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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hang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17
Mar 3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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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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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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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600694.SH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日程及议案
会议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4 月6 日(星期四)上午9 时整
-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4 月5 日15:00 至2017 年4 月6 日
15:00
会议地点: 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 1 号公司总部十一楼会议室 一、主持人介绍股东到会情况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2、审议《关于与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表决、宣读表决结果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 1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大商集团郑州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新玛特”)成立于 2006 年6 月1 日,注册资金500 万元,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占比98%,自然人 王晓萍占比2%,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郑州新玛特经营场地位于郑州市二七商 圈的核心地带,商场集名品百货、精品超市、中西餐饮为一体,多年来,凭借着 优质的商品、周到的服务赢得了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认可,成为河南省最具时尚 气息和人气最旺的购物、休闲场所。郑州新玛特向中信银行郑州分行申请人民币 5,000 万元借款系正常经营发展所需,因此公司决定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在对该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 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 等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 计人民币5,000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事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 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上 述议案。
由于该控股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需由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 2 :关于与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为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一直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决定在对等条件下,向大 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对等数额15 亿元以内银行贷款担保。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 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担保具体事宜,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本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审议。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