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CSG SMART SCIENCE&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May 19, 2017

55228_rns_2017-05-19_abf2aef1-d208-42b6-9218-c9549ab14d4d.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59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任职及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科大智能”)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等有关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 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

2、独立董事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已满 足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件与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3、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 (包括锁定期限、解锁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本次解锁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 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8名激励对象在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第二个解锁期内按规定解锁,同意公司为其办理相应解锁手续。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需回购的激励对象名单和回购原因进行了核查后,一致同意 公司根据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由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蒋芳、张 建平及曹勇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所涉及的合计167,58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59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242元/股;对由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的激励对象程志、彭军等6人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所涉及的合计85,000股 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3.03元/股。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59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此页无正文,专为《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徐枞巍 毛时法 卢贤榕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17 年5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