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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hang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9
Mar 17,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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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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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编号:临2009-006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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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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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数量:2.77 亿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4.67 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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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未有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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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5.97 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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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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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 2007 年 12 月 17 日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7 年度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9 年 3 月 9 日本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大连青泥洼桥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大商集团”)签署《保证合同》,本公司为大商集团 2009 年 3 月 9 日与工商 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11006100)项下借款 0.628 亿元人民币提供保证;2009 年 3 月 10 日本公司作为保证人与工商银行、大商集团签署《保证合同》,本公司为大 商集团 2009 年 3 月 10 日与工商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11006200)项下借款 0.762 亿元人民币提供保证;2009 年 3 月 11 日本公司作为保证人与工商银行、大商集 团签署《保证合同》,本公司为大商集团 2009 年 3 月 11 日与工商银行签订的借款合 同(编号:11006300)项下借款 0.6 亿元人民币提供保证;2009 年 3 月 12 日本公司作 为保证人与工商银行、大商集团签署《保证合同》,本公司为大商集团 2009 年 3 月 12 日与工商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11006400)项下借款 0.78 亿元人民币提供保 证。
至此,本公司累计为大商集团担保4.67 亿元人民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 保累计数量为5.97 亿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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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牛钢
注 册 资 本:18,855.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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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营 范 围:国有资产经营(按国家专项规定办理);商业贸易、物资供销(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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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商品按国家规定办理)、仓储;场地租赁、柜台租赁;物业管理等。
- 信 用 等 级: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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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华连内审字[2008]145 号审计报告,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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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12 月31 日,大商集团总资产123.58 亿元,净资产38.2 亿元,2007 年实现营 业收入170.19 亿元,利润总额10.22 亿元,净利润3.24 亿元。
- 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大连大商国际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18.8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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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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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作为保证人与工商银行、大商集团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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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金额:本公司为 2009 年 3 月 9 日工商银行向大商集团发放贷款所形成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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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保证,贷款金额为 0.628 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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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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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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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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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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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司作为保证人与工商银行、大商集团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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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金额:本公司为 2009 年 3 月 10 日工商银行向大商集团发放贷款所形成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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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提供保证,贷款金额为 0.762 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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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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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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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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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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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公司作为保证人与工商银行、大商集团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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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金额:本公司为 2009 年 3 月 11 日工商银行向大商集团发放贷款所形成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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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提供保证,贷款金额为 0.6 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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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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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 (四)本公司作为保证人与工商银行、大商集团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本公司为 2009 年 3 月 12 日工商银行向大商集团发放贷款所形成的债 权提供保证,贷款金额为 0.78 亿元人民币。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8 次会议审议为大商集团担保事项时,认为大商集团已为 本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应在对等条件下,为大商集团提供5 亿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担 保。该担保事项已经 2007 年 12 月 17 日公司 2007 年度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充分了解大商集团的资信状况和销售盈利实力,毫不怀疑大商集 团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本公司为大商集团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不存在利益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公司累计为大商集团担保4.67 亿元人民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 数量为5.97 亿元人民币。未有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
1、《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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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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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2007 年度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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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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