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CWCO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Sep 30, 2019

51875_rns_2019-09-30_310ac4c5-3652-4b53-9f1b-0e5e50313897.html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603 華電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8/09/30 發言時間 12:19:02
發言人 蔡旭卿 發言人職稱 法務室主管 發言人電話 2599-3456
主旨 解除108年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08/09/30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8/09/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陳鶴原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宏禹興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其營業項目為進出口貿易等業務。
2.宏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其營業項目為各種塑膠製品之加工製造業務與貿易等業務。
3.宏宇金屬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其營業項目為鋁製品之加工買賣及鋁製品之表面處理、烤漆。
4.台灣倉智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其營業項目為進出口貿易等業務。
5.凱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其營業項目為電纜、門窗安裝工程等業務。
6.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其營業項目為國際貿易業等。
7.赫蒂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其營業項目為國際貿易業等。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8/9/30~110/6/2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