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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hang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4
Apr 9,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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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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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 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 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2013 年12 月31 日(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 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 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 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 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 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 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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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 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 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总部、 大连地区、沈阳地区、抚顺地区、阜新地区、大庆地区、牡丹江地 区、佳木斯地区、河南地区的重要分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 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7.83%,营业收入合计占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80.3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销售业务、采购业务、 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工程项目、人力资源、 财务报告、信息系 统、社会责任、组织架构、合同管理、担保业务等;重点关注的高 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担保业 务等。
在本年度内控评价过程中,我们采用了制度阅读、个别访谈、 穿行测试、抽样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充分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 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并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 内部控制缺陷。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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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 案》,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按净利润总额、资产总额的潜在错报程度而定。
A、净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一般缺陷:潜在错报额≤净利润总额的2%或2200 万元 重要缺陷:潜在错报额≤净利润总额的5%或5500 万元 重大缺陷:潜在错报额﹥净利润总额的5%或5500 万元 B、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一般缺陷:潜在错报额≤资产总额的0.4%或5200 万元 重要缺陷:潜在错报额≤资产总额的1%或13000 万元 重大缺陷:潜在错报额﹥资产总额的1%或13000 万元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 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 陷:
A、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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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控制环境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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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发现并报告管理层的重大内控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 未加以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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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关联交易总额超过股东会批准的交易额度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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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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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审计发现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运行过程中未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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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该错报。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 并纠正财务报告中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管理层重 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50 万元(含50 万元)以下,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 成负面影响 ;
重要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50 万元500 万元之间,受到国 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
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500 万元以上,已经对外正式 披露并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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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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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反法律、法规较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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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除政策性亏损原因外,企业连年亏损,持续经营受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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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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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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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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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管理人员纷纷离开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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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被媒体频频曝光负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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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 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 3、一般缺陷及整改情况
一般内控缺陷已向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汇报,公司高度重视,责 成相关单位及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通过持续跟踪确保整改到位。 经过整改,公司所发现的内控缺陷均得到了改进和完善。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董事长(代表董事会):牛钢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4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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