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CSSC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4
Mar 30, 2014
56462_rns_2014-03-30_4b85d10e-0480-4868-8ec7-a4e631362853.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13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 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练文 和、莫峻、曾祥新三名成员组成,练文和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 2013 年度,审 计委员会未发生人员变动。
二、 2013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就 2012 年年报审计工作召开 3 次会议。
1 、关于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审计委员会召开 2 次相关会议,主要是:与 年审注册会计师协商确定 201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时间安排;督促年审注册会计 师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其进 行沟通;对 2012 年度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进行审议并通过决议,同意向公司六 届五次董事会提交《2012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预案)》、《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担任公司2013 年财务审计机构的预案》、《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3 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12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签署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 协的预案》和《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等预(议)案。
2 、 2013 年 7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公司提交的 2013 年半年 度财务报告,表决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执行 201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 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信永中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 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 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未发现公司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问题。
经审核,公司支付信永中和 2012 年度审计费 60 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 计费用情况相符,相关审计人员亦未从公司获取除审计费用及相关差旅费以外的 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13 年度我们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 计划的实施; 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 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13 年度我们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 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我们重点 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 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的事项等。
(四)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1、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督促指导公司内控部门完成了2012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工作。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内控部门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条例》、《印章管理规定》和
《经济合同管理规定》等的修订和完善,指导公司更好地开展2013 年度的内部 控制评价管理工作。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展开协调工作,使公司管理 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更为有效,提高了审计 工作的效率。
2013 年度我们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的要求忠实、 勤勉地履行了职责。2014 年度我们将继续发挥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切实有效地 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 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3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