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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CO Annual Report 2021

Nov 12, 2021

51875_rns_2021-11-12_6371e253-989f-4f10-a463-1c5c2aa6ff34.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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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度

公司地址: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584樓、585樓之2

電 話:(02)25993456

目 錄

頁 次
一、封 1
二、目 2
三、聲明書 3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4-6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7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8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9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10
九、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一)公司沿革 11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1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1-12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2-24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性之主要來源 24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4-46
(七)關係人交易 46-48
(八)質押之資產 48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48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48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48
(十二)其他 48-50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50、53-55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50、56
3.大陸投資資訊 50
4.主要股東資訊 50、57
(十四)部門資訊 50-52

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自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依 「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制關係 企業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與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 制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 母子公司財務報告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中華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陳昭蓉

日期:民國一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及相關資訊揭露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及六。

其他事項

中華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 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中華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 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 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合併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 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合併公司或停止營業,或 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合併公司之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 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 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 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 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 亦執行下列工作:

  • 一、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 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 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 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二、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 的非對中華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三、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四、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中華電線 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 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 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 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 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中華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 力。
  • 五、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告是否 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0
.12
.31
109
.12
.31
110
.12
.31
109
.12
.31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




:
110
0

\$

金及



(
六(
一)
)
附註
440
225
,
3 159
138
,
2 210
0




(
六(

)

八)
附註
\$
072
1,
217
,
14 1,
359
965
,
16
111
0




公允


金融

產-


(




11,
515
- 833
40,
- 211
0



(附註
(

)
八)




1 49,
982
- -
六(
二)
)
213
0

(附註
(
)
)



-流

十八
366
004
,
4 611
352
,
4
112
0







金融





公允


1,
331
622
,
15 442
1,
050
,
13 215
0



1 77,
990
91,
616
1
-流


(
六(
二)
)
附註
216
0
據-





人(
七)
附註
13,
569
- 13,
258
-
113
6







金融


(
六(
二)
八)

附註

379
313
,
4 468
323
,
4 217
0



239
325
,
3 208
682
,
3
114
0

(附註
(
)
)


產-


十八
1 66,
089
969
97,
1 218
0




款-

人(
七)
附註
12,
946
- 9,
066
-
115
0




(附註
(三
)
(
十八
)
)



1 80,
983
853
63,
1 220
0




118
569
,
1 99,
004
1
116
0
據-

(附註
(三
)
(
)
)




十八


- 129 - - 223
0






1 57,
894
18,
446
-
117
0


(附註
(三
)
(
十八
)
)





1,
013
629
,
12 103
1,
068
,
13 225
0




-流

(附註
(
十一
)
)
- 2,
589
3,
171
-
120
0




- 5,
152
300
5,
- 228
0


(附註
(
)
七)

十二


- 1,
807
331
1,
-
131
0


(
六(
四)
)
附註
982
792
,
11 684
952
,
11 230
0





- 2,
802
1,
980
-
141
0

款項
1 49,
258
376
12,
- 2,
160
549
,
25 2,
159
130
,
25
147
0




產-


30,
231
- 688
6,
-
4,
176
153
,
48 875
3,
759
,
45




:
257
0
遞延


(附註
(
十五
)
)



726
958
,
8 974
726
,
9





:
258
0


(附註
(
)
七)

十二


- 1,
578
766 -
151
8







金融





公允


294
255
,
3 255
294
,
4 264
0





-非


(附註
(
十四
)
)
定福
14,
260
- 480
23,
-
-非



(
六(
二)
)
附註
264
5

入保

- 5,
236
093
6,
-
155
0



法之


(
六(
五)
)

附註
380
092
,
4 681
384
,
5 748
032
,
8 757
313
,
9
160
0



、廠
及設

(
六(
六)

八)

附註
3,
295
378
,
38 860
3,
247
,
39


2,
908
581
,
33 2,
916
443
,
34
175
5
使



(
六(
七)
七)

附註
- 3,
369
078
2,
-
176
0


性不


(
六(
八)

八)
附註
574
369
,
7 387
607
,
7 (附註
(
)
):


十六
178
0
184
0



- 850
104
550
1,
378
- 310
0
320

1,
916
880
,
534
208
22 1,
916
880
,
518
417
23
遞延
(附註
(
)
)



十五


18, - 18, - 0

公積
, 6 , 6
191
5
192
0




- 872 - - 800
24,
516
- 330
0
331
0


盈餘
:
220
961
188
379




567
289
52 505
581
-
55
332
0


盈餘
公積
,
592
447
3
41
,
529
571
2
43
4,
,
4,
,
335
0


盈餘
公積

分配
盈餘
3,
,
1,
716
671
20 3,
,
1,
569
536
19
,
530
079
5,
64 ,
329
444
5,
64
340
0


,
74,
514
1 ,
(
111
340
)
(
1)
350
0




(
2,
244
172
)
(
25)
,
(
2,
244
172
)
(
26)

公司

主權


,
5,
811
509
68 ,
5,
409
229
66
36x
x




,
23,
352
,
708
15,



5,
834
861
-
68
937
5,
424
-
66




\$
442
8,
743
,
100 380
8,
341
,
100





\$
,
8,
743
442
,
101 ,
8,
341
380
,
100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0年度 109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淨額(附註六(十八)及七)
4100 銷貨收入淨額 \$
2,325,148
91 1,840,925 82
4640 裝置收入 229,347 9 403,342 18
4800 其他營業收入 9,904 - - -
2,564,399 100 2,244,267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四)、(十四)及七) (2,145,204) (84) (1,967,777) (88)
5900 營業毛利 419,195 16 276,490 12
6000 營業費用(附註六(十四)及七):
6100 推銷費用 (85,245) (3) (84,011) (4)
6200 管理費用 (69,081) (3) (58,162) (3)
6450 預期信用減損回升利益(附註六(三)) 1,563 - 1,938 -
營業費用合計 (152,763) (6) (140,235) (7)
6500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附註六(二十)及七) 8,573 - 7,528 -
6900 營業淨利 275,005 10 143,783 5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廿一)及七):
7100 利息收入 2,877 - 5,021 -
7010 其他收入 72,123 3 62,490 3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17,491 1 172,627 8
7050 財務成本 (10,861) 1 (14,328) -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附註六(五)) (4,590) - (1,91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77,040 5 223,900 11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 352,045 15 367,683 16
7950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五)) 69,124 3 41,114 2
8200 本期淨利 282,921 12 326,569 14
8300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六(十四)及(十五)):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2,041) - 5,053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
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208,052 8 37,120 2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415 - (1,0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206,426 8 41,163 2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206,426 8 41,163 2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489,347
20 367,732 16
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282,053
10 325,825 14
8620 非控制權益 868 2 744 -
\$
282,921
12 326,569 14
綜合損益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482,333
19 367,946 16
8720 非控制權益 7,014 1 (214) -
\$
489,347
20 367,732 16
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附註六(十七))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
1.78
2.05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
1.78
2.05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股東常會決議分配: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調
- 15,
79
0
- - - - - 15,
79
0
63
0
16,
42
0



- - - - 32
5,
825
- - 32
5,
825
744 32
6,
56
9





(

)

- - - - 4,
04
3
38
07
8
,
- 42
12
1
,
(
95
8
)
41
163
,




(

)


- - - - 32
9,
86
8
38
07
8
,
- 36
7,
94
6
(
)
21
4
36
7,
732






:













10
100
47
49
0



- - - (
12,
632
)
12,
632
- - - - -










益工









- - - - 6,
889
(
6,
889
)
- - - -







二月



一日
\$
1,
91
6,
880
51
8,
41
7
188
37
9
,
3,
57
1,
52
9
1,
56
9,
53
6
(
11
1,
34
0
)
(
2,
24
4,
172
)
5,
40
9,
22
9
15,
70
8
5,
42
4,
93
7


一月




一日

\$
1,
91
6,
880
51
8,
41
7
188
37
9
,
3,
57
1,
52
9
1,
56
9,
53
6
(
)
11
1,
34
0
(
)
2,
24
4,
172
5,
40
9,
22
9
15,
70
8
5,
42
4,
93
7








:





- - 32
582
,
- (
32
582
)
,
- - - - -





- - - (
31
190
)
,
31
190
,
- - - - -



- - - - (
95
844
)
,
- - (
95
844
)
,
- (
95
844
)
,













調
- 15,
79
1
- - - - - 15,
79
1
63
0
16,
42
1



- - - - 28
2,
05
3
- - 28
2,
05
3
86
8
28
2,
92
1








(
)
- - - - (
1,
62
6
)
20
1,
90
6
- 20
0,
28
0
6,
146
20
6,
42
6




(

)


- - - - 28
0,
42
7
20
1,
90
6
- 48
2,
33
3
7,
014
48
9,
34
7






:







10
100
47
49
0









- - - 52
108
,
(
)
52
108
,
- - - - -















益工




- - - - 16,
052
(
)
16,
052
- - - -





二月



一日


\$
1,
91
6,
880
534
20
8
,
22
0,
96
1
3,
592
44
7
,
1,
71
6,
67
1
74
514
,
(
2,
24
4,
172
)
81
1,
50
9
5,
23
352
,
834
86
1
5,
,

單位:新台幣千元

民國一○九年一月一日餘額 1,916,880 502,627 165,142 3,670,211 1,253,178 (142,529) (2,244,172) 5,121,337 15,292 5,136,629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 - 23,237 - (23,237) - - - - - 特別盈餘公積 - - - (86,050) 86,050 - - - - - 現金股利 - - - - (95,844) - - (95,844) - (95,844)

透過其他綜合損

量之金融資產未 實現(損)益

其他權益項目

法定 特別 未分配 公司業主 股 本 資本公積 盈餘公積 盈餘公積 盈 餘 庫藏股票 權益總計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計

益按公允價值衡 歸屬於母

中華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0年度 109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稅前淨利 352,045
\$
367,683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38,220
700
34,952
315
預期信用減損回升利益 (1,563) (1,938)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評價損失(利益) (200) 553
利息費用 10,861 14,328
利息收入
股利收入
(2,877)
(65,286)
(5,021)
(50,077)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失之份額 4,590 1,910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47) (238)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利益 (11,907) (172,052)
負債準備提列(迴轉)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582)
(28,091)
(2,533)
(179,801)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合約資產減少 33,335 165,911
應收票據(含關係人)增加 (17,431) (24,865)
應收帳款減少
其他應收款減少
54,754
25
47,872
586
存貨增加 (30,108) (227,605)
預付款項減少(增加) (36,882) 9,852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 (23,543) (5,108)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19,850) (33,357)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合約負債增加(減少)
13,393 (84,861)
應付票據(含關係人)減少 (13,315) (7,700)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增加(減少) 34,523 (78,197)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增加(減少) 19,818 (12,579)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
淨確定福利負債減少
822
(11,261)
22
(12,524)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43,980 (195,839)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24,130 (229,196)
調整項目合計 (3,961) (408,997)
營運產生之現金
收取之利息
348,084
3,000
(41,314)
5,274
支付之利息 (11,018) (16,095)
支付之所得稅 (29,003) (49,886)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311,063 (102,021)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款 (138,529) (432,846)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款 65,401 46,158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款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款
(60,908)
90,472
(109,220)
87,98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55,845) -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63,355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價款 36,130 347,858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0,452) (7,35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取得無形資產
47
-
238
(651)
存出保證金增加 (356) (32)
預付設備款增加 (39,845) (24,113)
收取其他股利 65,286 50,077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48,599) 21,454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減少) (142,893) 171,683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49,886 -
存入保證金增加(減少) (857) 1,299
租賃本金償還 (1,849) (1,819)
發放現金股利 (79,423) (79,424)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175,136)
(47)
91,739
2,371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87,281 13,543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38,159 124,616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25,440
\$
138,159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 : 經理人 : 會計主管:

中華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中華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五十年一月奉經濟部核准設 立,註冊地址為臺北市中山區集英里24鄰中山北路3段58號4樓及58號5樓之2。

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以下併稱「合併公司」)主要營運項目為經營電線電纜、 鋁門窗及各種鋁製品之產銷、加工及安裝服務、各種產品之進出口買賣暨興建房屋出租、 出售等業務。本公司股票自民國五十七年六月起在台灣證券交易所買賣。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經董事會通過發佈。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合併公司自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報報導準則, 且對合併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四號之修正「暫時豁免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之延 長」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 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四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利率指標 變革–第二階段」
  • (二)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及修正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準則及解釋,對合併 公司可能攸關者如下: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主要修訂內容 理事會發布 之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 1號 之修正「將負債分 類為流動或非流 動」 修正條文係為提升準則應用之一致性,以協 助企業判定不確定清償日之債務或其他負債 於資產負債表究竟應分類為流動(於或可能 於一年內到期者)或非流動。 修正條文亦闡明企業可能以轉換為權益來清 償之債務之分類規定。 2023 年 1 月 1 日

合併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 ,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合併公司預期下列其他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正準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 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八號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 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保險合約」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之修正
  • 國際會計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達到預定使用狀態前價款」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2018-2020 週期之年度改善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三號之修正「對觀念架構之引述」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之修正「會計政策之揭露」
  • 國際會計準則第八號之修正「會計估計之定義」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者外,下列會計 政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簡稱「編製準則」) 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 (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1)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

  • (2)淨確定福利負債,係依退休基金資產之公允價值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及附註 四(十七)所述之上限影響數衡量。
  • 2.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合併公司係以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合併財務報 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訊均以新 台幣千元為單位。

(三)合併基礎

1.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主體包含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所控制之個體(即子公司)。 當本公司暴露於來自對被投資個體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 且透過對被投資個體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本公司控制該個體。

自對子公司取得控制之日起,開始將其財務報告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直至喪 失控制之日為止。合併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任何未實現收益與費損,業於編製 合併財務報告時已全數消除。子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係分別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 非控制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額亦然。

子公司之財務報告業已適當調整,俾使其會計政策與合併公司所使用之會計 政策一致。

合併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者,係作 為與業主間之權益交易處理。非控制權益之調整數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公允價值 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於權益且歸屬於本公司業主。

2.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列入本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包含:

投資公 業務 所持股權百分比
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性質 110.12.31 109.12.31 說明
本公司 宏禹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進出口貿易 93.26% 93.26%
本公司 台灣倉智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進出口貿易 96.94% 96.94%
本公司 凱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賃業 99.95% 99.95%
本公司 華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投資業務 100.00% 100.00%

(四)外 幣

1.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報導期間結束日(以下稱報導 日)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其兌換損益係指期初以 功能性貨幣計價之攤銷後成本,調整當期之有效利息及付款後之金額,與依外幣 計價之攤銷後成本按報導日匯率換算金額間之差異。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重新換算為 功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除非貨幣性之備供出售權益工具、指定為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避險之金融負 債或合格之現金流量避險,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外, 其餘係認列為損益。

2.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 報導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 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 構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 司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 運機構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 見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 一部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五)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 非流動資產:

1.預期於合併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十二個月用以交換、清償負債或 受有其他限制者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 非流動負債:

  • 1.預期將於合併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 4.合併公司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延期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者。負債之 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合併公司從事鋁門窗、帷幕牆之生產、建屋出售及安裝工程等業務,其營業週 期通常長於1年(最長約為3年),是以與其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係按正常營業週期作 為劃分流動或非流動之標準。
  •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 動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 足短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七)金融工具

1.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僅於改變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時,始依規定重分類所有受影響 之金融資產。

(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 係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 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採有效 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利息收入、外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 失係認列於損益。除列時,將利益或損失列入損益。

(2)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債務工具投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時,係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 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合併公司於原始認列時,可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 益工具投資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前述選擇係按逐項工具 基礎所作成。

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按公允 價值衡量,除債務工具投資之外幣兌換損益、按有效利息法計算之利息收入 及減損損失及權益工具投資之股利收入(除非明顯代表部分投資成本之回收) 認列於損益外,其餘帳面金額之變動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累積於權益 項下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於除列時, 屬債務工具投資者,將權益項下之利益或損失累計金額重分類至損益;屬權 益工具投資者,則將權益項下之利益或損失累計金額重分類至保留盈餘,不 重分類至損益。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合併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 日)。

(3)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屬上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係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合併公司於原始認列時,為消除或重大 減少會計配比不當,得不可撤銷地將符合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條件之金融資產,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

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衡量,交易成本於發生時認列為損益;後續按 公允價值衡量,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包含相關股利收入及利息收入) 認列為損益。

(4) 金融資產減損

合併公司針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按 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及其他金融 資產等)及合約資產之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

下列金融資產係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其餘係按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 判定債務工具於報導日之信用風險低;及
  • 其他債務工具及銀行存款之信用風險(即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發生違 約之風險)自原始認列後未顯著增加。

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合約資產之備抵損失係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金額衡量。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 生之預期信用損失。

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十二個月內可能違約事 項所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或較短期間,若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短於十 二個月時)。

衡量預期信用損失之最長期間為合併公司暴露於信用風險之最長合約期 間。

於判定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時,合併公司考量合理且 可佐證之資訊(無需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包括質性及量化資訊,及根 據合併公司之歷史經驗、信用評估及前瞻性資訊所作之分析。

預期信用損失為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信用損失之機率加權估計值。信 用損失係按所有現金短收之現值衡量,亦即合併公司依據合約可收取之現金 流量與合併公司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之差額。預期信用損失係按金融資產之 有效利率折現。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備抵損失係自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債務工具投資之備抵損失係認列於其他綜 合損益(而不減少資產之帳面金額),備抵損失之提列或迴轉金額係認列於損 益中。

當合併公司對回收金融資產整體或部分無法合理預期時,係直接減少其 金融資產總帳面金額。通常係指合併公司判定債務人之資產或收益來源不能 產生足夠之現金流量以償還沖銷之金額,然而,已沖銷之金融資產仍可強制 執行,以符合合併公司回收逾期金額之程序。

(5) 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 產且該資產所有權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 產除列。

除列單一債務工具投資之整體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總 額加計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其他權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之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當非除列單一債務工具投資之整體時,合併公司以移轉日各部分之相對 公允價值為基礎,將該金融資產之原帳面金額分攤至因持續參與而持續認列 之部分及除列之部分。分攤予除列部分之帳面金額與因除列部分所收取之對 價加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中分攤予除列部分之總 和間之差額係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已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之累計利益或損失,係依其相對公允價值分攤予持續認列部分與除 列部分。

2.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 庫藏股票

再買回本公司已認列之權益工具時,係將所支付之對價(包括可直接歸 屬成本)認列為權益之減少。再買回之股份係分類為庫藏股票。後續出售或 再發行庫藏股票,所收取之金額係認列為權益之增加,並將該交易所產生之 剩餘或虧損認列為資本公積或保留盈餘(若資本公積不足沖抵)。

(2) 金融負債

其他金融負債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費用及兌換損 益係認列於損益。除列時之任何利益或損失亦係認列於損益。

(3) 金融負債之除列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當金融 負債條款修改且修改後負債之現金流量有重大差異,則除列原金融負債,並 以修改後條款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認列新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 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4) 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合併公司目前有法律上有可執行之權利進行互 抵及有意圖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

(八)存 貨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 所發生之取得、產製或加工成本及其他成本,並採加權平均法計算。製成品及在製 品存貨之成本包括依適當比例按正常產能分攤之製造費用。

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 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九)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合併公司對其財務及營運政策具有重大影響,但非控制或聯合控 制者。

合併公司對於關聯企業之權益採用權益法處理。權益法下,原始取得時係依成 本認列,投資成本包含交易之成本。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包括原始投資時所辨 認之商譽,減除任何累計減損損失。

合併財務報告包括自具有重大影響之日起至喪失重大影響之日止,於進行與合 併公司會計政策一致性之調整後,合併公司依權益比例認列各該投資關聯企業之損 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金額。當關聯企業發生非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權益變動且不 影響合併公司對其之持股比例時,合併公司將歸屬於合併公司可享有關聯企業份額 下之權益變動按持股比例認列為資本公積。

合併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已在合併公司對該被投資 公司之權益範圍內予以消除。未實現損失之消除方法與未實現利益相同,但僅限於 未有減損證據之情況下所產生。

當合併公司依比例應認列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關聯企業之權益 時,即停止認列其損失,而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該被投資公司支付 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之損失及相關負債。

合併公司自其投資不再為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日起停止採用權益法,並按公允價 值衡量保留權益,保留權益之公允價值及處分價款與停止採用權益法當日之投資帳 面金額之差額,認列於當期損益。對於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中與該投資有關之 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之基礎與關聯企業或合資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 遵循之基礎相同,亦即若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於處分相關資產 或負債時須被重分類為損益,則當企業停止採用權益法時,將該利益或損失自權益 重分類至損益。若合併公司對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所有權權益減少,但持續適用權益 法,則合併公司將與該所有權權益之減少有關而先前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利益 或損失,按上述方式依減少比例作重分類調整。

關聯企業發行新股時,若合併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持股比例發生變動 ,並因而使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增減數調整資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投 資;若此項調整係沖減資本公積,但由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不 足時,其差額則借記保留盈餘。惟若屬合併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其對關聯 企業之所有權權益減少者,先前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金額 係按減少比例重分類,其會計處理之基礎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 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

(十)租賃

  1. 租賃之判斷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若合約轉讓對已 辨認資產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以換得對價,則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為評估 合約是否係屬租賃,合併公司針對以下項目評估:

  • (1) 該合約涉及使用一項已辨認資產,該已辨認資產係於合約中被明確指定或藉 由於可供使用之時被隱含指定,其實體可區分或可代表實質所有產能。若供 應者具有可替換該資產之實質性權利,則該資產並非已辨認資產;且
  • (2) 於整個使用期間具有取得來自使用已辨認資產之幾乎所有經濟效益之權利; 且
  • (3) 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取得主導已辨認資產之使用之權利:
  • 客戶在整個使用期間具有主導已辨認資產之使用方式及使用目的之權利。
  • 有關該資產之使用方式及使用目的之攸關決策係預先決定,且:
    • 客戶在整個使用期間具有操作該資產之權利,且供應者並無改變該等操 作指示之權利;或
    • 客戶設計該資產之方式已預先決定其整個使用期間之使用方式及使用目 的。

於租賃成立日或重評估合約是否包含租賃時,合併公司係以相對單獨價格 為基礎將合約中之對價分攤至個別租賃組成部份。惟,於承租土地及建物時,合 併公司選擇不區分非租賃組成部分而將租賃組成部分及非租賃組成部分視為單一 租賃組成部分處理。

  1. 承租人

合併公司於租賃開始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使用權資產係以成本 為原始衡量,該成本包含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調整租賃開始日或之前支付 之任何租賃給付,並加計所發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及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 其所在地點或標的資產之估計成本,同時減除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使用權資產後續於租賃開始日至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 屆滿時兩者之較早者以直線法提列折舊。此外,合併公司定期評估使用權資產是 否發生減損並處理任何已發生之減損損失,並於租賃負債發生再衡量的情況下配 合調整使用權資產。

租賃負債係以租賃開始日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之現值為原始衡量。若租賃 隱含利率容易確定,則折現率為該利率,若並非容易確定,則使用合併公司之增 額借款利率。一般而言,合併公司係採用其增額借款利率為折現率。

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之租賃給付包括:

  • (1) 固定給付,包括實質固定給付;
  • (2) 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採用租賃開始日之指數或費率為原 始衡量;
  • (3) 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及
  • (4) 於合理確定將行使購買選擇權或租賃終止選擇權時之行使價格或所須支付之 罰款。

租賃負債後續係以有效利息法計提利息,並於發生以下情況時再衡量其金 額:

  • (1) 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導致未來租賃給付有變動;
  • (2) 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
  • (3) 標的資產購買選擇權之評估有變動;
  • (4) 對是否行使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估計有所變動,而更改對租賃期間之評估;
  • (5) 租賃標的、範圍或其他條款之修改。

租賃負債因前述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殘值保證金額有變 動以及購買、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評估變動而再衡量時,係相對應調整使用權資 產之帳面金額,並於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減至零時,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 於損益中。

對於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修改,則係減少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以反映租 賃之部分或全面終止,並將其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間之差額則認列於損益中。

合併公司將不符合投資性不動產定義之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分別以單行 項目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中。

針對短期租賃及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合併公司選擇不認列使用權資產及 租賃負債,而係將相關租賃給付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1. 出租人

合併公司為出租人之交易,係於租賃成立日將租賃合約依其是否移轉附屬 於標的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分類,若是則分類為融資租賃,否則分 類為營業租賃。於評估時,合併公司考量包括租賃期間是否涵蓋標的資產經濟年 限之主要部分等相關特定指標。

若協議包含租賃及非租賃組成部分,合併公司使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 五號之規定分攤合約中之對價。

融資租賃下所持有之資產,以租賃投資淨額之金額表達為應收融資租賃款。

因協商與安排營業租賃所產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包含於租賃投資淨額內。租賃投 資淨額係以能反映在各期間有固定報酬率之型態,於租賃期間分攤認列為利息收 入。針對營業租賃,合併公司採直線基礎將所收取之租賃給付於租賃期間內認列 為租金收入。

(十一)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認列及衡量係採成本模式,依成本減除累計折舊與累 計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成本包含可直接歸屬於取得資產之支出。自建資產成本包 含原料及直接人工、任何其他使資產達預計用途之可使用狀態的直接可歸屬成本、 拆卸與移除該項目及復原所在地點之成本,以及符合要件資產資本化之借款成本。 此外,成本亦包含因外幣計價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採購,屬現金流量避險有效 而自權益轉入之部分,為整合相關設備功能而購入之軟體亦資本化為該設備之一 部分。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包含不同組成部分,且相對於該項目之總成本若屬 重大而採用不同之折舊率或折舊方法較為合宜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 單獨項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損益,係由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帳面金額與處 分價款之差額決定,並以淨額認列於損益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2.後續成本

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後續支出所預期產生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 入合併公司,且其金額能可靠衡量,則該支出認列為該項目帳面金額之一部分, 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予以除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日常維修成本於發生 時認列為損益。

3.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按估計耐用年限採直線法計算,並依資產之各 別重大組成部分評估,若一組成部分之耐用年限不同於資產之其他部分,則此組 成部分應單獨提列折舊。折舊之提列認列為損益。

租賃資產之折舊若可合理確認合併公司將於租賃期間屆滿時取得所有權,則 依其耐用年限提列;其餘租賃資產係依租賃期間及其耐用年限兩者較短者提列。

土地無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 (1)房屋建築 2~60年
  • (2)機器設備 2~15年
  • (3)試驗設備 2~10年
  • (4)其他設備 2~40年

合併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若預期值 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於必要時適當調整,該變動按會計估計變動規定處理。

(十二)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指持有供賺取租金或資產增值或二者兼具,而非供正常營業出

售、用於生產、提供商品或勞務或作為行政管理目的之不動產。投資性不動產原始 認列時以成本衡量,後續衡量亦按成本模式處理,於原始認列後以可折舊金額計算 提列折舊費用,其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比照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規定。成本 包含可直接歸屬於取得投資性不動產之費用,自建之投資性不動產成本包含原料及 直接人工、為使投資性不動產達到可使用狀態之任何可直接歸屬之其他成本及借款 資本化成本。

當投資性不動產用途變更而重分類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時,以變更用途時之 帳面金額予以重分類。

(十三)無形資產

單獨取得之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原始以成本衡量,後續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 銷及累計減損損失之金額衡量。無形資產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進行攤銷,並且 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攤銷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是用會 計變動之影響。無形資產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於 當期損益。

(十四)非金融資產減損

針對存貨、遞延所得稅資產、員工福利產生之資產以外之非金融資產,合併公 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發生減損,並就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若 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則合併公司估計該項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 回收金額以評估減損。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 高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將該個別資產或 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整減少至可回收金額,並認列減損損失。減損損失係立 即認列於當期損益。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重新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商譽以外之 非金融資產於以前年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若用以決定可回收 金額之估計有任何改變,則迴轉減損損失,以增加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 金額至其可回收金額,惟不超過若以前年度該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未認列減損 損失之情況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非確定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及尚未可供使用之無形資產,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 並就可回收金額低於帳面金額之部分,認列減損損失。

(十五)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之認列係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義務,使合併公司未來很有可能需要 流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負債準備係以 反映目前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負債特定風險評估之稅前折現率予以折現,折現之 攤銷則認列為利息費用。

保 固

保固負債準備係於銷售商品或服務時認列,該項負債準備係根據歷史保固資料 及所有可能結果按其相關機率加權衡量。

(十六)客戶合約之收入

收入係按移轉商品或勞務而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衡量。合併公司於對商品或勞 務之控制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合併公司依主要收入項目說明如 下:

1.銷售商品

合併公司係於對產品之控制移轉予客戶時認列收入。該產品之控制移轉係 指產品已交付給客戶,客戶能完全裁決產品之銷售通路及價格,且已無會影響 客戶接受該產品之未履行義務。交付係發生於產品運送至特定地點,其陳舊過 時及損失風險已移轉予客戶,及客戶已依據銷售合約接受產品,驗收條款已失 效,或合併公司有客觀證據認為已滿足所有驗收條件時。

合併公司於交付商品時認列應收帳款,因合併公司在該時點具無條件收取 對價之權利。

營建收入係於待售房地之所有權移轉時認列。 2.勞務收入

勞務收入來自裝置服務。

為客戶提供之裝置服務,合併公司係隨時間逐步認列收入。由於裝置所投 入之成本與履約義務之完成程度直接相關,合併公司係以實際投入成本佔預期 總成本比例衡量完成進度 合併公司於裝置過程逐步認列合約資產,於開立帳單 時將其轉列為應收帳款。若已收取之裝置工程款超過認列收入之金額,差額係 認列為合約負債。依合約條款由客戶扣留之裝置工程保留款旨在確保合併公司 完成所有合約義務,於合併公司履約完成前認列為合約資產。

履約義務之結果若無法可靠衡量,僅在滿足履約義務之已發生成本預期可 回收之範圍內認列裝置收入。

3.財務組成部分

合併公司預期所有客戶合約移轉商品予客戶之時間與客戶為該商品付款之 時間間隔皆不超過一年,因此,合併公司不調整交易價格之貨幣時間價值。

(十七)員工福利

1.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勞務期間內認列為損益項下之 員工福利費用。

2.確定福利計畫

非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福利計畫為確定福利計畫。合併公司在確定福利退 休金計畫下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 來福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任何未認列之前期服務成本及各項計畫資產的公允 價值均予以減除。折現率係以到期日與合併公司淨義務期限接近,且計價幣別與 預期支付福利金相同之(高品質公司債或政府公債之市場殖利率)於財務報導日之 利率為主。

企業淨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合併公

司有利時,認列資產係以任何未認列之前期服務成本,及未來得以從該計畫退還 之資金或減少未來對該計畫之提撥等方式所可獲得經濟效益現值之總額為限。計 算經濟效益現值時應考量任何適用於合併公司任何計畫之最低資金提撥需求。一 項效益若能在計畫期間內或計畫負債清償時實現,對合併公司而言,即具有經濟 效益。

當計畫內容之福利改善,因員工過去服務使福利增加之部分以直線法於福利 之平均既得期間認列為損益。如福利立即既得,相關費用立即認列為損益。淨確 定福利負債(資產)之再衡量數包含(1)精算損益;(2)計畫資產報酬,但不包括包含 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及(3)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但不 包括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 數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下。合併公司將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 盈餘。

合併公司於縮減或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縮減或清償損益。縮減 或清償損益包括任何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及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3.其他長期員工福利

合併公司除退休金計畫以外,另有長期員工福利。其淨義務係以預計單位福 利法計算。按員工當期或過去提供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金折現現值,減任何相 關資產公允價值後之金額衡量。折現率則採到期日與合併公司義務期限接近之 (高品質公司債或政府公債之市場殖利率)於報導日的利率。所有精算損益於產生 當期認列為損益。

(十八)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 合損益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 率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的調整。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 差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 1.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 稅所得(損失)者。
  • 2.因投資子公司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
  • 3.商譽之原始認列。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並以報導日之法定 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合併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 抵:

1.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 之一有關;

(1)同一納稅主體;或

(2)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 得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 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在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 報導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

(十九)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合併公 司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 通在外普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 損益及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 之。

(二十)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係合併公司之組成部分,從事可能賺得收入並發生費用(包括與合併 公司內其他組成部分間交易相關之收入及費用)之經營活動。所有營運部門之營運 結果均定期由合併公司主要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資源予該部門之決策並評 量其績效。各營運部門均具單獨之財務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判 斷、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 響。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當局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 予以認列。

會計政策涉及重大判斷,且對本合併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有重大影響之資訊。 評價流程

對於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中,存有重大風險將於未來次一年度造成重大調整之相 關資訊,請詳附註六(三),應收帳款之減損評估。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10.12.31 109.12.31
零用金 \$
1,175
1,219
銀行存款 224,265 136,940
現金及約當現金 \$
225,440
138,159

合併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廿二)。

(二)金融商品

1.明細如下:

(1)金融資產

110.12.31 109.12.3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1,515
40,833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625,877
1,344,697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379,313
323,468

\$
1,722,450
1,414,743


\$
294,255
294,255
  • (2)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九年五月十三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轉投資美國 AIC Energy Corp 之新發行之特別股 8,000 千股,持股比約為 8%,每股美金 1.25 元,總計投資價款為美金 10,000 千元(新台幣 294,255 千元),以購 買美國之土地進行煉油廠之開發案,此投資案雙方約定(1)若產生紅利, 則由合併公司優先配發紅利達原始投資額美金 10,000 千元後,餘額再 依持股比例分配;(2)投資案所投資之土地不可設定抵押予第三者,若 該開發案 4 年內無法完成並獲利,該土地則屬合併公司所有。此投資案 已於民國一一○年八月付訖,帳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 (3)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持有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之金融資產已作為長期借款及融資額度擔保之明細,請詳附註八。
  • (4)合併公司已於附註六(廿二)揭露與金融工具相關之信用、貨幣及利率暴險。

(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110.12.31 109.12.31
應收票據 \$
81,819
64,518
應收票據-關係人 129 -
應收帳款 1,047,383 1,103,175
催收款 936 936
減:備抵呆帳 (35,526) (36,673)
\$
1,094,741
1,131,956

(1)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針對所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採用簡化 作法估計預期信用減損損失,亦即使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為此衡量 目的,該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係按代表客戶依據合約條款支付所有到期金額 能力之共同信用風險特性予以分組,並已納入前瞻性之資訊。

合併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分析如下:

110
年度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加權平均預期 備抵存續期間
帳面金額 信用損失率 預期信用損失
30
天以下
\$
597,883
1% 5,999
31

365
241,594 2% 4,034
1

2
270,795 3% 7,468
2

3
3,004 36% 1,088
3
年以上
16,991 99% 16,937
\$
1,130,267
35,526
109
年度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加權平均預期 備抵存續期間
帳面金額 信用損失率 預期信用損失
30
天以下
\$
359,863
1% 3,617
31

365
663,104 1% 6,809
1

2
112,405 3% 2,957
2

3
11,567 14% 1,600
3
年以上
21,690 100% 21,690
\$
1,168,629
36,673

(2)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備 抵呆帳變動表如下:

110
年度
109
年度
期初餘額 \$
36,673
38,743
認列之減損損失(回升利益) (1,563) (1,938)
重分類至合約資產 1,455 (3,226)
本年度因無收回而沖銷之金額 (1,039) 3,094
期末餘額 \$
35,526
36,673

(3) 擔保: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應收票據及帳款均 未作為長期借款及融資額度擔保之情形。

(四)存 貨

110.12.31 109.12.31
原料 \$
336,004
449,475
在製品 509,168 318,373
製成品 136,567 183,783
待售車位-大直興建房屋案 1,053 1,053
\$
982,792
952,684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因存貨沖減至淨變現價值認列存貨跌價損失(回 升利益)分別為8,777千元及(710)千元,並已列報為銷貨成本。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存貨及均未有提供 質押擔保之情形。

(五)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關聯企業

設 立 及 帳面金額 所持股權百分比
被投資公司名稱 主要業務 營運地點 110.12.31 109.12.31 110.12.31 109.12.31
利百代建設(股)公司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賃業 中華民國 \$
380,092
384,681 24.52% 24.52%

(1)合併公司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其彙總財務資訊如下,該等財務資訊係 依據被投資公司自行編製之財務報表認列,彙總如下:

110.12.31 109.12.31
本公司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之期末彙總帳面金額 \$
1,550,129
1,568,844
歸屬於本公司之份額 \$
380,092
384,681
110
年度
109
年度
本期淨損 \$
(4,589)
(1,910)
其他綜合損益 - -
綜合損益總額 \$
(4,589)
(1,910)

2.擔保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均未有提供質押擔保之情形。

(六)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合併公司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折舊及減損損失變動明細如下:

土 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其他設備 合 計
成本或認定成本:
民國 110 年 1 月 1 日餘額 \$
3,070,194
526,028 1,056,362 37,169 209,539 4,899,292
增添 - - 4,288 3,680 2,484 10,452
處分 - - (1,666) (450) (166) (2,282)
重分類 - - 64,645 - - 64,645
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3,070,194
526,028 1,123,629 40,399 211,857 4,972,107
民國 109 年 1 月 1 日餘額 \$
2,908,351
526,028 1,054,407 34,548 209,383 4,732,717
增添 - - 2,655 4,477 218 7,350
處分 - - (700) (1,856) (62) (2,618)
重分類 161,843 - - - - 161,843
民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3,070,194
526,028 1,056,362 37,169 209,539 4,899,292
土 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其他設備 合 計
\$
-
409,818 1,026,587 28,572 186,275 1,651,432
- 8,418 11,980 2,559 4,622 27,579
- - (1,666) (450) (166) (2,282)
\$
-
418,236 1,036,901 30,861 190,731 1,676,729
\$
-
401,346 1,018,676 28,177 181,674 1,629,873
- 8,472 8,611 2,431 4,663 24,177
- - (700) (1,856) (62) (2,618)
\$
-
409,818 1,026,587 28,752 186,275 1,651,432
\$
3,070,194
107,792 86,728 9,538 21,126 3,295,378
\$
3,070,194
116,210 29,775 8,417 23,264 3,247,860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九年十二月決定於閒置土地上建設太陽能設備,並將該項 投資性不動產以變更用途時之帳面值重分類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作為長期借款及融資額度擔保 之明細,請詳附註八。

(七)使用權資產

合併公司承租房屋及建築等之成本、折舊及減損損失,其變動明細如下:

房屋及建築 合 計
使用權資產成本:
民國
110

1

1
日餘額
\$
5,718
5,718
增添 3,137 3,137
處分 (2,490) (2,490)
民國
110

12

31
日餘額
\$
6,365
6,365
民國
109

1

1
日餘額
\$
-
-
追溯適用
IFRS16
之影響數
5,718 5,718
民國
109

12

31
日餘額
\$
5,718
5,718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
110

1

1
日餘額
\$
3,640
3,640
折舊 1,846 1,846
處分 (2,490) (2,490)
民國
110

12

31
日餘額
\$
2,996
2,996
109
1
1
民國


日餘額
\$
1,820
1,820
折舊 1,820 1,820
民國
109

12

31
日餘額
\$
3,640
3,640
帳列價值:
民國
110

12

31
3,369 3,369
民國
109

12

31
\$
2,078
2,078

(八)投資性不動產

合併公司投資性不動產之變動明細如下:

房屋及建

築(淨額)
成本或認定成本:
民國
110

1

1
日餘額
\$
523,047
432,925 955,972
處分 (16,485) (10,546) (27,031)
民國
110

12

31
日餘額
\$
506,562
422,379 928,941
109
1
1
民國


日餘額
\$
854,735
440,605 1,295,340
處分 (169,845) (7,680) (177,525)
重分類 (161,843) - (161,843)
民國
109

12

31
日餘額
\$
523,047
432,925 955,972
累計折舊及減損:
110
1
1
民國


日餘額
\$
111,951
236,634 348,585
折舊費用 - 8,795 8,795
處分 - (2,808) (2,808)
民國
110

12

31
日餘額
\$
111,951
242,621 354,572
民國
109

1

1
日餘額
\$
111,951
229,398 341,349
折舊費用 - 8,955 8,955
- (1,719) (1,719)
民國
109

12

31
日餘額
\$
111,951
236,634 348,585
帳面價值
民國
110

12

31
日餘額
\$
394,611
179,758 574,369
民國
109

12

31
日餘額
\$
411,096
196,291 607,387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九年十二月決定於閒置土地上建設太陽能設備,並將該項 投資性不動產以變更用途時之帳面值重分類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合併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於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公允價 值分別為1,640,426千元及2,060,587千元,該公允價值係參考類似不動產交易價格之 市場證據。惟其中以個人名義持有之農地,因該地段可比較市場交易不頻繁且亦無 法取得可靠之替代公允價值估計數,故無法可靠決定公允價值,合併公司業與各該 持有人簽定協議書並設定他項權利,聲明上述農地之所有權為合併公司所有,其土 地所有權狀並由合併公司保管。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作為長期借款及融資額度擔保 之明細,請詳附註八。

(九)短期借款

合併公司短期借款之明細如下:

110.12.31 109.12.31
擔保銀行借款 \$
998,000
1,073,000
無擔保銀行借款 200,000 200,000
無擔保信用狀借款 19,072 86,965

\$
1,217,072
1,359,965
尚未使用額度 \$
2,297,764
1,374,738
利率區間 0.75%~0.93% 0.74%~1.5%

合併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十)應付短期票券

本公司應付短期票券之明細如下:

110.12.31
保證或承兌機構 利率區間 金額
應付商業本票 兆豐票券 0.51% \$
50,000
減:應付短期票券折價 (18)

\$
49,982

合併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十一)負債準備

保固準備 110年度 109年度
期初餘額 \$
3,171
5,704
當期新增之負債準備 - 3,171
當期迴轉之負債準備 (582) (5,704)
期末餘額 \$
2,589
3,171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合併公司之保固負債準備係依銷售商品合約約 定,合併公司管理階層對於因保固義務所導致未來經濟效益流出最佳估計數之現 值。該估計係以歷史保固經驗為基礎,並考量新原料、製程變動或其他影響產品 品質等因素調整。

(十二)租賃負債

合併公司租賃負債之帳面金額如下:

110.12.31 109.12.31
流動 \$
1,807
1,331
非流動 1,578 766
\$
3,385
2,097

到期分析請詳附註六(廿一)金融工具。 租賃認列於損益之金額如下:

民國110年度 民國109年度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25
29
短期租賃之費用 \$
2,683
3,439
低價值租賃資產之費用 \$
-
192

租賃認列於現金流量表之金額如下:

民國110年度 民國109年度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
1,849
1,819
  • (十三)營業租賃
  • 出租人租賃

不可取消之營業租賃的應收租金收款情形如下:

110.12.31 109.12.31
一年內 \$
15,690
9,870
一年至五年 38,161 2,986
\$
53,851
12,856

合併公司以營業租賃出租合併公司所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租賃期間為一年 至八年。

(十四)員工福利

1.確定福利計畫

合併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110.12.31 109.12.31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173,262
\$
176,595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159,002) (153,115)
淨確定福利淨負債 \$
14,260
\$
23,480

合併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 基準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 之平均薪資計算。

(1)計畫資產組成

合併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 簡稱勞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 基金之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 利率計算之收益。

截至報導日,合併公司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159,002千元。 勞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勞 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網站公布之資訊。

(2)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 \$
176,595
179,876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1,968 2,604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因人口統計假設變動所產生之精算損益 4,193 212
-因財務假設變動所產生之精算損益 - 4,006
-經驗調整 (268) (4,837)
計畫支付之福利 (9,226) (5,266)
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 \$
173,262
176,595

(3)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153,115
138,819
利息收入 801 1,091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 1,884 4,434
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 12,428 14,037
計畫已支付之福利 (9,226) (5,266)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159,002
153,115

(4)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列報為費用之明細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當期服務成本 \$
1,085
1,256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淨利息 82 257
\$
1,167
1,513
製造費用 \$
950
1,234
推銷費用 158 205
管理費用 59 74
\$
1,167
1,513

(5)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累計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 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本期認列 \$
(2,041)
5,053

(6)精算假設

合併公司於財務報導結束日用以決定確定福利義務現值重大精算假設如下:

110.12.31 109.12.31
折現率 0.50% 0.50%
未來薪資增加 2.00% 2.00%

合併公司預計於民國一一○年度報導日後一年内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提 撥金額為12,057千元。確定福利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8.8年。

(7) 敏感度分析

計算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時,合併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以決定資產負債 表日相關精算假設,包含折現率、員工離職率及未來薪資變動等。任何精算假 設之變動,均可能重大影響合併公司確定福利義務之金額。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對確 定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如下: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增加0.25% 減少0.25%
110年12月31日
折現率 \$ (3,767) 3,892
未來薪資增加 3,767 (3,665)
109年12月31日
折現率 (4,006) 4,145
未來薪資增加 4,010 (3,896)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 響。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 之淨確定福利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2.確定提撥計畫

合併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6% 之提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合併公司提撥 固定金額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合併公司預計 於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確定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別為13,891千 元及13,785千元,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

(十五)所得稅

1.所得稅費用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110
年度
109
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
當期產生 \$
68,451
39,485
遞延所得稅費用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 673 1,629
所得稅費用 \$
69,124
41,114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下的所得稅 (費用)利益明細如下:

年度 109
年度
\$
415
(1,010)
110

2.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如下:

110
年度
109
年度
稅前淨利 \$
352,045
367,683
依合併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70,409
73,537
子公司盈餘之遞延所得稅影響數 175 723
不可扣抵之費用 1,051 895
免稅所得 (15,306) (44,508)
未分配盈餘加徵 13,257 11,014
未認列暫時性差異之變動 (462) (547)
\$
69,124
41,114

3.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1)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合併公司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如下:

110.12.31 109.12.31
\$
299,894
298,481

(2)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之變動如下: 民國一一○年度

認列於其他綜
期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合損益 期末餘額
暫時性差異
備抵呆帳超限數 \$ 2,400 (76) - 2,324
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8,437 (1,755) - 10,192
未實現兌換損益 (37) 16 - (21)
未實現退休金 6,907 (2,252) 415 5,070
未實現保固成本 634 (116) - 518
土地增值稅準備 (726,937) - - (726,937)
遞延所得稅費用 \$
(673)
415
遞延所得稅淨額 \$ (708,596) (708,854)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之資訊如下:
遞延所得稅資產 \$ 18,378 18,104
遞延所得稅負債 \$ (726,974) (726,958)

民國一○九年度

認列於其他綜
期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合損益 期末餘額
暫時性差異
備抵呆帳超限數 \$
2,588
(188) - 2,400
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8,579 (142) - 8,437
未實現兌換損益 (1,750) 1,713 - (37)
未實現退休金 10,422 (2,505) (1,010) 6,907
未實現保固成本 1,141 (507) - 634
土地增值稅準備 (726,937) - - (726,937)
遞延所得稅費用 \$ (1,629) (1,010)
遞延所得稅淨額 \$
(705,957)
(708,596)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之資訊如下:
遞延所得稅資產 \$
22,730
18,378
遞延所得稅負債 \$
(728,687)
(726,974)

4.所得稅核定情形

合併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八年度。 惟本公司對民國一○二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核定應補稅8,913千元及0.5倍罰鍰 之內容尚有不服,經復查及訴願,除罰鍰降為0.25倍外,其餘均已駁回,截至 報告日止,本公司已提起行政訴訟。

(十六)資本及其他權益

1.股本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均為 5,200,000千元,每股面額10元,均為520,000千股。已發行股份均為普通股 191,688千股。所有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取。

2.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110.12.31 109.12.31
普通股股票溢價 \$
410,081
410,081
受贈資產 2,127 2,127
採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股權淨值之變動數 4,700 4,700
庫藏股票交易 117,300 101,509
合計 \$
534,208
518,417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 已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 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 準則規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 百分之十。

3.保留盈餘

本公司依章程規定,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彌 補虧損後,再提列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 餘公積;如當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 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或酌予保留之。

本公司依金管會民國一○一年四月六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令規定, 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股東權益減項淨額(庫藏股票除外)自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中帳 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嗣後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 派盈餘。

因土地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得於處分或重分類時迴轉。因國外營運機構 (包括子公司)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係依合併公司 處分比例迴轉,待合併公司喪失重大影響時,則全數迴轉。於分派盈餘時,尚應 就報導期間結束日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與首次採用IFRSs所提列之特別盈 餘公積之差額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餘額有迴轉時,得就 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依持股比例就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市價低於帳面金額之差額計提特別盈餘 公積,嗣後得就市價回升部分迴轉。

  • 4.盈餘分配
  • (1)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及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經股東會 通過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盈餘分配案,有關分派予業主股利之金額 均為每股現金股利 0.5 元。

(2)有關本公司歷年度之盈餘分配案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5.其他權益(稅後淨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未實現損益
合計
民國
110

1

1
\$
(111,340)
(111,34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201,906 201,906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權益工具
(16,052) (16,052)
民國
110

12

31
日餘額
\$
74,514
74,514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未實現損益
合計
民國
109

1

1
\$
(142,529)
(142,529)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38,078 38,078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權益工具
(6,889) (6,889)
民國
109

12

31
日餘額
\$
(111,340)
(111,340)

6.庫藏股票

本公司之子公司宏禹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倉智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凱澤 企業有限公司為維護本公司股東之權益,故持有本公司股票共計32,842千股,每 股帳面價值68元,至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均尚未出售,民國一一○年 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每股市價分別為26.80元及28.45元。

本公司持有之庫藏股票,依證券交易法規定不得質押,亦不得享有股利之分 派及表決權等權利。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視同庫藏股票處理,除不得參與本公 司之現金增資及無表決權外,其餘與一般股東權利相同。

7.非控制權益

110年度 109年度
期初餘額 \$
15,708
15,292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非控制權益 630 630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份額
非控制權益淨利 868 744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6,146 (958)
期末餘額 \$
23,352
15,708

(十七)每股盈餘

110年度 109年度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 \$
282,053
325,825
流通在外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千股) 158,846 158,846
基本每股盈餘(元) \$
1.78
2.05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
\$
282,053
325,825
流通在外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千股) 158,846 158,846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 37 19
稀釋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千股) 158,883 158,865
稀釋每股盈餘(元) \$
1.78
2.05

(十八)客戶合約之收入

1.合併公司之客戶合約收入之細分如下:

110
年度
電纜部門 門窗部門 其他部門 合計
客戶合約收入:
銷貨收入 \$
1,667,852
657,296 - 2,325,148
裝置收入 23,536 205,811 - 229,347
其他收入 9,904 - - 9,904
\$
1,701,292
863,107 - 2,564,399
109
年度
電纜部門 門窗部門 其他部門 合計
客戶合約收入:
銷貨收入 \$
1,165,313
675,612 - 1,840,925
裝置收入 21,960 381,382 - 403,342
\$
1,187,273
1,056,994 - 2,244,267

2.合約餘額

110.12.31 109.12.31
應收票據 \$
80,983
63,853
應收票據-關係人 129
應收帳款 1,013,629 1,068,103
\$
1,094,741
1,131,956
110.12.31 109.12.31
合約資產
應收保留款 \$
35,413
64,511
應收建造合約款 32,447 36,684
減:備抵損失 (1,771) (3,226)
\$
66,089
97,969
合約負債
預收款項 \$
138,728
154,520
應付建造合約款 227,276 198,091
\$
366,004
352,611

應收票據及帳款之揭露請詳附註六(三)。

(十八)員工酬勞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0.1%為員工酬勞。但公司 當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前項所稱當年度獲利狀況,係指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 彌補以往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 時不在此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 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351千元及366千 元,係以本公司各該段期間之稅前淨利扣除員工酬勞前之金額乘上本公司章程所訂 之員工酬勞分派成數為估計基礎,並列報為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營業成 本及營業費用,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 實際分派之員工酬勞金額與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估列 金額並無差異。

(二十)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明細如下:

110
年度
109
年度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 \$
17,368
16,483
投資性不動產之折舊 (8,795) (8,955)
\$
8,573
7,528

(廿一)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利息收入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利息收入明細如下:

110
年度
109
年度
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
1,514
2,651
其他利息收入 1,363 2,370
\$
2,877
5,021

2.其他收入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股利收入 \$
65,286
50,077
其他 6,837 12,413
\$
72,123
62,490

2.其他利益及損失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外幣兌換淨損益 \$
5,396
4,7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損益 200 (553)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47 238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利益 11,907 172,052
其他 (59) (3,830)
\$
17,491
172,627

3.財務成本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銀行借款利息費用 \$
10,836
14,299
租賃負債利息費用 25 29
\$
10,861
14,328

(廿二)金融工具

1.信用風險

(1)信用風險之暴險

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

(2)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合併公司之客戶集中在廣大之電線電纜等產業客戶群,為減低信用風險, 合併公司持續地評估客戶之財務狀況,必要時會要求客戶提供擔保或保證。合 併公司仍定期評估應收帳款回收之可能性並提列備抵呆帳,而呆帳損失總在管 理階層預期之內。合併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為信用良好之金融機構及 公司組織,故不預期有重大信用風險。

2.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但不包含淨額協議之影響。


12 個月
帳面金額 現金流量 以內 1-2 年 2-5 年 超過 5 年
110 年 12 月 31 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附息負債 \$
709,834
709,834 482,558 227,276 - -
浮動利率工具 1,267,054 1,267,054 1,267,054 - - -
租賃負債 3,385 3,416 1,828 1,059 - -
\$
1,980,273
1,980,304 1,751,440 228,335 - -
109 年 12 月 31 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附息負債 \$
675,233
675,233 477,142 198,091 - -
浮動利率工具 1,359,965 1,359,965 1,359,965 - - -
固定利率工具 2,097 2,114 1,344 770 - -
\$
2,037,295
2,037,312 1,838,451 198,861 - -

合併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 會有顯著不同。

3.匯率風險

(1)匯率風險之暴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單位:外幣/台幣千元)

109.12.31
外幣 匯率 台幣 外幣 匯率 台幣
\$
4,093
27.68 113,284 2,783 28.48 79,255
- - - 1,211 28.48 34,501
625 27.68 17,295 2,779 28.48 79,135
7,779 0.24 1,871 39,476 0.28 11,053
- - - 52 35.02 1,820
110.12.31

(2)敏感性分析

合併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透過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帳款及應付帳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 損益。於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新台幣相對於美金、港幣、 日幣及歐元貶值或升值1%,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一一○ 年度及一○九年度之淨利將分別增加或減少753千元及146千元。兩期分析係採 用相同基礎。

由於合併公司功能性貨幣種類繁多,故採彙整方式揭露貨幣性項目之兌換

損益資訊,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外幣兌換利益(含已實現及未實現)分 別為5,396千元及4,720千元。

4.利率分析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 動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 合併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1%, 此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於報導日若利率增加或減少1%,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合併 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淨利將減少或增加10,136千元及10,880千元, 主因係合併公司之變動利率借款。

5.公允價值

(1)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合併公司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包括公允價值等級 資訊,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者, 及於活絡市場無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依規定無須揭 露公允價值資訊)列示如下:

110.12.31
公允價值
帳面金額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合 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基金受益憑證 \$ 11,514 11,514 - - 11,514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無公開報價權益
工具 \$ 1 - - 1 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
國內外上市(櫃)股票 \$ 1,170,770 1,170,770 - - 1,170,770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無公開報價權益 \$ 455,107 - - 455,107 455,107
工具
109.12.31
公允價值
帳面金額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合 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公司債 \$ 5,780 5,780 - - 5,780
衍生金融商品 \$ 5,620 5,620 - - 5,620
基金受益憑證 \$ 29,432 29,432 - - 29,432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無公開報價權益 \$ 1 - - 1 1
工具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
國內外上市(櫃)股票 \$ 893,231 893,231 - - 893,231

109.12.31

公允價值
帳面金額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合 計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無公開報價權益 \$
451,466
- - 451,466 451,466

工具

(2) 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2.1)非衍生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 值。主要交易所及經判斷為熱門券之中央政府債券櫃台買賣中心公告之市價, 皆屬上市(櫃)權益工具及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債務工具公允價值之基礎。

若能及時且經常自交易所、經紀商、承銷商、產業公會、訂價服務機構 或主管機關取得金融工具之公開報價,且該價格代表實際且經常發生之公平 市場交易者,則該金融工具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如上述條件並未達成,則 該市場視為不活絡。一般而言,買賣價差甚大、買賣價差顯著增加或交易量 甚少,皆為不活絡市場之指標。

(3)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度並無重大公允價值衡量第一等級與 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4)第三等級之變動明細表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
無公開報價之權益工具
110.1.1 \$ 451,466
增添 15,529
現金增資
總利益或損失: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11,888)
110.12.31 \$ 455,107
109.1.1 \$ 144,923
增添 294,255
總利益或損失: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2,046)
109.12.31 \$ 451,466

(5)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資訊

合併公司本期新增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之重複性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 用於公允價值衡量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如下表所列示: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
項目 評價技術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 值與公允價值關係
金融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可類比上市
波動率
50%

波動率越高,公
價值衡量-無公開報價權 上櫃公司法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
允價值越高。
益工具-AIC特別股 及選擇權定 (110.12.31

10%)

折價愈高,公允
價法 價值愈低。

除本期新增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之重複性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外,其餘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無公開報價權益工具投資係採資產法,按評價標的之資產及 負債評估企業之整體價值,並考量非控制權折減及流動性風險予以綜合評估。 (6)對第三等級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對合理可能替代假設之敏感度分析

合併公司對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衡量係屬合理,惟若使用不同之評價模型 或評價參數可能導致評價之結果不同。針對分類為第三等級之金融工具,若評 價參數變動,則對本期損益或其他綜合損益之影響如下:

向上或 下變動 公允價值變動反應於其他綜合損益 輸入值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民國
110

12

3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流通性折價 10% \$
31,890
(31,890)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無公開報價權益
工具-AIC特別股

(廿三)財務風險管理

1.概 要

合併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 (1)信用風險
  • (2)流動性風險
  •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合併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合併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 目標、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合併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風險管理架構

董事會全權負責成立及監督合併公司之風險管理架構。

合併公司之風險管理政策之建置係為辨認及分析合併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 設定適當風險限額及控制,並監督風險及風險限額之遵循。風險管理政策及系統 係定期覆核以反映市場情況及合併公司運作之變化。合併公司透過訓練、管理準 則及作業程序,以發展有紀律且具建設性之控制環境,使所有員工了解其角色及 義務。

合併公司之董事會監督管理階層如何監控合併公司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之遵 循,及覆核合併公司對於所面臨風險之相關風險管理架構之適當性。內部稽核人 員協助合併公司董事會扮演監督角色。該等人員進行定期及例外覆核風險管理控 制及程序,並將覆核結果報告予董事會。

3.信用風險

合併公司之銷售並無明顯集中於特定客戶之情事,為減低信用風險合併公司 持續地評估客戶之財務狀況,必要時會要求客戶提供擔保或保證。

(1)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為減低應收帳款信用風險,合併公司持續地評估客戶之財務狀況以掌握帳 款之回收性。合併公司仍定期評估應收帳款回收之可能性並提列備抵呆帳,而 呆帳損失總在管理當局預期之內。

合併公司設置有備抵呆帳帳戶以反映對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已發生損失 之估計。備抵帳戶主要組成部分包含了與個別重大暴險相關之特定損失組成部 分,及為了相似資產群組之已發生但尚未辨認之損失所建立之組合損失組成部 分。組合損失備抵帳戶係根據相似金融資產之歷史付款統計資料決定。

(2)投 資

銀行存款、固定收益投資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合併公司財務 部門衡量並監控。由於合併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及 具投資等級及以上之金融機構、公司組織及政府機關,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 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3)保 證

合併公司政策規定僅能提供財務保證予完全擁有之子公司。截至民國一一 ○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均無提供任何背書保證。

4.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之資本及營運資金足以支應履行所有合約義務,故未有因無法籌措 資金以履行合約義務之流動性風險。

5.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場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 合併公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 風險之暴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合併公司為管理市場風險,從事衍生工具交易,並因此產生金融負債。所有 交易之執行均遵循董事會之指引。一般而言,合併公司以採用避險會計來進行損 益波動之管理。

(1)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非以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售及採購交易所產生之匯率風險。 該等交易主要之計價貨幣有新台幣、美元及日幣。

(2)利率風險

合併公司之政策係確保借款利率變動暴險依照國際經濟情勢及市場利率進 行評估。

(廿四)資本管理

合併公司進行資本管理以確保企業能夠於繼續經營之前提下,藉由將債務及權 益餘額最適化,以使股東報酬極大化。

合併公司資本結構係由子公司之淨債務(即借款減除現金及約當現金)及歸屬於 本公司業主之權益(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項目)組成。

合併公司不須遵守其他外部資本規定。

截至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資本管理之方式並未改變。

(廿五)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變動

合併公司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調節如下:

110.1.1 現金流量 非現金流量 110.12.31
短期借款 \$
1,359,965
(142,893) - 1,217,072
應付短期票券 - 49,982 - 49,982
存入保證金 6,093 (857) - 5,236
租賃負債 2,097 (1,849) 3,137 3,385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 \$
1,368,155
(95,617) 3,137 1,275,675
109.1.1 現金流量 非現金流量 109.12.31
短期借款 \$
1,188,282
171,683 - 1,359,965
存入保證金 4,794 1,299 - 6,093
租賃負債 3,916 (1,819) - 2,097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 \$
1,196,992
171,163 - 1,368,155

七、關係人交易

(一)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

本公司為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之最終控制者。

(二)母子公司間關係

合併公司之子公司明細如下:

關係人名稱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宏宇金屬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宏宇金屬) 董事長為本公司董事長之親屬
陳奎任 主要管理階層之親屬

(三)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營業收入

合併公司對關係人之重大銷售金額如下:

關係人名稱 110年度 109年度
宏宇金屬 \$
123
358

合併公司銷售予上述關係人之售價,係依雙方議定之價格;其授信條件與非 關係人相當。

2.進貨

合併公司向關係人進貨金額如下:

關係人名稱 110年度 109年度
宏宇金屬 \$
325
702

合併公司對上述公司之進貨價格與合併公司向一般廠商之進貨價格無顯著不 同;其付款條件與非關係人相當。

3.應收關係人款項

合併公司應收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名稱 110
年度
109
年度
應收票據 宏宇金屬 \$
129
-

4.應付關係人款項

合併公司應付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10.12.31 109.12.31
應付票據 宏宇金屬 \$ 13,569 13,258
應付帳款 宏宇金屬 12,946 9,066
\$ 26,515 22,324

5.租賃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七月向宏宇金屬承租公司用辦公大樓並參考鄰近地區辦 公室租金行情簽訂三年期租賃合約,合約總價值為3,175千元。並於民國一一○ 年七月分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3,137千元。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度 認列折舊費用分別為1,021千元及996千元、利息支出分別為13千元及10千元,截 至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租賃負債餘額為2,619千元。

6.處分不動產投資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九年八月十三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出售投資性不動產-宜 蘭縣五結鄉利工段部分土地之計畫,出售予關係人宏宇金屬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價款為359,284千元,扣除賣方應負擔之土地增值稅後,認列處分投資性不 動產利益為167,906千元,截至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帳款已收訖。

7.其他關係人交易

帳列項目
關係人名稱
110.12.31 109.12.31
裝置成本 宏宇金屬 \$
(626)
(577)
製造費用-加工費 宏宇金屬 (116,303) (110,056)
租金支出 陳奎任 (546) (545)
其他費用 宏宇金屬 (3) (3)
其他收益及費損 宏宇金屬 256 2,132

(四)主要管理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人員報酬包括:

110年度 109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12,975
14,003

八、質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質押擔保標的 110.12.31 109.12.3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銀行借款 \$
379,313
323,468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銀行借款 2,884,469 2,886,938
投資性不動產 銀行借款 627,305 513,306
\$
3,891,087
3,723,712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合併公司未認列之合約承諾如下:

109.12.31
\$
-
39,060
\$
87,116
55,474
\$
4,010,376
3,536,651
110.12.31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期後事項:無。

十二、其 他

(一)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
282,519
90,046 372,565 \$
281,907
79,851 361,758
勞健保費用 29,299 7,060 36,359 28,736 6,637 35,373
退休金費用 12,269 2,789 15,058 12,483 2,815 15,298
董事酬金 - 998 998 - 746 746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5,967 1,088 7,055 5,942 1,075 7,017
折舊費用 21,205 17,104 38,219 21,348 13,604 34,952
攤銷費用 136 564 700 137 178 315

(二)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利百代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利百代公司)股票交付保管 事件,說明如下:

1.合併公司董事長陳金鋑先生原為利百代公司之主要股東,為辦理「擬訂新北市三 重區新海段1394地號等78筆土地都市更新計劃案」,擬引進專業不動產開發團隊

,協助調解股東間爭議以及完成上述案件開發作業,於民國一○六年二月九日, 與楊天生先生簽訂「股份讓售契約書」,約定由陳金鋑先生將其持有之利百代股 票31.13%,普通股份404,690股出售予楊天生先生,股票總售價為10億元。

  • 2.合併公司於民國一○六年四月六日將持有之一部分利百代公司股票405,000股, 交付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億公司)保管。
  • 3.陳金鋑先生並於民國一○六年四月七日與楊天生先生簽定委任書,委託辦理「擬 訂新北市三重區新海段1394地號等78筆土地都市更新計劃案」,並協助調解股東 間爭議以及完成開發作業,並同意就所能掌控之利百代公司所持有股權部分,全 權委任受任人推動及協調案件之進行,包括但不限於處理後續地主間合作開發事 宜及協調四方協議內容。
  • 4.於民國一○八年一月三十日,大順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順發公司)及 代理人楊天生先生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予合併公司及陳金鋑先生,要求華電公 司與陳金鋑先生依「股份讓售契約書」約定,向該律師領取第一期款1.2億元,逾 期將進行清償提存。
  • 5.陳金鋑先生於民國一○八年二月十九日委託律師回函楊天生先生及副知大順發公 司與合併公司,「股份讓售契約書」合約部分約定尚未完成,因此並未生效,同 時說明該「股份讓售契約書」係陳金鋑先生及楊天生先生二人間之協議,陳金鋑 先生並未代表合併公司,合併公司亦非「股份讓售契約書」之當事人,最後陳金 鋑先生拒絕受領1.2億元之價款。
  • 6.大順發公司後於民國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存此1.2億元,並 主張係陳金鋑先生及合併公司未前來領取此款項。陳金鋑先生另於民國一○八年 三月十九日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予楊天生先生,解除上述第3點委任書之委任 關係。
  • 7.合併公司於民國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及四月一日寄發存證信函予台億公司,要 求返還利百代公司股票405,000股,台億公司於民國一○八年四月八日通知合併公 司同意返還股票,並要求合併公司於股票簽收單上附註說明,同意未來如陳金鋑 先生解除其與楊天生先生間之股份讓售契約,本公司同意配合陳金鋑先生協助大 順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取回其提存於台北地方法院之清償提存金新台幣1.2億元正; 與同意楊天生先生取回其與陳金鋑先生共同交付保管之面額分別為新台幣6,000萬 元支票2張。合併公司同意上述請求加註後,已於民國一○八年四月八日取回利 百代公司股票405,000股。
  • 8.前述「股份讓售契約書」為陳金鋑先生之個人行為,與合併公司並無關係。截至 報告日止,合併公司已取回全數利百代公司股票,並取得陳金鋑先生所出具之賠 償承諾書,且提供5,000萬元定存存單設定質權予合併公司及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280萬股作為擔保,為期一年,自民國一○八年五月九日起至一○九年 五月八日止,承諾倘合併公司因前述事件而蒙受損害,會對此等損害負全額賠償 責任。因此前述交易行為對合併公司之營運、財務及股東權益應不產生重大風險 及影響。
  • 9.截至民國一○九年五月八日止,大順發公司已向台北地方法院回收提存款1.2億 元,大順發公司及楊天生先生未對合併公司有提告之情事,且無任何股東對合併 公司提出賠償請求,故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九年五月十三日董事會決議解除陳金 鋑先生之提供5,000萬元定存存單設定質權及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280萬 股之擔保。

(三)民國一一○年度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蔓延世界各地,致部分地區之子公司、客 戶及供應商須實施隔離及旅遊限制等政策,對此合併公司評估整體業務及財務方 面並未受到重大影響,亦未存有繼續經營能力、資產減損及籌資風險之疑慮。

十三、其他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年度合併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訊息如下:

  • 1.資金貸與他人:無。
  • 2.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詳附表 一。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無。
  •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9.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 10.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無。
  •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年度合併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詳 附表二。

  • (三)大陸投資資訊:無。
  • (四)主要股東資訊:詳附表三。

十四、部門資訊

(一)一般性資訊

合併公司有二個應報導部門:電纜部門以及門窗部門。合併公司每個應報導部 門之營運彙述如下:

  • (1)電纜部門:主要係製造及銷售電線、電纜等業務。
  • (2)門窗部門:主要係鋁門窗及各種鋁製品之產銷、加工及安裝服務等業務。

(3)其他營運部門:於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均未達應報導部門任何量化門檻。 合併公司應報導部門之決定係從營運決策之角度及依內部管理報告決定,依據 不同產品及勞務劃分,各報導部門均為策略性事業單位,以提供不同產品及勞務。 由於每一策略性事業單位需要不同技術及行銷策略,故須分別管理。大多數之事業 單位係分別取得,並保留取得當時之管理團隊。

(二)應報導部門損益、資產、負債及其衡量基礎與調節之資訊

合併公司營運部門資訊及調節如下: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0年度 電纜部門 門窗部門 其他部門 調整及銷除 合計
收入
部門收入 \$
1,701,292
863,107 - - 2,564,399
利息收入 - - 2,877 - 2,877
收入合計 \$
1,701,292
863,107 2,877 - 2,567,276
部門(損)益 \$
296,133
34,911 (56,039) - 275,005
利息費用 \$
(10,861)
折舊與攤銷 (38,920)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 (4,590)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 \$
352,045
資產
採權益法之投資 \$
380,092
應報導部門資產 \$
1,388,495
1,561,761 5,793,186 - 8,743,442
應報導部門負債 \$
186,659
806,868 1,915,054 - 2,908,581
109年度 電纜部門 門窗部門 其他部門 調整及銷除 合計
收入
部門收入 \$
1,187,273
1,056,994 - - 2,244,267
利息收入 - - 5,021 - 5,021
收入合計 \$
1,187,273
1,056,994 5,021 - 2,249,288
部門(損)益 \$
215,278
(26,400) (45,095) - 143,783
利息費用 \$
(14,328)
折舊與攤銷 (35,267)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 (1,910)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 \$
367,683
資產
採權益法之投資 \$
384,681
應報導部門資產 \$
1,188,547
1,538,574 5,614,259 - 8,341,380
應報導部門負債 \$
263,022
644,780 2,008,641 - 2,916,443

(三)產品別及勞務別資訊

合併公司來自外部客戶收入資訊如下:

110
年度
109
年度
高壓線纜 \$
1,446,953
942,572
鋁板 406,904 462,948
鋁門窗 398,043 465,861
低壓線纜 30,224 37,747
其他 82,072 53,052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29,144) (121,255)
銷貨收入淨額 2,335,052 1,840,925
裝置收入 229,347 403,342
營業收入淨額 \$
2,564,399
2,244,267

(四)地區別資訊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並無國外營業部門。

(五)主要客戶資訊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單一客戶銷售金額達銷貨收入淨額百分 之十以上之客戶,明細如下:

部門別 110
年度
109
年度
甲公司 電纜部 \$
670,267
373,644
乙公司 電纜部 562,872 236,266
丙公司 電纜部 196,313 168,253
丁公司 門窗部 118,798 96,888

中華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附表一: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單位
:新

千元
/千股
-------------------------- ----- --

有之
公司
有價
券種
名稱

類及
發行

人之
帳列
科目
股數
/單位
帳面
金額
持股
比率
(%
)
公允
價值



電線
電纜
股份
有限
公司
普通
股股
華碩
有限
電腦
股份
公司
- 透過
其他
綜合

益按
價值
公允


之金
融資
產-
流動
101 909 \$
37,
- 37,9
09

南金
有限
控股
股份
公司
- 透過
其他
綜合

益按
價值
公允


之金
融資
產-
流動
161 05
3,4
- 3,40
5
泰金
有限

控股
股份
公司
- 透過
其他
綜合

益按
價值
公允


之金
融資
產-
流動
140 28
8,7
- 8,72
8
中國
信託
金融
控股
股份
有限
公司
- 透過
其他
綜合

益按
公允
價值


之金
融資
產-
流動
647 797
16,
- 16,7
97

一金
控股
股份
有限
公司
- 透過
其他
綜合

益按
公允
價值


之金
融資
產-
流動
其他
綜合
益按
公允
4,1
75
,285
102
- 102
,285


光電
股份
有限
公司
- 透過

價值


之金
融資
產-
流動
其他
透過
綜合

益按
公允
價值
601 779
11,
- 11,7
79
亞諾
法生
技股
份有
公司
-
之金
融資
產-
流動
其他
透過
綜合

益按
公允
價值
1,03
7
162
45,
- 45,
162
和碩
聯合
科技
股份
有限
公司
-
之金
融資
產-
流動
其他
透過
綜合

益按
公允
價值
107
410
24
7,4
47
- 7,42
4

益金
鼎證
券股
份有
公司

力成
科技
股份
有限
公司
-
融資
流動
之金
產-
其他
透過
綜合

益按
公允
價值
371 6,9
233
36,
-
-
6,94
7
36,2
33
振樺

子股
份有
公司
-
-

融資
流動
之金
產-
透過
其他
綜合

益按
公允
價值
564 654
69,
- 69,6
54

份有
維科
技股

公司
-
融資
流動
之金
產-
透過
其他
綜合

益按
公允
價值
618 630
32,
- 32,6
30
台灣
體電
製造
有限


股份
公司
- 融資

之金
產-
流動
透過
其他
綜合

益按
公允
價值

融資

之金
產-
流動
100 500
61,
- 61,
500
中國
有限
鋼鐵
股份
公司
- 透過
其他
綜合

益按
公允
價值

融資

之金
產-
流動
800 280
28,
- 28,2
80
產建


業股
份有


公司
- 透過
其他
綜合

益按
公允
價值

融資

之金
產-
流動
328 61
9,5
- 9,5
61
有限
富邦
金融
控股
股份
公司
- 透過
其他
綜合

益按
價值
公允


之金
融資
產-
流動
208 892
15,
- 15,8
92
幸福
有限
水泥
股份
公司
- 透過
其他
綜合

益按
價值
公允


之金
融資
產-
流動
200 80
2,3
- 2,3
80

新麗
華股
份有

公司
- 透過
其他
綜合

益按
價值
公允


之金
融資
產-
流動
400 600
10,
- 10,6
00



子股
份有

公司
- 透過
其他
綜合

益按
公允
價值


之金
融資
產-
流動
400 000
26,
- 26,
000
海精
業股

密工
份有

公司
- 透過
其他
綜合

益按
公允
價值


之金
融資
產-
流動
100 400
10,
- 10,4
00
築開

發股
份有
公司
- 透過
其他
綜合

益按
公允
價值


之金
融資
產-
流動
其他
透過
綜合
益按
公允
3,00
0
256
14,
4
13.0
14,2
56
電視
股份
有限
公司
三立
-
價值


之金
融資
產-
流動
綜合
407 020
32,
1
0.7
32,0
20
太旭
建設

發股
份有
公司
- 其他
透過

益按
公允
價值


之金
融資
產-
流動
10,7
25
974
82,
0
19.5
82,9
74

中華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附表一: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新

/千





















人之





/





(
)



%












-















-流




4,
227
\$
31,
602
91
16.
31,
602











-















-流
- 1 - 1











-














-流

125 - 7
4.1
-







-















-流
- - - -
AI
C E
Co
ner
gy
rp.
-














-非


8,
000
255
294
,
8.0
0
294
255
,











金-



信託


B
-















-流
200 904
1,
- 1,
904












B新

-














-流

300 649
2,
- 2,
649

ESG










-















-流
300 153
3,
- 3,
153











-














-流

150 536
1,
- 1,
536

一金

Pet








-















-流
100 105
1,
1,
105



一金

球e
Spo





rts
-














-流

100 167
1,
- 1,
167




















































-流


13,
74
1
268
368
,
7.1
7
368
268
,












-















-流




546 566
11,
- 11,
566











-

















-流


2,
398
880
149
,
- 149
880
,



信託








-















-流




2,
128
223
55,
- 55,
223

一金








-

















-流


1,
485
382
36,
- 36,
382





密工




-















-流




100 400
10,
- 10,
400











-

















-流


30 120
3,
- 3,
120

(接次頁)

中華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附表一: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千股






















人之






/





(
)


%


























































-流


10,
804
\$
289
543
,
5.6
4
289
543
,












-

















-流


1,
626
1
101
65
,
- 101
65
1
,








信託



-

















-流


1,
756
2,
093
40
568
45,
- 45,
568











一金







-
-















-
-
-
















-流




289
51,
- 51,
289





























-流


160
4,
- 4,
160





























-流


8,
297
350
222
,
4.3
3
222
350
,




























-流




78
1
2,
679
810
48,
- 48,
810








信託





















-流


525
69,
- 69,
525


一金























-流




1,
096
851
26,
- 26,
851



密工






-

















-流


11 714 - 714











-















-流




116 064
12,
- 12,
064

註一:本表所稱有價證券,係指屬國際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範圍內之股票、債券、受益憑證及上述項目所衍生之有價證券。

註二: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按公允價值評價調整及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列示。

註三:上述有價證券皆未提供質押、擔保或其他依約定而受限制使用之情事。

註四:前述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中華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附表二: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

)



%



(
)




(
)




































8

2
5
5
貿


出口
\$
100
72
1
,
\$
100
72
1
,
10,
072
.26
93
6
26
5,
93
14,
852
8,
869













(
)
一及





































5

8
5
2

出口
貿
104
69
5
,
104
69
5
,
10,
46
9
.94
96
21
0,
20
6
12,
70
3
7,
07
8













(
)
一及



































8

2
5
5









108
94
6
,
108
94
6
,
10,
895
.95
99
168
21
6
,
10,
167
6,
01
6













(
)

一及





















C
C
O
G,
O.
O
I
T
B
U
I
L
D
I
N
P.
B
X
6
6
2,
R
O
A
D
T
O
W
N
O
O
A,
S
G
T
R
T
L
B
R
I
T
I
H
V
I
R
I
N
I
S
L
A
N
D
S



34
3,
197
34
3,
197
11 .00
100
112
29
3
,
(
877
)
(
877
)













(
)

一及
























8

1
0





7



3









40
8,
47
0
40
8,
47
0
40
8
.52
24
38
0,
092
(
18,
42
0
)
(
4,
58
9
)













(
一)

註一: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係扣除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之金額。

註二:前述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單位:新臺幣千元

中華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附表三:主要股東資訊

主要股東名稱 股份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陳鶴原 22,973,053 11.98%
宏宇金屬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18,306,183 9.54%
陳岳宏 16,600,035 8.65%
宏禹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13,741,347 7.16%
台灣倉智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10,803,838 5.63%
  • 註:(1) 本表主要股東資訊係由集保公司以每季底最後一個營業日,計算股東持有公司 已完成無實體登錄交付(含庫藏股)之普通股及特別股合計達百分之五以上資 料。至於公司財務報告所記載股本與公司實際已完成無實體登錄交付股數,可 能因編製計算基礎不同或有差異。
  • 註:(2) 上開資料如屬股東將持股交付信託,係以受託人開立信託專戶之委託人個別分 戶揭示。至於股東依據證券交易法令辦理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內部人股權申報 ,其持股包括本人持股加計其交付信託且對信託財產具有運用決定權股份等, 有關內部人股權申報資料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