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Dashang Co.,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14
Apr 9, 2014
56927_rns_2014-04-09_749a81e7-82f5-48af-a5bb-49474234f000.PDF
Management Reports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及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 职务,积极出席了公司董事会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 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利 益。现将2013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2012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并聘任了新一届独立董事,公司 现任独立董事五人,超过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且各位独立董事 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在其 他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总数不超过五家。公司独立董事基本情 况如下:
陈平(在任),女,1956 年出生,高级会计师,2011 年退休。 1998 年任大连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副处长;1999 年任中国证监会大 连特派员办事处稽查处处长;2002 年任中国证监会大连证监局上市 公司处处长;2006 年任中国证监会大连证监局期货处处长;2010 年任中国证监会大连证监局办公室主任;2011 年任中国证监会大连 证监局副巡视员;现任大连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
胡咏华(在任),男,1973 年出生,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1996 年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历任审计 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副主任会计师,管理合伙人、常务副主 任会计师。
1
姜培维(在任),男,1963 年出生,高级会计师,1993 年至2006 年先后任华强科技开发实业公司副总经理、新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责任公司总经理;2007 年至2012 年任北京浩维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长;现任道生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孙广亮(在任),男,1963 年出生,律师,1988 年以来先后在 中国法律事务中心、众鑫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1998 年创办北京 市华堂律师事务所,并任专职律师、主任;担任北京市西城区党外 知识分子联谊会副会长,西城区政协委员。
王岚(在任),女,1969 年出生,高级经济师,律师,1995 年 任大连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发行处副处长;1999 年任大连市政府上市 办公室发行处副处长;2001 年任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律师、2004 年任辽宁乾均律师事务所律师、2010 年任辽宁罗力彦律师事务所合 伙人、律师;现任辽宁和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李玉臻(离任),1998 年2 月至2003 年2 月任大连市人大常委 会副主任,1995 年任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有为(离任),1995 年6 月至2004 年8 月任大连市委副书记, 2004 年8 月至今任辽宁核电有限公司顾问;2005 年任大连大杨创 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会全(离任),1999 年12 月至2004 年8 月任大连市委常 委、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2009 年任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尉世鹏(离任),2002 年至2004 年任辽宁汇鑫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总经理; 2005 年至今任辽宁正成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总 经理。
刘淑莲(离任),1982 年至今任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兼
2
财政部会计司财务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2007 年至今任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浦发银行大连分行“智慧金”咨询特聘 专家。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开2 次会议,独立董事出席会议 情况如下:
| 情况如下: | |||
|---|---|---|---|
| 姓名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李玉臻(离任) | 2 | 0 | 0 |
| 王有为(离任) | 2 | 0 | 0 |
| 王会全(离任) | 2 | 0 | 0 |
| 尉世鹏(离任) | 1 | 1 | 0 |
| 刘淑莲(离任) | 2 | 0 | 0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开6 次会议,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姓名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 陈 平(在任) | 6 | 0 | 0 |
| 胡咏华(在任) | 5 | 1 | 0 |
| 姜培维(在任) | 5 | 1 | 0 |
| 孙广亮(在任) | 6 | 0 | 0 |
| 王 岚(在任) | 6 | 0 | 0 |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了议 案材料并及时与公司进行沟通;在审议议案时,我们充分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按照自己的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对议案提出了合 理化建议和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召 开的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刘淑莲做为独立董事参加了会议。
3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机会,深入了解公 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就公司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态势等 方面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共同研究公司未 来发展的方向,并时时关注媒体及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在年报 编制过程中,我们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与公司 管理层及年审会计师沟通,认真听取管理层对于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的汇报。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密切联系,定期汇报公司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经营管理情况等,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 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13 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8.42 亿元,其 中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3.16 亿元,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3.71 亿元, 委托管理0.10 亿元,房屋租赁1.45 亿元。
经审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材料及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等文件,我们一 致认为:关联方经营稳健,发展前景良好,现金流充沛,履约能力 不存在障碍,不存在坏账风险。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 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经 营发展需要而发生的,为以前年度交易的延续,新增关联交易符合 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风险较低并且可控。决策合法、规 范、准确,定价客观、合理、公允,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 益。
4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公司作为担保人为大商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 担保,该担保事项经公司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符合《公 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发[2003]56 号)有关 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强制公司为他人 提供担保情况,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作为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商集团阜新新玛特购物 广场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经公司2013 年第2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符合《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会发[2005]120 号)有 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上述《通知》的 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制度,严格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新一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 合法;公司拟定的201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是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符合公司 实际,能够更好地激励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勤勉尽责。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13 年1 月31 日,公司发布《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业 绩预增公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2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260%左右。业绩上 升的原因:2012 年,公司积极扩大销售,努力压缩费用、提高毛利;
5
改革创新经营体制,加强干部任期目标管理,行业竞争力和销售利 润率提高;近几年开业店铺成长良好,业绩大幅增长;新开店铺数 量减少,新店亏损因素影响大幅减轻。我们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及 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询问、沟通,公司未对预告予以变更。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坚持独立 审计准则,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 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在2013 年4 月24 日召开的 公司2012 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以总股本293,718,653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红利293,718,653.00 元,结存未分配利润1,373,917,789.37 元, 结转下一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2013 年6 月18 日,除息日为2013 年6 月19 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3 年6 月24 日。
公司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
-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 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 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准确、完整。
-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6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关于2012 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等的 要求,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 范体系稳步实施。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委员会《议事 规则》的要求,以认真勤勉、恪尽职守的态度履行各自的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13 年任职期间,我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忠实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按时出席了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 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了认真调查及讨论,并审慎做出表决, 发表独立意见,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4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加强与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合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 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持 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平、胡咏华、姜培维、孙广亮、王岚
==> picture [138 x 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