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Dashang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0
Nov 15, 2010
56927_rns_2010-11-15_49bae074-4cf3-4678-bd28-8e967b0e126f.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编号:临2010-017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大商集团阜新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以下简称“阜新新玛特”。
-
●公司拟于近期为阜新新玛特向银行申请的合计 4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担保,
-
需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本次担保数量:4000 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4000 万元人民币。 ● 本次未有反担保。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8.4 亿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
一、公司拟于近期进行的对外担保事项概述: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5 次会议通知于2010 年11 月9 日以书面形式 发出,会议于2010 年11 月1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表决董事 13 名,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3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 充分讨论,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阜新新玛特向中国银行阜新分行申请的 4000 万元借款(其中 2500 万元为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一年;中长期贷款 1500 万元,期 限为 3 年)提供担保的议案。
由于阜新新玛特向银行申请上述借款系正常经营发展所需,因此公司决定为该笔 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由于阜新新玛特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本次 对外担保事项需由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大商集团阜新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住 所:阜新市海州区解放大街 56 号
法定代表人:岳天达
注 册 资 本:1000 万元人民币
经 营 范 围:百货、针纺织品、五电化工产品、日用杂品、烟酒糖茶、金银首 饰、工艺美术品、电脑、书刊、音像制品、通讯产品、劳保用品、农副产品零售;食 品饮料加工、销售;家电销售及维修;服装制作;柜台出租;电子游戏;洗烫、摄影 服务;辽宁省内经营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代收移动、联通话费及相关业务。
阜新新玛特成立于 2004 年 8 月 23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公司持有 其 90%股权,自然人岳天达持有其 10%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阜新新玛特自 2004 年 9 月开业经营以来成长迅速,该店现有营业面积 4 万平方米,2009 年实现营 业收入 4.84 亿元,利润总额 3,416 万元,成为阜新乃至辽西地区知名度高、消费者认 可度高的百货名店。近年来,随着全国零售行业的回暖,阜新地区百货零售行业竞争 加剧,阜新新玛特为提升综合竞争力,巩固行业龙头地位,扩大市场占有率,增强发 展后劲,急需扩大营业面积,增加经营项目,并对店铺进行调整和升级改造。
截至目前公司未对其提供担保(不包括本次提供的 4000 万元担保)。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阜新新玛特资产总额为 19,379.18 万元, 负债总额为 14,900.04 万元,净资产 4,479.14 万元,净利润为 2,561.65 万元。截止 2010 年 9 月 30 日,阜新新玛特资产总额为 27,544.55 万元,负债总额为 23,627.64 万元, 净资产为 3,916.91 万元,净利润为 1,796.2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85.78%,截至目前未 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三、本次拟对外担保协议的相关事项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阜新新玛特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5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10 年第1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
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经营管理层 与银行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贷款及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阜新新玛特发展稳健、成长迅速,具有良好的盈利水平和 偿债能力,本次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在对该子公 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 决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
2、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合计4000 万元借款提供担 保的事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表示同意上述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8.4 亿元人民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 8.4 亿元人民币,未有逾期对外担保。
-
六、备查文件目
-
1、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5 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提供保的独立意见;
-
3、大商集团阜新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营业执照、2009 年度财务报表、2010 年第三季度报表;
-
4、关于召开 2010 年度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11 月14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