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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SILICON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Feb 1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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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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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 规定,作为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我们在仔细审阅有关材料和充分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本着认真、负责的 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 立意见

1、根据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 年2 月14 日,该首次授予日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东芯 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 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

  • 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提供担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 的计划或安排。

  • 综上,我们同意以2022 年2 月14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21.13 元/

  • 股,向77 名激励对象授予170.04 万股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