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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APPSecurity Co., Ltd. Transaction in Own Shares 2025

Apr 2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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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action in Own Sha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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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25-027

证券代码: 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就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 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安 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 年 4 月 2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

的委托,独立董事辛金国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3 年 4 月 29 日至 2023 年 5 月 11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5 月 1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 意见》。

(四)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 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 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 易的情形。

(五)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 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 年 5 月 19 日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33,232 股已于 2023 年 7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已收到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和《过 户登记确认书》。

(七)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4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六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回购)价格、授予数量及回购注销部 分已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因激励对象的离职和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 票合计数量为 226,351 股,回购价格为 65.38 元/股。

(九)2024 年 8 月 7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完成相关激励对象涉及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26,351 股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注销。

(十)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22 年营业收入 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现根据 2024 年年度报告,本 激励计划 2024 年业绩考核未达标,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应本激励计划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 206,851 股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 65.38 元/股(数字涉及四舍五入)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65.38 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13,523,918.38 元 (数字涉及四舍五入)(不含交易费用),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02,272,396 股变 更为 102,065,545 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量 变动后
限售流通股 206,851 -206,851 0
无限售流通股 102,065,545 0 102,065,545
合计 102,272,396 -206,851 102,065,545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 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本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 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本激励计划和《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按 65.38 元/股 的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6,851 股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 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价格、股票数量和资金来源,符合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监管 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 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