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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G SMART SCIENCE&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Dec 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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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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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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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222 证券简称:科大智能 公告编号: 2023-049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基本情况

1、2023 年 12 月 1 日,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科大智能”)全资子公司科大智能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电气”) 与合肥松果电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果科技”)、科大智能 (合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科技公司”)共同签订了《科大智能电 气技术有限公司与合肥松果电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科大智能(合肥) 科技有限公司关于科大智能(合肥)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 “《股权转让协议》”),智能电气拟以 5,000 万元对价将持股 70%的控股子公司合 肥科技公司 5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2,500 万元)转让给松果科技,合肥科技 公司现有其他股东合肥智享乐充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 享乐充”)同意放弃本次交易的优先购买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 完成后,何刚先生将通过间接持股的方式合计拥有合肥科技公司 80%的控制权 (何刚先生分别为松果科技、智享乐充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将通过松果科技、智 享乐充分别拥有合肥科技公司 50%、30%的控制权),成为合肥科技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智能电气持有合肥科技公司 20%股权,合肥科技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本次出售股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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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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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科大智能(合肥)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059746034B

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5111 号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刚

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7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充电桩销售;计算 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 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 要许可的商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

其他说明:合肥科技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本次交易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出资额 持股比例
松果科技 - - 2,500 50%
智享乐充 1,500 30% 1,500 30%
智能电气 3,500 70% 1,000 20%
合计 5,000 100% 5,000 100%

注:智享乐充为合肥科技公司的股权激励持股平台,其合伙人为合肥科技公司的主要管 理人员及核心技术和骨干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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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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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831 20221231 20211231
资产总额 55,369.74 86,246.04 45,061.57
负债总额 47,844.89 78,305.24 34,903.00
所有者权益 7,524.85 7,940.80 10,158.57
项目 20231-8 20221-12 20211-12
营业收入 27,990.42 46,268.58 27,134.08
净利润 -1,143.73 554.62 231.73

注: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均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4、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 合肥科技公司银行授信总担保额为 12,950 万元,担保余额为 9,034.04 万元,智 享乐充按其出资比例提供了同等比例反担保。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公司部分股权后形成对外关联担保的议案》为合并报表 范围变动后公司对合肥科技公司的存量担保履行了审议程序,具体情况详见同日 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转让控股公 司部分股权后形成对外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合肥科技公 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不存在为合肥科技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的情形,合肥科技公司 亦不存在其他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合肥科技公司不存在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 况。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松果电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8R0BKU9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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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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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5111 号 G 栋 601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何刚 成立日期:2023 年 9 月 11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运营。

2、股权结构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何刚 1,980 99%
郭晋楠 20 1%
合计 2,000 100%

何刚先生,男,37 岁,本科。曾任科大智能电气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 产品经理,合肥科技公司技术部经理、技术总监、常务副总。现任合肥科技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全面负责合肥科技公司整体经营管理工作;松果科技、智享 乐充执行事务合伙人。何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郭晋楠先生,男,37 岁,硕士。曾任科大智能电气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工程 师,合肥科技公司售前工程师、销售经理、销售总监。现任合肥科技公司副总经 理,全面负责合肥科技公司市场营销、客户服务等工作。郭晋楠先生未持有公司 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其他说明

松果科技及其合伙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不存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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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斜的其他关系。松果科技及其合伙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方

甲方(转让方):科大智能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合肥松果电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目标公司):科大智能(合肥)科技有限公司

2、标的股权

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 50%股权(对应 2,500 万元出资额,均已实缴)

3、定价依据、交易价款及支付方式

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科 大智能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拟转让科大智能(合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科 大智能(合肥)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 评报字[2023]第 020594 号),于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8 月 31 日,目标公司 100% 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 9,620 万元。参考该评估结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金额为 5,000 万元(对应 2 元/出资额),本次交易价款以现金方式支付。

4、付款安排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 60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本次股权转让的第 一笔股权转让价款 3,000 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乙方收到第一笔股权转让价 款之日起 30 日内,各方配合办理完毕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目标公司 取得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新的营业执照之日起 30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本次股 权转让的第二笔股权转让价款 2,000 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整)。甲、乙双方确 认,自乙方支付完毕本次交易价款之日起,甲方不再就标的股权享有股东权利、 承担股东义务;乙方将就标的股权享有股东权利,同时承担股东义务。

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以应付未付股权转让款金额为基 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此给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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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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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协议的生效

《股权转让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成立,自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

6、本次交易完成后的目标公司治理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设董事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1 名。 董事任期为 3 年,任期届满后,甲方仍有权继续提名,并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后可 继续任命,乙方同意并应当促使目标公司届时其他股东同意甲方提名的董事当选; 目标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名,由乙方委派;目标公司经营管理层中,由何 刚继续担任目标公司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经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 任或者解聘。

7、股东权利

(1)股权转让

甲方转让目标公司股权应当提前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收到通 知起 30 日内未回复或明确表示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目标公司和其他股东即不 可撤销地同意甲方的股权转让,并应届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批准该等转让;甲方 向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向与其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转让目标公司股 权的,无须经过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同意,目标公司的其他股东无优先购买权。

(2)股东知情权

乙方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向甲方提供目标公司上一年度 审计报告,并根据甲方需要提供目标公司月度/季度/半年度会计报表及其他甲方 合理要求的相关文件、资料、数据等。

(3)优先清算权

目标公司清算、结业或解散发生时,在目标公司依法支付了清算费用、职工 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甲方有权优先于乙方及与其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股东,取得其累计投资总额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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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主要保证及承诺

(1)本次交易完成后,乙方(或其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 任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目标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 不应发生重大变化并继续正常经营;目标公司核心人员在目标公司任职期间或离 职后 5 年内,其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 境内或境外自行、或以他人名义、或与他人合资、合作、联合经营)从事、参与 或协助他人从事任何与目标公司业务有竞争关系的经营活动,不投资于任何与目 标公司业务有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投资于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且投资 额低于该上市公司股本总额 5%的除外)。

(2)各方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不再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其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各方面应持续独立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甲方和乙方一致承诺,在乙方(或其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 任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且甲方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期间:

a) 甲乙双方将促使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合称“上市公司集团”)和目 标公司的现有业务或未来拟发展业务相互之间不产生竞争关系或潜在竞争关系; 若上市公司集团和目标公司出现业务竞争,则各方友好协商,妥善处理,避免该 等业务竞争情况对目标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b) 甲方将促使上市公司授权目标公司继续使用“科大智能”“CSG”等商号、 商标,且除(i)前述商号、商标的授权许可;(ii)上市公司集团和目标公司之间已形 成或正在申请中的共有专利及(iii)目标公司和上市公司集团之间签署的物业租赁 合同外,双方将促使目标公司和上市公司集团之间尽量减少关联交易,且该等交 易均应当以公允价格进行;

c) 甲乙双方将促使劳动关系在上市公司集团名下的目标公司员工尽快从相 应主体离职,并与目标公司重新建立劳动关系,促使劳动关系在上市公司名下的 员工停止为目标公司服务;

d) 针对截止《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上市公司集团为目标公司提供的担 保(“存量担保”),甲方应促使相应的上市公司集团主体于本次交易完成后继续 提供该等担保,但各方同意,除前述存量担保之外,上市公司集团不负有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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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供新担保的义务,且该等存量担保到期后,乙方及目标公司应当配合办理 解除该等担保的相关手续(如需);同时,自目标公司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 表之日起,上市公司有权要求乙方或目标公司对该等存量担保提供反担保;

e) 甲乙双方同意促使上市公司集团和目标公司之间业务相互保持独立,并 互相配合完成相关业务合同的转移工作(如涉及)。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合肥科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以小功率充电桩(低于 30kW)及主机厂类客 户充电桩为主的新能源充电桩相关业务。近年来,随着全球尤其是我国新能源汽 车产业的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和保有量的持续增长带来对充电桩的巨大 需求,合肥科技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取得了较为快速的增长。

基于对新能源汽车及其产业链的乐观预期,越来越多实力强劲的竞争者陆续 加入,参与者众多,导致充电桩行业竞争愈发激烈。近年来,跟随新能源汽车及 其产业链的快速发展,合肥科技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虽然取得了较为快速的增长, 但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 1-8 月合肥科技公司净利润率分别仅为 0.85%、 1.20%、-4.09%,业务盈利能力较弱。为保持在该领域内的竞争优势,维持并继 续扩大市场占有率,合肥科技公司需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同步拓展 To C 渠道和海外市场;同时充电桩技术的发展更新迭代速度较快,需持续加大技术研 发投入,导致合肥科技公司未来资金需求较大。鉴于公司未来将进一步聚焦于数 字能源的发展战略以及公司目前实际经营现状,从公司整体资源配置角度考虑, 预计公司无法满足合肥科技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

基于未来长远发展规划,合肥科技公司由公司控股公司变更为公司参股公司 后,将更加有利于推动其引进外部战略投资者从而获取充分的资金支持;同时, 以何刚为首的管理层控股后将有效地把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管理团队个人利益 结合在一起,最大化激发管理团队积极性,强化激励机制,提升其独立自主运营 能力,有助于促进合肥科技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进而实现合肥科技公司及其股 东利益最大化。

本次交易完成后,合肥科技公司将由公司的控股公司变更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独立性和持续盈利能力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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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完成预计将产生约 1,916 万元的投资收益(最终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 的结果为准);本次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原则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关于转让控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已经 2023 年 12 月 1 日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转让控股公司合肥科技公司部分股权,是基于公司整体业务布局和 资源优化配置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交易定价合理,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 次交易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符合公司 利益及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交易。

七、备查文件

  •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科大智能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与合肥松果电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科大智能(合肥)科技有限公司关于科大智能(合肥)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 协议》;

  • 5、《科大智能(合肥)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230Z3906

  • 号);

6、《科大智能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拟转让科大智能(合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所涉及的科大智能(合肥)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中水致远评报字[2023]第0205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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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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