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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T Environmental Development Group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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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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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玉禾田环 “ ” “ ” “ ” 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玉禾田 、 本公司 或 公司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玉禾田《2019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本公司 之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 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包括资金营运、筹资和投资)、采购业务、资产 管理(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存货)、销售业务、对外担保、财务报告、全 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内部监督等。

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应付职工薪酬 管理、PPP项目管理、资产管理、关联交易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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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经营收入潜在错 错报<合并财务报 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0.5%≤ 错报≥合并财务报
表营业收入的 错报<合并财务报表的营业收入 表营业收入的1%
0.5% 的1%
资产总额潜在错 错报<合并财务报 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0.5%≤ 错报≥合并财务报
表资产总额的 错报<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表资产总额的1%
0.5% 1%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分类
定性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层对财务报告构成重大影响的舞弊行为;
重大缺陷 2、外部审计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3、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1、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防止舞弊和重要的制衡制度和控制措施;
重要缺陷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
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
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目标。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损失<合并报表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资产的0.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
的0.5%≤损失<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
损失≥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净资产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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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分类
定性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重大缺陷 1、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2、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3、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被处以重罚;
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对公司造成严重后果;
5、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 1、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一般决策失误;
2、重要业务制度存在缺陷;
3、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4、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人员严重流失;
5、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产生一般影响或造成轻微损失的控制缺
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 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通过公司自我评价及整改,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健全,未发现对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及发展 有重大影响之缺陷及异常事项。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 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本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基本能够满足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 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未来期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 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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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

意见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玉禾田 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内部控制制 度健全。公司出具的《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保荐机构对此报告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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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国振 陈 昕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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