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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APPSecurity Co., Ltd. — Transaction in Own Shares 2025
Jun 1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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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action in Own Sha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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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25-039
证券代码: 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和公司《2023 年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 2024 年业绩考核未 达标,公司决定将相关激励对象涉及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6,851 股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 回购股份数量(股) | 注销股份数量(股) | 注销日期 |
|---|---|---|
| 206,851 | 206,851 | 2025年6月24日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 程序,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截至申报期
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此次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要 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申报。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22 年营业收入 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现根据 2024 年年度报告,本激 励计划 2024 年业绩考核未达标,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应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 206,851 股均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 22 人,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06,851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限制性股票 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账号:B885012043),并已申请办理回购注销手续。预计本次回购的限制 性股票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02,272,396 股变更为 102,065,545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类别 | 变动前 | 变动数量 | 变动后 |
|---|---|---|---|
| 限售流通股 | 206,851 | -206,851 | 0 |
| 无限售流通股 | 102,065,545 | 0 | 102,065,545 |
| 合计 | 102,272,396 | -206,851 | 102,065,545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 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
规定、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 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 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且未收到激励对象就回购注销事宜提出异议的文件。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 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 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 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 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 原因、价格、股票数量和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 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