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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SILICON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pr 1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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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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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以现 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全 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亲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 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 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将与其他制定、修订的内部治理制度一起合并作为《关于制定、修 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1)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 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2)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 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 项;公司 2023 年年度及其摘要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3)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媒体的《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 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并能得到有 效的执行,可以较好的防范与控制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的风险,有效保障了公 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 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 017)。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 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调度和科学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 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 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和长远发展战略,有 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确认与 2024 年度薪酬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2 年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和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作废 2022 年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3)。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内容符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 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

案》

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 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具有积极促进作用,并 且能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使各方共同关 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首次激励对 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 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日披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