经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为软件企业(证书编号:沪R2011-0104),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宝山区分局下发了《企业所得税优惠事先备案结果通知书》(编号:宝 地税软件减免(2012)005 号,同意澳马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 号、沪国税 所一[2008]69 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11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 号)、《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 号),以及市局下发认定软件企业名 单等文件要求,同意澳马信息享受软件生产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免税期限自2011 年1 月1 日-2012 年12 月31 日,减半期限自2013 年1 月1 日-2015 年12 月31 日。
(二)其他税项
| 税项 | 计税基础 | 税率(%) | 注释 |
|---|---|---|---|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增值额 | 3.00、6.00、17.00 | 1 |
| 营业税 | 应税劳务销售额 | 5.00 | 2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1.00、7.00 | |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00 |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00 |
1.增值税
子公司上海智能信息、汇通纵横、银河金星、澳马车辆和澳马信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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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产品增值税政策财税[2011]100 号文规定,上述子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 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2.营业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审批”后有关 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825 号)等规定,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徐汇区分局第九税务所于2011 年3 月25 日下发《流转税备案类减免税务登记通知书》(编号:备11004500),上海智能信息《索贝浦 东图像覆盖项目智能分析软件合同》相关技术开发收入免征营业税。
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一)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自2014 年7 月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4 年修订或新制定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 ─职工薪酬》等八项具体会计准则,实施上述八项具体会计准则未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比较数据 产生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本财务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会计差错更正
本公司本财务报告期内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说明:期末指2015年10月31日。
1.货币资金
(1)分类列示
| 项目 | 2015年10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
|
|---|---|---|
| 现金 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 合计 |
238,639.61 345,129.51 205,323,250.64 139,222,896.13 58,778,308.32 27,901,096.81 264,340,198.57 167,469,122.45 |
(2)期末所有权受限制的货币资金
44
| 项目 2015 年10 月31 日 |
项目 2015 年10 月31 日 |
|
|---|---|---|
| 保函保证金 1,019,030.86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57,759,277.46 合计 58,778,308.32 2.应收票据 (1)分类列示 票据种类 2015年10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
||
| 银行承兑汇票 合计 (2)期末已背书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 出票单位 出票日期 |
581,400.00 3,000,000.00 581,400.00 3,000,000.00 到期日 金额 |
|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5 月13 日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7 月10 日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7 月10 日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7 月10 日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7 月10 日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7 月10 日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9 月16 日 合计 3.应收账款 (1)类别明细情况 |
2015 年12 月16 日 1,000,000.00 2016 年1 月6 日 200,000.00 2016 年1 月6 日 200,000.00 2016 年1 月6 日 200,000.00 2016 年1 月6 日 200,000.00 2016 年1 月6 日 200,000.00 2016 年3 月8 日 59,565.00 2,059,565.00 |
2015 年10 月31 日
| 种类 | 账面余额 金额比例(%) |
账面余额 金额比例(%) |
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 |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账龄分析法组合 小计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续上表) |
- 606,107,206.55 606,107,206.55 606,107,206.55 - 606,107,206.55 |
- 100.00 100.00 100.00 - 100.00 |
- - 55,773,892.85 9.20 55,773,892.85 9.20 55,773,892.85 9.20 - - 55,773,892.85 9.20 |
45
2014 年12 月31 日
| 种类 | 账面余额 金额 比例(%) |
账面余额 金额 比例(%) |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账龄分析法组合 小计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
- 474,132,761.21 474,132,761.21 474,132,761.21 - 474,132,761.21 |
- 100.00 100.00 100.00 - 100.00 |
- - 41,935,040.44 8.84 41,935,040.44 8.84 41,935,040.44 8.84 - - 41,935,040.44 8.84 |
(2)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账龄 | 2015年10月31日 余额 比例 (%) 坏账准备 计提 比例 |
2015年10月31日 余额 比例 (%) 坏账准备 计提 比例 |
2015年10月31日 余额 比例 (%) 坏账准备 计提 比例 |
2014年12月31日 余额 比例 (%) 坏账准备 计提 比例 308,926,457.11 65.16 15,446,322.86 5.00 101,346,943.44 21.38 10,134,694.35 10.00 28,037,849.66 5.91 5,607,569.93 20.00 35,821,511.00 7.55 10,746,453.30 30.00 - - - 474,132,761.21 100.00 41,935,040.44 |
|---|---|---|---|---|
| 1 年以内(含1 年) 1-2 年(含2 年) 2-3 年(含3 年) 3-4 年(含4 年) 4-5 年(含5 年) 合计 |
348,973,059.61 194,824,677.21 17,878,290.77 34,742,377.50 9,688,801.46 606,107,206.55 |
57.58 32.14 2.95 5.73 1.60 100.00 |
17,448,652.99 5.00 19,482,467.73 10.00 3,575,658.15 20.00 10,422,713.25 30.00 4,844,400.73 50.00 55,773,892.85 |
308,926,457.11 101,346,943.44 28,037,849.66 35,821,511.00 - 474,132,761.21 |
(3)本报告期未发现需单独计提减值的应收账款。
(4)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情况
|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
金额 年限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 例(%) |
|---|---|
| 北京文豪宏博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中国电子物资西北公司 非关联方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非关联方 北京金成联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博康科技 非关联方 合计 |
63,884,186.00 1-2 年 10.54 45,049,187.00 1 年以内 7.43 36,151,995.58 1-2 年 5.96 31,525,000.00 1 年以内 5.20 36,587,770.00 3-5 年 6.04 213,198,138.58 35.17 |
-
(5)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
(6)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中应收关联方款项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说明。
4.预付款项
(1)账龄列示
46
| 账龄 | 账龄 | 账龄 | ||
|---|---|---|---|---|
| 1年以内(含1年) 126,636,912.69 1-2年(含2年) 158,755.86 合计 126,795,668.55 (2)期末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 关系 金额 |
99.87 0.13 100.00 年限 |
|||
| 浙江金之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1,000,345.00 1 年以内 未发货 东蓝数码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0,602,607.00 1 年以内 未发货 广州承兴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0,260,177.00 1 年以内 未发货 上海启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1,307,422.88 1 年以内 未发货 北京信诚众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8,000,000.00 1 年以内 未发货 合计 91,170,551.88 |
24.45 16.25 15.98 8.92 6.31 71.91 |
-
(3)期末预付款项余额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
(4)期末预付款项余额中预付关联方款项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说明。
-
5.其他应收款
-
(1)类别明细情况
2015 年10 月31 日
| 种类 | 账面余额 金额 比例(%) |
账面余额 金额 比例(%) |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 2,090,920.14 7.66 2,090,920.14 7.66 2,090,920.14 7.66 - - 2,090,920.14 7.66 |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账龄分析法组合 小计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续上表) |
- 27,307,295.38 27,307,295.38 27,307,295.38 - 27,307,295.38 |
- 100.00 100.00 100.00 - 100.00 |
| 种类 | 2014 年12 月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
2014 年12 月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
2014 年12 月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账龄分析法组合 小计 |
- 19,228,947.62 19,228,947.62 19,228,947.62 |
- 100.00 100.00 100.00 |
- - 1,553,807.56 8.08 1,553,807.56 8.08 1,553,807.56 8.08 |
47
2014 年12 月31 日
| 种类 | 种类 | 种类 | 种类 | 账面余额 金额 比例(%) |
账面余额 金额 比例(%) |
账面余额 金额 比例(%) |
账面余额 金额 比例(%) |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合计 19,228,947.62 (2)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 2015年10月31日 余额 比例 (%) 坏账准备 计提 比例 |
- 19,228,947.62 |
- - - 100.00 1,553,807.56 8.08 2014年12月31日 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 比例 |
||||||
| 1 年以内(含1 年) 1-2 年(含2 年) 2-3 年(含3 年) 3-4 年(含4 年) 4-5 年(含5 年) 合计 |
21,352,728.74 3,158,254.11 1,513,045.67 1,183,858.63 99,408.23 27,307,295.38 |
78.19 11.57 5.54 4.34 0.36 100.00 |
1,067,623.90 5.00 315,825.40 10.00 302,609.13 20.00 355,157.59 30.00 49,704.12 50.00 2,090,920.14 |
12,954,023.46 4,786,622.30 349,080.27 1,059,913.36 79,308.23 19,228,947.62 |
67.37 647,701.16 5.00 24.89 478,662.22 10.00 1.82 69,816.05 20.00 5.51 317,974.01 30.00 0.41 39,654.12 50.00 100.00 1,553,807.56 |
(3)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按款项性质分类列示如下:
| 款项性质 2015 年10 月31 日 2014 年12 月31 日 投标保证金 9,045,970.95 6,300,790.21 质量保证金 4,016,502.75 2,761,997.75 员工借款/备用金 4,051,781.58 2,641,859.75 押金 2,983,609.35 2,660,836.76 履约保证金 5,597,251.20 2,348,510.00 其他单位往来款 459,528.16 825,992.71 代扣代缴公积金 410,018.05 509,773.72 代扣代缴社保 607,983.58 339,877.74 其他 134,649.76 839,308.98 合计 27,307,295.38 19,228,947.62 (4)期末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 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其他应收款 总额的比例(%) 款项 性质 |
款项性质 2015 年10 月31 日 2014 年12 月31 日 投标保证金 9,045,970.95 6,300,790.21 质量保证金 4,016,502.75 2,761,997.75 员工借款/备用金 4,051,781.58 2,641,859.75 押金 2,983,609.35 2,660,836.76 履约保证金 5,597,251.20 2,348,510.00 其他单位往来款 459,528.16 825,992.71 代扣代缴公积金 410,018.05 509,773.72 代扣代缴社保 607,983.58 339,877.74 其他 134,649.76 839,308.98 合计 27,307,295.38 19,228,947.62 (4)期末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 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其他应收款 总额的比例(%) 款项 性质 |
|
|---|---|---|
| 投标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 员工借款/备用金 押金 履约保证金 其他单位往来款 代扣代缴公积金 代扣代缴社保 其他 合计 (4)期末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 关系 金额 |
||
| 河北省出租汽车和城市公交管 理办公室 非关联方 2,021,906.00 广州佳杰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908,358.50 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业集团有 非关联方 1,647,010.94 |
2-3 年 7.40 质量保证金 1 年以内 6.99 履约保证金 1 年以内 6.03 履约保证金 |
48
|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 关系 |
金额 年限 占其他应收款 总额的比例(%) 款项 性质 |
|---|---|
| 限公司 大唐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北京东升博展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 非关联方 合计 |
1,336,400.00 1-2 年 4.89 质量保证金 1,046,422.10 2-3 年 3.83 押金 7,960,097.54 29.14 |
(5)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6)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中无应收关联方单位款项。
6.存货
(1)明细情况
| 项目 | 2015年10月31日 账面 余额 跌价 准备 账面 价值 |
2015年10月31日 账面 余额 跌价 准备 账面 价值 |
2014年12月31日 账面 余额 跌价 准备 账面 价值 |
|---|---|---|---|
| 原材料 委外加工物资 在产品 库存商品 发出商品 已完工未结算款 合计 |
123,920,988.31 - 776,790.26 - 12,922,339.78 - 78,632,474.95 - 503,116.33 - 84,478,019.17 - 301,233,728.80 - |
123,920,988.31 776,790.26 12,922,339.78 78,632,474.95 503,116.33 84,478,019.17 301,233,728.80 |
72,178,185.90 - 72,178,185.90 14,170,011.67 - 14,170,011.67 8,837,292.73 - 8,837,292.73 39,474,604.89 - 39,474,604.89 210,164.69 - 210,164.69 39,385,789.38 - 39,385,789.38 174,256,049.26 - 174,256,049.26 |
(2)本公司工程按单个工程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原材料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 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报告期内,存货无跌价迹象,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7.其他流动资产
| 项目 2015年10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
项目 2015年10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
|
|---|---|---|
| 短期理财产品 预缴所得税 预缴增值税 合计 |
16,500,000.00 10,000,000.00 1,336,213.07 3,623,166.65 6,273,219.54 2,181,170.25 24,109,432.61 15,804,336.90 |
8.长期股权投资
| 本期增减变动 | |||||
|---|---|---|---|---|---|
|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期初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
| 北京天路纵横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7,901,456.35 | - | - |
49
|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
|---|---|
| 深圳市阿格斯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 接上表: |
3,757,621.70 - - 11,659,078.05 - - |
| 本期增减变动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 现金红利 |
本期增减变动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 现金红利 |
本期增减变动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 现金红利 |
|---|---|---|
| 490,803.41 - - 34,867.92 -292,911.78 - - - 197,891.63 - - 34,867.92 接上表: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资产减值准备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 |
||
| - - - - - - |
8,357,391.84 - 3,464,709.92 - 11,822,101.76 - |
9.固定资产
(1)明细情况
|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2015年10月31日 | 本期减少 2015年10月31日 |
|---|---|---|---|---|---|
| 一、账面原值小计 其中:生产设备 办公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 二、累计折旧小计 其中:生产设备 办公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 三、减值准备小计 其中:生产设备 办公设备 |
17,247,609.62 1,050,874.89 4,150,602.76 4,083,970.23 7,962,161.74 10,693,470.76 513,334.81 2,248,453.31 2,027,591.76 5,904,090.88 |
4,907,443.55 59,487.18 882,289.92 1,838,093.35 2,127,573.10 2,295,281.78 64,322.60 569,399.34 720,245.87 941,313.97 - - - |
477,779.98 - 2,392.31 475,387.67 - 447,723.35 947.00 446,776.35 - - - |
21,677,273.19 1,110,362.07 5,030,500.37 5,446,675.91 10,089,734.84 12,541,029.19 577,657.41 2,816,905.65 2,301,061.28 6,845,404.85 |
50
|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年10月31日 |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年10月31日 |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年10月31日 |
|---|---|---|
| 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 四、账面价值合计 其中:生产设备 办公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 |
- - - - 6,554,138.86 - - 9,136,244.00 537,540.08 - - 532,704.66 1,902,149.45 - - 2,213,594.72 2,056,378.47 - - 3,145,614.63 2,058,070.86 - - 3,244,329.99 |
-
(2)期末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情形,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
(3)本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增加额中,计提的折旧金额为2,295,281.78 元。
10.无形资产
(1)明细情况
|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年10月31日 4,271,161.08 74,342,824.49 57,784,790.00 5,372,833.35 5,974.36 709,707.37 4,265,186.72 10,475,493.77 3,273,335.78 10,129,711.54 940,267.48 3,644,003.29 448,980.00 4,400,004.00 138,172.40 339,788.35 1,745,915.90 1,745,915.90 64,213,112.95 54,140,786.71 972,829.35 369,919.02 8,729,577.87 |
|
|---|---|---|
| 一、原价合计 70,071,663.41 土地使用权 57,784,790.00 非专利技术 5,372,833.35 软件 703,733.01 专利权-待审核专利 6,210,307.05 二、累计摊销额合计 6,856,375.76 土地使用权 2,703,735.81 非专利技术 3,951,024.00 软件 201,615.95 专利权-待审核专利 - 三、账面价值合计 63,215,287.65 土地使用权 55,081,054.19 非专利技术 1,421,809.35 软件 502,117.06 专利权-待审核专利 6,210,307.05 本期摊销额为3,273,335.78 元。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无形资产的情况说明 |
| 项 | 目 | 专利权 类型 |
期末账面原值 | 期末账面价值 | 申请日期 | 未办妥的 原因 |
|---|---|---|---|---|---|---|
51
| 非接触式测谎检测方法及其 检测系统 发明专利 无牌车辆违章检测方法及其 检测系统 发明专利 基于视频的测谎方法及其测 谎系统 发明专利 车辆侦查大数据平台 发明专利 视频侦查平台 发明专利 合 计 |
3,828,420.69 3,190,350.49 2014 年12 月23 日 专利申请中 2,381,886.36 1,984,905.16 2014 年12 月23 日 专利申请中 3,495,583.42 2,912,986.22 2015 年1 月16 日 专利申请中 415,934.10 346,611.70 2015 年1 月16 日 专利申请中 353,669.20 294,724.30 2015 年1 月12 日 专利申请中 10,475,493.77 8,729,577.87 |
|---|---|
11.开发支出
|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计入当期 损益 确认为无形 资产 |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计入当期 损益 确认为无形 资产 |
|---|---|---|---|
| 车辆未让行违章检测方法及其检测系 统 非法营运出租车辆的检测系统 基于视频测谎方法及其测谎系统 一种物品实况查看方法和系统 一种检测换牌车辆的监控报警系统 一种基于字符笔画结构的车牌二值化 以及车牌字符提取方法 合 计 |
415,934.10 353,669.20 3,495,583.42 - - - 4,265,186.72 |
- - - - - - 5,540,901.93 - 2,255,096.63 - 1,147,590.38 - 8,943,588.94 - |
415,934.10 - 353,669.20 - 3,495,583.42 - - 5,540,901.93 - 2,255,096.63 - 1,147,590.38 4,265,186.72 8,943,588.94 |
12.商誉
(1)按明细列示
| 被投资 单位名称 形成来源 2014年12月31日 本期 增加 本期 减少 2015年10月31日 期末减值准备 银河金星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9,875,931.71 - - 9,875,931.71 - 合计 9,875,931.71 - - 9,875,931.71 - |
被投资 单位名称 形成来源 2014年12月31日 本期 增加 本期 减少 2015年10月31日 期末减值准备 银河金星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9,875,931.71 - - 9,875,931.71 - 合计 9,875,931.71 - - 9,875,931.71 - |
|---|---|
| 银河金星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合计 |
9,875,931.71 - - 9,875,931.71 - - |
(2)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计算过程如下:
商誉=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被收购方可辨认净资产×收购股权的份额。
52
13.长期待摊费用
|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摊销额 其他减少额 2015年10月31 日 |
|---|---|---|---|
| 租入房屋装修 合计 |
1,810,966.63 1,810,966.63 |
1,394,137.44 1,394,137.44 |
1,034,406.16 - 2,170,697.91 1,034,406.16 - 2,170,697.91 |
14.递延所得税资产 (1)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 项目 2015 年10 月31 日 2014 年12 月3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内部交易未实现内部利润 4,675,418.73 1,608,239.42 坏账准备 9,998,743.71 7,636,185.06 合计 14,674,162.44 9,244,424.48 (2)引起暂时性差异的资产项目对应的暂时性差异 项目 2015 年10 月31 日 2014 年12 月31 日 可抵扣差异项目 内部交易未实现内部利润 31,169,458.29 10,721,596.18 坏账准备 57,864,812.99 43,488,848.00 合计 89,034,271.28 54,210,444.18 15.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 2015 年10 月31 日 2014 年12 月31 日 预付工程款 34,867,360.33 33,636,263.33 合计 34,867,360.33 33,636,263.33 16.短期借款 (1)明细情况 项目 2015 年10 月31 日 2014 年12 月31 日 |
项目 2015 年10 月31 日 2014 年12 月3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内部交易未实现内部利润 4,675,418.73 1,608,239.42 坏账准备 9,998,743.71 7,636,185.06 合计 14,674,162.44 9,244,424.48 (2)引起暂时性差异的资产项目对应的暂时性差异 项目 2015 年10 月31 日 2014 年12 月31 日 可抵扣差异项目 内部交易未实现内部利润 31,169,458.29 10,721,596.18 坏账准备 57,864,812.99 43,488,848.00 合计 89,034,271.28 54,210,444.18 15.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 2015 年10 月31 日 2014 年12 月31 日 预付工程款 34,867,360.33 33,636,263.33 合计 34,867,360.33 33,636,263.33 16.短期借款 (1)明细情况 项目 2015 年10 月31 日 2014 年12 月31 日 |
|
|---|---|---|
| 保证借款 质押借款 合计 |
162,900,000.00 117,900,000.00 60,000,000.00 49,037,999.00 222,900,000.00 166,937,999.00 |
(2)与上述借款相关的关联方担保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之说明。
53
17.应付票据
| 票据种类 2015 年10 月31 日 2014 年12 月31 日 |
票据种类 2015 年10 月31 日 2014 年12 月31 日 |
|
|---|---|---|
| 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 |
105,705,768.00 50,542,406.50 7,110,216.34 8,677,373.05 112,815,984.34 59,219,779.55 |
18.应付账款
(1)按账龄列示
| 账龄 | 2015 年10 月31 日 金额 比例(%) |
2015 年10 月31 日 金额 比例(%) |
2014 年12 月31 日 金额 比例(%) |
|
|---|---|---|---|---|
| 1年以内(含1年) 1-2 年(含2 年) 2-3 年(含3 年) 3-4 年(含4 年) 合计 |
36,659,777.57 32,381,056.53 8,994,149.10 243,040.06 78,278,023.26 |
46.83 41.37 11.49 0.31 100.00 |
68,159,096.03 86.48 10,398,418.34 13.19 176,775.82 0.23 81,454.89 0.10 78,815,745.08 100.00 |
-
(2)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主要系材料款。
-
(3)期末应付账款余额中无应付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
(4)期末应付账款余额中应付关联方款项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说明。
-
19.预收款项
-
(1)按账龄列示
| 账 龄 | 2015 年10 月31 日 金额 比例(%) |
2015 年10 月31 日 金额 比例(%) |
2014 年12 月31 日 金额 比例(%) |
|
|---|---|---|---|---|
| 1年以内(含1年) 合 计 |
10,669,192.61 10,669,192.61 |
100.00 100.00 |
6,163,038.13 100.00 6,163,038.13 100.00 |
-
(2)期末预收款项余额中无预收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
(3)期末预收款项余额中无预收关联方单位款项。
-
20.应付职工薪酬
-
(1)分类列示
| 项 目 |
2014 年12 月31 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支付 | 2015 年10 月31 日 |
|---|---|---|---|---|
| 短期薪酬 | 10,927,100.00 | 99,223,557.99 | 101,104,830.23 | 9,045,827.76 |
| 离职后福利中的设定提存计划负债 | - | 11,623,086.83 | 11,623,086.83 | - |
| 辞退福利中将于资产负债表日后十二个 | - | - |
54
| 项 目 2014 年12 月31 日 |
项 目 2014 年12 月31 日 |
项 目 2014 年12 月31 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支付 2015 年10 月31 日 |
|---|---|---|---|---|
| 月内支付的部分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中的符合设定提存计 划条件的负债 - 合 计 10,927,100.00 (2)短期薪酬 项 目 2014 年12 月31 日 |
110,846,644.82 本期增加 |
- 112,727,917.06 9,045,827.76 本期支付 2015 年10 月31 日 |
||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0,927,100.00 81,860,291.64 二、职工福利费 6,629,666.41 三、社会保险费 6,143,568.49 其中:1.医疗保险费 5,398,799.30 2.工伤保险费 291,633.21 3.生育保险费 453,135.98 四、住房公积金 4,557,472.28 五、工会经费与职工教育经费 32,559.17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八、其他短期薪酬 合 计 10,927,100.00 99,223,557.99 (3)离职后福利中的设定提存计划负债 项目 本期缴费金额 基本养老保险 10,962,769.40 失业养老保险 660,317.43 合计 11,623,086.83 |
83,741,563.88 9,045,827.76 6,629,666.41 6,143,568.49 5,398,799.30 291,633.21 453,135.98 4,557,472.28 32,559.17 101,104,830.23 9,045,827.76 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 - - |
|||
| 基本养老保险 失业养老保险 合计 |
10,962,769.40 660,317.43 11,623,086.83 |
(4)本公司当月计提的职工薪酬于次月10 日之前发放。
21.应交税费
| 税费项目 | 2015 年10 月31 日 | 2014 年12 月31 日 |
|---|---|---|
| 增值税 | 51,794,500.08 | 35,114,647.19 |
| 企业所得税 | 7,827,402.72 | 10,148,182.82 |
| 营业税 | 415,923.03 | 132,550.00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541,800.26 | 1,582,526.33 |
| 教育费附加 | 1,769,403.16 | 1,783,965.16 |
| 个人所得税 | 30,720.29 | 43,963.72 |
| 其他 | 167,591.27 | 167,566.51 |
55
| 税费项目 2015 年10 月31 日 |
税费项目 2015 年10 月31 日 |
税费项目 2015 年10 月31 日 |
税费项目 2015 年10 月31 日 |
税费项目 2015 年10 月31 日 |
2014 年12 月31 日 |
|---|---|---|---|---|---|
| 合计 63,547,340.81 22.应付利息 项目 2015 年10 月31 日 |
48,973,401.73 2014 年12 月31 日 |
||||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合计 23.应付股利 项目 2015 |
224,727.19 1,839,139.60 2,063,866.79 年10 月31 日 |
92,520.55 413,884.49 506,405.04 2014 年12 月31 日 |
|||
| 普通股股利 合计 24.其他应付款 (1)按账龄列示 账龄 |
187,914.68 187,914.68 2015 年10 月31 日 金额 比例(%) |
- - 2014 年12 月31 日 金额 比例(%) |
|||
| 1年以内(含1年) 4,105,893.52 1-2 年(含2 年) 163.05 2-3 年(含3 年) 27,555.75 合计 4,133,612.32 (2)按性质分类其他应付款的账面余额 款项性质 |
99.33 - 0.67 100.00 2015 |
6,768,198.49 97.50 173,720.02 2.50 - - 6,941,918.51 100.00 年10 月31 日 2014 年12 月31 日 |
|||
| 其他单位往来款 员工借款/备用金 代收代付款项 其他 合计 |
819,738.14 3,549,367.38 1,600,955.68 2,516,889.84 938,274.48 269,882.96 774,644.02 605,778.33 4,133,612.32 6,941,918.51 |
-
(3)期末其他应付款中无应付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
-
(4)期末其他应付款余额中无应付关联方的款项。
2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类别列示
56
| 项目 | 2015 年10 月31 | 日 | 2014 年12 月31 日 | |||
|---|---|---|---|---|---|---|
|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 25,000,000.00 | ||||
| 合 计 |
- | 25,000,000.00 | ||||
| (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 ① 借款类别 | ||||||
| 借款条件类别 | 2015 年10 月31 日 | 2014 年12 月31 日 | ||||
| 质押借款 | - | 25,000,000.00 | ||||
| 合计 | - | 25,000,000.00 | ||||
| ② 金额前五名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 2015 年10 月31 | 日 | 2014 年12 月31 日 | ||||
| 贷款单位 | 借款起始日 | 借款终止日 | 利率 | 利率 | ||
| 金额 | 金额 | |||||
| (%) | (%) | |||||
| 交银国际信 | 2014.4.30 | 2015.10.27 | 7.0000 | 25,000,000.00 |
||
| 托有限公司 |
(3)与上述借款相关的关联方担保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之说明。
26.长期借款
(1)按类别列示
| 借款类别 | 2015 年10 月31 日 | 2014 年12 月31 日 | ||||
|---|---|---|---|---|---|---|
| 质押+保证借款 | 37,075,997.00 | 20,000,000.00 | ||||
| 合计 | 37,075,997.00 | 20,000,000.00 | ||||
| (2)大额长期借款情况 | ||||||
| 单位:万元 | ||||||
| 贷款单位 | 借款 起始日 |
借款 到期日 |
币种 | 年利率(%) 2015 年10 原币金额 |
月31 日 本币金额 |
2014 年12 月31 日 原币金额 本币金额 |
| 中信银行中山公 园支行 |
2014.12.19 | 2016.12.19 | 人民币 | 6.6000 1,900.00 |
1,900.00 | 2,000.00 2,000.00 |
| 贵阳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直属支行 |
2015.8.25 | 2018.8.24 | 人民币 | 5.0000 1,807.60 |
1,807.60 | - - |
(3)与上述借款相关的关联方担保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之说明。
27.递延收益
(1)分类列示
| 项目 | 2014 | 年12 月31 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15 年10 月31 日 |
|---|---|---|---|---|---|
| 政府补助 | 7,070,000.00 | 25,408,000.00 | 2,800,000.00 | 29,678,000.00 | |
| 57 |
| 项目 2014 |
项目 2014 |
项目 2014 |
年12 月31 日 | 年12 月31 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2015 年10 月31 日 |
|
|---|---|---|---|---|---|---|---|
| 合计 7,070,000.00 25,408,000.00 2,800,000.00 29,678,000.00 (2)政府补助情况 项目 2014 年12 月31 日 本期新增 补助金额 本期计入营业外 收入金额 其他 变动 2015 年10 月31 日 大数据基础软件凭 条研究及公共安全 应用示范 2,800,000.00 - 2,800,000.00 - - 警用视频图像信息 应用技术服务平台 及集成示范工程 4,270,000.00 4,280,000.00 - - 8,550,000.00 太赫兹技术产品中 试基地 - 20,680,000.00 - - 20,680,000.00 太赫兹影像技术人 才培养产学研联合 实验室 448,000.00 448,000.00 合计 7,070,000.00 25,408,000.00 2,800,000.00 - 29,678,000.00 28.股本 (1)明细情况 |
|||||||
| 大数据基础软件凭 条研究及公共安全 应用示范 警用视频图像信息 应用技术服务平台 及集成示范工程 太赫兹技术产品中 试基地 太赫兹影像技术人 才培养产学研联合 实验室 合计 28.股本 (1)明细情况 |
2,800,000.00 4,270,000.00 - 7,070,000.00 |
- 4,280,000.00 20,680,000.00 448,000.00 25,408,000.00 |
| 2015 年10 月31 日 | 2014 年12 月31 日 | |||
|---|---|---|---|---|
| 投资者名称 | 所占 | 所占 | ||
| 投资金额 | 投资金额 | |||
| 比例(%) | 比例(%) | |||
| 博康控股 | 39,844,335.00 | 19.1911 | 39,844,335.00 | 24.9027 |
| 张滔 | 27,290,061.00 | 13.1443 | 27,290,061.00 | 17.0563 |
| 杨志诚 | 9,096,687.00 | 4.3814 | 13,158,041.00 | 8.2238 |
| 李璞 | 4,457,361.00 | 2.1469 | 9,096,687.00 | 5.6854 |
| 田广 | 3,875,243.00 | 1.8665 | 7,331,005.00 | 4.5819 |
| 庞谦 | 1,342,506.00 | 0.6466 | 6,842,253.00 | 4.2764 |
| 毛丰伟 | 1,287,805.00 | 0.6203 | 6,713,287.00 | 4.1958 |
| 王野青 | 1,079,228.00 | 0.5198 | 5,376,131.00 | 3.3601 |
| 虞向东 | 1,273,514.00 | 0.6134 | 4,887,380.00 | 3.0546 |
| 章琦 | 803,508.00 | 0.3870 | 4,475,525.00 | 2.7972 |
| 上海慧添 | 3,638,576.00 | 1.7525 | 4,475,525.00 | 2.7972 |
| 深圳创新投 | 6,842,253.00 | 3.2956 | 4,475,525.00 | 2.7972 |
| 浙江红土 | 5,376,131.00 | 2.5894 | 4,457,361.00 | 2.7859 |
| 英特尔 | 7,331,005.00 | 3.5310 | 3,875,243.00 | 2.4220 |
58
| 投资者名称 | 2015 年10 月31 日 投资金额 所占 比例(%) |
2014 年12 月31 日 投资金额 所占 比例(%) |
|
|---|---|---|---|
| 深圳海德润 周农 周功禹 张善海 石家庄岚韵 上海信添 复星创富 宁波合众 浙江合盈 浙江长泰 宁波智望 唐斌 翟芳 新奥资本 杨宇 田志伟 合计 |
4,887,380.00 2.3540 769,997.00 0.3709 923,997.00 0.4450 1,693,994.00 0.8159 1,539,995.00 0.7417 3,079,989.00 1.4835 13,158,041.00 6.3376 4,475,525.00 2.1556 4,475,525.00 2.1556 4,475,525.00 2.1556 6,713,287.00 3.2335 161,119.00 0.0776 107,413.00 0.0517 32,380,952.00 15.5966 7,619,048.00 3.6697 7,619,048.00 3.6697 207,619,048.00 100.0000 |
3,638,576.00 2.2741 3,079,989.00 1.9250 1,693,994.00 1.0588 1,539,995.00 0.9625 1,342,506.00 0.8391 1,287,805.00 0.8049 1,273,514.00 0.7959 1,079,228.00 0.6745 923,997.00 0.5775 803,508.00 0.5022 769,997.00 0.4812 268,532.00 0.1678 - - - - - - - - 160,000,000.00 100.0000 |
(2)股本变动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29.资本公积
(1)明细情况
| 项目 | 2014 年12 月31 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2015 年10 月31 日 |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其他资本公积 合计 |
156,462,925.73 50,756,485.25 207,219,410.98 |
202,380,952.00 - 202,380,952.00 |
- 358,843,877.73 96,281.63 50,660,203.62 96,281.63 409,504,081.35 |
(2)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变动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一、公司的基本情况,其他资本公积变动系 确认本期股份支付所致。
30.盈余公积
| 项目 2014 年12 月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 年10 月31 日 |
项目 2014 年12 月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 年10 月31 日 |
|---|---|
| 法定盈余公积 合计 |
14,278,004.31 - - 14,278,004.31 14,278,004.31 - = 14,278,004.31 |
59
31.未分配利润
| 项目 | 2015 年1-10 月 | 2014 年度 |
|---|---|---|
| 上期期末未分配利润 | 184,318,302.24 | 133,605,569.92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1,414,833.43 | 52,917,994.11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2,205,261.79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 -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 |
| 提取职工奖励基金 | - | - |
| 其他 | - |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25,733,135.67 | 184,318,302.24 |
32.营业收入及成本 (1)明细情况
| 项目 2015 年1-10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主营业务收入 498,434,109.93 545,237,153.39 406,069,510.51 2.其他业务收入 - - - 合计 498,434,109.93 545,237,153.39 406,069,510.51 3.主营业务成本 278,439,256.86 313,929,338.05 204,631,273.66 4.其他业务成本 - - - 合计 278,439,256.86 313,929,338.05 204,631,273.66 (2)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类别) 项目 2015 年1-10 月 2014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安全管理 285,488,395.61 156,429,238.86 237,812,595.08 131,015,692.74 交通管理 212,945,714.32 122,010,018.00 307,424,558.31 182,913,645.31 合计 498,434,109.93 278,439,256.86 545,237,153.39 313,929,338.05 (续上表) |
项目 2015 年1-10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主营业务收入 498,434,109.93 545,237,153.39 406,069,510.51 2.其他业务收入 - - - 合计 498,434,109.93 545,237,153.39 406,069,510.51 3.主营业务成本 278,439,256.86 313,929,338.05 204,631,273.66 4.其他业务成本 - - - 合计 278,439,256.86 313,929,338.05 204,631,273.66 (2)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类别) 项目 2015 年1-10 月 2014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安全管理 285,488,395.61 156,429,238.86 237,812,595.08 131,015,692.74 交通管理 212,945,714.32 122,010,018.00 307,424,558.31 182,913,645.31 合计 498,434,109.93 278,439,256.86 545,237,153.39 313,929,338.05 (续上表) |
项目 2015 年1-10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主营业务收入 498,434,109.93 545,237,153.39 406,069,510.51 2.其他业务收入 - - - 合计 498,434,109.93 545,237,153.39 406,069,510.51 3.主营业务成本 278,439,256.86 313,929,338.05 204,631,273.66 4.其他业务成本 - - - 合计 278,439,256.86 313,929,338.05 204,631,273.66 (2)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类别) 项目 2015 年1-10 月 2014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安全管理 285,488,395.61 156,429,238.86 237,812,595.08 131,015,692.74 交通管理 212,945,714.32 122,010,018.00 307,424,558.31 182,913,645.31 合计 498,434,109.93 278,439,256.86 545,237,153.39 313,929,338.05 (续上表) |
项目 2015 年1-10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主营业务收入 498,434,109.93 545,237,153.39 406,069,510.51 2.其他业务收入 - - - 合计 498,434,109.93 545,237,153.39 406,069,510.51 3.主营业务成本 278,439,256.86 313,929,338.05 204,631,273.66 4.其他业务成本 - - - 合计 278,439,256.86 313,929,338.05 204,631,273.66 (2)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类别) 项目 2015 年1-10 月 2014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安全管理 285,488,395.61 156,429,238.86 237,812,595.08 131,015,692.74 交通管理 212,945,714.32 122,010,018.00 307,424,558.31 182,913,645.31 合计 498,434,109.93 278,439,256.86 545,237,153.39 313,929,338.05 (续上表) |
项目 2015 年1-10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主营业务收入 498,434,109.93 545,237,153.39 406,069,510.51 2.其他业务收入 - - - 合计 498,434,109.93 545,237,153.39 406,069,510.51 3.主营业务成本 278,439,256.86 313,929,338.05 204,631,273.66 4.其他业务成本 - - - 合计 278,439,256.86 313,929,338.05 204,631,273.66 (2)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类别) 项目 2015 年1-10 月 2014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安全管理 285,488,395.61 156,429,238.86 237,812,595.08 131,015,692.74 交通管理 212,945,714.32 122,010,018.00 307,424,558.31 182,913,645.31 合计 498,434,109.93 278,439,256.86 545,237,153.39 313,929,338.05 (续上表) |
项目 2015 年1-10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主营业务收入 498,434,109.93 545,237,153.39 406,069,510.51 2.其他业务收入 - - - 合计 498,434,109.93 545,237,153.39 406,069,510.51 3.主营业务成本 278,439,256.86 313,929,338.05 204,631,273.66 4.其他业务成本 - - - 合计 278,439,256.86 313,929,338.05 204,631,273.66 (2)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类别) 项目 2015 年1-10 月 2014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安全管理 285,488,395.61 156,429,238.86 237,812,595.08 131,015,692.74 交通管理 212,945,714.32 122,010,018.00 307,424,558.31 182,913,645.31 合计 498,434,109.93 278,439,256.86 545,237,153.39 313,929,338.05 (续上表) |
|---|---|---|---|---|---|
| 1.主营业务收入 498,434,109.93 2.其他业务收入 - 合计 498,434,109.93 3.主营业务成本 278,439,256.86 4.其他业务成本 - 合计 278,439,256.86 (2)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类别) 项目 2015 年1-10 月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安全管理 285,488,395.61 156,429,238.86 交通管理 212,945,714.32 122,010,018.00 合计 498,434,109.93 278,439,256.86 (续上表) |
|||||
| 安全管理 交通管理 合计 (续上表) |
285,488,395.61 212,945,714.32 498,434,109.93 |
156,429,238.86 122,010,018.00 278,439,256.86 |
| 项目 | 2013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226,850,446.62 106,753,651.19 179,219,063.89 97,877,622.47 406,069,510.51 204,631,273.66 |
|
|---|---|---|
| 安全管理 交通管理 合计 (3)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
2015 年1-10 月
60
| 客户名称 | 营业收入 | 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 |
|---|---|---|
| 中国电子物资西北公司 | 42,945,052.18 | 8.61 |
| 南京恒天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27,350,427.32 | 5.49 |
| 北京金成联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 26,944,444.09 | 5.40 |
| 浙江金之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6,053,801.71 | 5.23 |
| 北京汇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5,607,948.74 | 5.14 |
| 合计 | 148,901,674.04 | 29.87 |
| 2014 年度 | ||
| 客户名称 | 营业收入 | 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 |
| 北京文豪宏博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5,838,166.61 | 10.24 |
| 上海迪爱斯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41,506,538.50 | 7.61 |
|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 38,919,046.07 | 7.14 |
| 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28,703,538.32 | 5.26 |
| 大唐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4,596,581.16 | 4.51 |
| 合计 | 189,563,870.66 | 34.76 |
| 2013 年度 | ||
| 客户名称 | 营业收入 | 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 |
| 北京文豪宏博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7,606,837.59 | 9.26 |
| 大唐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32,217,086.61 | 7.93 |
|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6,536,042.72 | 6.53 |
| 遵义市朗盛科技有限公司 | 25,856,316.23 | 6.37 |
| 永泰吉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1,717,379.78 | 5.35 |
| 合计 | 143,933,662.93 | 35.44 |
33.营业税金及附加
| 项目 2015 年1-10 月 2014 年度 |
项目 2015 年1-10 月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计缴标准 269,994.96 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四税 项之说明 1,053,580.99 1,346,998.50 172,587.16 2,843,161.61 |
|---|---|---|
|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其他 合计 |
870,282.24 493,382.78 1,193,019.84 2,181,427.94 1,209,203.71 2,237,843.79 134,286.84 214,077.28 3,406,792.63 5,126,731.79 |
61
34.销售费用
| 项目 2015 年1-10 月 |
项目 2015 年1-10 月 |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32,212,267.28 22,412,543.85 3,274,114.86 2,083,951.41 2,961,556.77 2,101,008.21 2,655,493.73 3,155,411.75 5,088,554.18 2,900,491.30 13,714,234.66 11,806,788.22 516,313.83 318,705.30 1,147,576.81 3,233,555.04 2,546,233.56 5,011,495.18 64,116,345.68 53,023,950.26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7,932,055.29 27,817,223.83 28,233,514.27 25,009,412.63 2,680,870.42 1,748,978.12 1,887,857.90 1,500,273.15 7,958,725.42 2,763,967.10 1,605,739.85 806,947.97 7,348,754.90 4,595,143.41 5,806,847.60 4,899,551.91 1,759,103.22 1,732,393.61 1,235,568.10 65,719.45 1,540,113.92 1,072,960.74 -71,406.55 17,376,002.52 77,917,744.34 89,388,574.44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4,678,331.16 9,638,264.06 310,315.18 539,230.31 678,451.71 118,291.60 1,265,338.94 - 16,311,806.63 9,217,325.35 |
|---|---|---|
| 职工薪酬 36,954,992.44 办公、通讯及邮费 3,036,228.78 交通及车船燃油费 3,095,062.39 房租、水电及物业管理费 3,391,918.22 招聘、培训及顾问费 1,638,891.97 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及会议费 15,983,743.89 折旧费 690,138.87 宣传展览费 1,155,186.09 其他 2,307,048.75 合计 68,253,211.40 35.管理费用 项目 2015 年1-10 月 |
||
| 研发费用 14,774,662.94 职工薪酬 31,024,200.18 办公、通讯及邮费 3,127,917.96 交通及车船燃油费 2,071,325.87 房租、水电及物业管理费 8,484,055.38 折旧费 1,539,207.70 招聘、培训及顾问费 7,758,678.51 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及会议费 6,031,691.23 无形资产摊销 1,527,419.88 长期待摊费用 985,501.78 税金及其他 2,355,615.35 股份支付 -96,281.63 合计 79,583,995.15 36.财务费用 项目 2015 年1-10 月 |
||
| 利息支出 减:利息收入 手续费及其他 票据贴现息 合计 |
13,255,565.65 1,204,198.51 1,095,220.51 4,063,398.99 17,209,986.64 |
62
37.资产减值损失
| 项目 | 2015 年1-10 月 | 2015 年1-10 月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
| 坏账损失 | 14,375,964.99 | 14,659,945.69 | 11,607,961.36 | |||||
| 合计 | 14,375,964.99 | 14,659,945.69 | 11,607,961.36 | |||||
| 38.投资收益 | ||||||||
| (1)按项目列示 | ||||||||
|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 2015 年1-10 月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97,891.63 | 2,280,348.84 | 454,534.40 | |||||
| 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372,219.33 | 569,360.29 | 621,468.48 | |||||
| 合计 | 570,110.96 | 2,849,709.13 | 1,076,002.88 | |||||
| (2)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 被投资单位 | 2015 年1-10 | 月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 北京天路 | 490,803.41 | 2,036,624.32 | 441,173.05 | |||||
| 深圳市阿格斯 | -292,911.78 | 243,724.52 | 13,361.35 | |||||
| 合计 | 197,891.63 | 2,280,348.84 | 454,534.40 | |||||
| 39.营业外收入 | ||||||||
| (1)明细情况 | ||||||||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 ||||||||
| 项目 | 2015 | 年1-10 月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 额 | ||||||||
| 非流动资产资产处置 | - | - | 8,665.36 | - | ||||
| 利得 | ||||||||
| 政府补助 | 5,201,445.74 | 4,163,788.50 | 8,621,898.50 | 5,201,445.74 | ||||
| 税费返还 | 9,664,728.19 | 4,309,324.18 | 4,370,519.26 | - | ||||
| 其他 | 61,300.96 | 116,984.81 | 60,832.52 | 61,300.96 | ||||
| 合计 | 14,927,474.89 | 8,590,097.49 | 13,061,915.64 | 5,262,746.70 | ||||
| (2)政府补助情况 | ||||||||
| 项目 | 与资产相关/ | |||||||
| 2015 年1-10 月 | 2014 | 年度 | 2013 年度 | |||||
| 与收益相关 | ||||||||
|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课题研究经费 | 6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大数据基础软件凭条研究及公共安全应用 | 2,8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63
| 项目 | 2015 年1-10 月 |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
| 示范课题资金 上市财政扶持 科技专项款 财政扶持资金 创新资金项目款 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创新资金 科研计划项目款 课题专项资金 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费 中介服务支持资金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款 职工培训财政补贴拨款 科技发展基金创新资金 科技发展基金创新资金浦东配套资助 款 科技基金企业研发机构资助资金 专利费用资助 课题项目补助款 徐汇区财政优惠政策扶持款项 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人员专项奖励 2013 年成果转化扶持政策第三批资金 上海市徐汇财政局地方教育附加补贴资金 宝山航运经济发展区财政专项资金补助 免税补助 展会费补贴 研发投入补贴资金 合计 |
1,692,549.74 100,000.00 8,896.00 5,201,445.74 |
550,000.00 与收益相关 60,000.00 与收益相关 2,112,400.00 1,187,100.00 与收益相关 700,000.00 40,000.00 与收益相关 354,000.00 与收益相关 200,000.00 与收益相关 2,900,000.00 与收益相关 1,600.00 与收益相关 6,200.00 与收益相关 200,000.00 与收益相关 216,300.00 444,181.00 与收益相关 900,000.00 与收益相关 300,000.00 与收益相关 600,000.00 与收益相关 21,088.50 2,817.50 与收益相关 700,000.00 与收益相关 150,000.00 40,000.00 与收益相关 112,000.00 与收益相关 438,000.00 与收益相关 46,000.00 与收益相关 7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000.00 与收益相关 14,000.00 与收益相关 400,000.00 与收益相关 4,163,788.50 8,621,898.50 |
| 40.营业外支出 | ||||
|---|---|---|---|---|
| 项目 | 2015 年1-10 月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捐赠支出 | 2,300,000.00 | 500,000.00 | - | 2,300,000.00 |
64
| 项目 2015 年1-10 月 |
项目 2015 年1-10 月 |
2014 年度 | 2014 年度 | |
|---|---|---|---|---|
| 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其他 合计 41.所得税费用 (1)明细情况 项目 |
8,885.71 - 19,118.56 228,754.95 2,328,004.27 728,754.95 2015 年1-10 月 |
- 46,508.44 46,508.44 2014 年度 |
||
42.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5
| 项目 2015 年1-10 月 |
项目 2015 年1-10 月 |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
|
|---|---|---|---|---|
| 政府补助 27,809,445.74 利息收入 1,204,198.51 其他 61,300.96 合计 29,074,945.21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15 年1-10 月 |
5,873,788.50 13,981,898.50 310,315.18 539,230.31 116,984.81 53,259.70 6,301,088.49 14,574,388.51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
|||
| 往来款 付现管理费用 付现销售费用 付现财务费用 付现营业外支出 保函/票据保证金 合计 |
11,333,876.17 29,287,219.02 30,579,862.21 1,095,220.51 2,319,118.56 30,872,484.86 105,487,781.33 |
1,159,226.67 7,636,473.92 26,670,712.21 20,862,393.61 31,328,320.53 28,441,942.16 678,451.71 118,291.60 728,754.95 46,508.44 22,247,551.21 5,658,272.25 82,813,017.28 62,763,881.98 |
43.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 项 目 | 2015 年1-10 月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 一、将净利润调节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41,840,720.60 | 54,144,061.67 | 43,238,832.76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4,375,964.99 | 14,659,945.69 | 11,607,961.36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 | |||
| 2,295,281.78 | 2,292,883.80 | 2,367,604.17 | |
| 产折旧 | |||
| 无形资产摊销 | 3,273,335.78 | 1,759,103.22 | 1,732,393.61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034,406.16 | 1,279,570.80 | 340,767.7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 | |||
| 8,885.71 | -8,665.36 | ||
| 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3,255,565.65 | 14,678,331.16 | 9,638,264.06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70,110.96 | -2,849,709.13 | -1,076,002.8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429,737.96 | -2,340,578.93 | -3,433,102.8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6,977,679.54 | -41,945,372.12 | -58,032,657.61 |
| 66 |
| 项 目 | 2015 年1-10 月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6,272,283.62 | -202,947,405.43 | -99,384,776.50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1,107,391.10 | 119,826,356.97 | 37,814,709.70 |
| 其他* | -96,281.63 | -71,406.55 | 17,376,002.5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2,154,541.94 | -41,514,218.85 | -37,818,669.20 |
| 二、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05,561,890.25 | 139,563,298.99 | 149,945,331.00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39,563,298.99 | 149,945,331.00 | 54,179,390.98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5,998,591.26 | -10,382,032.01 | 95,765,940.02 |
| *其他系股份支付金额 | |||
| (2)当期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有关信息 | |||
| 项目 | 2015 年1-10 月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一、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有关信息: | |||
| 1.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价格 | 24,600,000.00 | ||
| 2.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24,600,000.00 | ||
| 减: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12,700,462.53 | ||
| 3.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1,899,537.47 | ||
| 4.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 | 14,462,792.54 | ||
| 流动资产 | 29,668,988.88 | ||
| 非流动资产 | 561,047.91 | ||
| 流动负债 | 15,767,244.25 | ||
| 非流动负债 | |||
| 二、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有关信息: | |||
| 1.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价格 | |||
| 2.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 减: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 3.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4.处置子公司的净资产 |
67
| 项目 | 2015 | 年1-10 | 月 | 2014 | 年度 | 2013 | 年度 |
|---|---|---|---|---|---|---|---|
| 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 | |||||||
| 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 |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 项目 | 2015 年1-10 月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 一、现金 | 205,561,890.25 | 139,563,298.99 | 149,945,331.00 |
| 其中:1.库存现金 | 238,639.61 | 345,129.51 | 296,724.36 |
| 2.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05,323,250.64 | 139,218,169.48 | 149,448,606.64 |
| 3.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200,000.00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5,561,890.25 | 139,563,298.99 | 149,945,331.00 |
44.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 项目 2015 年10 月31 日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
|
|---|---|
| 货币资金 58,778,308.32 详见附注六、1、(2) 应收账款 127,760,833.40 提供借款担保 合计 186,539,141.72 |
七、合并范围变动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2013年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股权取 | 股权取得比 | 购买日的确定依 | 购买日至期末被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 | ||
|---|---|---|---|---|---|---|
| 被合并方名称 | 购买日 | |||||
| 得成本 | 例(%) | 据 | 购买方的收入 | 买方的净利润 | ||
| 北京银河金星科技 | ||||||
| 取得被合并方控 | ||||||
| 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 24,600,000.00 | 100.00 | 2013-2-5 | 13,373,063.00 | -261,275.75 | |
| 制权 | ||||||
| 简称银河金星) | ||||||
| 2)合并成本及商誉 | ||||||
| 项目 | 银河金星 |
项目
68
| 合并成本 其中:现金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小计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商誉 |
24,600,000.00 24,600,000.00 24,600,000.00 14,724,068.29 9,875,931.71 |
|---|---|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和负债
| 银河金星 | ||
|---|---|---|
| 项目 |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 货币资金 | 12,700,462.53 | 12,700,462.53 |
| 应收款项 | 1,335,343.91 | 1,335,343.91 |
| 固定资产 | 997,650.92 | 997,650.92 |
| 长期待摊费用 | 5,203.02 | 5,203.02 |
| 减:应付款项 | 233,800.00 | 233,800.00 |
| 应交税费 | 80,792.09 | 80,792.09 |
| 净资产 | 14,724,068.29 | 14,724,068.29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取得的净资产 | 14,724,068.29 | 14,724,068.29 |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通过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 (1)本集团的构成
69
| 主要 | 持股比例(%)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 | ||||
|---|---|---|---|---|---|---|---|
| 子公司全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取得方式 | ||||
| 经营地 | 直接 | 间接 | 比例(%) | ||||
| 博康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 | 安防行业中的视频 | ||||||
| 北京 | 北京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 智能信息) | 监控行业 | ||||||
| 北京汇通纵横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 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 ||||||
| 北京 | 北京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 简称汇通纵横) | 制造和服务业 | ||||||
| 云南博康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云南智能 | 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 ||||||
| 昆明 | 昆明 | 51.00 | 51.00 | 设立 |
|||
| 信息) | 制造和服务业 | ||||||
| 上海博康智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 ||||||
| 上海 | 上海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 上海智能软件) | 制造和服务业 | ||||||
| 江西博康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 ||||||
| 南昌 | 南昌 | 51.00 | 51.00 | 设立 |
|||
| 江西智能信息) | 制造和服务业 | ||||||
| 博康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 ||||||
| 成都 | 成都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 博康智慧城市) | 制造和服务业 | ||||||
| 广西博康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 ||||||
| 南宁 | 南宁 | 51.00 | 51.00 | 设立 |
|||
| 广西智能信息) | 制造和服务业 | ||||||
| 江苏博康智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 ||||||
| 盐城 | 盐城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 江苏博康) | 制造和服务业 | ||||||
| 上海博康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 同一控制下企 | |||||
| 上海 | 上海 | 100.00 | 100.00 | ||||
| 上海智能信息) | 制造和服务业 | 业合并 | |||||
| 深圳市博康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 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 同一控制下企 | |||||
| 深圳 | 深圳 | 100.00 | 100.00 | ||||
| 称深圳智能信息) | 制造和服务业 | 业合并 | |||||
| 上海澳马车辆物资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 同一控制下企 | |||||
| 上海 | 上海 | 60.00 | 60.00 | ||||
| 澳马车辆) | 制造和服务业 | 业合并 | |||||
| 上海澳马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 同一控制下企 | |||||
| 上海 | 上海 | 60.00 | 60.00 | ||||
| 澳马信息) | 制造和服务业 | 业合并 | |||||
| 软件开发及技术服 | 非同一控制下 | ||||||
| 银河金星 | 北京 | 北京 | 100.00 | 100.00 | |||
| 务 | 企业合并 | ||||||
|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
(1)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被投资单位名称 | 主要经 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 性质 |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
本集团在被投资单 位表决权比例 (%) |
对集团活动是否 具有战略性 |
|
|---|---|---|---|---|---|---|---|---|
| 联营企业: | ||||||||
| 公共交通 | ||||||||
| 北京天路 | 北京 | 北京 | 26.98 | 26.98 | 否 | |||
| 行业 | ||||||||
| 深圳阿格斯 | 深圳 | 深圳 | 安防行业 | 40.00 | 40.00 | 否 | ||
| 70 |
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滔。
实际控制人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实际控制人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
|---|---|---|---|---|
| 实际控制人名称 | 2015 | 年10 | 月31 日 2014 年12 月31 日 |
2013 年12 月31 日 |
| 张滔 | 29.3031 37.9458 |
37.8644 |
注:张滔通过上海慧添及博康控股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在2015 年10 月31 日、2014 年12 月31 日、2013 年12 月31 日分别为:16.1588%、20.8895%、20.8081%。
2.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 母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注册地 | 法人代表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
| 博康控股 | 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市 | 张滔 | 投资 | 100,000,000.00 |
(续上表)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本公司最终控 | 组织机构 | ||||
| 2015 | 年10 | 月31 日 | 2014 年12 月31 日 |
2013 年12 月31 日 | 制方 | 代码 |
| 19.9610 | 25.8556 |
25.7882 | 张滔 | 78655233-2 |
注:博康控股通过上海信添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在2015 年10 月31 日、2014 年12 月31 日、2013 年12 月31 日分别为:0.7699%、0.9529%、0.8855%。
3.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有关信息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4.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
| 迟护杰 | 实际控制人之配偶 | / |
| *博康科技 | 曾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 19232730-6 |
| 上海慧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57411063-9 |
| 上海信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06259881-0 |
- *博康科技已于2013年3月转让给非关联方,期末不再为本公司关联方。
5.关联方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 公司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5 年1-10 月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 深圳阿格斯 | SDI 一体化摄像机 | - | 141,538.32 |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71
| 公司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5 年1-10 月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 公交车载调度终端、CAN 油耗数据采集模 | ||||
| 北京天路 | - | 33,287,634.36 | - | |
| 块、车载键盘、天线 | ||||
| 北京天路 | 公交车载调度终端、车载键盘、天线、车用 拾音器 |
17,561,236.99 | - | 2,521,199.80 |
| 北京天路 | 车载设备终端软件开发 | 314,465.42 | - | 2,180,582.53 |
| (3)关联担保情况 |
| 担保是否已经 | ||||||
|---|---|---|---|---|---|---|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备注 | |
| 履行完毕 | ||||||
| 张滔、迟护杰 | 本公司 | 5,000,000.00 | 2012.4.24 | 2013.4.23 | 是 | 1) |
| 博康控股 | 本公司 | 20,000,000.00 | 2012.9.6 | 2013.9.5 | 是 | 2) |
| 张滔 | 本公司 | 20,000,000.00 | 2012.9.6 | 2013.9.5 | 是 | 2) |
| 博康科技 | 本公司 | 20,000,000.00 | 2012.9.6 | 2013.9.5 | 是 | 2) |
| 博康控股 | 本公司 | 20,000,000.00 | 2013.2.1 | 2013.9.5 | 是 | 2) |
| 张滔 | 本公司 | 20,000,000.00 | 2013.2.1 | 2013.9.5 | 是 | 2) |
| 博康科技 | 本公司 | 20,000,000.00 | 2013.2.1 | 2013.9.5 | 是 | 2) |
| 博康控股 | 本公司 | 25,000,000.00 | 2012.11.26 | 2013.11.26 | 是 | 3) |
| 张滔、迟护杰 | 本公司 | 25,000,000.00 | 2012.11.26 | 2013.11.26 | 是 | 3) |
| 博康控股 | 本公司 | 25,000,000.00 | 2012.10.23 | 2013.10.22 | 是 | 3) |
| 张滔、迟护杰 | 本公司 | 25,000,000.00 | 2012.10.23 | 2013.10.22 | 是 | 3) |
| 博康控股 | 本公司 | 10,000,000.00 | 2012.3.31 | 2013.3.20 | 是 | 4) |
| 博康控股 | 本公司 | 9,900,000.00 | 2012.9.5 | 2013.9.4 | 是 | 4) |
| 博康控股 | 本公司 | 8,000,000.00 | 2012.10.10 | 2013.10.9 | 是 | 4) |
| 博康控股 | 本公司 | 4,200,000.00 | 2012.10.10 | 2013.10.9 | 是 | 4) |
| 博康控股 | 本公司 | 7,900,000.00 | 2012.11.28 | 2013.11.27 | 是 | 4) |
| 张滔、迟护杰 | 本公司 | 10,000,000.00 | 2013.5.24 | 2013.11.23 | 是 | 5) |
| 张滔、迟护杰 | 本公司 | 10,000,000.00 | 2013.12.17 | 2014.6.16 | 是 | 6) |
| 博康控股 | 本公司 | 40,000,000.00 | 2013.9.18 | 2014.9.17 | 是 | 7) |
| 张滔 | 本公司 | 40,000,000.00 | 2013.9.18 | 2014.9.17 | 是 | 7) |
| 博康科技 | 本公司 | 40,000,000.00 | 2013.9.18 | 2014.9.17 | 是 | 7) |
| 博康控股 | 本公司 | 40,000,000.00 | 2014.9.17 | 2014.12.17 | 是 | 7) |
| 张滔 | 本公司 | 40,000,000.00 | 2014.9.17 | 2014.12.17 | 是 | 7) |
| 博康科技 | 本公司 | 40,000,000.00 | 2014.9.17 | 2014.12.17 | 是 | 7) |
| 博康控股 | 本公司 | 10,000,000.00 | 2013.3.29 | 2014.3.20 | 是 | 4) |
| 博康控股 | 本公司 | 40,000,000.00 | 2013.11.8 | 2014.5.07 | 是 | 8) |
72
| 担保是否已经 | ||||||
|---|---|---|---|---|---|---|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备注 | |
| 履行完毕 | ||||||
| 张滔、迟护杰 | 本公司 | 40,000,000.00 | 2013.11.8 | 2014.5.07 | 是 | 8) |
| 博康控股 | 本公司 | 7,900,000.00 | 2013.11.27 | 2014.11.26 | 是 | 8) |
| 张滔、迟护杰 | 本公司 | 7,900,000.00 | 2013.11.27 | 2014.11.26 | 是 | 8) |
| 博康控股 | 本公司 | 10,000,000.00 | 2014.3.18 | 2015.3.17 | 是 | 8) |
| 张滔、迟护杰 | 本公司 | 10,000,000.00 | 2014.3.18 | 2015.3.17 | 是 | 8) |
| 博康控股 | 本公司 | 40,000,000.00 | 2014.5.8 | 2015.4.21 | 是 | 8) |
| 张滔、迟护杰 | 本公司 | 40,000,000.00 | 2014.5.8 | 2015.4.21 | 是 | 8) |
| 博康控股 | 本公司 | 7,900,000.00 | 2014.11.28 | 2017.11.27 | 否 | 9) |
| 张滔、迟护杰 | 本公司 | 7,900,000.00 | 2014.11.28 | 2017.11.27 | 否 | 9) |
| 博康控股 | 本公司 | 10,000,000.00 | 2015.3.20 | 2018.3.19 | 否 | 9) |
| 张滔、迟护杰 | 本公司 | 10,000,000.00 | 2015.3.20 | 2018.3.19 | 否 | 9) |
| 博康控股 | 本公司 | 40,000,000.00 | 2015.4.22 | 2018.4.21 | 否 | 9) |
| 张滔、迟护杰 | 本公司 | 40,000,000.00 | 2015.4.22 | 2018.4.21 | 否 | 9) |
| 博康控股 | 本公司 | 25,000,000.00 | 2013.10.30 | 2014.10.30 | 是 | 10) |
| 张滔、迟护杰 | 本公司 | 25,000,000.00 | 2013.10.30 | 2014.10.30 | 是 | 10) |
| 博康控股 | 本公司 | 25,000,000.00 | 2013.11.11 | 2014.11.11 | 是 | 10) |
| 张滔、迟护杰 | 本公司 | 25,000,000.00 | 2013.11.11 | 2014.11.11 | 是 | 10) |
| 博康控股 | 本公司 | 25,000,000.00 | 2014.11.3 | 2017.11.3 | 否 | 11) |
| 张滔、迟护杰 | 本公司 | 25,000,000.00 | 2014.11.3 | 2017.11.3 | 否 | 11) |
| 博康控股 | 本公司 | 25,000,000.00 | 2014.11.14 | 2017.11.13 | 否 | 11) |
| 张滔、迟护杰 | 本公司 | 25,000,000.00 | 2014.11.14 | 2017.11.13 | 否 | 11) |
| 博康控股 | 本公司 | 20,000,000.00 | 2014.3.24 | 2017.2.13 | 否 | 12) |
| 张滔、迟护杰 | 本公司 | 20,000,000.00 | 2014.3.24 | 2017.2.13 | 否 | 12) |
| 博康控股 | 本公司 | 20,000,000.00 | 2014.4.29 | 2017.2.13 | 否 | 12) |
| 张滔、迟护杰 | 本公司 | 20,000,000.00 | 2014.4.29 | 2017.2.13 | 否 | 12) |
| 博康控股 | 本公司 | 10,000,000.00 | 2014.6.13 | 2015.6.13 | 是 | 13) |
| 张滔、迟护杰 | 本公司 | 10,000,000.00 | 2014.6.13 | 2015.6.13 | 是 | 13) |
| 张滔、迟护杰 | 本公司 | 5,000,000.00 | 2014.11.5 | 2014.11.24 | 是 | 14) |
| 张滔、迟护杰 | 本公司 | 5,500,000.00 | 2015.4.13 | 2018.6.12 | 否 | 14) |
| 张滔、迟护杰 | 本公司 | 20,000,000.00 | 2014.11.19 | 2018.11.19 | 否 | 15) |
| 博康控股 | 本公司 | 20,000,000.00 | 2014.11.19 | 2018.11.19 | 否 | 15) |
| 张滔、迟护杰、博康控 股 |
本公司 | 25,000,000.00 | 2014.4.30 | 2017.10.27 | 否 | 16) |
| 博康控股 | 本公司 | 60,000,000.00 | 2015.2.16 | 2018.2.16 | 否 | 17) |
| 73 |
| 担保是否已经 | ||||||
|---|---|---|---|---|---|---|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备注 | |
| 履行完毕 | ||||||
| 张滔、迟护杰 | 本公司 | 60,000,000.00 | 2015.2.16 | 2018.2.16 | 否 | 17) |
| 张滔、迟护杰 | 本公司 | 15,000,000.00 | 2015.4.16 | 2018.4.15 | 否 | 18) |
| 博康控股 | 本公司 | 15,000,000.00 | 2015.4.16 | 2018.4.15 | 否 | 18) |
| 博康控股 | 本公司 | 50,000,000.00 | 2015.1.30 | 2018.1.30 | 否 | 19) |
| 张滔 | 本公司 | 50,000,000.00 | 2015.1.30 | 2018.1.30 | 否 | 19) |
| 张滔、迟护杰 | 本公司 | 10,000,000.00 | 2015.7.31 | 2018.7.31 | 否 | 20) |
| 博康控股 | 本公司 | 10,000,000.00 | 2015.7.31 | 2018.7.31 | 否 | 20) |
1)2011 年4 月24 日,张滔、迟护杰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签订了《保证合 同》,提供最高额为5,000,000.00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该合同下本公司于2012 年4 月24 日借款 5,000,000.00 元,到期日为2013 年4 月23 日。
2)2011 年8 月29 日,博康控股、张滔、博康科技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签 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最高额为40,000,000.00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该合同项下本公司于2012 年9 月6 日借款20,000,000.00 元,到期日为2013 年9 月5 日;于2013 年2 月1 日借款20,000,000.00 元,到期日2013 年9 月5 日。
3)2011 年10 月19 日,博康控股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张滔、迟护杰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本公司提供最 高额为50,000,000.00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该合同下本公司2012 年11 月26 日借款25,000,000.00 元, 到期日为2013 年11 月25 日;2011 年10 月23 日借款25,000,000.00 元,到期日为2013 年10 月22 日。
4)2011 年9 月18 日,博康控股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 担保书》,提供最高额为55,000,000.00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该合同项下本公司2012 年3 月31 日借款 10,000,000.00 元,到期日2013 年3 月30 日;于2012 年9 月5 日借款9,900,000.00 元,到期日2013 年9 月4 日;于2012 年10 月10 日借款11,200,000.00 元,到期日为2013 年10 月9 日;于2012 年 11 月28 日借款7,900,000.00 元,到期日为2013 年11 月27 日;于2013 年3 月29 日借款10,000,000.00 元,到期日为2014 年3 月20 日。
5)2013 年5 月24 日,张滔、迟护杰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签订了《保证合 同》,提供最高额为10,000,000.00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该合同下本公司2013 年5 月24 日借款 10,000,000.00 元,到期日2013 年11 月23 日。
6)2013 年11 月17 日,张滔、迟护杰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签订了《保证合 同》,提供最高额为10,000,000.00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该合同下本公司2013 年12 月17 日借款 10,000,000.00 元,到期日2014 年6 月16 日。
7)2013 年9 月18 日,博康控股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张滔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博康科技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天安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签 订的《基本额度授信合同》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为40,000,000.00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该合同下
74
本公司于2013 年9 月18 日借款40,000,000.00 元,到期日为2014 年9 月17 日;于2014 年9 月17 日 借款40,000,000.00 元,到期日为2014 年12 月17 日。
8)2013 年9 月30 日,博康控股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 担保书》,为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签订的《授信协议》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最 高额为80,000,000.00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2013 年10 月10 日,张滔、迟护杰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田林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签 订的《授信协议》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为80,000,000.00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该合同下本公司 2013 年11 月8 日借款40,000,000.00 元,到期日为2014 年5 月7 日;于2013 年11 月27 日借款 7,900,000.00 元,到期日为2014 年11 月26 日;于2014 年3 月18 日借款10,000,000.00 元,到期日 为2015 年3 月17 日;于2014 年5 月8 日借款40,000,000.00 元,到期日为2015 年4 月21 日。
9)2014 年11 月24 日,针对本财务报表附注六、16 之短期借款,博康控股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田林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签 订的《授信协议》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为80,000,000.00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2014 年11 月24 日,张滔、迟护杰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本公司 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签订的《授信协议》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为 80,000,000.00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该合同下本公司2014 年11 月28 日借款7,900,000.00 元,到期日 为2015 年11 月27 日;于2015 年3 月20 日借款10,000,000.00 元,到期日为2016 年3 月19 日;于 2015 年4 月22 日借款40,000,000.00 元,到期日为2016 年4 月21 日。
10)2013 年10 月28 日,博康控股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张滔、迟护杰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本公司与华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的《最高额融资合同》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为50,000,000.00 元 的连带责任保证,该合同下本公司于2013 年10 月30 日借款25,000,000.00 元,到期日为2014 年10 月30 日;于2013 年11 月11 日借款25,000,000.00 元,到期日为2014 年11 月11 日。
11)2014 年10 月29 日,针对本财务报表附注六、16 之短期借款,博康控股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张滔、迟护杰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个 人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的《最高额融资合同》项下 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为80,000,000.00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该合同下本公司于2014 年11 月3 日借 款25,000,000.00 元,到期日为2015 年11 月3 日;于2014 年11 月14 日借款25,000,000.00 元,到 期日为2015 年11 月13 日;
12)2014 年3 月24 日,博康控股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浦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张滔、迟护杰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浦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本公司与上海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杨浦支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为100,000,000.00 元的连 带责任保证,该合同下本公司于2014 年3 月24 日借款20,000,000.00 元,到期日2015 年2 月13 日; 于2014 年4 月29 日借款20,000,000.00 元,到期日为2015 年2 月13 日。
13)2014 年6 月13 日,博康控股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张滔、迟护杰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本公司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为 30,000,000.00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该合同下本公司于2014 年6 月13 日借款10,000,000.00 元,到期
75
日为2015 年6 月13 日。
14)2014 年11 月5 日,张滔、迟护杰与上海杨浦科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 提供最高额为5,000,000.00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该合同下本公司2014 年11 月5 日借款5,000,000.00 元,到期日2014 年11 月24 日;于2015 年4 月13 日借款5,500,000.00 元,到期日2015 年6 月12 日。
15)2014 年11 月19 日,针对本财务报表附注六、24 之长期借款,张滔、迟护杰与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博康控股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最 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项下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为 60,000,000.00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该合同下本公司2014 年11 月19 日借款20,000,000.00 元,到期 日2016 年11 月19 日。
16)2014 年4 月21 日,张滔、迟护杰、博康控股与上海创力接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保证 反担保合同》,提供最高额为25,000,000.00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该合同下本公司2014 年4 月30 日借 款25,000,000.00 元,到期日2015 年10 月27 日。
17)2015 年2 月16 日,针对本财务报表附注六、16 之短期借款博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股份 有限公司杨浦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张滔、迟护杰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浦支行签约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提供最高额为1,000,000,000.00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该合同下本公司2015 年2 月16 日借款60,000,000.00 元,到期日为2016 年2 月16 日。
18)2015 年4 月16 日,针对本财务报表附注六、16 之短期借款,博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农 商银行张江科技支行签约了《上海农商行保证合同》,张滔,迟护杰与上海农商行签约了《上海农商行 个人保证担保函》,分别提供担保金额为15,000,000.00 元担保,该合同下本公司2015 年4 月16 日借 款15,000,000.00 元,到期日2016 年4 月15 日。
19)2014 年12 月1 日,针对本财务报表附注六、16 之短期借款,张滔与北京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博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本公司与北京银行上海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发生的债务进行最高额50,000,000.00 元的 担保,该合同下2015 年1 月30 日借款10,000,000.00 元,到期日2016 年1 月30 日。
20)2015 年6 月9 日,针对本财务报表附注六、16 之短期借款,张滔、迟护杰与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2015 年7 月17 日,博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徐汇支行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为30,000,000.00 元的连带责任保 证,该合同下本公司于2015 年7 月31 日借款10,000,000.00 元,到期日为2016 年7 月31 日。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76
| 2015 | 年10 月31 | 日 | 2014 | 年12 | 月31 日 | |||||
|---|---|---|---|---|---|---|---|---|---|---|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应收账款 | 北京天路 | 5,625,348.27 | 281,267.41 | 2,680,251.99 | 134,011.60 | |||||
| (续上表) | ||||||||||
| 2013 年12 月31 日 | ||||||||||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应收账款 | 北京天路 | 3,644,280.00 | 182,214.00 | |||||||
| (2)预付关联方款项 | ||||||||||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15 年10 月31 日 | 2014 |
年12 月31 日 | 2013 年12 月31 | 日 | ||||
| 预付款项 | 深圳阿格斯 | 692,800.00 | - | - | ||||||
| (3)应付关联方款项 | ||||||||||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15 年10 月31 日 | 2014 |
年12 月31 日 | 2013 年12 月31 | 日 | ||||
| 应付账款 | 深圳阿格斯 | - | 7,200.00 | 282,051.50 |
十、或有事项
截至2015 年10 月31 日止,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一、承诺事项
经营租赁承诺
截至2015年10月31日止,本公司对外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合约情况如下:
| 剩余租赁期 | 剩余租赁期 | 金额 |
|---|---|---|
| 1 | 年以内(含 1 年) | 8,133,696.59 |
| 1 | 年以上 2 年以内(含 2 年) | 1,687,824.33 |
| 2 | 年以上 3 年以内(含 3 年) | 1,050,278.20 |
| 3 | 年以上 | 973,131.30 |
| 合 | 计 |
11,844,930.42 |
除此之外,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承诺事项。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十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截至2015 年10 月31 日止,本公司无需要说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77
十四、债务重组
截至2015 年10 月31 日止,本公司无需要说明的债务重组。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类别明细情况
| 种类 | 2015 年10 月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
2015 年10 月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
2015 年10 月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账龄分析法组合 内部往来组合 小计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续上表) 种类 |
523,956,712.74 100.00 24,122,036.04 4.60 329,010,652.83 62.79 24,122,036.04 7.33 194,946,059.91 37.21 - 523,956,712.74 100.00 24,122,036.04 4.60 - - - - 523,956,712.74 100.00 24,122,036.04 4.60 2014 年12 月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411,177,481.21 其中:账龄分析法组合 259,877,420.89 内部往来组合 151,300,060.32 小计 411,177,481.21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合计 411,177,481.21 (2)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100.00 63.20 36.80 100.00 - 100.00 |
- - 18,049,294.14 4.39 18,049,294.14 6.95 - 18,049,294.14 4.39 - - 18,049,294.14 4.39 |
78
| 账龄 | 2015 年10 月31 日 余额 比例 (%) 坏账准备 计提 比例(%) |
2015 年10 月31 日 余额 比例 (%) 坏账准备 计提 比例(%) |
2015 年10 月31 日 余额 比例 (%) 坏账准备 计提 比例(%) |
余额 | 2014 年12 月31 日 比例 (%) 坏账准备 计提 比例(%) |
|
|---|---|---|---|---|---|---|
| 1 年以内(含1 年) 1-2 年(含2 年) 2-3 年(含3 年) 3-4 年(含4 年) 合计 |
210,847,604.60 106,738,074.36 5,216,437.91 6,208,535.96 329,010,652.83 |
64.08 32.44 1.59 1.89 100.00 |
10,542,380.23 5.00 10,673,807.44 10.00 1,043,287.58 20.00 1,862,560.79 30.00 24,122,036.04 |
184,799,661.30 62,771,861.42 11,596,445.17 709,453.00 259,877,420.89 |
71.11 9,239,983.07 5.00 24.16 6,277,186.14 10.00 4.46 2,319,289.03 20.00 0.27 212,835.90 30.00 100.00 18,049,294.14 |
-
(3)本报告期未发现需单独计提减值情形的应收账款。
-
(4)期末应收账款中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情况。
(5)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情况
|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
金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余 额的比例(%) |
|
|---|---|---|
| 北京智能信息 关联方 北京文豪宏博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中国电子物资西北公司 非关联方 北京金成联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上海迪爱斯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合计 (6)期末应收关联方款项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
151,421,279.04 3 年以内 28.90 63,884,186.00 1-2 年 12.19 45,049,187.00 1 年以内 8.60 31,525,000.00 1 年以内 6.02 30,000,000.00 1 年以内 5.73 321,879,652.04 61.44 金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
| 北京智能信息 本公司之子公司 深圳智能信息 本公司之子公司 银河金星 本公司之子公司 澳马车辆 本公司之子公司 江西智能信息 本公司之子公司 合计 |
151,421,279.04 28.90 22,982,610.31 4.39 9,396,149.21 1.79 9,328,825.35 1.78 1,817,196.00 0.35 194,946,059.91 37.21 |
2.其他应收款
(1)类别明细情况
79
2015 年10 月31 日
| 种类 | 账面余额 金额 比例(%) |
账面余额 金额 比例(%) |
账面余额 金额 比例(%) |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账龄分析法组合 内部往来组合 小计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续上表) 种类 |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账龄分析法组合 内部往来组合 小计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
81,580,667.34 4,335,842.88 77,244,824.46 81,580,667.34 - 81,580,667.34 |
100.00 5.31 94.69 100.00 - 100.00 |
(2)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账龄 | 2015 年10 月31 日 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 例(%) |
2015 年10 月31 日 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 例(%) |
2015 年10 月31 日 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 例(%) |
2014 年12 月31 日 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 例(%) |
2014 年12 月31 日 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 例(%) |
|
|---|---|---|---|---|---|---|
| 1 年以内(含1 年) 1-2 年(含2 年) 2-3 年(含3 年) 3-4 年(含4 年) 4-5 年(含5 年) 合计 |
4,296,376.07 844,462.60 90,701.79 81,545.27 96,408.23 5,409,493.96 |
79.42 15.61 1.68 1.51 1.78 100.00 |
214,818.80 5.00 84,446.26 10.00 18,140.36 20.00 24,463.58 30.00 48,204.12 50.00 390,073.12 |
4,066,029.38 41,100.00 80,505.27 68,900.00 79,308.23 4,335,842.88 |
93.77 203,301.47 5.00 0.95 4,110.00 10.00 1.86 16,101.05 20.00 1.59 20,670.00 30.00 1.83 39,654.11 50.00 100.00 283,836.64 |
(3)期末其他应收款中无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欠款情况。
(4)期末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情况
| 占其他应收款 | |||||
|---|---|---|---|---|---|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余额的比例 | |
| (%) | |||||
| 上海智能信息 | 往来款 | 50,212,557.22 | 1 | 年以内 | 46.98 |
80
|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 余额的比例 (%) |
|
|---|---|---|
| 深圳智能信息 往来款 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履约保证金 大唐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金 武汉宁仕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 合计 |
50,942,579.20 1 年以内 47.66 1,130,000.00 1 年以内 1.06 596,500.00 1-2 年 0.56 500,000.00 1 年以内 0.47 103,381,636.42 96.73 |
(5)期末其他应收款中应收关联方款项情况
|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与本公司关系 | 金额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例(%) 50,212,557.22 46.98 50,942,579.20 47.66 121,395.23 0.11 200,000.00 0.19 101,476,531.65 94.94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 年10 月31 日 |
|
|---|---|---|---|---|
| 上海智能信息 深圳智能信息 江苏博康 广西智能信息 合计 3.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 核算方法 |
本公司之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投资金额 2014 年12 月31 日 |
|||
| 上海智能信息 成本法 北京智能信息 成本法 深圳智能信息 成本法 云南智能信息 成本法 上海智能软件 成本法 江西智能信息 成本法 博康智慧城市 成本法 广西智能信息 成本法 江苏博康 成本法 合计 |
9,252,999.24 100,000,000.00 49,892,331.83 5,100,000.00 2,000,000.00 2,550,000.00 50,000,000.00 1,530,000.00 - 220,325,331.07 |
9,252,999.24 80,000,000.00 29,892,331.83 5,100,000.00 - 124,245,331.07 |
9,252,999.24 20,000,000.00 100,000,000.00 20,000,000.00 49,892,331.83 5,100,000.00 2,000,000.00 2,000,000.00 2,550,000.00 2,550,000.00 50,000,000.00 50,000,000.00 1,530,000.00 1,530,000.00 - - 96,080,000.00 220,325,331.07 |
(续上表)
| 在被投资单位的持股 | 在被投资单位表决 | 减值 | 本期计提资产减 | ||
|---|---|---|---|---|---|
| 被投资单位 | 现金红利 | ||||
| 比例(%) | 权比例(%) | 准备 | 值准备 | ||
| 上海智能信息 | 100.00 | 100.00 | - | - | - |
| 北京智能信息 | 100.00 | 100.00 | - | - | - |
| 深圳智能信息 | 100.00 | 100.00 | - | - | - |
| 云南智能信息 | 51.00 | 51.00 | - | - | - |
| 上海智能软件 | 100.00 | 100.00 | - | - | - |
| 江西智能信息 | 51.00 | 51.00 | - | - | - |
81
| 被投资单位 在被投资单位的持股 比例(%) 在被投资单位表决 权比例(%) |
被投资单位 在被投资单位的持股 比例(%) 在被投资单位表决 权比例(%) |
减值 准备 本期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 现金红利 |
|
|---|---|---|---|
| 博康智慧城市 100.00 100.00 广西智能信息 51.00 51.00 江苏博康 100.00 100.00 合计 4.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目 2015 年1-10 月 |
- - - - - - - - - - - -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
||
| 1.主营业务收入 2.其他业务收入 合计 3.主营业务成本 4.其他业务成本 合计 5.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目 |
325,283,549.88 325,283,549.88 192,024,505.96 192,024,505.96 2015 年1-10 月 |
386,286,470.09 281,732,597.45 - - 386,286,470.09 281,732,597.45 265,922,907.64 157,899,445.50 - - 265,922,907.64 157,899,445.50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
|
| 一、将净利润调节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33,255,494.45 加:资产减值准备 6,178,978.38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 资产折旧 1,182,172.06 无形资产摊销 1,078,439.8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0,918.5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 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6,540.88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3,022,448.99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 列) -926,846.75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 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22,059,339.6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列) -201,360,022.64 |
22,052,617.87 35,352,550.91 6,859,119.72 2,599,828.34 1,232,743.15 1,047,298.40 1,220,327.22 1,178,502.61 - - - 247.86 - - - - 14,678,331.16 9,638,264.06 - - -1,028,867.96 -389,974.25 - - 11,510,865.72 -70,847,063.85 -176,988,988.87 -137,267,213.34 |
82
| 项目 | 2015 年1-10 月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 | |||
| 157,103,352.88 | 145,164,664.78 | 46,178,471.17 | |
| 列) | |||
| 其他 | -96,281.63 | -71,406.55 | 17,376,002.5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574,144.62 | 24,629,406.24 | -95,133,085.57 |
| 二、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 | |
| 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48,551,789.18 | 104,560,485.69 | 88,228,194.56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04,560,485.69 | 88,228,194.56 | 39,189,554.51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3,991,303.49 | 16,332,291.13 | 49,038,640.05 |
十六、补充资料
1.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 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本公司报告期加权平均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2015年1-10月
| 加权平均净资产 | 每股收益 | 每股收益 | ||
|---|---|---|---|---|
| 报告期利润 | ||||
| 收益率(%)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06 | 0.23 | 0.23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66 | 0.21 | 0.21 | |
| 2014年度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 | 每股收益 | |||
| 报告期利润 | ||||
| 收益率(%)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81 | 0.33 | 0.33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28 | 0.31 | 0.31 | |
| 2013 年度: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 | 每股收益 | |||
| 报告期利润 | ||||
| 收益率(%)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19 | 0.29 | 0.29 |
|
| 8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5.43
0.34
0.34
注:上述指标计算公式: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 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 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 数。
(2)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 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 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 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公司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应当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报告期净利润和发行在外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并据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在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期权、认股权证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情况下,稀释每股收益可参照如下 公式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 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 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 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本公司截止本财务报告报出日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84
-
2.按照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要求,
-
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1)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1)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 税收返还、减免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 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015 年1-10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8,885.71 - 8,665.36 5,201,445.74 4,163,788.50 8,621,898.50
(4)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
用费
(5)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 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6)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7)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8)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9)债务重组损益
(10)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 用等
(11)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 值部分的损益
(1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 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13)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
损益
(14)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资收益
-
(15)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转回
-
(16)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85
2015 年1-10 月 2014 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2013 年度
| (17)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 | |||
|---|---|---|---|
| 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18)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 | |||
| 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19)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20)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57,817.60 | -611,770.14 | 14,324.08 |
| (21)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96,281.63 | -71,406.55 |
-17,376,002.52 |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 2,838,460.80 | 3,480,611.81 | -8,731,114.58 |
|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 | 382,590.22 | 526,565.70 |
-1,318,889.21 |
|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 2,455,870.58 | 2,954,046.11 | -7,412,225.37 |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 | 2,341,991.28 | 2,884,525.68 | -7,447,464.51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113,879.30 | 69,520.43 |
35,239.14 |
博康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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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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