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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T Environmental Development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May 2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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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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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15
证券简称:玉禾田
公告编号:2026-033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禾田”或“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98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2026-032)。近日,公司与下列银行签署了担保协议: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口玉禾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玉禾田”)向交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南昌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景德镇德玉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玉智慧城市”)向招商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现将上述协议公告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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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担保方:海口玉禾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MA5RCHNRX7

成立日期:2016年3月17日

法定代表人:林耀明

注册资本:9,116.52万人民币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商路15号

经营范围: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餐厨垃圾处理等。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52,342.86 50,511.20
负债总额 31,060.40 30,688.29
净资产 21,282.46 19,822.91
项目 2026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 2025年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7,028.01 29,212.21
利润总额 1,937.97 7,174.15
净利润 1,459.54 5,409.07

(二)被担保方:景德镇德玉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203MAK2713R6Y

成立日期:2025年12月2日

法定代表人:宋永生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站前四路智慧管廊大厦4楼

经营范围: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道路货物运输等。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21.37 698.06
负债总额 716.95 454.66
净资产 904.42 2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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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6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 2025年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799.61 591.96
利润总额 371.10 167.83
净利润 281.01 123.40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现将合同一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保证人(甲方):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3、被担保方(债务人):海口玉禾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琼交银(西海岸)2026保函字第HKYHT001号。
5、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6、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壹仟肆佰肆拾万元整。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二)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以下简称“合同二”),现将合同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保证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3、被担保方(债务人):景德镇德玉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4、担保范围:为债权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保证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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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80,000万元,提供担保总余额为201,281万元,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3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相关方签署的协议

特此公告。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