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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APPSecurit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Oct 2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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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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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 2020-037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2020年10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9日以邮件、 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 会议由公司监事冯旭杭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 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 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 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调 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26 人变为 222 人;本次激励 计划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40.0700 万股调整为 138.1200 万股,预留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0780 万股调整为 10.0280 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

数不变,为 148.1480 万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 公告》(2020-038)。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被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进行核查,一致认为:

1、除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其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外,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 象相符。

2、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1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 激励的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2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2.3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

  •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3、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

  • 予日确定为 2020 年 10 月 20 日:

  • 3.1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 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 3.2 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达到。

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向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日为 2020 年 10 月 20 日,授予价格 134.45 元/股,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22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8.12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0-039)。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