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CSG SMART SCIENCE&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Dec 23, 2021
55228_rns_2021-12-23_d8fe58a4-0d4d-401b-910e-85fced9993cb.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科大智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葛自哲 联系电话:18656999308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凯 联系电话:18655145522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葛自哲、何海洋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1年9月16日至现场检查之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1 年 12 月 16 日-12 月 17 日
| 现场检查时间:2021年12月 16日-12月 17日 |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意见 | ||
| (一)公司治理 | 是 | 否 | 不适 用 |
| 现场检查手段: | |||
| (一)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 |||
| (二)查看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 | |||
| (三)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相关会议文件; | |||
| (四)现场查看公司主要管理场所; | |||
| (五)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者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 | |||
| 录。 |
现场检查手段: (一)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二)查看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 (三)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相关会议文件; (四)现场查看公司主要管理场所; (五)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者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 录。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1
现场检查手段:
| 现场检查手段: | 现场检查手段: | 现场检查手段: | 现场检查手段: |
|---|---|---|---|
| (一)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二)取得并审阅公司内部审计部的相关制度、工作计划等; (三)查阅公司制定的各项内控制度。 |
|||
|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门 |
√ | ||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审计部门 |
√ | ||
|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 | ||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
√ | ||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
√ | ||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题等 |
√ |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
√ | ||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 | ||
|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 | ||
|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 |
√ | ||
|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
√ | ||
| (三)信息披露 | |||
| 现场检查手段: (一)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二)查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管理场所; (三)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
|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 | ||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 | ||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 | ||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 | ||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 | ||
|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 | ||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 (一)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
2
| (二)查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管理场所; (三)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 |
(二)查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管理场所; (三)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 |
(二)查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管理场所; (三)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 |
(二)查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管理场所; (三)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 |
|---|---|---|---|
|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 | ||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 | ||
|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 |
√ | ||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 | ||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 | ||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
√ | ||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债务等情形 |
√ | ||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
√ | ||
| (五)募集资金使用 | |||
| 现场检查手段: (一)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二)取得并查阅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明细; (三)审阅与募投项目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
|||
|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 | ||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 | ||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 情形 |
√ | ||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
√ | ||
|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 投资 |
√ | ||
|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
√ | ||
|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 | ||
| (六)业绩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 (一)查看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和行业研究报告; (二)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三)查阅并收集2021年新签合同,分析在手订单情况和预计经营业绩实现情况。 |
|||
|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 | ||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 | ||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一)查看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和行业研究报告; (二)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三)查阅并收集2021年新签合同,分析在手订单情况和预计经营业绩实现情况。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3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
|---|---|---|---|
| 现场检查手段: (一)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二)查看公司股东名册和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
|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 (八)其他重要事项 | |||
| 现场检查手段: (一)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二)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三)查看行业研究报告,关注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动态。 |
|||
|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 | ||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 | ||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 | ||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或者风险 |
√ | ||
|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 | ||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
√ | ||
|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 |||
| 无 |
4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葛自哲 王 凯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