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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TE TECHNOLOGY & SCIENCE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6

Apr 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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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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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葛卫东)

本人作为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内控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 勉、忠实履行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作用。在2025 年度工作中,本人廉 洁自律,恪尽职守,依靠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5 年度 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葛卫东,男,1968 年生,硕士,建筑工程师。曾任苏州锦富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300128.SZ)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苏州工业园区洽道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法人、管理合伙人。2021 年10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 就自身独立性完成自查。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 任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利害 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任职符合相关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积 极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1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 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5 年,本人出席股东会1 次,应参加董事会9 次,实际参加董事会(现 场/通讯方式)9 次,委托出席0 次,无缺席的情况,出席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 会并在会上代表独立董事向全体股东现场述职。经认真审议,本人对2025 年度 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 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 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 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会议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意见
2025 年2 月7 日 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
《关于预计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2025 年4 月2 日 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
1、《2024 年度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2024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3、《2024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的方案》
4、《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预计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预案》
6、《关于对苏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
续评估报告》
7、《关于拟续聘天衡所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

2

的预案》
8、《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
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5 年8 月14 日 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
1、《关于2025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报告》
2、《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3、《关于对苏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
续评估报告》
同意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与ESG 委员会召集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委员,报告期内,参加董事会战略与ESG 委员会会议3 次,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 员会会议5 次,认真履行了委员的职责。

1、战略与ESG 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内,公司共计召开3 次董事会战略与ESG 委员会会议,本人 应出席会议3 次,实际出席3 次,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1)2025 年4 月2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与ESG 委员会2025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 资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择机处置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预 案》。

(2)2025 年8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与ESG 委员会2025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议案》。

(3)2025 年10 月22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与ESG 委员会2025 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一光签订<回购合同> 的议案》。

2、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情况

3

2025 年任职期内,公司共计召开5 次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本人 应出席会议5 次,实际按时出席5 次,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1)2025 年2 月21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5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2025 年4 月2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5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及高管2024 年度薪酬(津贴)执行 情况的报告》《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关于公司职工薪酬分 配情况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关于 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3)2025 年5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5 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的议案》。

(4)2025 年10 月22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5 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与ESG 委员 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小组成员的 议案》。

(5)2025 年12 月17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5 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企业团体年金方案>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 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 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 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 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 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4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机会以及其 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调研,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 实施情况,结合自身专业知识针对公司运营提出专业意见,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发展及风险防控提出专业意见建议。平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 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已满15 日。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 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 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

除按规定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外,本人持续通过多种方 式履行职责:

1、定期及不定期获取创元科技经营情况等资料。除审阅历次会议材料外, 认真研读创元科技报送的经营信息、财务报告、风险管理、稽核审计等资料和报 告,了解创元科技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内部控制、规范运作情况,获取经营管理信 息及资本市场资讯。

2、定期听取管理层关于经营管理情况、全面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合规内 控等工作汇报,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形式,与董事长、各董事及 管理层成员保持日常联系,随时提出问题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或要求就本人关 注的问题进行专题汇报或作出说明。

3、与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监督指 导内部审计机构工作,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及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全面深入了解审计的真实 准确情况;关注定期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 事项作出审慎周全的判断和决策;推动审计、内控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维护 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5

4、与中小股东沟通。通过现场出席股东会、参加投资者现场调研(3 次)、 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2 次)等方式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 意见和建议。在线听取投资者意见,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 和社会公众对创元科技的评价。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加深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年创元科技所有关联交易议案,均经全体独立董事审查同意后,提交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开披露。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 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 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 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外,本人认为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4 月3 日,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公司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天 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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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 的连续性。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公司于2025 年4 月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充分考虑 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及相关人员履职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

2025 年2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 十一届监事会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 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56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可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81,156 股,本次不存在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该批解除限售股份于2025 年3 月12 日上市流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 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 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 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治理规范的规定规范履职。坚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 义务,持续加强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常态化沟通交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 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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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签章页)

独立董事:葛卫东 2026 年4 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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