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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APPSecurit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Oct 2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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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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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恒信息”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全运营能力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发行名称 | 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04,629.63万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95,157.20万元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19年10月31日 |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安全运营能力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
截至目前,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 结项名称 | 安全运营能力中心建设项目 |
|---|---|
| 结项时间 | 2025年9月30日 |
|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 | 19,143.99万元 |
|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 16,977.48万元 |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 4,538.19万元 |
|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额 | √补流,4,538.19万元 |
注 1: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及购买理财产 品收益共计 2,371.68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注 2: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 三、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全运营能力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安恒信息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安全运营能力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 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 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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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杨佳佳 李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 10 月 日----- End of picture 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