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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G SMART SCIENCE&TECHNOLOGY CO.,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Ap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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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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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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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维护了公司 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2020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 ( )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1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全资子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关于<2019年度报告及2019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上海乾承机械设备有 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姜明等8名交易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 案》、《关于转让部分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未弥补亏损 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变 更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

3、2020年7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转让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2020年7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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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2020年9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 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6、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与 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及审议议案的 程序。

二、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公司运作的独立意见

一 (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遵循了《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规范 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本年度 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 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汇报,认真审议公司年度 报告,审查公司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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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各项财务指标合理;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 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报告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情况,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对外担保、资产置换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0,835.52万元。公 司监事会认为,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 担保风险可控。相关担保事项符合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资产置换的事项。 (四)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科大智能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器 人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杨锐俊先生共同出资1,000万人民币成立上海赛卡精密机 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赛卡”),其中机器人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50万人 民币,占上海赛卡注册资本的15%(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机器人公司持有上海赛 卡的股权已被稀释至8.33%)。本次关联交易是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 原则进行的,公平、公正,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0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科大智能科技(德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 大智能德国公司”)以1欧元将所持马卡制造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马卡 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关联方上海赛卡。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已于2020年9月完 成,科大智能德国公司不再直接持有马卡公司股权,公司通过上海赛卡(截止目 前,公司全资子公司机器人公司持有上海赛卡8.33%的股权)间接持有马卡公司 8.33%的股权。

2020年度,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8,671.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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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科大智能物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 物联”)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为6,465.42万元,与关联方上海赛虔自动化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赛虔”)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为1,029.45万元,与关联方捷 福装备(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福装备”)子公司武汉捷福鹰汽车 装备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为409.14万元,与关联方上海英同电气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英同电气”)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为407.11万元,与关联方Bluewrist Inc.(以下简称“蓝腕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为356.04万元,与关联方上海 赛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为4.53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开展经营业务 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除此之外,公司2020年度未发生其他需监事会审核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五)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 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后 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 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 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受到 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严格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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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 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2,58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高端智能装备产业 化项目、智能换电站产业化项目、一二次融合智能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5G通 信控制模组及智能终端研发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 (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照创业板上市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要求,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论证后,认为公 司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 项条件,所履行的相关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年,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树立公司的诚信形象,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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