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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namic Holding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Nov 1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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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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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3715

定穎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民國一一三年度

公司地址:桃園市蘆竹區民權路50號6樓 公司電話:(03)349-3300

個體財務報告

目錄



一、封面 1
二、目錄 2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3-6
四、個體資產負債表 7-8
五、個體綜合損益表 9
六、個體權益變動表 10
七、個體現金流量表 11
八、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一)公司沿革 12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2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2-17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7-33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33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34-48
(七)關係人交易 48-49
(八)質押之資產 49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49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49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49
(十二)其他 49-55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55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55-56
3.大陸投資資訊 57-59
(十四)部門資訊 59
九、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65-67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金 額 % 金 額 %
11XX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四及六.1 \$900,470 8 \$293,751 4
1200 其他應收款 4 - 48 -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104 - 1,381 -
1410 預付款項 1,057 - 1,083 -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12 - - -
流動資產合計 901,647 8 296,263 4
15XX 非流動資產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四及六.2 10,465,032 92 7,641,910 96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四及六.3 414 - 296 -
1755 使用權資產 四及六.11 1,951 - 3,902 -
1780 無形資產 四及六.4 100 - 175 -
1920 存出保證金 2,830 - 2,830 -
非流動資產合計 10,470,327 92 7,649,113 96
資產總計 \$11,371,974 100 \$7,945,376 100

負 債 及 權 益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金 額 % 金 額 %
21XX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5及八 \$500,000 5 \$- -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6 30,343 - 32,961 -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30,972 - 21,042 -
2280 租賃負債 四及六.11 1,907 - 1,883 -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3,359 - 180 -
流動負債合計 566,581 5 56,066 -
25XX 非流動負債
2580 租賃負債 四及六.11 - - 1,907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 1,907 -
負債總計 566,581 5 57,973 -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3100 股本 六.8
3110 普通股股本 2,835,746 25 2,776,746 35
3200 資本公積 六.8 5,453,145 48 2,987,714 38
3300 保留盈餘 六.8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221,623 2 116,549 2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299,666 3 389,953 5
3350 未分配盈餘 1,827,683 16 1,510,001 19
3400 其他權益 167,530 1 106,440 1
權益總計 10,805,393 95 7,887,403 100
負債及權益總計 \$11,371,974 100 \$7,945,376 100

定穎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每股盈餘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民國一一四年度 民國一一三年度
代碼
附註 金 額 % 金 額 %
4000 營業收入 四及六.10 \$862,777 100 \$1,107,176 100
5000 營業成本 - - - -
5900 營業毛利 862,777 100 1,107,176 100
6000 營業費用
6200 管理費用 (71,742) (8) (69,511) (6)
營業費用合計 (71,742) (8) (69,511) (6)
6900 營業利益 791,035 92 1,037,665 94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六.13
7100 利息收入 2,158 - 15,187 1
7010 其他收入 312 - 587 -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7,549) (1) 20,323 2
7050 財務成本 (6,003) - (6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11,082) (1) 36,037 3
7900 稅前淨利 779,953 91 1,073,702 97
7950 所得稅費用 四及六.15 (30,972) (4) (22,963) (2)
8200 本期淨利 748,981 87 1,050,739 95
8300
8360
其他綜合損益 六.14
838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
61,090 7 496,393 45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61,090 7 496,393 45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810,071 94 \$1,547,132 140
9750 基本每股盈餘(元) 六.16 \$2.70 \$3.78
9850 稀釋每股盈餘(元) 六.16 \$2.70 \$3.78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
法定盈餘 特別盈餘 財務報表換算
股本 資本公積 公積 公積 未分配盈餘 之兌換差額 權益總額
代碼
3110 3200 3310 3320 3350 3410 3XXX
A1 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餘額 \$2,776,746 \$2,981,296 \$16,209 \$324,242 \$1,041,825 \$(389,953) \$6,750,365
一一二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法定盈餘公積 100,340 (100,340) -
B3 特別盈餘公積 65,711 (65,711) -
B5 普通股現金股利 (416,512) (416,512)
D1 民國一一三年度淨利 1,050,739 1,050,739
D3 民國一一三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496,393 496,393
D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1,050,739 496,393 1,547,132
M7 6,418 6,418
Z1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2,776,746 \$2,987,714 \$116,549 \$389,953 \$1,510,001 \$106,440 \$7,887,403
A1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餘額 \$2,776,746 \$2,987,714 \$116,549 \$389,953 \$1,510,001 \$106,440 \$7,887,403
一一三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法定盈餘公積 105,074 (105,074) -
B5 普通股現金股利 (416,512) (416,512)
B17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90,287) 90,287 -
D1 民國一一四年度淨利 748,981 748,981
D3 民國一一四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61,090 61,090
D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748,981 61,090 810,071
E1 59,000 559,586 618,586
M7 現金增資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1,899,255 1,899,255
N1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6,590 6,590
Z1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2,835,746 \$5,453,145 \$221,623 \$299,666 \$1,827,683 \$167,530 \$10,805,393

代碼
一一四年度 一一三年度
AAAA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稅前淨利 \$779,953 \$1,073,702
A20000 調整項目: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含使用權資產) 2,153 2,145
A20200 攤銷費用 75 50
A20900 利息費用 6,003 60
A21200 利息收入 (2,158) (15,187)
A21900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6,590 -
A224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862,777) (1,107,176)
A23700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10,000
A3000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A31180 其他應收款 (4) -
A31230 預付款項 26 (139)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12) 153
A32180 其他應付款 (3,017) 3,137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3,179 84
A32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出) (69,989) (33,171)
A33100 收取之利息 2,158 15,187
A33200 收取之股利 - 44,408
A33300 支付之利息 (5,572) -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19,717) (1,381)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93,120) 25,043
BBBB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320) (259)
B03700 存出保證金 - (2,200)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 (225)
B05350 取得使用權資產 - (205)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320) (2,889)
CCCC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舉借(償還)短期借款 500,000 -
C01700 發放現金股利 (416,508) (416,512)
C04020 租賃本金償還 (1,919) (1,918)
C04600 現金增資 618,586 -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700,159 (418,430)
EEEE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606,719 (396,276)
E0010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93,751 690,027
E0020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900,470 \$293,751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定穎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依法核准設 立並在台灣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

定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定穎電子)於民國一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董事會及民國 一一一年五月二十日股東會決議申請設立定穎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並以股份轉換方 式由本公司取得定穎電子100%股權,股份轉換對價係以定穎電子每1股普通股換發本公 司1股普通股,並於民國一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完成股份轉換交易,定穎電子於同日成為 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並終止股票上市及停止公開發行,由本公司之普通股股票自同 日起以股票代碼「3715」上市買賣。前述股份轉換係屬共同控制下之組織重整,定穎投 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實為定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之延續,並視為自始合併定穎電子股份 有限公司而編製比較期間個體財務報告。

本公司主要經營項目為一般投資業。其註冊地及主要營運據點位於桃園市蘆竹區民權路 50號6樓。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及一一三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業經董事會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六日通 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首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而產生之會計政策變動

本公司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已認可且自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 日以後開始之會計年度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或 解釋公告,新準則及修正之性質首次適用對本公司並無重大影響。

2.截至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為止,本公司尚未採用下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且金 管會已認可之新發布、修訂及修正準則或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項次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7
號「保險合約」
民國
112

1

1
2 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及
民國
115

1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7
號之修正)
3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年度改善-第
11
民國
115

1

1
4 涉及依賴自然電力之合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及國際
民國
115

1

1
財務報導準則第
7
號之修正)

(1)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7 號「保險合約」

此準則提供保險合約全面性之模型,含括所有會計相關部分(認列、衡量、表達及揭 露原則),準則之核心為一般模型,於此模型下,原始認列以履約現金流量及合約服 務邊際兩者之合計數衡量保險合約群組;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帳面金額為剩餘 保障負債及已發生理賠負債兩者之總和。

除一般模型外,並提供具直接參與特性合約之特定適用方法(變動收費法);及短期合 約之簡化法(保費分攤法)。

此準則於民國一○六年五月發布後,另於民國一○九及一一○年發布修正,該等修 正除於過渡條款中將生效日延後 2 年(亦即由原先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延後至民 國一一二年一月一日)並提供額外豁免外,並藉由簡化部分規定而降低採用此準則 成本,以及修改部分規定使部分情況更易於解釋。此準則之生效將取代過渡準則 (亦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4 號「保險合約」)

(2) 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7號 之修正)

此修正包括:

(a)釐清金融負債係於交割日除列,並對於交割日前使用電子支付結清之金融負債說 明會計處理。

  • (b)對具環境、社會及治理(ESG)相關連結特性或其他類似或有特性之金融資產,釐清 如何評估其現金流量特性。
  • (c)釐清無追索權資產及合約連結工具之處理。
  • (d)對於條款與或有特性相關(包括與 ESG 連結)之金融資產或負債,以及分類為透過 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7 號要求額外揭 露。
  • (3)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年度改善-第 11 冊
  • (a)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之修正
    • 主要係對首次採用者適用此準則之避險會計之說明修正為與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一致。
  • (b)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7 號之修正
    • 此修正係對除列利益或損失更新過時之交互索引。
  • (c)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7 號施行指引之修正
    • 此修正改善施行指引中之部分文字說明,包括前言、遞延公允價值及交易價格差 異揭露,以及信用風險揭露。
  • (d)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之修正

此修正新增交互索引以解決承租人租賃負債除列疑義,以及釐清交易價格。

(e)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之修正

此修正消除準則中第 B74 段與第 B73 段間之不一致。

(f)國際會計準則第 7 號之修正

此修正刪除準則中第 37 段提及之成本法。

(4)涉及依賴自然電力之合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7 號之修 正)

此修正包括:

  • (a)釐清適用「本身使用」之規定。
  • (b)當合約被用以作為避險工具時,允許適用避險會計。
  • (c)增加附註揭露之規定,以幫助投資人了解該等合約對企業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之 影響。

以上之新發布及修正準則自民國一一五年一月一日以後開始會計年度適用,本公司評 估並無重大影響。

3.截至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為止,本公司未採用下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金管 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修訂及修正準則或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
項次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布之生效日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合併財務報表」及國際會計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準則第
28
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之修正-投資者與
決定
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2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8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與揭露」
民國
116

1

1
(註)
3 揭露倡議—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國際財務報導 民國
116

1

1
準則第
19
號)
4 換算為高度通貨經濟膨脹下之表達貨幣(國際會計準則第 民國
116

1

1
21
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29
號之修正)

(註)金管會於民國一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發布我國於民國一一七年接軌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第18號之新聞稿。

(1)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合併財務報表」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投資關聯企 業及合資」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此計畫係為處理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合併財務報表」與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間,有關以子公司作價投資關聯企業或合資而喪失控制 之不一致。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規定投入非貨幣性資產以交換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權 益時,應依順流交易之處理方式銷除所產生利益或損失之份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第 10 號則規定應認列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時之全數利益或損失。此修正限制國際會 計準則第 28 號之前述規定,當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所定義為業務之資產出 售或投入時,其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應全數認列。

此修正亦修改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使得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當出售 或投入不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所定義業務之子公司時,其產生之利益或損 失,僅就非屬投資者所享有份額之範圍認列。

(2)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8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與揭露」

此準則將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主要改變如下:

(a)提升損益表之可比性

於損益表中將收益及費損分類至營業、投資、籌資、所得稅或停業單位等五個種 類,其中前三個是新的分類,以改善損益表之結構,並要求所有企業提供新定義 之小計(包括營業損益)。藉由提升損益表之結構及新定義之小計,能讓投資者於分 析企業間之財務績效時能有一致之起點,並更容易對企業進行比較。

(b)增進管理績效衡量之透明度

要求企業揭露與損益表相關之企業特定指標(稱為管理階層績效衡量)之解釋。

(c)財務報表資訊有用之彙總

對決定財務資訊之位置係於主要財務報表或附註建立應用指引,此項改變預計提 供更詳細及有用之資訊。要求企業提供更透明之營業費用資訊,以協助投資者尋 找及了解其所使用之資訊。

(3) 揭露倡議—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9 號)

此新準則及其修正簡化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之揭露,並開放符合定義之子公司 自行選擇適用此準則。

(4) 換算為高度通貨膨脹經濟下之表達貨幣(國際會計準則第 21 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29 號之修正)

此修正包括:

  • (a)釐清當報導個體功能性貨幣非為高度通貨膨脹經濟下換算成高度通貨膨脹經濟 下表達貨幣時,其經營結果及財務狀況應以最近期財務狀況表日之收盤匯率換 算。
  • (b)對於前述情況下,後續表達貨幣不再為高度通貨膨脹經濟下時,報導個體不應對 前期報表金額重新進行換算。
  • (c)當功能性貨幣與表達貨幣皆為高度通貨膨脹經濟下,報導個體應按國際會計準則 第 29 號第 34 段進行相關之會計處理。

以上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準則或解釋,其實際適用日期以 金管會規定為準,本集團除現正評估(2)之新公布或修正準則、或解釋之潛在影響,暫 時無法合理估計前述準則或解釋對本集團之影響外,其餘新公布或修正準則、或解釋對 本集團並無重大影響。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遵循聲明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及一一三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編製。

2.編製基礎

本公司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個體財務報告。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 告編製準則第21條規定,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 務報告中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 業主權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因此,投資子公 司於個體財務報告係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表達,並作必要之評價調整。

個體財務報表除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係以歷史成本為編製基礎。除另行註明 者外,個體財務報表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3.外幣交易

本公司之個體財務報告係以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

外幣交易係以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其功能性貨幣記錄。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外幣貨幣 性項目以該日收盤匯率換算;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以決定公允價值當 日之匯率換算;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以原始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除下列所述者外,因交割或換算貨幣性項目所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認列為損 益。

  • (1)為取得符合要件之資產所發生之外幣借款,其產生之兌換差額若視為對利息成本之 調整者,為借款成本之一部分,予以資本化作為該項資產之成本。
  • (2)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之外幣項目,依金融工具之會計政策處理 。
  • (3)構成報導個體對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一部分之貨幣性項目,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原始 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於處分該淨投資時,自權益重分類至損益。

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時,該利益或損失之任何兌換組成 部分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時,該利益或損 失之任何兌換組成部分認列為損益。

4.外幣財務報表之換算

本公司之每一國外營運機構係自行決定其功能性貨幣,並以該功能性貨幣衡量其財務 報表。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與負債係以該資產負債表日之收盤 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因換算而產生之兌換差 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於處分該國外營運機構時,將先前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並累計於權益項下之單獨組成部分之累計兌換差額,於認列處分損益時,自權益重分 類至損益。涉及對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喪失控制之部分處分,及部分處分對包 含國外營運機構之關聯企業或聯合協議之權益後,所保留之權益係一包含國外營運機 構之金融資產者,亦按處分處理。

在未喪失控制下部分處分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時,按比例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之累計兌換差額重新歸屬予該國外營運機構之非控制權益,而不認列為損益;在未 喪失重大影響或聯合控制下,部分處分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關聯企業或聯合協議時, 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因收購國外營運機構產生之商譽及對其資產與負債帳面金額所作之公允價值調整,視 為該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並以其功能性貨幣列報。

5.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則分類為非流動資產:

  • (1)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 (3)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
  •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負債受到 限制者除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則分類為非流動負債:

  • (1)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 (3)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
  • (4)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不具有將該負債之清償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 。

6.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係庫存現金、活期存款、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 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定期存款或投資。

7.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本公司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適用範圍之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原始認 列時,係依公允價值衡量,直接可歸屬於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除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外)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係從該金融資產及金融 負債之公允價值加計或減除。

(1)金融資產之認列與衡量

本公司所有慣例交易金融資產之認列與除列,採交易日會計處理。

本公司以下列兩項為基礎將金融資產分類為後續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A.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 B.金融資產之合約現金流量特性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同時符合下列兩條件之金融資產,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並以應收票據、應收帳款、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其他應收款等項目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A.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持有金融資產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

B.金融資產之合約現金流量特性: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 利息

此等金融資產(不包括涉及避險關係者)後續以攤銷後成本【原始認列時衡量之金額, 減除已償付之本金,加計或減除該原始金額與到期金額間差額之累積攤銷數(使用有 效利息法),並調整備抵損失】衡量。於除列、透過攤銷程序或認列減損利益或損失 時,將其利益或損失認列於損益。

以有效利息法(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總帳面金額)或下列情況計算之利息,則認 列於損益:

A.如屬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金融資產,以信用調整後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 後成本

B.非屬前者,惟後續變成信用減損者,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成本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同時符合下列兩條件之金融資產,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並以透過 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A.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金融資產

B.金融資產之合約現金流量特性: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 利息

此類金融資產相關損益之認列說明如下:

  • A.除列或重分類前,除減損利益或損失與外幣兌換損益認列於損益外,其利益或損 失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B.除列時,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積利益或損失係自權益重分類至損益作為 重分類調整
  • C.以有效利息法(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總帳面金額)或下列情況計算之利息,則認 列於損益:
  • (a)如屬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金融資產,以信用調整後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 銷後成本
  • (b)非屬前者,惟續後變成信用減損者,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成本

此外,對於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適用範圍之權益工具,且該權益工具既非持有 供交易,亦非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企業合併中之收購者所認列之或有對 價,於原始認列時,選擇(不可撤銷)將其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列 報於其他綜合損益中之金額後續不得移轉至損益(處分該等權益工具時,將列入其他 權益項目之累積金額,直接轉入保留盈餘),並以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投資之股利則認列於損益,除非該股利明顯代表部 分投資成本之回收。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除前述符合特定條件而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外, 金融資產均採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並以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此類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衡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該認列為 損益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資產所收取之任何股利或利息。

(2)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對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 金融資產,係以預期信用損失認列並衡量備抵損失。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係將備抵損失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且不減少該投資之帳面金 額。

本公司以反映下列各項之方式衡量預期信用損失:

A.藉由評估各可能結果而決定之不偏且以機率加權之金額

B.貨幣時間價值

C.與過去事項、現時狀況及未來經濟狀況預測有關之合理且可佐證之資訊(於資產負 債表日無須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者)

衡量備抵損失之方法說明如下:

  • A.按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包括金融資產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未顯著 增加,或於資產負債表日判定為信用風險低者。此外,亦包括前一報導期間按存 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但於本期資產負債表日不再符合自原 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之條件者。
  • B.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包括金融資產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 增加,或屬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金融資產。
  • C.對於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範圍內之交易所產生之應收帳款或合約資產, 本公司採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比較金融工具於資產負債表日與原始認列日之違約 風險之變動,評估金融工具於原始認列後之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另與信用風 險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十二。

(3)金融資產除列

本公司持有之金融資產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除列:

A.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 B.已移轉金融資產且將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移轉予他人。 C.既未移轉亦未保留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但已移轉對資產之控制。

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加計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4)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公司發行之負債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之定義 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公司於資產減除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公司發行 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複合工具

本公司對所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依其合約條款確認金融負債及權益組成要素。另對 所發行之轉換公司債,係於區分權益要素前評估嵌入之買、賣權之經濟特性及風險 是否與主債務商品緊密關聯。

不涉及衍生工具之負債部分,其公允價值使用性質相當且不具轉換特性債券之市場 利率評估,於轉換或贖回清償前,此部分金額分類為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至於其他與主契約經濟特性風險不緊密關聯之嵌入式衍生工具部分(例如嵌入之買 回權及贖回權經確認其執行價格無法幾乎等於債務商品於每一執行日之攤銷後成

本),除屬權益組成要素外,分類為負債組成要素,並於後續期間以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權益要素之金額則以轉換公司債公允價值減除負債組成部分決定之,其 帳面金額於後續之會計期間不予重新衡量。若所發行之轉換公司債不具權益要素, 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混合工具之方式處理。

交易成本依照原始認列可轉換公司債分攤予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之比例,分攤至負 債及權益組成部分。

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該轉換公司債到期前要求行使轉換權利時,先將負債組成要素 之帳面金額調整至轉換當時應有之帳面金額,作為發行普通股之入帳基礎。

金融負債

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適用範圍之金融負債於原始認列時,分類為透過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或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包括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及指定透過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分類為持有供交易:

A.其取得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

  • B.於原始認列時即屬合併管理之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之一部分,且有近期該組合為 短期獲利之操作型態之證據;或
  • C.屬衍生工具(財務保證合約或被指定且有效之避險工具之衍生工具除外)。

對於包含一個或多個嵌入式衍生工具之合約,可指定整體混合(結合)合約為透過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當符合下列因素之一而可提供更攸關之資訊時,於 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A.該指定可消除或重大減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B.一組金融負債或ㄧ組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以公 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且合併公司內部提供予管理階層之該投資組合資 訊,亦以公允價值為基礎。

此類金融負債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該認列為損益之利益或損失包 含該金融負債所支付之任何利息。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包括應付款項及借款等,於原始認列後,續後以有效 利率法衡量。當金融負債除列及透過有效利率法攤提時,將其相關損益及攤銷數認 列於損益。

攤銷後成本之計算考量取得時之折價或溢價及交易成本。

金融負債之除列

當金融負債之義務解除、取消或失效時,則除列該金融負債。

當本公司與債權人間就具重大差異條款之債務工具進行交換,或對現有金融負債之 全部或部分條款作重大修改(不論是否因財務困難),以除列原始負債並認列新負債 之方式處理,除列金融負債時,將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括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於損益。

(5)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已認列金額目前具互抵之法律行使權利且有意圖以淨額交 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能予以互抵並以淨額列示於資產負債表。

8.公允價值衡量

公允價值係指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某一資產所能收取或移 轉某一負債所需支付之價格。公允價值衡量假設該出售資產或移轉負債之交易發生於 下列市場之一:

  • (1)該資產或負債之主要市場,或 (2)若無主要市場,該資產或負債之最有利市場
  • 主要或最有利市場必須是集團所能進入以進行交易者。

資產或負債之公允價值衡量係使用市場參與者於定價資產或負債時會使用之假設,其 假設該等市場參與者依其經濟最佳利益為之。

非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衡量考量市場參與者藉由將該資產用於其最高及最佳使用或藉 由將該資產出售予會將該資產用於其最高及最佳使用之另一市場參與者,以產生經濟 效益之能力。

本公司採用在相關情況下適合且有足夠資料可得之評價技術以衡量公允價值,並最大 化攸關可觀察輸入值之使用且最小化不可觀察輸入值之使用。

9.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對子公司之投資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21條之規定,以「採用權 益法之投資」表達並作必要之評價調整,以使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與 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 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相同。此等調整主要係考量投資子公司於合併財務報表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 「合併財務報表」之處理及不同報導個體層級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差異,並借記或 貸記「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份額」或「採 用權益法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其他綜合損益份額」等科目。

本公司對關聯企業之投資除分類為待出售資產外,係採用權益法處理。關聯企業係指本 公司對其有重大影響者。

於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於資產負債表之列帳,係以成本加計取得後本公司對該關聯 企業淨資產變動數依持股比例認列之金額。對關聯企業投資之帳面金額及其他相關長 期權益於採用權益法減少至零後,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關聯企業支付款項 之範圍內,認列額外損失及負債。本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損益,則依 其對關聯企業之權益比例銷除。

當關聯企業之權益變動並非因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項目而發生且不影響本公司對其持 股比例時,本公司係按持股比例認列相關所有權權益變動。因而所認列之資本公積於後 續處分關聯企業時,係按處分比例轉列損益。

關聯企業增發新股時,本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投資比例發生變動,因而使本公司 對該關聯企業所享有之淨資產持份發生增減者,以「資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調整該增減數。於投資比例變動為減少時,另將先前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相關項

目,依減少比例重分類至損益或其他適當科目。前述所認列之資本公積於後續處分關聯 企業時,係按處分比例轉列損益。

關聯企業之財務報表係就與本公司相同之報導期間編製,並進行調整以使其會計政策 與本公司之會計政策一致。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依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規定確 認是否有客觀證據顯示對關聯企業之投資發生減損,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則本公司即 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之規定以關聯企業之可回收金額與帳面金額間之差 異數計算減損金額,並將該金額認列於對關聯企業之損益中。前述可回收金額如採用該 投資之使用價值,本公司則依據下列估計決定相關使用價值:

  • (1)本公司所享有關聯企業估計未來產生現金流量現值之份額,包括關聯企業因營運所 產生之現金流量及最終處分該投資所得之價款;或
  • (2)本公司預期由該投資收取股利及最終處分該投資所產生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

因構成投資關聯企業帳面金額之商譽組成項目,並未單獨認列,故無須對其適用國際會 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商譽減損測試之規定。

當喪失對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時,本公司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並認列所保留之投資部分。 喪失重大影響時該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與所保留投資之公允價值加計處分所得價 款間之差額,則認列為損益。

10.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認列基礎,並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後列示,前 述成本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拆卸、移除及復原其所在地點之成本及因未完工程所 產生之必要利息支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各項組成若屬重大,則單獨提列折舊。當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項目須被定期重置,本公司將該項目視為個別資產並以 特定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分別認列。該等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6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除列規定予以除列。重大檢修成本若符合認列條件,係 視為替換成本而認列為廠房及設備帳面金額之一部分,其他修理及維護支出則認列至 損益。

折舊係以直線法按下列資產之估計耐用年限計提:

辦公設備:3年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項目或任一重要組成部分於原始認列後,若予處分或預期未來不 會因使用或處分而有經濟效益之流入,則予以除列並認列損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係於每一財務年度終了時評估,若預 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該變動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11.租賃

本公司就合約成立日評估該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若合約轉讓對已辨認資產之使 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以換得對價,該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為評估合約是否轉讓對已 辨認資產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本公司評估在整個使用期間是否具有下列兩者:

  • (1)取得來自使用已辨認資產之幾乎所有經濟效益之權利;及
  • (2)主導已辨認資產之使用之權利。

對於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者,本公司將合約中每一租賃組成部分作為單獨租賃,並與 合約中之非租賃組成部分分別處理。對於合約包含一項租賃組成部分以及一項或多項 之額外租賃或非租賃組成部分者,本公司以每一租賃組成部分之相對單獨價格及非租 賃組成部分之彙總單獨價格為基礎,將合約中之對價分攤至該租賃組成部分。租賃及非 租賃組成部分之相對單獨價格,以出租人(或類似供應者)分別對該組成部分(或類似組 成部分)收取之價格為基礎決定。若可觀察之單獨價格並非隨時可得,本公司最大化可 觀察資訊之使用以估計該單獨價格。

本公司為承租人

除符合並選擇短期租賃或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外,當本公司係租賃合約之承租人時, 對所有租賃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本公司於開始日,按於該日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之現值衡量租賃負債。若租賃隱含利率 容易確定,租賃給付使用該利率折現。若該利率並非容易確定,使用承租人增額借款利 率。於開始日,計入租賃負債之租賃給付,包括與租賃期間內之標的資產使用權有關且 於該日尚未支付之下列給付:

  • (1)固定給付(包括實質固定給付),減除可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 (2)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採用開始日之指數或費率原始衡量);
  • (3)殘值保證下承租人預期支付之金額;
  • (4)購買選擇權之行使價格,若本公司可合理確定將行使該選擇權;及
  • (5)租賃終止所須支付之罰款,若租賃期間反映承租人將行使租賃終止之選擇權。

開始日後,本公司按攤銷後成本基礎衡量租賃負債,以有效利率法增加租賃負債帳面金 額,反映租賃負債之利息;租賃給付之支付減少租賃負債帳面金額。

本公司於開始日,按成本衡量使用權資產,使用權資產之成本包含:

  • (1)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
  • (2)於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租賃給付,減除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 (3)承租人發生之任何原始直接成本;及
  • (4)承租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其所在地點,或將標的資產復原至租賃之條款及 條件中所要求之狀態之估計成本。

使用權資產後續衡量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列示,亦即適用成本模式 衡量使用權資產。

若租賃期間屆滿時標的資產所有權移轉予本公司,或若使用權資產之成本反映本公司 將行使購買選擇權,則自開始日起至標的資產耐用年限屆滿時,對使用權資產提列折 舊。否則,本公司自開始日起至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時兩者之 較早者,對使用權資產提列折舊。

本公司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判定使用權資產是否發生減損並處理任何 已辨認之減損損失。

除符合並選擇短期租賃或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外,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列報使用權 資產及租賃負債,並於綜合損益表分別列報與租賃相關之折舊費用及利息費用。

本公司對短期租賃及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選擇按直線基礎或另一種有系統之基礎, 將有關該等租賃之租賃給付於租賃期間認列為費用。

公司為出租人

本公司於合約成立日將其每一租賃分類為營業租賃或融資租賃。租賃如移轉附屬於標 的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係分類為融資租賃;若未移轉,則分類為營業租 賃。於開始日,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認列融資租賃下所持有之資產,並按租賃投資淨額 將其表達為應收融資租賃款。

對於合約包含租賃組成部分以及非租賃組成部分,本公司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 號規定分攤合約中之對價。

本公司按直線基礎或另一種有系統之基礎,將來自營業租賃之租賃給付認列為租金收 入。對於營業租賃之非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於發生時認列為租金收 入。

12.無形資產

單獨取得之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係以成本衡量。透過企業合併取得之無形資產成本 為收購日之公允價值。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後,係以其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 失後之金額作為帳面金額。不符合認列條件之內部產生無形資產不予資本化,而係於發 生時認列至損益。

無形資產之耐用年限區分為有限及非確定耐用年限。

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其耐用年限內攤銷,並於存有減損跡象時進行減損測試。

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係至少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時進行複 核。若資產之預估耐用年限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或未來經濟效益消耗之預期型態已發生 改變,則攤銷方法或攤銷期間將予以調整並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不予攤銷,但於每一年度依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層級 進行減損測試。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每期評估是否有事件及情況繼續支持 該資產之耐用年限仍屬非確定。若耐用年限由非確定改為有限耐用年限時,則推延適 用。

無形資產之除列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係認列至損益。

本公司無形資產會計政策彙總如下:

電腦軟體成本

耐用年限 1年 使用之攤銷方法 於合約有效期間以直線法攤銷 內部產生或外部取得 外部取得

13.非金融資產之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所有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之資產是 否存有減損跡象。如有減損跡象或須針對某一資產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本公司即以 個別資產或資產所屬之現金產生單位進行測試。減損測試結果如資產或資產所屬現金產 生單位之帳面金額大於其可回收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為淨公允價值或使 用價值之較高者。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針對商譽以外之資產,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先前已認列之 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如存有此等跡象,本公司即估計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 之可回收金額。若可回收金額因資產之估計服務潛能變動而增加時,則迴轉減損。惟迴 轉後帳面金額不超過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 額。

商譽所屬之現金產生單位或群組,不論有無減損跡象,係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減損 測試結果如須認列減損損失,則先行減除商譽,減除不足之數再依帳面金額之相對比例 分攤至商譽以外之其他資產。商譽之減損,一經認列,嗣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迴轉。

繼續營業單位之減損損失及迴轉數係認列於損益。

14.退職後福利計畫

本公司員工退休辦法適用於所有正式任用之員工,員工退休基金全數提存於勞工退休 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管理,並存入退休基金專戶,由於上述退休金係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 員會名義存入,與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完全分離,故未列入上開個體財務報表中。

對於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後福利計畫,本公司每月負擔之員工退休金提撥率,不得低 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所提撥之金額認列為當期費用。

15.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利益)係指包含於決定本期損益中,與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有關之彙總 數。

當期所得稅

與本期及前期有關之本期所得稅負債(資產),係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實質性立法 之稅率及稅法衡量。當期所得稅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認列於權益之項目有關 者,係分別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權益而非損益。

未分配盈餘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於股東會決議分配盈餘之日列為所得稅費用。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就報導期間結束日,資產與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資產負債表之帳面金 額間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予以計算。

除下列兩者外,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予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

  • (1)商譽之原始認列;或非屬企業合併交易所產生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列,於交易當時 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亦不影響課稅所得(損失),且於交易當時並未產生相等之應課稅 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2)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聯合協議權益所產生,其迴轉時點可控制且於可預見之 未來很有可能不會迴轉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除下列兩者外,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未使用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產生之遞延所 得稅資產,於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認列:

  • (1)與非屬企業合併交易之資產負債原始認列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有關,於交易 當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亦不影響課稅所得(損失),且於交易當時並未產生相等之應 課稅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2)與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聯合協議權益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有關,僅於可 預見之未來很有可能迴轉且迴轉當時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之範 圍內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並以報 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衡 量係反映報導期間結束日預期回收資產或清償負債帳面金額之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 果。遞延所得稅與不列於損益之項目有關者,亦不認列於損益,而係依其相關交易認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認列於權益。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予以重新 檢視並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僅於本期所得稅資產及本期所得稅負債之互抵具有法定執行 權,且遞延所得稅係屬同一納稅主體並與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之所得稅有關時,可予互 抵。

依「國際租稅變革-支柱二規則範本(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暫時性例外之規定, 因此不得認列支柱二所得稅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亦不得揭露其相關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公司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須於報導期間結束日進行判斷、估計及假設,此 將影響收入、費用、資產與負債報導金額及或有負債之揭露。然而,這些重大假設與估 計之不確定性可能導致資產或負債之帳面金額須於未來期間進行重大調整之結果。

估計及假設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對有關未來所作之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資訊,具有導致資 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一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重大風險。茲說明如下:

1.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當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公允價值無法由活絡市場取得時,公允價 值將運用評價技術來決定,包括收益法(例如現金流量折現模式)或市場法,這些模式所 用之假設變動將會影響所報導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請詳附註十二。

2.所得稅

所得稅的不確定性存在於對複雜稅務法規之解釋、產生未來課稅所得的金額及時點。 由於廣泛的國際商業關係與契約的長期性和複雜性,其實際結果與所作假設間產生之 差異,或此等假設於未來之改變,可能迫使將已入帳的所得稅利益和費用於未來予以 調整。對所得稅之提列,係依據本公司營業所在各國之稅捐機關可能的查核結果,所 作之合理估計。所提列的金額是基於不同因素,例如:以往稅務查核經驗及課稅主體 與所屬稅捐機關對稅務法規解釋之不同。此解釋之差異,因公司個別企業所在地之情 況,而可能產生各種議題。

未使用之課稅損失與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係於未來很有可能產 生課稅所得或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之範圍內,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決定遞延所得稅 資產可認列之金額係以未來課稅所得及應課稅暫時性差異可能發生之時點及水準併同 未來之稅務規劃策略為估計之依據。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1.現金及約當現金

114.12.31 113.12.31
支票及活期存款 \$900,470 \$293,751

2.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14.12.31 113.12.31
被投資公司名稱 金額 持股比例 金額 持股比例
投資子公司:
定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10,421,359 100.00% \$7,600,530 100.00%
嘉南模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6,639 70.00% 5,530 70.00%
丞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7,034 70.00% 35,850 70.00%
\$10,465,032 \$7,641,910

(1)投資子公司於個體財務報表係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表達,並作必要之評價調整 。

(2)前述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未有提供擔保之情事。

3.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14.12.31 113.12.31
自用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414 \$296
辦公設備
成本:
114.01.01 \$637
增添 320
處分 -
移轉 -
114.12.31 \$957

定穎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辦公設備
折舊及減損:
114.01.01 \$341
折舊 202
處分 -
移轉 -
114.12.31 \$543
成本:
113.01.01 \$378
增添 259
處分 -
移轉 -
113.12.31 \$637
折舊及減損:
113.01.01 \$147
折舊 194
處分 -
移轉 -
113.12.31 \$341
淨帳面金額:
114.12.31 \$414
113.12.31 \$296
4.無形資產
電腦軟體成本

本:
114.01.01 \$225
增添-單獨取得 -
114.12.31 \$225
攤銷及減損:
114.01.01 \$50
75
攤銷
114.12.31
\$125
電腦軟體成本

本:
113.01.01 \$-
增添-單獨取得 225
113.12.31 \$225
攤銷及減損:
113.01.01 \$-
攤銷 50
113.12.31 \$50
淨帳面金額:
114.12.31 \$100
113.12.31 \$175

認列無形資產之攤銷金額如下:

民國一一四年度 民國一一三年度
營業費用 \$75 \$50

5.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明細如下:

114.12.31 113.12.31
無擔保銀行借款 \$500,000 \$-

利率區間(%)

無擔保銀行借款 2.10%~2.30% -%

(2) 本集團截至民國一一四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尚未使用之短期借款額度分 別約為 100,000 仟元及 200,000 仟元。

6.其他應付款

其他應付款明細如下: 114.12.31 113.12.31
應付薪資 \$3,284 \$3,225
應付利息 395 -
應付員工酬勞 7,299 8,080
應付董事酬勞 11,973 16,455
其他應付費用 7,388 5,201
應付股利 4 -

\$30,343 \$32,961

7.退職後福利計畫

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係屬確定提撥計畫。依該條例規定, 本公司每月負擔之勞工退休金提撥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本公司業已 依照該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每月依員工薪資百分之六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 退休金帳戶。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及一一三年度認列確定提撥計畫之費用金額分別為856仟元及825 仟元。

8.權益

(1) 普通股

截至民國一一四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為4,000,000仟元, 已發行股本分別為2,835,746仟元及2,776,746仟元,每股票面金額10元,分別為 283,574,584股及277,674,584股,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取股利之權利。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經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發行 5,900仟股,以每股105元為發行價格,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 1140362569號函申報生效,其現金增資基準日訂為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

(2) 資本公積

114.12.31 113.12.31
發行溢價 \$1,737,057 \$1,176,745
轉換公司債溢價 1,943 1,943
庫藏股票交易 34,946 34,946
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數 1,967,343 68,088
處分資產增益 155 155
失效員工認股權 12,392 6,528

股 權
77,687 77,687
企業合併股本溢價 1,621,622 1,621,622

\$5,453,145 \$2,987,714

依法令規定,資本公積除填補公司虧損外,不得使用,公司無虧損時,超過票面金 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產生之資本公積,每年得以實收資本之 一定比率為限撥充資本,前述資本公積亦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現金分配。

(3)盈餘分派及股利政策

A.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於年度如有獲利時,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提百 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得不再提 列;其餘再依法令或主管機關之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 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 。本公司得依公司法第二四○條及第二四一條之規定,授權董事會以特別決議發 放現金股息及紅利、以現金發放符合公司法規定之資本公積或法定盈餘公積,並 於最近一次股東會報告。

B.股利政策:

本公司之股利政策,係配合業務規模拓展,考量公司資本支出及營運週轉所需及 對每股盈餘之稀釋程度,適度採股票股利或現金股利方式發放,惟其中現金股利 發放以不低於當年度股利總額百分之十為限。

C.依公司法規定,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總額已達資本總額為止。法定盈餘公積 得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得以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 部份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放新股或現金。

D.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依法令規定就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已提列 特別盈餘公積之餘額與其他權益減項淨額之差額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他 權益減項淨額有迴轉時,得就其他權益減項淨額迴轉部分,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分 派盈餘。

定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依金管會於民國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發布之金管證發 字第 1090150022 號函令規定,就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帳列未實現重 估增值及累積換算調整數利益於轉換日因選擇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首 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豁免項目而轉入保留盈餘部分,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嗣後本公司因使用、處分或重分類相關資產時,得就原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比例 予以迴轉分派盈餘。

定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民國一○二年一月一日止,首次採用之特別盈餘公積 金額為 349,310 仟元。另定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一○二年度因使用、處分 或重分類相關資產,因而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49,644 仟元。截至民國一一四及一 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首次採用之特別盈餘公積金額均為 299,666 仟元。

E.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六日之董事會及民國一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之股東 會,分別擬議及決議民國一一四及一一三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案及每股股利,列 示如下:

盈餘指撥及分配案 每股股利(元)
一一四年度 一一三年度 一一四年度 一一三年度
法定盈餘公積 \$74,898 \$105,074
特別盈餘公積之提列(迴轉) - (90,287)
普通股現金股利 306,261 416,512 \$1.08 \$1.5

381,159 \$431,299

有關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估列基礎及認列金額之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六.12。

  1. 股份基礎給付計畫

現金增資

本公司員工可獲得股份基礎給付作為獎酬計畫之一部分;員工透過提供勞務作為取得 權益工具之對價,此等交易為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經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以民國一一四 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為增資基準日,並保留部分作為員工認購。

A.上述現金增資員工認股權計畫之資料彙總如下:

民國一一四年度現金增資認股權計畫
加權平均
單位(仟) 行使價格(元/股)
1

1
日流通在外
- \$-
本期發行 590 105.00
本期執行 (65) 105.00
本期逾期失效 (525) 105.00
12

31
日流通在外
-

本期給與之認股權公平價

值(元/股) \$11.17
-- -------- ---------

B.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度給與之現金增資員工認股權使用 Black-Scholes 評價模式, 評價模式所採用之參數如下:

114.12.09
給與日股票市價(元/股) \$116.00
行使價格(元/股) \$105.00
預期波動率 30.40%
預期存續期間 0.04
預期股利率 0%
無風險利率 1.1663%

預期波動率係以本公司14個交易日股價計算。

民國一一四年度因現金增資保留予員工認購而認列之酬勞成本為6,590仟元。

  1. 營業收入
一一四年度 一一三年度
投資收入 \$862,777 \$1,107,176
收入認列時點:
於某一時點 \$862,777 \$1,107,176

11.租賃

(1)本公司為承租人

本公司承租之資產為房屋及建築物。合約之租賃期間為1年,其中部分合約約定未 取得出租人同意,承人不得私自將租賃物全部或一部份出借、轉租、頂讓或以其他 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或將租賃權轉讓予他人。

租賃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之影響說明如下:

A.資產負債表認列之金額

(a) 使用權資產

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

運輸設備

本:
114.01.01 \$5,853
增添 -
114.12.31 \$5,853
折舊及減損:
114.01.01 \$1,951
折舊 1,951
114.12.31 \$3,902
運輸設備

本:
113.01.01 \$-
增添 5,853
113.12.31 \$5,853
折舊及減損:
113.01.01 \$-
折舊 1,951
113.12.31 \$1,951
淨帳面金額:
114.12.31 \$1,951
113.12.31 \$3,902

前述採用使用權資產未有提供擔保之情事。

(b)租賃負債

114.12.31 113.12.31
租賃負債 \$1,907 \$3,790

\$1,907 \$1,883


- 1,907

\$1,907 \$3,790

B.承租人與租賃活動相關之收益及費損

民國一一四年度 民國一一三年度
短期租賃之費用 \$2,974 \$2,839

截至民國一一四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承諾之短期租賃組合, 與前述短期租賃費用相關之租賃標的類別並非類似,相關租賃承諾金額皆為0元。

C.承租人與租賃活動相關之現金流出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及一一三年度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分別為4,893仟元及 4,757仟元。

12.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如下:

功能別 民國一一四年度 民國一一三年度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性質別 成本者 費用者 合計 成本者 費用者 合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 \$28,431 \$28,431 \$- \$22,726 \$22,726
勞健保費用 - 1,720 1,720 - 1,442 1,442
退休金費用 - 856 856 - 825 825
董事酬金 - 11,973 11,973 - 17,726 17,726
折舊費用 - 2,153 2,153 - 2,145 2,145
攤銷費用 - 75 75 - 50 50
  • 附註:1.本公司截至民國一一四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員工人數皆為14人, 其中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均為0人。
  • 2.股票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於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買賣之公司,應增加揭 露以下資訊:
    • (1) 民國一一四及一一三年度平均員工福利費用分別為2,215仟元及1,785仟 元。
    • (2) 民國一一四及一一三年度平均員工薪資費用分別為2,031仟元及1,623仟 元。
    • (3) 平均員工薪資費用調整變動情形為25.1%。
    • (4) 本公司薪資報酬政策:依本公司章程第26條規定,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 提撥不低於千分之一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三為董事酬勞;員工薪酬 除基本薪資外,公司根據營運狀況發放獎金,以適時激勵士氣並留任優秀 員工;制定職位職級管理辦法及人事評議委員會設置辦法,藉由系統建立 薪酬體系,按實況給予客觀、公平的評估,以達激勵效果,並做為發放獎

金、升遷、調薪、調職之依據;董事酬金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均依規定 經薪資報酬委員會提出建議後提交董事會通過。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經股東會決議修改章程規定,依本公司章程規定, 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千分之一為員工酬勞(前述員工酬勞數額中,應提撥不低 於百分之一為基層員工分派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三為董事酬勞。但尚有累積虧損時, 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述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 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有關董事會通過之員 工酬勞及董事酬勞相關資訊,請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本公司依獲利狀況,分別以不低於千分之一及不高於百分之三估列員工酬勞及董事酬 勞,民國一一四年度認列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金額分別為6,264仟元及11,973仟元; 民國一一三年度認列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金額分別為6,862仟元及16,455仟元,前述 金額帳列於薪資費用項下。若董事會決議以股票發放員工酬勞,則以董事會決議日前 一日收盤價作為配發股票股數之計算基礎,如估列數與董事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有差 異時,則列為次年度之損益。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實際配發員工酬勞與董事酬勞金額與民國一一四年度財務報告 以費用列帳之金額並無重大差異。

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實際配發員工酬勞與董事酬勞金額與民國一一三年度財務報告 以費用列帳之金額並無重大差異。

13.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利息收入

民國一一四年度 民國一一三年度
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2,158 \$15,187
(2)其他收入
民國一一四年度 民國一一三年度
其他收入-其他 \$312 \$587

(3)其他利益及損失

民國一一四年度 民國一一三年度
淨外幣兌換(損)益 \$(7,539) \$30,335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10,000)
其他損失-其他 (10) (12)
\$(7,549) \$20,323

(4)財務成本

民國一一四年度 民國一一三年度
資金融通之利息 \$5,967 \$-
租賃負債之利息 36 60
\$6,003 \$60

14.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

民國一一四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如下:

當期 當期重分 所得稅利 稅後
產生 類調整 小計 益(費用) 金額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 \$61,090 \$- \$61,090 \$- \$61,090
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

民國一一三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如下:

當期 當期重分 所得稅利 稅後
產生 類調整 小計 益(費用) 金額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 \$496,393 \$- \$496,393 \$- \$496,393
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

15.所得稅

(1)所得稅費用(利益)主要組成如下: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民國一一四年度 民國一一三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利益):
當期應付所得稅 \$30,972 \$21,042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於本年度之 - 1,921
調整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與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其迴轉 - -
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所得稅費用 \$30,972 \$22,963

(2)所得稅費用與會計利潤乘以所適用所得稅率之金額調節如下:

民國一一四年度 民國一一三年度
來自於繼續營業單位之稅前淨利 \$779,953 \$1,073,702
按相關國家所得所適用之國內稅率計
算之稅額
\$155,991 \$214,740
其他依稅法調整之所得稅影響數 (172,555) (221,435)
未分配盈餘加徵所得稅 30,972 21,042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之所得稅影響數 16,564 6,695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於本年度之調
- 1,921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合計 \$30,972 \$22,963

(3)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截至民國一一四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金額分別22,520元及17,205仟元。

(4)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尚未使用之可扣抵虧損金額及期限如 下:

發生年度 尚未扣抵虧損數 最後抵減年度
111
\$22,202 121
114
年(預計)
79,042 124
\$101,244

(5)所得稅申報核定情形

所得稅申報核定情形

本公司 核定至民國一一二年度

16.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金額之計算,係以當年度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除以當年度 流通在外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稀釋每股盈餘金額之計算,係以當年度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經調整具 稀釋作用之影響數後)除以當年度流通在外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加上所有具稀釋作 用之潛在普通股轉換為普通股時將發行之加權平均普通股股數。

(1)基本每股盈餘

一一四年度 一一三年度
本期淨利(仟元) \$748,981 \$1,050,739
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仟股) 277,772 277,675
基本每股盈餘(元) \$2.70 \$3.78

(2)稀釋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仟元) \$748,981 \$1,050,739
經調整稀釋效果後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
人之淨利 \$748,981 \$1,050,739
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仟股) 277,772 277,675
稀釋效果:
員工酬勞-股票(仟股) 71 130
經調整稀釋效果後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仟股) 277,843 277,805
稀釋每股盈餘(元) \$2.70 \$3.78

於報導期間後至財務報表通過發布前,並無任何重大改變期末流通在外普通股或潛 在普通股股數之其他交易。

七、關係人交易

1.於財務報導期間內與本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超穎電子電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Dynamic Technology Manufacturing 本公司之子公司
(Thailand) Co., Ltd.

2.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本公司為超穎電子電路股份有限公司背書保證餘額說明如下:

114.12.31 113.12.31
美金 \$- \$15,000
人民幣 250,000 590,000

(2)本公司為Dynamic Technology Manufacturing (Thailand) Co., Ltd.背書保證餘額說明如 下:

114.12.31 113.12.31
美金 \$175,500 \$65,500
人民幣 150,000 150,000
泰幣 200,000 -

(3)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員之獎酬

民國一一四年度 民國一一三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23,544 \$30,211
退職後福利 390 421

\$23,934 \$30,632

八、質押之資產

無此事項。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無此事項。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事項。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此事項。

十二、其他

1.金融工具之種類

金融資產

114.12.31 113.12.31
\$900,470 \$293,751
4 48
2,830 2,830
\$903,304 \$296,629

金融負債

114.12.31 113.12.3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500,000 \$-
應付款項 30,343 32,961
租賃負債(含一年內到期者) 1,907 3,790

\$532,250 \$36,751

2.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本公司財務風險管理目標主要為管理營運活動相關之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 風險,本公司依集團之政策及風險偏好,進行前述風險之辨認、衡量及管理。

本公司對於前述財務風險管理已依相關規範建立適當之政策、程序及內部控制,重要 財務活動須經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依相關規範及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覆核。於財務管 理活動執行期間,本公司須確實遵循所訂定之財務風險管理之相關規定。

3.市場風險

本公司之市場風險係金融工具因市場價格變動,導致其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波動之 風險,市場風險主要包括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價格風險(例如權益工具)。

實務上極少發生單一風險變數單獨變動之情況,且各風險變數之變動通常具關聯性, 惟以下各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並未考慮相關風險變數之交互影響。

匯率風險

本公司匯率風險主要與營業活動(收入或費用所使用之貨幣與本公司功能性貨幣不同 時)及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有關。

本公司之應收外幣款項與應付外幣款項之部分幣別相同,此時,部位相當部分會產生 自然避險效果,基於前述自然避險之方式管理匯率風險不符合避險會計之規定,因此 未使用避險會計;另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係屬策略投資,因此,本公司未對此進行避 險。

本公司匯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主要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主要外幣貨幣性項目 ,其相關之外幣升值/貶值對本公司損益及權益之影響。本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受美 金匯率波動影響,敏感度分析資訊如下:

當新台幣對美金貶值/升值1%時,對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及一一三年度之損益將分別 增加/減少517仟元及1,142元。

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係因市場利率之變動而導致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或未來現金流量波動之風 險,本公司之利率風險主要係來自於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之浮動利率投資、固定利率 借款及浮動利率借款。

有關利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主要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利率暴險項目,包括浮 動利率投資及浮動利率借款,並假設持有一個會計年度,當利率上升/下降0.1%,對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及一一三年度之損益將分別增加/減少320仟元及214仟元。

權益價格風險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一四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並未持有以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 證券,故無權益價格風險。

4.流動性風險管理

本公司藉由現金及約當現金等合約以維持財務彈性。下表係彙總本公司金融負債之 合約所載付款之到期情形,依據最早可能被要求還款之日期並以其未折現現金流量 編製,所列金額亦包括約定之利息。以浮動利率支付之利息現金流量,其未折現之利 息金額係依據報導期間結束日殖利率曲線推導而得。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於一年 二至三年 四至五年 五年以上 合計
114.12.31
借款 \$501,792 \$- \$- \$- \$501,792
應付款項 30,343 - - - \$30,343
租賃負債 1,930 - - - 1,930
113.12.31
應付款項 \$32,961 \$- \$- \$- \$32,961
租賃負債 1,919 1,919 - - 3,838

5.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調節

民國一一四年度之負債之調節資訊:

來自籌資活動
短期借款 租賃負債 之負債總額
114.01.01 \$- \$3,790 \$3,790
現金流量 500,000 (1,919) 498,081
非現金之變動
利息費用 - 36 36
114.12.31 \$500,000 \$1,907 \$501,907

民國一一三年度之負債之調節資訊:

來自籌資活動
租賃負債 之負債總額
113.01.01 \$- \$-
現金流量 3,730 3,730
非現金之變動
利息費用 60 60
113.12.31 \$3,790 \$3,790

6.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1)衡量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及假設

公允價值係指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資產所能收取或移 轉負債所需支付之價格。本公司衡量或揭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公允價值所使用 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 A.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款項、應付款項及其他流動負債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 之合理近似值,主要係因此類工具之到期期間短。
  • B.於活絡市場交易且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其公允價值係參 照市場報價決定(例如,上市櫃股票、受益憑證、債券及期貨等)。
  • C.無活絡市場交易之權益工具(例如,上市櫃私募股票、無活絡市場之公開發行公 司股票及未公開發行公司股票)採市場法估計公允價值,係以相同或可比公司權 益工具之市場交易所產生之價格及其他攸關資訊(例如缺乏流通性折價因素、類 似公司股票本益比、類似公司股票股價淨值比等輸入值)推估公允價值。
  • D.無活絡市場報價之債務類工具投資、銀行借款、應付公司債及其他非流動負債 ,公允價值係以交易對手報價或評價技術決定,評價技術係以現金流量折現分 析為基礎決定,其利率及折現率等假設主要係參考類似工具相關資訊(例如櫃買 中心參考殖利率曲線、Reuters商業本票利率平均報價及信用風險等資訊)。
  • E.無活絡市場報價之衍生金融工具,其中屬非選擇權衍生金融工具,係採用交易 對手報價或存續期間適用之殖利率曲線以現金流量折現分析計算公允價值;屬 選擇權衍生金融工具,則採用交易對手報價、適當之選擇權定價模式(例如Black-Scholes模型)或其他評價方法(例如,Monte Carlo Simulation)計算公允價值。
  • (2)以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本公司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其帳面金額係趨近於公允價值 。

(3)金融工具公允價值層級相關資訊

本公司金融工具公允價值層級資訊請詳附註十二.7。

7.公允價值層級

(1)公允價值層級定義

以公允價值衡量或揭露之所有資產及負債,係按對整體公允價值衡量具重要性之 最低等級輸入值,歸類其所屬公允價值層級。各等級輸入值如下:

第一等級: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未經調整)。

第二等級: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級之報價者 除外。

第三等級: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

對以重複性基礎認列於財務報表之資產及負債,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重評估其 分類,以決定是否發生公允價值層級之各等級間之移轉。

(2)公允價值衡量之層級資訊

本公司未有非重複性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亦未有重複性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資 產及負債。

公允價值層級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於民國一一四及一一三年度,本公司重複性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及負債,並無公允 價值層級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8.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

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外幣單位:仟元):

114.12.31 113.12.31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 \$1,646 31.430 \$51,724 \$3,483 32.785 \$114,191

上述資訊係以外幣帳面金額(已換算至功能性貨幣)為基礎揭露。

由於本公司之交易貨幣種類繁多,故無法按各重大影響之外幣幣別揭露貨幣性金融 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兌換損益資訊。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及一一三年度之外幣兌換 (損)益分別為(7,539)仟元及30,335仟元。

9.資本管理

本公司資本管理之最主要目標,係確認維持健全之信用評等及良好之資本比率,以 支持企業營運及股東權益之極大化。本公司依經濟情況以管理並調整資本結構,可 能藉由調整股利支付或發行新股以達成維持及調整資本結構之目的。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資金貸與他人:無。

2.為他人背書保證:請參閱附表一。

3.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無。

4.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5.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請參閱附表 二。

2.對被投資公司具有控制能力時,應揭露被投資公司附註十三.(一)相關資訊:

(1)資金貸與他人:請參閱附表三。

(2)為他人背書保證:請參閱附表一。

  • (3)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無。
  • (4)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請 參閱附表四。
  • (5)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請參閱附 表五。

定穎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三)大陸投資資訊之揭露:

1.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資金匯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投資損益、期末投資帳面價值、已 匯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本期期初 本期匯出或收回投 本公司直 本期期末累 經濟部投 依經濟部投
大陸被 主要營業 投資 自台灣匯 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 被投資公 接或間接 本期認列 期末投資帳 截至本期止 計自台灣匯 資審議司 資審議司規
投資公
司名稱
項目 實收資本額 方式 出累積投 匯出 收回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司本期損
投資之持 投資(損)益 面價值 已匯回投資
收益
出赴大陸地 核准投資 定赴大陸地
資金額 股比例 區投資金額 金額 區投資限額
定穎電
子(昆
山)有限
公司
經營印刷
電路板之
產銷業務
\$2,514,400
(註
2

3)
(註
11)
\$2,260,265 \$- \$- \$2,260,265 \$173,219
(註
2)
86.0989% \$176,873
(註
2、4
5)
\$3,126,047
(註
2

4)
\$1,895,418
(註
2)
\$2,260,265 \$-
(註
11)
超穎電
子電路
股份有
限公司
經營印刷
電路板之
產銷業務
\$2,063,442
(註
2、6、
7、8、9

10)
(註
1)
\$504,167 \$- \$- \$504,167 \$1,132,729
(註
2)
86.0989% \$822,463
(註
2、4

5)
\$11,451,765
(註
2

4)
\$- \$504,167 \$3,397,582 \$6,483,236

定穎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註 1: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 WINTEK (MAURITIUS) CO., LTD.投資 Dynamic Holding Pte. Ltd.再投資大陸公司。

  • 註 2:外幣金額係依資產負債表日匯率換算為新台幣金額。
  • 註 3:實收資本額為美金 80,000 仟元。
  • 註 4:投資損益認列基礎,係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
  • 註 5:係包括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及期初期末側逆流交易產生之未實現損益。
  • 註 6: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美金 69,500 仟元與實收資本額美金 80,000 仟元之差異,係 WINTEK (MAURITIUS) CO., LTD.以自有資金 現金增資美金 10,500 仟元所致。
  • 註 7: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美金 16,060 仟元與實收資本額美金 50,000 仟元之差異,係 WINTEK (MAURITIUS) CO., LTD.以受配定穎 電子(昆山)有限公司股利美金 33,940 仟元間接轉投資所致。
  • 註 8:超穎電子電路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一一一年八月四日經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美金 73,000 仟元轉列資本公積,另於民國一一一年九 月二日經董事會通過辦理現金增資人民幣 35,000 仟元,其中人民幣 8,888 仟元(折合美金 1,250 仟元)轉列資本,餘人民幣 26,112 仟 元轉列資本公積。
  • 註 9:超穎電子電路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於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式上市,並於民國一一四年十月十五日經董事會決 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 股)52,500 仟股,每股價格為人民幣 17.08 元,其中人民幣 52,500 仟元(折合美金 7,402 仟元) 轉列資本,餘人民幣 750,662 仟元轉列資本公積。
  • 註 10:實收資本額為人民幣 437,029 仟元(折合美金 65,652 仟元)。
  • 註 11:由原新加坡 Dynamic Electronics Holding Pte. Ltd.轉投資定穎電子(昆山)有限公司之架構,變更為由超穎電子電路股份有限公司 轉投資定穎電子(昆山)有限公司,並認列投資收益及帳面價值。

2.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期末餘額:無。

3.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期末餘額:無。

4.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損益: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定穎電子 股份有限公司因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金額為 44,167 仟 元,帳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貸餘項下。

5.票據背書及保證或提供擔保之期末餘額及目的:請參閱附表一。

6.資金融通之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期利息總額:請參閱附表三。

7.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如勞務提供或收受等:無。

十四、部門資訊

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報表揭露營運部門資訊。

為他人背書保證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表一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業 本期最高 期末 實際 以財產擔保 累計背書保證金 背書保證 屬母公司對 屬子公司對 屬對大陸地
編號 背書保證者 背書保證 背書保證 背書保證 動支 之背書保證 額佔最近期財務 最高限額 子公司 母公司 區背書保證
(註1) 公司名稱 公司名稱 關係(註2) 之限額(註3) 餘額
金額 金額 報表淨值之比率 (註3) 背書保證(註4) 背書保證(註4) (註4)
0 定穎投資控股 超穎電子電路 2 \$10,805,393 \$3,133,315 \$1,117,750 \$1,106,573 \$- 10.34% \$10,805,393 Y N Y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0 定穎投資控股 Dynamic 2 \$10,805,393 \$6,374,220 \$6,374,220 \$4,236,558 \$- 58.99% \$10,805,393 Y N N
股份有限公司 Technology Manufacturing
(Thailand) Co., Ltd.
1 定穎電子股份 Dynamic 2 \$10,421,360 \$313,800 \$313,800 \$313,800 \$- 2.90% \$10,421,360 N N N
有限公司 Technology Manufacturing
(Thailand) Co., Ltd.

註1:編號欄之填寫方法如下:

1.發行人填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七種,標示種類即可:

1.有業務往來之公司。

2.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3.直接及間接對公司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4.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間。

5.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或共同起造人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6.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全體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例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7.同業間依消費者保護法規範從事預售屋銷售合約之履約保證連帶擔保。

註3:依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規定,本公司及子公司整體得對外背書保證總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百分之一百二十,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金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為限。

本公司及子公司整體所為背書保證之總額達本公司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應於股東會說明其必要性及合理性。淨值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所載為準。 註4:屬本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子公司對本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大陸地區背書保證者為Y。

單位:新台幣/外幣:仟元

定穎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具有重大影響力或具有控制能力者,被投資公司之相關資訊(不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 投資公司認列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 之投資(損)益 備註
定穎投資控股 定穎電子股份 33846 桃園市蘆竹區 投資業務 \$6,148,342 \$6,148,342 467,074,889 100.00% \$10,421,359 \$860,484 \$860,484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民權路50號6樓
定穎投資控股 嘉南模型企業股份 24257 新北市新莊區 模型製造 \$16,428 \$16,428 7 70.00% \$6,639 \$1,585 \$1,109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中正路649號2樓
定穎投資控股 丞創科技股份 24260 新北市新莊區 模型製造 \$33,533 \$33,533 7 70.00% \$37,034 \$1,691 \$1,184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中正路649之1號2樓
定穎電子股份 WINTEK Level 3, Alexander House, 投資業務 \$2,788,141 \$2,788,141 8,596,000 100.00% \$11,455,271 \$1,065,958 \$1,065,958
有限公司 (MAURITIUS) 35 Cybercity,
CO., LTD. Ebene,Mauritius
WINTEK Dynamic 151 CHIN SWEE ROAD, 投資業務 \$1,564,061 \$1,564,061 142,067,000 100.00% USD 364,437 USD 34,153 USD 34,153
(MAURITIUS) Electronics #04-08C, MANHATTAN HOUSE,
CO., LTD. Holding Pte. Ltd. SINGAPORE(169876)
超穎電子電路 Dynamic Office 1, 1st Floor, 印刷電路板及相關產 \$82,967 \$82,967 50,000 100.00% CNY 547,290 CNY 214,274 CNY 214,274
股份有限公司 Electronics DEKK Complex, Plaisance, 品進出口貿易業務
Co., Ltd. (Seychelles) Mahé, Republic of Seychelles
超穎電子電路 Dynamic 151 CHIN SWEE ROAD, 管理營運服務 \$5,629,014 \$3,788,900 179,050,000 100.00% CNY 1,050,089 (CNY 217,827) (CNY 217,827)
股份有限公司 Overseas Investment #04-08D, MANHATTAN HOUSE,
SINGAPORE(169876)
Dynamic Dynamic 106 Moo 7 Thatoom, Srimahaphot, 經營印刷電路板 \$- \$- 2 0.01% USD 0 (USD 30,314) USD 0
Electronics Technology (Thailand) Prachinburi 25140 之產銷業務
Co., Ltd. (Seychelles)
Dynamic Dynamic 106 Moo 7 Thatoom, Srimahaphot, 經營印刷電路板 \$5,619,338 \$3,779,224 60,999,998 99.99% USD 145,325 (USD 30,314) (USD 30,314)
Overseas Investment Technology (Thailand) Prachinburi 25140 之產銷業務

對他人資金融通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 --
編號
(註1)
貸出資金之公司 貸與對象 往來項目 是否為
關係人
本期最高金額 期末餘額 實際動支金額 利率區間 資金貸與
性質
(註2)
業務
往來
金額
有短期融通
資金必要之
原因
提列備
抵呆帳
金額
擔保品
名稱
價值 對個別對象
資金貸與限額
資金貸與
總限額
1 定穎電子(昆山) 超穎電子電路 其他應收款 \$1,182,480 \$1,162,460 \$1,162,460 3.00%~3.45% 2 \$- 為因應貸與 \$- - \$- \$1,954,510 \$1,954,510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對象營運週 (註3) (註3)
轉需求
2 Dynamic Dynamic
Electronics Co., Ltd. Technology Manufacturing 其他應收款 \$914,975 \$878,640 \$878,640 0.00%~5.81% 2 \$- 為因應貸與 \$- - \$- \$1,468,358 \$1,468,358
(Seychelles) (Thailand) Co., Ltd. 對象營運週 (註4) (註4)
轉需求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發行人填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資金貸與性質之填寫方法如下:

1.有業務往來者請填1。

2.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請填2。

註3:定穎電子(昆山)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額以不超過該公司淨值百分之六十為限,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該公司淨值百分之六十為限。

註4:Dynamic Electronics Co., Ltd. (Seychelles)資金貸與總額不得超過該公司淨值百分之六十為限。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總額以不超過該公司淨值百分之六十為限。

定穎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與關係人進、銷貨交易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外幣仟元

附表四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交易情形 不同之情形 應收(付)票據、帳款
佔總進 佔總應收(付)
(銷)貨之 票據、帳款之
進(銷)貨之公司 交 易 對 象 關 係 進(銷)貨 金 額 比率 授信期間 單 價 授信期間 餘 額 比率 備註
定穎電子(昆山)
有限公司
Dynamic
Electronics
Co., Ltd (Seychelles)
孫公司 銷貨 RMB 895,368 62.19% 月結90天 銷售產品規格不同
,無法合理比較
非關係人為月
結60~150天
應收帳款
RMB 406,109
64.07%
定穎電子(昆山)
有限公司
超穎電子電路
股份有限公司
孫公司 銷貨 RMB 134,255 9.33% 月結90天 銷售產品規格不同
,無法合理比較
非關係人為月
結60~150天
應收帳款
RMB 70,689
11.15%
定穎電子(昆山)
有限公司
超穎電子電路
股份有限公司
孫公司 進貨 RMB 578,469 53.79% 月結90天 進貨產品規格不同
,無法合理比較
非關係人為月
結90~120天
應付帳款
RMB 42,333
16.61%
定穎電子(昆山)
有限公司
Dynamic
Technology Manufacturing
(Thailand) Co., Ltd.
孫公司 進貨 RMB 63,719 5.92% 月結90天 進貨產品規格不同
,無法合理比較
非關係人為月
結90~120天
應付帳款
RMB 11,771
4.62%
超穎電子電路
股份有限公司
定穎電子(昆山)
有限公司
孫公司 進貨 RMB 134,255 6.04% 月結90天 進貨產品規格不同
,無法合理比較
非關係人為月
結90~120天
應付帳款
RMB 70,689
9.56%
超穎電子電路
股份有限公司
定穎電子(昆山)
有限公司
孫公司 銷貨 RMB 578,469 16.89% 月結90天 銷售產品規格不同
,無法合理比較
非關係人為月
結120天
應收帳款
RMB 42,333
4.05%
超穎電子電路
股份有限公司
Dynamic
Electronics
Co., Ltd (Seychelles)
孫公司 銷貨 RMB 2,030,226 59.29% 月結90天 銷售產品規格不同
,無法合理比較
非關係人為月
結120天
應收帳款
RMB 545,030
52.12%
超穎電子電路
股份有限公司
Dynamic
Technology Manufacturing
(Thailand) Co., Ltd.
孫公司 進貨 RMB 258,219 11.62% 月結90天 進貨產品規格不同
,無法合理比較
非關係人為月
結90~120天
應付帳款
RMB 34,701
4.69%
Dynamic
Electronics
Co., Ltd (Seychelles)
超穎電子電路
股份有限公司
孫公司 進貨 USD 283,378 68.43% 月結90天 屬單一廠商,無其
他廠商可資比較
無非關係人可
資比較
應付帳款
USD 77,333
56.03%
Dynamic
Electronics
Co., Ltd (Seychelles)
定穎電子(昆山)
有限公司
孫公司 進貨 USD 124,948 30.17% 月結90天 屬單一廠商,無其
他廠商可資比較
無非關係人可
資比較
應付帳款
USD 57,567
41.71%
Dynamic
Electronics
Co., Ltd (Seychelles)
Dynamic
Technology Manufacturing
(Thailand) Co., Ltd.
孫公司 進貨 USD 5,731 1.38% 月結90天 屬單一廠商,無其
他廠商可資比較
無非關係人可
資比較
應付帳款
USD 3,122
2.26%
Dynamic
Technology Manufacturing
(Thailand) Co., Ltd.
超穎電子電路
股份有限公司
孫公司 銷貨 THB 1,184,184 66.46% 月結90天 銷售產品規格不同
,無法合理比較
無非關係人可
資比較
應收帳款
THB 154,872
54.65%
Dynamic
Technology Manufacturing
(Thailand) Co., Ltd.
定穎電子(昆山)
有限公司
孫公司 銷貨 THB 317,919 17.84% 月結90天 銷售產品規格不同
,無法合理比較
無非關係人可
資比較
應收帳款
THB 52,398
18.49%
Dynamic
Technology Manufacturing
(Thailand) Co., Ltd.
Dynamic
Electronics
Co., Ltd (Seychelles)
孫公司 銷貨 THB 186,043 10.44% 月結90天 銷售產品規格不同
,無法合理比較
無非關係人可
資比較
應收帳款
THB 75,772
26.74%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外幣仟元

帳列應收款項 交易對象名稱 關係 應收關係人 週轉率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 提列備抵
之公司 款項餘額 金額 處理方式 期後收回金額 損失金額
定穎電子(昆山)有限公司 Dynamic Electronics 孫公司 RMB 406,109 2.29 \$- - RMB 146,112 \$-
Co., Ltd (Seychelles) (註1)
定穎電子(昆山)有限公司 超穎電子電路股份有限公司 孫公司 RMB 70,689
(註1)
2.57 \$- - RMB 14,848 \$-
超穎電子電路股份有限公司 Dynamic Electronics
Co., Ltd (Seychelles)
孫公司 RMB 545,030
(註1)
4.10 \$- - RMB 163,815 \$-
超穎電子電路股份有限公司 定穎電子(昆山)有限公司 孫公司 RMB 42,333 4.35 \$- - RMB 40,000 \$-
Dynamic
Technology Manufacturing
超穎電子電路
股份有限公司
孫公司 (註1)
THB 154,872
(註1)
14.54 \$- - THB 91,217 \$-
(Thailand) Co., Ltd.
Dynamic
Technology Manufacturing
定穎電子(昆山)有限公司 孫公司 THB 52,398
(註1)
12.13 \$- - THB 34,895 \$-
(Thailand) Co., Ltd.

註1:係應收帳款。

1.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外幣仟元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外幣之兌換匯率:
USD:NTD=31.430:1

2.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餘額
市價或股權淨值
提供保證或
名 稱 股數 金額 股數 金額 股數 金額 股數 持股比例 金額 單價(元) 總價 質押情形 備註
定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67,197,240 \$7,600,530 99,877,649 \$2,820,829 - - 467,074,889 100.00% \$10,421,359 \$22.31 \$10,421,359
(註1)
嘉南模型企業股份 7 5,530 - 1,109 - - 7 70.00% 6,639 948,432 6,639
有限公司 (註2)
丞創科技股份 7 35,850 - 1,184 - - 7 70.00% 37,034 5,545,429 38,818
有限公司 (註3)
合 計 \$7,641,910 \$2,823,122 \$- \$10,465,032 \$10,466,816

註1:係本期認列投資利益860,484仟元、外幣換算調整數增加61,090仟元及認列子公司權益變動數1,899,255仟元。

註2:係本期認列投資利益1,109仟元。

註3:係本期認列投資利益1,184仟元。

3.營業費用-管理費用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41,260

2,974
郵 電 費 4,846
保 險 費 1,901
折 舊 2,153

75
勞 務 費 8,120
其 他 費 用 10,413
\$71,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