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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hang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Mar 2,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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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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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 于 2014 年 2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就本次董事会涉及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 公司聘任汪晖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我们认为董事会此次会议聘任的高 级管理人员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需要与相关人员的素质,议案的审议和表决过 程,遵循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新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 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同意关于新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2 、 公司提名汪晖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了解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认 为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同意提名汪晖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3 、 根据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审慎查验,就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作如下 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大商集团朝阳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013 年度财务报表、2014 年 1 月 31 日报表等相关文件,我们一致认为:公司为 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 1500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事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 益,一致同意本次对外担保行为。

2014 年2 月28 日

1

(以下无正文,为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 picture [179 x 28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陈 平 ________________胡咏华 ________________姜培维 ________________孙广亮 ________________王 岚 ________________----- End of picture text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