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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TE TECHNOLOGY & SCIENCE CO.,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07
May 24,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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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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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ls2007-A14)
股票代码:000551 股票简称:创元科技 公告编号:ls2007-A14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7,004,854股;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5月25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要点
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公司流通股可获付2.5股公司股份及2.3元现金。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日期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3月20日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审议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日:2006年3月28日。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创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元集团”)特别 承诺,创远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或转让。
2、除控股股东外,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即根据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改革后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 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或者转让; �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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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ls2007-A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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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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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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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轻工物资供销华东公司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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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89.228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全部划转给中 国轻工业北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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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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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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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涉及限售股东3家,可上市流通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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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为7,004,8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9%;
- 3、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本次暂不申请其所持有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 1 | 中国诚通控股公司 | 3,393,290 | 1.40% |
| 2 | 中国轻工业北京公司 | 1,892,282 | 0.78% |
| 3 | 北京巨鑫泰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 1,719,282 | 0.71% |
| 合 计 | 7,004,854 | 2.89% |
四、股份结构变动表
| 股份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1、国有法人持股 | 103,233,539 | 42.71 | 96,228,685 | 39.81 |
| 2、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 3、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4、其他 | 24,900 | 0.01 | 24,900 | 0.0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103,258,439 | 42.72 | 96,253,585 | 3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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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ls2007-A14)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人民币普通股 | 96,253,585 | 57.28 | 145,472,809 | 60.18 |
|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96,253,585 | 57.28 | 145,472,809 | 60.18 |
| 股份总数 | 241,726,394 | 100 | 241,726,394 | 100 |
五、保荐机构核查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慎核查,截止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本保荐机构就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问题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至本报告出具日期间,中轻华东所持股份发 生了变化,但鉴于本次股权转让是在同一控制人下的划转行为,而且受让方中轻 北京已承继了中轻华东的承诺义务并得到了有效履行,因此中轻北京所持股份符 合解除限售的条件。上表所列其他股东所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以来均未发生变化,且其承诺得到了有效执行,本次拟流通的股份数量及比例均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解除限售 的条件。
六、其他说明事项
1、公司不存在垫付对价情况。
2、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 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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