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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G SMART SCIENCE&TECHNOLOGY CO.,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5
May 15, 2015
55228_rns_2015-05-15_91d9d673-ab41-4f1c-a1e6-4dca9a4fd8f1.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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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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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 及剩余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任职及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科大智能”)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及剩余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购买发展用地”结余资金2,086.50 万元(含利息,最终以银行实际转出金额为准,下同)及剩余部分超募资金2,900 万元(含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解 决公司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超募资 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及剩余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及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从内容和程序上,该方案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 金使用(2014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购买发展用地”结余资金 2,086.50万元及剩余部分超募资金2,900万元(含利息)永久补充与公司日常经 营相关的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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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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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专为《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超 募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及剩余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之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蒋 敏 张 焰 吕勇军
2015 年5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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