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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xon AGM Information 2026

May 13,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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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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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號: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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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松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COXON PRECISE INDUSTRIAL CO., LTD

115年股東常會

議事手冊

日期:中華民國115年6月15日

地點: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170巷19-5號(新陶芳餐廳)


§目 錄§

頁次
壹、開會程序 1
貳、會議議程 2
參、報告事項 3
肆、承認事項 4
伍、討論事項 5~6
陸、臨時動議 6
柒、附件
一、114年度營業報告書 7~8
二、114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9
三、永續發展推動執行情形報告 10
四、114年度董事個別酬金細目表 11~12
五、114年度會計師查核報告 13~20
六、114年度財務報表 21~32
捌、附錄
一、「股東會議事規則」 33~39
二、「公司章程」 40~43
三、董事持股情形 44
四、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提案相關資訊 45

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115 年股東常會開會程序

一、宣布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四、承認事項
五、討論事項
六、臨時動議
七、散會

-1-


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15年股東常會會議議程

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15年6月15日(星期一)上午十時整
二、開會地點: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170巷19-5號(新陶芳餐廳)
三、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一)宣佈開會(報告出席股數)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1. 114年度營業報告書
2. 114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3. 永續發展推動執行情形報告
4. 114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派報告
5. 114年度私募普通股辦理情形報告
6. 資本公積發放現金報告
(四)承認事項
1. 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 114年度盈餘分派案
(五)討論事項
1. 擬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六)臨時動議
(七)散會

-2-


報告事項

一、114年度營業報告書。

說明:114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第7~8頁附件一。

二、114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說明:114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第9頁附件二。

三、永續發展推動執行情形報告。

說明:永續發展推動執行情形報告,請參閱本手冊第10頁附件三。

四、114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派報告。

說明:(一)依本公司章程第卅條規定,薪酬委員會審議及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董事酬勞;分派員工酬勞金額為新台幣100,000元(其中基層員工酬勞為30,000元),以現金發放,實際分派金額與114年度帳列費用並無差異。

(二)114年度董事個別酬金細目表,請參閱本手冊第11~12頁附件四。

五、114年度私募普通股辦理情形報告。

說明:本公司於民國114年6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之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案,授權董事會於適當時機,視當時市場狀況,於不超過普通股15,000,000股額度內辦理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並自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辦理。惟因考量資本市場狀況,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本案不繼續辦理。

六、資本公積發放現金報告。

說明:(一)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授權董事會決議得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之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現金方式發放。

(二)115年3月12日董事會核准自超過票面金額發行普通股股票所得溢額之資本公積提撥新台幣97,329,791元,按發放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發放現金,以目前流通在外股數121,662,239股計算,每股發放新台幣0.8元。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股東發放資本公積現金比率因此發生變動而須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三)資本公積現金按發放比率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足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以小數點數字由大至小及戶號由前至後順序調整至符合資本公積發放總額。

(四)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授權董事長訂定發放基準日,並預計於民國115年第三季完成發放。

  • 3 -

承認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 提)

案由:114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說明:(一)本公司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謝明忠及王攀發會計師查核竣事,並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書。

(二)上述財務報表併同營業報告書已送請審計委員會查核竣事,出具查核報告書在案。

(三)114年度營業報告書、會計師查核報告及上述財務報表,請參閱本手冊第 7~8 頁附件一、第 13~20 頁附件五、第 21~32 頁附件六。

(四)敬請承認。

決議:

第二案: (董事會 提)

案由:114 年度盈餘分派案。

說明:(一)本公司 114 年盈餘分派表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送請審計委員會查核竣事。

(二)本公司 114 年度盈餘分派表如下:

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114 年度 盈餘分派表
單位:新台幣元

期初未分配盈餘 0
加:本年度稅後淨利 2,209,581
加: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 884,617
提列項目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309,420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2,784,778
可供分配盈餘 0

負責人:洪煥青 經理人:張文桐 會計主管:許嘉宏

備註:(1)本盈餘分派表係依董事會編造之財務報表所編製,惟若會計師查核後財務報表與董事會通過財務報表兩者之間有重大差異或會計師出具非無保留意見經評估致須調整本盈餘分派表者,應重新召開董事會審議。

(2)本盈餘分派表經審議後公告前,財務報表業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且毋須調整本盈餘分派表者,毋須公告載明前段附帶決議。

(3)本盈餘分派表若於公告載明第一段附帶決議,嗣後財務報表業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且毋須調整本盈餘分派表者,應予補充公告。

(4)本附帶決議之判斷,授權董事長辦理。

(三)敬請承認。

決議:


討論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 提)

案由:擬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說明:(一). 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及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擬視市場狀況及公司資金需求狀況,於適當時機,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二).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內容:

(1) 私募股數:於不超過 15,000,000 股之額度內募集發行。

(2) 每股面額:新台幣 10 元。

(3) 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A. 本次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參考價格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a) 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 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 實際之私募價格及訂價日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之,惟實際私募價格以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之。

C. 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方式均依主管機關之法令規範辦理,且實際反映市場價格狀況,應屬合理。惟若日後市價偏低致發行價格低於股票面額時,其差異將充抵資本公積,不足時,則借記保留盈餘項下之累積虧損,未來將視公司營運狀況以盈餘、公積彌補或其他方式辦理,對股東權益應無重大影響。

(4) 特定人選擇方式:

A.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等相關法令及主管機關函釋所定之應募人資格為限。

B. 目前尚無已洽定之應募人。未來洽定之應募人,須為策略性投資人,選擇方式與目的、必要性及預計效益如下:

(a) 選擇方式與目的:選擇有助於本公司提升技術、產品開發、擴大市場或強化客戶關係等效益之個人或法人。藉助其經驗、技術、知識或通路,提升本公司營運績效或獲利能力。

(b) 必要性:為強化公司財務結構擴大營運規模,為本公司長期發展,有其必要性。

(c) 預計效益:可改善公司財務結構,擴展市場產品線以提高營運績效強化公司競爭力。

  • 5 -

(5)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

A. 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籌集資本之時效性、發行成本等,私募可達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與確定性,有助公司未來的營運發展,是以採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確有其必要性。

B. 得私募之額度:不超過 15,000,000 股之普通股額度內,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辦理,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公司營運規劃需求及市場狀況全權處理之。

C. 私募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本次私募採一次發行,其資金用途為充實公司營運資金,預計可使財務結構及償債能力獲得改善,有助公司營運穩定成長,對股東權益有其正面助益。

(6)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之情形外,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及其嗣後所配發之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決定是否依相關規定,先取具證券交易所核發符合上市標準之同意函後,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並申請上市交易。

(7) 其它: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內容,除私募定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劃項目及預計達成效益等相關事宜及其他未盡事宜,如遇法令變更、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客觀環境因素變更而需修正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另為配合本次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全權辦理並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私募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

(三)敬請討論。

決議:

臨時動議

散會


臺北市

吕祥桢

吕祥桢

吕祥桢

一、114年度營業報告書

(一)營運計劃實施成果:

回顧114年度,全球通膨問題逐漸減緩,美國也展開降息循環,許多消費性電子產品的需求逐漸恢復成長,谷崧今年營收也出現成長,雖持續縮減規模,但下半年營收出現縮減,本業仍呈現虧損,公司積極清理閒置設備,使整體稅前及稅後損失有效控制,民國115年全球景氣保守,公司穩健經營尋找機會,公司經營團隊將更努力經營縮減成本,希冀能快速擺脫虧損,回饋股東。

(二)預算執行情形:

本公司於114年度未公開財務預測,故無預算達成情形。

(三)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114年度 113年度 增減(%)
營業收入 2,784,296 3,136,753 (11.24)
營業成本 2,498,755 2,839,924 (12.01)
營業毛利 285,541 296,829 (3.80)
營業費用 365,769 360,410 1.49
營業利益 (80,228) (63,581) NA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82,026 85,757 (4.35)
稅前淨利 1,798 22,176 (91.89)
稅後淨利 2,210 21,391 (89.67)
項目 114年度 113年度
--- --- ---
資產報酬率(%) 0.58 1.15
權益報酬率(%) 0.12 1.16
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比率(%) (6.59) (5.23)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比率(%) 0.15 1.82
純益率(%) 0.08 0.68
每股盈餘(元) 0.02 0.17

(四)研究發展狀況:

本公司持續深耕塑膠表面處理技術,成功量產雙色雙料IMD成形、模具自動化加工、成形自動裁切排列、結合NMT相關應用以結合原塑膠產品、皮革黑紋及PU手感漆的表面噴塗、全自動貼膜、全自動植入板金、NMT結合陶瓷塑膠、空氣轉印、漸變塗裝、多種材質成型、濾鍍製程、PCR材料導入等等,提供客戶更多樣的選擇。


二、115年度營運計畫概要

(一)經營方針:

  1. 強化研發生產,調整產品組合,開發具利基性的產品線。
  2. 垂直延伸核心技術,整合上下游領域,提供客戶完整的解決方案。
  3. 平行擴大產品廣度,提升經濟規模,並透過組織整合降低生產及管理成本。
  4. 加強風險意識,嚴控庫存及應收帳款。

(二)預期銷售數量及其依據:

本公司業務部門依據市場未來景氣之預期,預計115年度銷售數量如下:

單位:仟件

商品別 銷量
塑膠零組件製品 322,655

本公司為3C產業專業零組件之製造廠商,民國115年之預計產品銷售量係參酌市場景氣變化及業務部門接單情形而定。

(三)重要之產銷政策:

  1. 積極配合國際大廠之新產品開發,以滿足客戶需求及市場趨勢。
  2. 積極開發利基產品,集中生產擺脫同業殺價競爭。
  3. 持續投資研發,以優異的模具開發能力與製程技術,創造最佳的市場區隔。

三、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展望民國115年,全球電子產業因為產品成熟,中美貿易大戰可能再起,同時大陸供應鏈崛起,台灣廠商面臨的壓力更是日趨沉重,以目前產品生命周期越來越短及朝向整合的方向演進來看,具備彈性及垂直整合程度較佳的公司將有較好的機會獲利,本公司將秉持勤勉專注、積極創新之精神,除繼續深耕塑膠及金屬材質之零組件,亦希望開發非3C產品領域以分散風險,以垂直整合之成本優勢、齊全之技術方案及經驗豐富的專業人才,提供客戶需要的完整服務,創造品質優異、服務滿意、技術創新及製程持續改善的競爭優勢。

四、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今年整體產業庫存壓力稍有解除,但大陸的勞動、環保法令及經營環境對企業越來越嚴苛,外加中美貿易大戰供應商被迫逐漸外移至東南亞等國,更讓台商面臨極大的壓力,這些因素依然嚴峻,但也是鞭策企業持續朝向多元化發展及自我提昇的契機,谷崧將以多年來穩健經營的經驗,持續加強垂直整合的布局,期許自己重新找到新的利基,保持穩健經營。

面對未來,本公司全體同仁仍將全力以赴,達成各位股東對我們的期望,也讓我們的股東價值再成長,最後敬祝大家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負責人: img-1.jpeg

經理人: img-2.jpeg

主辦會計: img-3.jpeg

  • 8 -

【附件二】

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民國114年度財務報表、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派議案等,其中114年度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謝明忠及王攀發會計師查核竣事並出具查核報告。上述114年度財務報表、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派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尚無不合,爰依證券交易法及公司法之相關規定報告如上,敬請鑑核。

此致

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

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張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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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5年3月12日


【附件三】

永續發展推動執行情形報告。

本次報告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執行情形區分為:

一. 發展永續環境之與執行情形
二. 維護社會公益之遵循與執行情形

發展永續環境之項目,谷崧持續遵循情形如下:

  1. 生產通過RoHS認證之產品並透過測試持續確認產品符合認證標準。
  2. 各廠區持續執行夏日空調之使用溫度限制,為節能減碳及溫室氣體減量貢獻心力。
  3. 產品包裝材料進行紙箱、定數盒回收再利用,本年度回收率約 94.16%,與113年比較增幅為 15.75%。
  4. 112年10月27日通過ISO14001續評。

維護社會公益之項目,谷崧具體實施情況:

  1. 持續遵循RBA責任商業聯盟,不雇用未成年工、不進行性別歧視等要求,114年對人權保障開立課程如防止強迫勞動、女職工勞動保護等合計開課59堂,時數121小時,授課人數538人,總教育時數共997小時。
  2. 持續對外宣告與執行不使用衝突礦產,持續推動要求供應商不使用衝突礦產。
  3. 重視員工健康情形,除每年辦理員工健康檢查外,定期進行教育訓練讓員工重視職業安全衛生。
  4. 谷崧慈善基金會關懷弱勢,本年度救助金額為261萬餘元。

  5. 10 -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股·%

【附件四】

114年度董事個別酬金細目表

職稱 姓名 董事酬金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淨損之比例(註10) 最佳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A、B、C、D、E、F及G等七項總額及占稅後淨損之比例(註10)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
報酬(A)(註2) 退職退休金(B) 董事酬勞(C)(註3) 業務執行費用(D)(註4) 薪資、獎金及特支費等(E)(註5) 退職退休金(F) 員工酬勞(G)(註6)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本公司 總額 比例% 總額 比例%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現金金額 股票金額 現金金額 股票金額 總額 比例% 總額 比例%
董事長 洪煥青 0 0 0 0 0 0 0 0 0 0.0000 0 0.0000 457 1,984 0 0 0 0 0 0 457 20.6646 1,984 89.8129
副董事長 吳文祥 0 0 0 0 0 0 0 0 0 0.0000 0 0.0000 94 94 0 0 0 0 0 0 94 4.2723 94 4.2723
董事 張文桐 0 0 0 0 0 0 0 0 0 0.0000 0 0.0000 280 280 0 0 0 0 0 0 280 12.6703 280 12.6703
董事 盧國樑 0 0 0 0 0 0 30 30 30 1.3577 30 1.3577 0 0 0 0 0 0 0 0 30 1.3577 30 1.3577
董事 許嘉宏 0 0 0 0 0 0 0 0 0 0.0000 0 0.0000 1,926 1,926 35 35 0 0 0 0 1,961 88.7442 1,961 88.7442
董事 謝仁乾 0 0 0 0 0 0 0 0 0 0.0000 0 0.0000 1,292 2,206 40 40 0 0 0 0 1,332 60.2718 2,246 101.6377
獨立董事 陳銘德 210 210 0 0 0 0 10 10 220 9.9566 220 9.9566 0 0 0 0 0 0 0 0 220 9.9566 220 9.9566
獨立董事 吳燈燦 210 210 0 0 0 0 10 10 220 9.9566 220 9.9566 0 0 0 0 0 0 0 0 220 9.9566 220 9.9566
獨立董事 林治政 390 390 0 0 0 0 30 30 420 19.0081 420 19.0081 0 0 0 0 0 0 0 0 420 19.0081 420 19.0081
獨立董事 方雪珍 180 180 0 0 0 0 20 20 200 9.0515 200 9.0515 0 0 0 0 0 0 0 0 200 9.0515 200 9.0515
獨立董事 張淑娟 180 180 0 0 0 0 20 20 200 9.0515 200 9.0515 0 0 0 0 0 0 0 0 200 9.0515 200 9.0515
合計 1,170 1,170 0 0 0 0 120 120 1,290 58.3821 1,290 58.3821 4,049 6,490 75 75 0 0 0 0 5,414 245.0052 7,855 355.5194

註一:原獨立董事陳銘德、吳燈燦於114年06月26日屆期解任;114年06月26日經股東會通過選任方雪珍、張淑娟為新任獨立董事。
1. 獨立董事酬金給付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依所擔負之職責、風險、投入時間等因素敘明與給付酬金數額之關聯性;
本公司獨立董事酬金給付政策,除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付情形,並考量個人參與與推動所投入的時間,公司近年給予同等職位的報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績效與未來風險之關聯合理性而給予合理報酬,並隨時就實際經營狀況及相關法令適討檢討酬金給付政策。
2. 除上表揭露外,最近年度公司董事為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提供服務(如擔任母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轉投資事業非屬員工之顧問等)領取之酬金:無。


註 1:董事姓名應分別列示。

註 2:最近年度董事之報酬(包括董事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各種獎金、獎勵金等等)。

註 3: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之董事酬勞金額。

註 4:最近年度董事之相關業務執行費用(包括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等實物提供等等)。如提供房屋、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應揭露所提供資產之性質及成本、實際或按公平市價設置之租金、油資及其他給付。另如配有司機者,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但不計入酬金。

註 5:最近年度董事兼任員工(包括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其他經理人及員工)所領取包括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各種獎金、獎勵金、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等實物提供等等。如提供房屋、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應揭露所提供資產之性質及成本、實際或按公平市價設置之租金、油資及其他給付。另如配有司機者,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但不計入酬金。另依 IFRS 2「股份基礎給付」認列之薪資費用,包括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參與現金增資認購股份等,亦應計入酬金。

註 6:最近年度董事兼任員工(包括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其他經理人及員工)取得員工酬勞(含股票及現金)者,應揭露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員工酬勞金額,若無法預估者則按去年實際分派金額比例計算今年擬議分派金額,並另應填列附表一之三。

註 7: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董事各項酬金之總額。

註 8:本公司給付每位董事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董事姓名。

註 9: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每位董事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董事姓名。

註 10: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後純益。

註 11:a. 本欄應明確填列公司董事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相關酬金金額(若無者,則請填「無」)。

b. 公司董事如有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相關酬金者,應將公司董事於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所領取之酬金,併入酬金級距表之Ⅰ欄,並將欄位名稱改為「母公司及所有轉投資事業」。

c. 酬金係指本公司董事擔任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等身分所領取之報酬、酬勞(包括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及業務執行費用等相關酬金。

  • 12 -

【附件五】

會計師查核報告

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 13 -

茲對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度個體財報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載明如下:

特定客戶銷貨收入之真實性

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度營業收入相較民國113年度減少約 12%。民國114年度對特定銷售客戶之銷貨收入較民國113年度逆勢成長,其銷貨收入是否真實發生之風險較高,故本會計師將銷售予前述特定客戶之銷貨收入真實性列為關鍵查核事項。相關收入認列會計政策之說明,請參閱本財務報表附註四。

本會計師執行之查核程序如下:

  1. 瞭解並測試與銷貨收入攸關之內部控制流程設計及執行有效性。
  2. 自上述特定客戶銷貨明細中選取樣本,核對相關憑證以評估收入之認列是否真實。
  3. 取得特定客戶之期後收款明細,抽核其期後收款相關憑證並檢視銷貨對象及收款對象是否存有異常,以確認收入之真實性。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 14 -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 15 -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動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謝明忠
謝明忠

img-5.jpeg

會計師王攀發
王攀發

img-6.jpeg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000028068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100356048號

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12 日

  • 16 -

會計師查核報告

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報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特定客戶銷貨收入之真實性

  • 17 -

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14年度合併營業收入相較民國113年度減少約 11%。民國114年度對特定銷售客戶之銷貨收入較民國113年度逆勢成長,其銷貨收入是否真實發生之風險較高,故本會計師將銷售予前述特定客戶之銷貨收入真實性列為關鍵查核事項。相關收入認列會計政策之說明,請參閱本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

本會計師執行之查核程序如下:

  1. 瞭解並測試與銷貨收入攸關之內部控制流程設計及執行有效性。
  2. 自上述特定客戶銷貨明細中選取樣本,核對相關憑證以評估收入之認列是否真實。
  3. 取得特定客戶之期後收款明細,抽核其期後收款相關憑證並檢視銷貨對象及收款對象是否存有異常,以確認收入之真實性。

其他事項

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114及113年度之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 18 -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7. 19 -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謝明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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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王攀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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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明忠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000028068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100356048號

中華民國115年3月12日


【附件六】

谷崧精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資產負債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及二三) $ 287,470 14 $ 314,907 14
112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七及二三) 21,648 1 21,725 1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八及二三) - - 8,700 -
1170 應收帳款-非關係人(附註九、十八及二三) 264,732 13 414,601 18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附註九、十八、二三及二四) - - 23 -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九、二三及二四) 3,835 - 4,562 -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附註二十) 2,341 - 2,211 -
130X 存貨(附註十) 5,674 - 3,983 -
1479 其他流動資產 424 - 206 -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586,124 28 770,918 33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七及二三) 7,553 1 9,180 1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十一) 1,405,079 67 1,433,581 62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十二及二四) 87,069 4 90,799 4
1780 無形資產 1,477 - 2,037 -
1915 預付設備款 - - 133 -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1,501,178 72 1,535,730 67
1XXX 資產總計 $2,087,302 100 $2,306,648 100
代碼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2130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十八) $ 1,593 - $ 1,170 -
2170 應付帳款-非關係人(附註十三及二三) 116,981 6 233,120 10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十三、二三及二四) 200,956 10 218,285 9
2213 應付設備款(附註二三) 478 - 728 -
2219 其他應付款-其他(附註十四、二三及二四) 10,848 - 14,147 1
2250 負債準備-流動(附註十五) 1,415 - 1,658 -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2 - 2 -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332,273 16 469,110 20
非流動負債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二十) 6,324 - 6,730 1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附註十六) 959 - 2,299 -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7,283 - 9,029 1
2XXX 負債總計 339,556 16 478,139 21
權益(附註十七)
股本
3110 普通股 1,216,622 59 1,216,622 53
3200 資本公積 1,210,792 58 1,295,956 56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2,822 - - -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25,396 1 - -
3350 未分配盈餘 2,356 - 28,218 1
3490 其他權益 (710,242) (34) (712,287) (31)
3XXX 權益總計 1,747,746 84 1,828,509 79
負債與權益總計 $2,087,302 100 $2,306,648 100

董事長:洪煥青

經理人:張文桐

會計主管:許嘉宏


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綜合損益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虧損)為元

114年度 113年度
代碼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淨額(附註十八及二四) $872,743 100 $994,345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十、十九及二四) (812,788) (93) (937,084) (94)
5900 營業毛利 59,955 7 57,261 6
營業費用(附註九及十九)
6100 推銷費用 (3,705) - (4,916) (1)
6200 管理費用 (24,361) (3) (27,799) (3)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26) - (1,015) -
6450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損失) 22 - (302)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28,070) (3) (34,032) (4)
6900 營業淨利 31,885 4 23,229 2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十九及二四)
7100 利息收入 10,116 1 14,322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12,459) (2) 8,065 1
707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損益份額 (27,744) (3) (24,374) (2)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30,087) (4) (1,987) -
7900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1,798 - 21,242 2
7950 所得稅利益(費用)(附註二十) 412 - (785) -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本年度淨利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8200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十六及十七) 2,210 20,457 2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885 7,761 1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2,064 ( 7,111) ( 1)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758) 63,569 7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2,191 64,219 7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4,401 $ 84,676 9
每股盈餘(附註二一)
來自繼續營業單位
9710 基 本 $ 0.02 $ 0.17
9810 稀 釋 $ 0.02 $ 0.17

董事長:洪煥青 img-9.jpeg 經理人:張文桐 img-10.jpeg 會計主管:許嘉宏 img-11.jpeg


荊薪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國體檢益暨勵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其他 權益
股數(仟股) 普通股 資本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本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適用之兌換差額 適用之普通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本實現損益 權益總額
A1 113年1月1日餘額 121,662 $1,216,622 $1,424,762 $ - $ - ($ 43,642) ($ 654,294) ($ 114,451) $1,828,997
C11 資本公積彌補虧損 - - ( 43,642) - - 43,642 - - -
C15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股利 - - ( 85,164) - - - - - ( 85,164)
D1 113年度淨利 - - - - - 20,457 - - 20,457
D3 113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 7,761 63,569 ( 7,111) 64,219
D5 113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 28,218 63,569 ( 7,111) 84,676
Z1 113年12月31日餘額 121,662 1,216,622 1,295,956 - - 28,218 ( 590,725) ( 121,562) 1,828,509
B1 113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法定盈餘公積 - - - 2,822 - ( 2,822) - - -
B3 特別盈餘公積 - - - - 25,396 ( 25,396) - - -
C15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股利 - - ( 85,164) - - - - - ( 85,164)
D1 114年度淨利 - - - - - 2,210 - - 2,210
D3 114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 885 ( 758) 2,064 2,191
D5 114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 3,095 ( 758) 2,064 4,401
Q1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 - - - - ( 739) - 739 -
Z1 114年12月31日餘額 121,662 $1,216,622 $1,210,792 $ 2,822 $ 25,396 $ 2,356 ($ 591,483) ($ 118,759) $1,747,746

董事長:洪煥青

經理人:張文桐

會計主管:許嘉宏

  • 24 -

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現金流量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114年度 113年度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利 $ 1,798 $ 21,242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3,904 6,759
A20200 攤銷費用 1,123 1,151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損失 ( 22) 302
A21200 利息收入 ( 10,116) ( 14,322)
A21300 股利收入 ( 611) ( 588)
A2240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損益份額 27,744 24,374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285) ( 3,020)
A22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損失 - 542
A29900 處分採權益法之子公司投資損失 - 11,481
A23700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回升利益) 364 ( 910)
A24100 未實現外幣兌換淨損失(利益) 242 ( 53)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50 應收帳款 155,286 ( 169,372)
A31180 其他應收款 432 491
A31200 存 貨 ( 2,055) 2,954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 218) 604
A32125 合約負債-流動 422 1,155
A32150 應付帳款 ( 139,082) 84,967
A32180 其他應付款 ( 3,549) ( 1,161)
A32200 負債準備 ( 243) ( 459)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 2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 ( 455) ( 900)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 34,679 ( 34,761)
A33100 收取之利息 10,411 14,431
A33200 收取之股利 611 588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124) ( 1,321)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45,577 ( 21,063)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020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3,769 $ -
B00050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8,700 187,605
B02300 處分子公司之淨現金流入 - 48,203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699) ( 1,051)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810 4,547
B07100 預付設備款減少(增加) 133 ( 123)
B04500 購置無形資產 ( 563) ( 1,454)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2,150 237,727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4500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股利 ( 85,164) ( 85,164)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85,164) ( 85,164)
EEEE 本年度現金及約當現金淨(減少)增加 ( 27,437) 131,500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314,907 183,407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287,470 $ 314,907

董事長:洪煥青 經理人:張文桐 會計主管:許嘉宏


公益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并資產負債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及二七) $ 547,486 19 $ 564,020 17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七及二七) 139,376 5 80,604 2
112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八及二七) 21,648 1 21,725 1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九及二七) 22,001 1 51,321 1
1150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十、二二及二七) 16,804 1 27,688 1
1170 應收帳款-非關係人(附註十、二二及二七) 984,929 34 1,226,018 36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十及二七) 30,232 1 29,914 1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附註二四) 2,341 - 2,211 -
130X 存貨(附註十一) 261,674 9 313,872 9
1410 預付款項 69,784 2 58,058 2
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二七及二九) 202 - 261 -
1479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六) 2 - 10 -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2,096,479 73 2,375,702 70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八及二七) 7,553 - 9,180 -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十三) 516,535 18 585,258 17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十四) 193,268 7 375,172 11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十五) 7,091 - 9,487 -
1915 預付設備款 28,344 1 27,592 1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附註十六及二七) 16,384 1 31,664 1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769,175 27 1,038,353 30
1XXX 資產總計 $ 2,865,654 100 $ 3,414,055 100
代碼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2130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二二) $ 21,967 1 $ 6,303 -
2170 應付帳款-非關係人(附註十七及二七) 543,806 19 770,386 23
2213 應付設備款(附註二七) 15,667 1 15,908 -
2219 其他應付款-其他(附註十八及二七) 325,750 11 383,199 11
2250 負債準備-流動(附註十九) 10,914 - 11,183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十四) 51,469 2 90,742 3
2399 其他流動負債 2 - 2 -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969,575 34 1,277,723 37
非流動債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二四) 6,324 - 6,730 -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十四及二七) 130,462 5 290,458 9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附註二十) 959 - 2,299 -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附註十八及二七) 10,588 - 8,336 -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148,333 5 307,823 9
2XXX 負債總計 1,117,908 39 1,585,546 46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二一)
股本
3110 普通股 1,216,622 43 1,216,622 36
3200 資本公積 1,210,792 42 1,295,956 38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2,822 - - -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25,396 1 - -
3350 未分配盈餘 2,356 - 28,218 1
3400 其他權益 (710,242) (25) (712,287) (21)
31XX 本公司業主權益總計 1,747,746 61 1,828,509 54
3XXX 權益總計 1,747,746 61 1,828,509 54
負債與權益總計 $ 2,865,654 100 $ 3,414,055 100

董事長:洪煥青

經理人:張文桐

會計主管:許嘉宏


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虧損)為元

114年度 113年度
代碼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淨額(附註二二、二八及三二) $ 2,784,296 100 $ 3,136,753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十一及二三) ( 2,498,755) ( 90) ( 2,839,924) ( 91)
5900 營業毛利 285,541 10 296,829 9
營業費用(附註二三)
6100 推銷費用 ( 97,676) ( 3) ( 94,591) ( 3)
6200 管理費用 ( 273,305) ( 10) ( 258,223) ( 8)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 2,666) - ( 4,020) -
6450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損失) 7,878 - ( 3,576)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365,769) ( 13) ( 360,410) ( 11)
6900 營業淨損 ( 80,228) ( 3) ( 63,581) ( 2)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二三)
7100 利息收入 13,860 - 18,190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43,220 2 85,455 3
721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44,350 2 969 -
7050 財務成本 ( 19,404) ( 1) ( 18,857) ( 1)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82,026 3 85,757 3
7900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1,798 - 22,176 1
7950 所得稅利益(費用)(附註二四) 412 - ( 785) -
8200 本年度淨利 2,210 - 21,391 1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二十及二一)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885 - $ 7,761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2,064 - ( 7,111)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758) - 63,324 2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2,191 - 63,974 2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4,401 - $ 85,365 3
淨利歸屬於:
8610 本公司業主 $ 2,210 - $ 20,457 1
8620 非控制權益 - - 934 -
8600 $ 2,210 - $ 21,391 1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本公司業主 $ 4,401 - $ 84,676 3
8720 非控制權益 - - 689 -
8700 $ 4,401 - $ 85,365 3
每股盈餘(附註二五)
來自繼續營業單位
9710 基 本 $ 0.02 $ 0.17
9810 稀 釋 $ 0.02 $ 0.17

董事長:洪煥青

經理人:張文桐

會計主管:許嘉宏

  • 29 -

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股數(仟股) 金額 資本公積 保留 其他權益 適用 邁出股公允價值 總計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1,424,762 $ - $ -
A1 113年1月1日餘額 121,622 $1,216,622 $1,424,762 $ - $ - ($ 43,642) ($ 654,294) ($ 114,451) $1,828,997 $ 25,218 $1,854,215
C11 資本公積彌補虧損 - - ( 43,642) - - 43,642 - - - - -
C15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股利 - - ( 85,164) - - - - - ( 85,164) - ( 85,164)
D1 113年度淨利 - - - - - 20,457 - - 20,457 934 21,391
D3 113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 7,761 63,569 ( 7,111) 64,219 ( 245) 63,974
D5 113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 28,218 63,569 ( 7,111) 84,676 689 85,365
O1 非控制權益 - - - - - - - - - ( 25,907) ( 25,907)
Z1 113年12月31日餘額 121,622 1,216,622 1,295,956 - - 28,218 ( 590,725) ( 121,562) 1,828,509 - 1,828,509
B1 113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3 法定盈餘公積 - - - 2,822 - ( 2,822) - - - - -
特別盈餘公積 - - - - 25,396 ( 25,396) - - - - -
C15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股利 - - ( 85,164) - - - - - ( 85,164) - ( 85,164)
D1 114年度淨利 - - - - - 2,210 - - 2,210 - 2,210
D3 114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 885 ( 758) 2,064 2,191 - 2,191
D5 114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 3,095 ( 758) 2,064 4,401 - 4,401
Q1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 - - - ( 739) - 739 - - -
Z1 114年12月31日餘額 121,622 $1,216,622 $1,210,792 $ 2,822 $ 25,396 $ 2,356 ($ 591,483) ($ 118,759) $1,747,746 $ - $1,747,746

董事長:洪焕青

經理人:張文桐

會計主管:許嘉宏

  • 30 -

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114年度 113年度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利 $ 1,798 $ 22,176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185,115 197,321
A20200 攤銷費用 2,916 3,103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損失 ( 7,878) 3,576
A20900 財務成本 19,404 18,857
A21200 利息收入 ( 13,860) ( 18,190)
A21300 股利收入 ( 611) ( 588)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44,350) ( 969)
A29900 租賃修改利益 ( 18,989) -
A23500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14,490
A23700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8,002 14,046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30 應收票據 10,884 38,384
A31150 應收帳款 249,292 ( 397,103)
A31180 其他應收款 ( 448) ( 17,080)
A31200 存 貨 43,455 ( 77,890)
A31230 預付款項 ( 11,727) ( 7,577)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8 11
A32125 合約負債 15,664 ( 6,805)
A32150 應付帳款 ( 226,580) 280,676
A32180 其他應付款項 ( 57,449) 78,542
A32200 負債準備 ( 269) ( 1,486)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 2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 ( 455) ( 900)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 153,922 142,596
A33100 收取之利息 13,931 18,162
A33200 收取之股利 611 588
A33300 支付之利息 ( 19,404) ( 18,857)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124) ( 1,321)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48,936 141,168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114年度 113年度
B00020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3,769 $ -
B00050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29,320 163,407
B00100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345,432) ( 240,489)
B00200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289,300 220,449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8,295) ( 23,937)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47,965 7,485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 ( 1,068)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15,280 -
B04500 購置無形資產 ( 564) ( 1,840)
B06600 其他金融資產減少 59 93
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 752) ( 3,227)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0,650 120,873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3000 存入保證金增加 2,252 -
C03100 存入保證金減少 - ( 228)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 90,332) ( 89,871)
C04500 資本公積發放現金 ( 85,164) ( 85,164)
C05800 非控制權益變動 - ( 25,907)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73,244) ( 201,170)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2,876) 45,900
EEEE 本年度現金及約當現金淨(減少)增加 ( 16,534) 106,771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564,020 457,249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547,486 $ 564,020

董事長:洪煥青 經理人:張文桐 會計主管:許嘉宏


【附錄一】

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第一條 為建立本公司良好股東會治理制度、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爰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五條規定訂定本規則,以資遵循。

第二條 本公司股東會之議事規則,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規則之規定。

第三條 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之。

本公司股東會召開方式之變更應經董事會決議,並最遲於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寄發前為之。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委託書用紙、有關承認案、討論案、選任或解任董事事項等各項議案之案由及說明資料製作成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股東常會開會二十一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製作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但本公司於最近會計年度終了日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以上或最近會計年度召開股東常會其股東名簿記載之外資及陸資持股比率合計達百分之三十以上者,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完成前開電子檔案之傳送。股東會開會十五日前,備妥當次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供股東隨時索閱,並陳列於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委任之專業股務代理機構。

前項之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本公司於股東會開會當日應依下列方式提供股東參閱:

一、召開實體股東會時,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

二、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時,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並以電子檔案傳送至視訊會議平台。

三、召開視訊股東會時,應以電子檔案傳送至視訊會議平台。

通知及公告應載明召集事由;其通知經相對人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選任或解任董事、變更章程、減資、申請停止公開發行、董事競業許可、盈餘轉增資、公積轉增資、公司解散、合併、分割或第185條第一項各款之事項,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1、第43條之6、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56條之1及第60條之2之事項,應在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其主要內容,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

股東會召集事由已載明全面改選董事,並載明就任日期,該次股東會改選完成後,同次會議不得再以臨時動議或其他方式變更其就任日期。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另股東所提議案有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4項各款情形之一,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股東得提出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性提案,程序上應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之相關規定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之提案、書面或電子受理方式、受理處所及受理期間;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

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本條規定之議案

-33-


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董事會應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第四條 股東得於每次股東會,出具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

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應於股東會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委託書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委託者,不在此限。

委託書送達本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委託書送達本公司後,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第五條 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召開之地點及時間,應充分考量獨立董事之意見。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不受前項召開地點之限制。

第六條 本公司應於開會通知書載明受理股東、徵求人、受託代理人(以下簡稱股東)報到時間、報到處地點,及其他應注意事項。

前項受理股東報到時間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辦理之;報到處應有明確標示,並派適足適任人員辦理之;股東會視訊會議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受理報到,完成報到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

股東應憑出席證、出席簽到卡或其他出席證件出席股東會,本公司對股東出席所憑依之證明文件不得任意增列要求提供其他證明文件;屬徵求委託書之徵求人並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對。

本公司應設簽名簿供出席股東簽到,或由出席股東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

本公司應將議事手冊、年報、出席證、發言條、表決票及其他會議資料,交付予出席股東會之股東;有選舉董事者,應另附選舉票。

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出席股東會之代表人不限於一人。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向本公司登記。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將議事手冊、年報及其他相關資料上傳至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持續揭露至會議結束

第六條之一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載明下列事項:

一、股東參與視訊會議及行使權利方法。

二、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之處理方式,至少包括下列事項:

(一) 發生前開障礙持續無法排除致須延期或續行會議之時間,及如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時之日期。

(二) 未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之股東不得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

(三) 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如無法續行視訊會議,經扣除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出席股份總數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股東會應繼續進行,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其出席股數應計入出席之股東股份總數,就該次股東會全部議案,視為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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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遇有全部議案已宣布結果,而未進行臨時動議之情形,其處理方式。

三、召開視訊股東會,並應載明對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有困難之股東所提供之適當替代措施。

第七條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前項主席係由董事代理者,以任職六個月以上,並瞭解公司財務業務狀況之董事擔任之。主席如為法人董事之代表人者,亦同。

董事會所召集之股東會,董事長宜親自主持,且宜有董事會過半數之董事親自出席,及各類功能性委員會成員至少一人代表出席,並將出席情形記載於股東會議事錄。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本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第八條 本公司應於受理股東報到時起將股東報到過程、會議進行過程、投票計票過程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前項影音資料應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對股東之註冊、登記、報到、提問、投票及公司計票結果等資料進行記錄保存,並對視訊會議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前項資料及錄音錄影,本公司應於存續期間妥善保存,並將錄音錄影提供受託辦理視訊會議事務者保存。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宜對視訊會議平台後台操作介面進行錄音錄影。

第九條 股東會之出席,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出席股數依簽名簿或繳交之簽到卡及視訊會議平台報到股數,加計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數計算之。

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並同時公布無表決權數及出席股份數等。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延後二次仍不足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由主席宣布流會;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另應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公告流會。

前項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法第175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並將假決議通知各股東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集股東會;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依第六條向本公司重行登記。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重新提請股東會表決。

第十條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相關議案(包括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修正)均應採逐案票決,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會;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布散會者,董事會其他成員應迅速協助出席股東依法定程序,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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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主席對於議案及股東所提之修正案或臨時動議,應給予充分說明及討論之機會,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並安排適足之投票時間。

第十一條 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或出席證編號)及戶名,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

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言內容為準。

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惟股東發言違反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得於主席宣布開會後,至宣布散會前,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以文字方式提問,每一議案提問次數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以二百字為限,不適用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

前項提問未違反規定或未超出議案範圍者,宜將該提問揭露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以為周知。

第十二條 股東會之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股東會之決議,對無表決權股東之股份數,不算入已發行股份之總數。

股東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致有害於本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表決,並不得代理他股東行使其表決權。

前項不得行使表決權之股份數,不算入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數。

除信託事業或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股務代理機構外,一人同時受二人以上股東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超過時其超過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第十三條 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司法第179條第二項所列無表決權者,不在此限。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應採行以電子方式並得採行以書面方式行使其表決權;其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其行使方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故本公司宜避免提出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

前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其意思表示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送達公司,意思表示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如欲親自或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前項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逾期撤銷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準。如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並以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表決時,應逐案由主席或其指定人員宣佈出席股東之表決權總數後,由股東逐案進行投票表決,並於股東會召開後當日,將股東同意、反對及棄權之結果輸入公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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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測站。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

股東會表決或選舉議案之計票作業應於股東會場內公開處為之,且應於計票完成後,當場宣布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並作成紀錄。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於主席宣布開會後,應透過視訊會議平台進行各項議案表決及選舉議案之投票,並應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前完成,逾時者視為棄權。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應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後,為一次性計票,並宣布表決及選舉結果。

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時,已依第六條規定登記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股東、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欲親自出席實體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登記相同之方式撤銷登記;逾期撤銷者,僅得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

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未撤銷其意思表示,並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者,除臨時動議外,不得再就原議案行使表決權或對原議案提出修正或對原議案之修正行使表決權。

第十四條 股東會有選舉董事時,應依本公司所訂「董事選舉程序」辦理,並應當場宣布選舉結果,包含當選董事之名單與其當選權數及落選董事名單及其獲得之選舉權數。

前項選舉事項之選舉票,應由監票員密封簽字後,妥善保管,並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189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第十五條 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前項議事錄之分發,本公司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

議事錄應確實依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記載之,有選舉董事時,應揭露每位候選人之得票權數。在本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其議事錄除依前項規定應記載事項外,並應記載股東會之開會起迄時間、會議之召開方式、主席及紀錄之姓名,及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時之處理方式及處理情形。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除應依前項規定辦理外,並應於議事錄載明,對於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有困難股東提供之替代措施。

第十六條 徵求人徵得之股數、受託代理人代理之股數及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出席之股數,本公司應於股東會開會當日,依規定格式編造之統計表,於股東會場內為明確之揭示;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將前述資料上傳至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持續揭露至會議結束。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宣布開會時,應將出席股東股份總數,揭露於視訊會議平台。如開會中另有統計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及表決權數者,亦同。

股東會決議事項,如有屬法令規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規定之重大訊息者,本公司應於規定時間內,將內容傳輸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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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條 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佩帶識別證或臂章。

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或識別證。

會場備有擴音設備者,股東非以本公司配置之設備發言時,主席得制止之。

股東違反議事規則不服從主席糾正,妨礙會議之進行經制止不從者,得由主席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請其離開會場。

第十八條 會議進行時,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發生不可抗拒之情事時,主席得裁定暫時停止會議,並視情況宣布續行開會之時間。

股東會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開會之場地屆時未能繼續使用,得由股東會決議另覓場地繼續開會。

股東會得依公司法第182條之規定,決議在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

第十九條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於投票結束後,即時將各項議案表決結果及選舉結果,依規定揭露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應於主席宣布散會後,持續揭露至少十五分鐘。

第二十條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主席及紀錄人員應在國內之同一地點,主席並應於開會時宣布該地點之地址。

第二十一條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得於會前提供股東簡易連線測試,並於會前及會議中即時提供相關服務,以協助處理通訊之技術問題。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主席應於宣布開會時,另行宣布除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44條之20第四項所定無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情事外,於主席宣布散會前,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持續達三十分鐘以上時,應於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之日期,不適用公司法第182條之規定。

發生前項應延期或續行會議,未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之股東,不得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

依第二項規定應延期或續行會議,已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並完成報到之股東,未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者,其於原股東會出席之股數、已行使之表決權及選舉權,應計入延期或續行會議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表決權數及選舉權數。

依第二項規定辦理股東會延期或續行集會時,對已完成投票及計票,並宣布表決結果或董事當選名單之議案,無須重行討論及決議。

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發生第二項無法續行視訊會議時,如扣除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後,出席股份總數仍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者,股東會應繼續進行,無須依第二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

發生前項應繼續進行會議之情事,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股東,其出席股數應計入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惟就該次股東會全部議案,視為棄權。

本公司依第二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應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44條之20第七項所列規定,依原股東會日期及各該條規定辦理相關前置作業。

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第12條後段及第13條第三項、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44條之5第二項、第44條之15、第44條之17第一項所定期間,本公司應依第二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之股東會日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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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條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應對於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有困難之股東,提供適當替代措施。

第二十三條 本規則需經董事會決議,並於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訂時亦同。

第二十四條 本規則訂於民國九十四年七月十六日。
民國九十六年五月十九日第一次修訂。
民國九十七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二次修訂。
民國一百年六月九日第三次修訂。
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六日第四次修訂。
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九日第五次修訂。
民國一百一十一年六月十四日第六次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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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

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組織之,定名為『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稱為Coxon Precise Industrial Co., Ltd。

第二條:本公司所營事業如左:

  1. C805050工業用塑膠製品製造業
  2. CQ01010模具製造業
  3. CC01060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4. 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5. 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6. F219010電子零件零售業
  7. CE01030光學儀器製造業
  8. CC01990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
  9. CD01030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10. F2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
  11. F401010國際貿易業
  12.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第三條:本公司就業務上需要得為對外保證及轉投資其他事業,轉投資總額得超過本公司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

第四條:本公司設總公司於桃園市,必要時經董事會之決議得在國內外設立分公司。

第二章 股份

第五條: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臺幣貳拾壹億元整,分為貳億壹仟萬股。每股金額新臺幣壹拾元,分次發行。

第一項資本總額內保留新台幣壹億貳仟萬元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共計壹仟貳佰萬股,每股面額壹拾元整,得依董事會決議分次發行。

第五條之一:本公司發行認股價格低於市價(每股淨值)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時,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之股東會,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並應於該次股東會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

第五條之二:本公司以低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應經最近一次股東會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並應於該次股東會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

第六條:本公司股票概為記名式,由代表公司之董事簽名或蓋章,並經依法得擔任股票發行簽證人之銀行簽證後發行之。本公司所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惟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發行之股份,並依該機構之規定辦理。

第七條:(刪除)

第八條:(刪除)

第九條:(刪除)

第十條:(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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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刪除)

第十二條:(刪除)

第十三條:本公司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停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

本公司之股務事務悉依主管機關頒布之「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辦理。

第三章 股東會

第十四條:本公司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兩種,股東常會每年至少召集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股東臨時會於必要時召集之。

本公司股東會開會時,得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之。

第十五條:本公司各股東除有公司法第一七九條第二項規定之股份受限制或無表決權之情形外,每股有一表決權。

第十五條之一: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

股東委託出席之辦法,除依公司法第一七七條規定外,悉依主管機關頒布之「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辦理。

第十六條:股東會之主席由董事長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任之,如未設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第十七條: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第十七條之一:本公司股票擬撤銷公開發行時,應提股東會決議,且於興櫃期間及上市櫃期間均不變動此條文。

第十七條之二: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並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辦理。

第四章 董事會

第十八條:本公司設董事九至十二人,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二之規定,前項董事名額中設獨立董事三至四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董事之選任方式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有關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持股兼職限制提名與選任方式及其他應遵循事項,依公司法、證券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董事會由董事組織之,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推董事長一人,並得視業務需要以相同之方式互推副董事長一人,董事長對外代表本公司。

第二十條:董事會之職權如下:

一、營業計劃之決定。
二、編製重要章程及契約。
三、分支機構之設立及裁撤。
四、編造預算及決算。
五、重要職員之任免。
六、其他公司法及本章程所規定事項。

第廿一條:董事會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由董事長召集之,以董事長為主席,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若設有副董事長,由副董事長代理之,如未設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本公司如遇緊急情形得隨時召集董事會。本公司董事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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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得以書面、電子郵件(E-mail)或傳真方式通知各董事。

第廿二條:董事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董事過半數之出席,以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第廿三條: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時,得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但董事代理出席董事會時,以受一人委託為限。

董事會開會時,如以視訊會議為之,其董事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董事之報酬,依其對本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並授權董事會依薪酬委員會之評估及同業通常水準議定之。

第廿三條之一:本公司應於董事任期内就其執行業務範圍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為其購買責任保險。

第五章 審計委員會

第廿四條:本公司應設置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等功能性委員會,其職責、組織規章、職權行使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悉依證券主機管機關及本公司之相關規定辦理。

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

第廿四條之一:(刪除)

第廿五條:(刪除)

第廿六條:(刪除)

第六章 經理人

第廿七條:本公司得設經理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由董事會以董事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行之。本公司得依董事會決議設總裁、執行長、副執行長、事業群總經理、事業部總經理及顧問若干人。

第七章 會計

第廿八條:本公司會計年度定為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卅一日止。

第廿九條:本公司年終決算後董事會應造具下列表冊,依法提請股東常會承認:

(一)、營業報告書。

(二)、財務報表。

(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第廿一條: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 $3\% - 12\%$ 為員工酬勞(本項員工酬勞數額之 $5\%$ 以上應為基層員工分配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發放,其發放對象得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上開獲利數額,並得提撥不高於 $3\%$ 為董事酬勞以現金發放之。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 $10\%$ 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得不再提列。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或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之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於上期無累積虧損時,以公司當年度盈餘可分配數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五十分配股東股利,分配方式得以現金或股票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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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附則

第卅一條:本公司組織規程及辦事細則另訂之。

第卅二條:本章程未訂事項悉依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卅三條:本章程訂立於民國七十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八年七月二十日。

第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六月十五日。

第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第四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二月五日。

第五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第六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四月十七日。

第七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五月十五日。

第八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一日。

第九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第十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一日。

第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第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三年四月十二日。

第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三年四月十九日。

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四日。

第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九月二十日。

第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六年五月十九日。

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第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四日。

第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一零一年六月六日。

第二十次修正於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二日。

第二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一百零五年六月六日。

第二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一百一零年八月四日。

第二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一百一十一年六月十四日。

第二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一百一十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洪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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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

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持股情形

一、截至本次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日115年4月17止,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216,622,390元,已發行股份總數為121,662,239股。

二、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及「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之規定,全體董事最低法定持股數為8,000,000股。

(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第二條規定,選任獨立董事二人以上者,獨立董事外之全體董事依比率計算之持股成數降為百分之八十。)

三、股東名簿記載個別及全體董事持有股數,已符合法定成數標準。

四、董事持股明細:

職稱 姓名 停止過戶日股東名冊記載之持有股份
股數 持股比率
董事長 洪煥青 3,345,792 2.75%
副董事長 吳文祥 3,127,047 2.57%
董事 張文桐 4,018,147 3.30%
董事 盧國樑 300,000 0.25%
董事 謝仁乾 0 0.00%
董事 許嘉宏 144,389 0.12%
獨立董事 林治政 15,740 0.01%
獨立董事 方雪珍 29,000 0.02%
獨立董事 張淑娟 0 0.00%
全體董事持有股數 10,980,115 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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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四】

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提案相關資訊

  1. 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本次115股東常會之議案。提案時間為民國115年4月8日起至民國115年4月17日止。

  2. 本次115年股東常會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提案: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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