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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G SMART SCIENCE&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Apr 2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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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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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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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晓漫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大智能”) 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在2019年度工作中,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 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 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要求,现将2019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2019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9年,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了本年度第四届董事会所有9 次会议,没有缺席和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着勤勉 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会议审议事项的情况并获 取做出决策所需资料,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审阅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 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 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 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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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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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9年,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股东大会1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对2019年度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如下:
1、2019年1月27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4月10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 拟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本人就公司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公司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和独立意见;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交易、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修改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上海乾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姜明等 8名交易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并定向回购应补偿股份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4、2019年6月21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9年8月16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6、2019年8月28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 2019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2019年上半年度对外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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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情况、2019年上半年度关联交易、《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控股公司增资扩股并放弃增资优先认缴权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7、本人就公司2019年9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新增公 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8、2019年12月23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本人就公 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用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选公司部分董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制定的各自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行使职 权,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本人担任公 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2019年度履行了如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 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开展了提名委 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管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提 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 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 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 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 好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自觉保护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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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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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3、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与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积极进行沟通,多角度、多方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其它事项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019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 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以上是本人2019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 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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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陈晓漫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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