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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G SMART SCIENCE&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May 21,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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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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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的独立意见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大智能”)本 次拟采用发行股份及现金的方式购买陈文军、闻娟持有的淮北市力诺 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力诺电气”)100%股权。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 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仔细审阅了包括《科大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预案》在内的本次发行 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相关材料后,经审慎分析,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事项》、《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预案以及签订的相关协议,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具 备可操作性。
2、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的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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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本次交易标 的资产进行评估,本次交易价格将以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 评估机构确认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各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 确定,标的资产定价具有公允性、合理性,本次交易价格的定价原则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
4、公司通过本次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将有利于公司做大 做强,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公司业务和市场结构得到进 一步优化,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 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5、本次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董事会 审议和披露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政策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本次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了上市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7、本次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 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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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采用发行股份及现金的方式购买力 诺电气100%股权。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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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及现金购 买资产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蒋 敏 吕勇军 张 焰
2012 年5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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