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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T Environmental Development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6

Apr 2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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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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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刘俏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述职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刘俏,女,198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担任审计员、高级审计员、项目经理等职位。2010 年 3 月至 2021 年 4 月任职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财务负责人等职位。2021 年 5 月加入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同年 8 月至今任职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财务总监。2024 年 7 月 18 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二、年度述职情况概述

(一)出席会议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 年度,公司采取现场方式共召开 7 次董事会及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共召开 4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了 7 次董事会及 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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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并对相关议案均表示同意并投了同意票。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采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的6次审计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议案均表示同意并投了同意票。

公司在召开上述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等会议前,均按照规定提前向本人提供了会议资料。本人详细阅读会议通知文件中所列的各项议案及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于公司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背景,发表了专业意见,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未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2025年,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相关事项,亦不存在公司阻挠本人行使上述职权的情况。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会计专业人士,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积极参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工作,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同时,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内部审计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其中,参加了公司2025年度投资者交流会活动。

(四)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行业发展情况、公司经营情况和内部治理情况。2025年,本人在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现场工作的时间累计达到15天,并通过电话、视频、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保持日常沟通。

2025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等方式行使职权,听取公司有关人员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董事会决议执行、业务发展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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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使本人更加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业务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指定证券部、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传达最新监管规定和监管案例,征求、听取本人的专业意见。在本人履职中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和隐瞒,不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便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本人的知情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房屋租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和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以及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发生的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已将相关事项事先与独立董事进行沟通,本人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事前审核。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并已公告。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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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已经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相关聘任、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独立性原则,完成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客观、公正、及时地为公司提供了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师团队熟悉公司及所在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在专业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聘任张卫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张卫滨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规定、公司经营情况等,本人对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和发放进行了审核,认为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和发放是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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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刘俏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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