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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SMO AGM Information 2023

Jun 20, 2023

52104_rns_2023-06-20_5ad6ceff-f8e5-4f81-bfda-2d15db74f5d9.pdf

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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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頁次 一、會議程序 ................................................... 1 二、會議議程 ................................................... 2 (一)報告事項 ............................................... 3 (二)承認事項 ............................................... 6 (三)討論事項 ............................................... 7 (四)臨時動議 ............................................... 7 三、附件 (一)111 年度營業報告書 ...................................... 8 (二)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 11 (三)111 年度會計師查核報告暨個體財務報表 ................... 12 (四)111 年度會計師查核報告暨合併財務報表 ................... 23 (五)111 年度盈餘分派表 ..................................... 34 (六) 「 關係企業相互間財務業務相關作業規範 」 修訂條文對照表 ... 35 四、附錄 (一)股東會議議事規則 ...................................... 40 (二)公司章程 .............................................. 47 (三)本次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每股盈餘及股東投資報酬率之 影響 .................................................. 50 (四)董事持股情形 .......................................... 51

冠西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112 年股東常會會議程序

  • 一、報告出席股數

  • 二、宣布開會

  • 三、主席致詞

  • 四、報告事項

  • 五、承認事項

  • 六、討論事項

  • 七、臨時動議

  • 八、散 會

  • 1 -

冠西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112 年股東常會會議議程

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開會時間: 中華民國112 年6 月15 日(星期四)上午九時正 開會地點: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716 號B2 會議室

一、主席致詞

二、報告事項

  • (一) 111 年度營業報告。

  • (二) 審計委員會審查111 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 (三) 111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 (四) 111 年度董事酬金報告。

  • (五) 「關係企業相互間財務業務相關作業規範」修訂報告。

三、承認事項

  • (一) 111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二) 111 年度盈餘分派案。

四、討論事項

  • (一) 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五、臨時動議

  • 六、散 會

  • 2 -

報告事項

一、111 年度營業報告,敬請 鑒察。

說明:111 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附件一(第8-10 頁)。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111 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敬請 鑒察。

說明: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請參閱附件二(第11 頁) 。

  • 三、111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敬請 鑒察。

  • 說明:本公司111 年度獲利為新台幣116,103,468 元,提撥員工酬勞5%計新台 幣5,805,173 元及董事酬勞1%計新台幣1,161,035 元,均以現金方式發 放。

四、111 年度董事酬金報告,敬請 鑒察。

  • 說明:一、 本公司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酬金給付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 依所擔負之職責、風險、投入時間等因素敘明與給付酬金數額之關 聯性:

  • 1.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

    • A.本公司之獨立董事支領固定報酬,不支領其他報酬。

    • B.參與公司經營事務之董事則按公司薪資辦法不論盈虧,按月以 薪資給付。

    • C.本公司董事之酬勞,依本公司章程第19 條訂定公司年度如有 獲利,以當年度稅前淨利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稅前 之利益不高於3%給付,做為當年度董事酬勞。

  • 2.訂定酬金之程序:

    • A.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薪資報酬包含薪資及獎金,其中薪資參考 同業水準以及職稱、職級、學(經)歷、專業能力與職責等項目, 並於公司內該職位的權責範圍及對公司營運目標和營運績效 的貢獻度給付酬金。獎金係考量經理人績效評估項目,其中包 含財務性指標(如公司營收、稅前淨利與稅後淨利之達成率)及
  • 3 -

非財務性指標(如資產保全及管理、生產品質監控、所轄部門 在法令遵循及作業風險事項的重大缺失..等)。

  • B.董事及經理人之報酬,除依公司章程規定外,另由本公司薪資 報酬委員會定期評估及訂定薪資報酬,並經董事會核可。

  • 3.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關聯性:

  • A.董事及經理人獎金及酬金己充分考量本公司營運目標及財務 狀況其專業能力及職責。

  • B.本公司經營階層之重要決策,均會衡酌各種風險因素後為之, 這些重要決策績效會反映在公司獲利情形,進而與經營階層之 薪酬相關,亦即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薪酬與未來風險之控管 績效相關聯。

  • C.為定期評估經理人獎金依其對本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個人 績效貢獻,並依本公司「年奬暨營運績效獎金辧法」,就辦法內 評估項目其中包含財務性指標(如公司營收、稅前淨利與稅後 淨利之達成率)及非財務性指標(如資產保全及管理、生產品質 監控、所轄部門在法令遵循及作業風險事項的重大缺失..等), 而給予合理報酬,並隨時視實際經營狀況及相關法令適時檢討 「年奬暨營運績效獎金辧法」。

  • 4 -

二、董事之個別酬金細目如下:

職 稱 姓 名 董事酬金 董事酬金 董事酬金 董事酬金 董事酬金 董事酬金 董事酬金 董事酬金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
稅後純益之比例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
稅後純益之比例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
稅後純益之比例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
稅後純益之比例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A、B、C、D、E、F及G等七項
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A、B、C、D、E、F及G等七項
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A、B、C、D、E、F及G等七項
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A、B、C、D、E、F及G等七項
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領取來
自子公
司以外
轉投資
事業或
母公司
酬金
報酬(A) 退職退休金(B) 董事酬勞(C) 業務執行費用
(D)
薪資、獎金及特
支費等(E)
退職退休金(F) 員工酬勞(G)
本公司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
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現金
金額
股票
金額
現金
金額
股票
金額
董事長 蔡乃成 0 0 0 0 194 194 0 0 194 0.18% 194 0.18% 0 0 0 0 0 0 0 0 194 0.18% 194 0.18% 0
董 事
兼任
總經理
成樺科技企業股份
有限公司
(代表人:趙嘉吉)
0 0 0 0 194 194 0 0 194 0.18% 194 0.18% 2,174 2,174 86 86 0 0 0 0 2,454 2.23% 2,454 2.23% 0
董 事
兼任
財務長
成樺科技企業股份
有限公司
(代表人:洪羽涵)
0 0 0 0 194 194 0 0 194 0.18% 194 0.18% 1,525 1,525 66 66 0 0 0 0 1,785 1.62% 1,785 1.62% 0
董 事
兼任
副總經理
成樺科技企業股份
有限公司
(代表人:何偉全)
0 0 0 0 193 193 0 0 193 0.18% 193 0.18% 514 514 30 30 0 0 0 0 737 0.67% 737 0.67% 0
董 事
兼任
副總經理
永豐商業銀行受託
保管佳亞國際有限
公司投資專戶
(代表人:劉錦木)
0 0 0 0 193 193 0 0 193 0.18% 193 0.18% 1,578 1,578 67 67 0 0 0 0 1,838 1.67% 1,838 1.67% 0
董事兼任
副總經理及
公司治理主管
永豐商業銀行受託
保管佳亞國際有限
公司投資專戶
(代表人:李志勤)
0 0 0 0 193 193 0 0 193 0.18% 193 0.18% 1,596 1,596 67 67 0 0 0 0 1,856 1.68% 1,856 1.68% 0
獨立董事 吳永富 600 600 0 0 0 0 0 0 600 0.54% 600 0.54% 0 0 0 0 0 0 0 0 600 0.54% 600 0.54% 0
獨立董事 許博渝 480 480 0 0 0 0 0 0 480 0.44% 480 0.44% 0 0 0 0 0 0 0 0 480 0.44% 480 0.44% 0
獨立董事 李丹 280 280 0 0 0 0 0 0 280 0.25% 280 0.25% 0 0 0 0 0 0 0 0 280 0.25% 280 0.25% 0

註:本公司111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業經民國112 年3 月21 日董事會通過,本年度提撥董事酬勞1,161,035 元。

  • 5 -

五、「關係企業相互間財務業務相關作業規範」修訂報告,敬請 鑒察。

  • 說明:一、配合111 年12 月23 日臺證治理字第1112201443 號函,修訂本公司 「關係企業相互間財務業務相關作業規範」部分條文。

  • 二、茲檢附擬議之「關係企業相互間財務業務相關作業規範」修訂條文 。

  • 對照表,請參閱附件六(第35 頁)

承認事項

第一案

  • 案 由:111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提請 承認。 (董事會提)

  • 說 明:一、本公司111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個體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業經 董事會決議通過,其中個體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並經資誠聯 合會計師事務所蔡亦臺及梁嬋女會計師查核簽證,併同營業報告 書已送請審計委員會審查完竣。

  • 二、前項表冊請參閱附件一(第8-10 頁)、附件三及附件四(第12-33 頁),提請承認。

決 議:

第二案

  • 案 由:111 年度盈餘分派案,提請 承認。 (董事會提)

  • 說 明:一、本公司111 年度盈餘分派議案,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送請審計 委員會審查完竣。

  • 二、前項盈餘分派表請參閱附件五(第34 頁),提請承認。

決 議:

  • 6 -

討論事項

第一案

  • 案 由: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提請 討論。 (董事會提)

  • 說 明:一、為提升本公司資本規模及強化財務結構,擬自超過票面金額發行 股票所得溢額之資本公積中提撥新台幣33,619,350 元,轉增資發 行新股3,361,935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 元,按發行新股增資基 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每仟股無償配發20 股,配發 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發行新股股票停止過戶之日起5 日 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 後仍不足一股者,依公司法第240 條規定,按面額折付現金,計 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 二、本案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發行新股增資基準日、 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 三、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發生變動,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配股率 因此發生變動而需調整時,授權董事會依公司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規 定全權處理之。

  • 四、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決 議:

臨時動議

散 會

  • 7 -

附件一

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

一、經營方針

  • (1)光電事業部門

  • 本公司為專業之光耦合器及繼電器生產廠商,對於市場動態之反應及決策速度較 為迅速,主要之目標市場係針對擁有大型使用者及通路廣泛、但缺乏產品設計能 力之業者,提供完整之產品規格,或針對客戶之特定需求,提供設計與生產的服 務。且以所掌握之核心技術,配合產品輕、薄、短、小之發展趨勢,積極開發新 產品,並持續改善產品品質等,以確保公司產品之優勢地位。另因應成本與公司 營運策略的考量規劃印尼生產據點降低生產成本。導入新製程切入高階產品製造, 進行產品結構調整,提高高毛利產品銷售比例,增加獲利。積極布局工控自動化、 AI、車載零件電子、5G … 等相關市場,搶佔產品商機。

  • (2)LED 燈飾

  • 近年來,LED 燈飾的性價比得到提升,且於總體照明市場滲透率逐漸提高。設備 及產線自動化投入、持續新產品研發及多樣式及提升服務品質滿足客戶訂單需求。 另在美國市場採取鞏固自身專利措施,強化自身競爭力,力爭提高產品的市場佔 有率。

  • (3)節淨蒸汽事業部門

  • 致力ESG 2050 達成淨零碳放,持續進行高效率、低成本、生命週期長的能源研 發,共同減少碳排放量和全球汙染。節淨蒸汽事業部門,預估將帶來產業成長的 優勢與利基。

  • (4)工業區開發

  • 因應台灣政府推動的新南向政策與印尼政府頒布的投資法案,及印尼自身具有的 人口紅利,新法案為外資消除的多項投資障礙,和稅務優惠,均增加了其投資吸 引力。

藉由加速企業的多角化經營增加集團/股東的獲利,本公司決定投入開發和建設 工業區,同時也可協助台灣各個中小企業快速立足印尼市場,共同提升台灣的產 業形象,打開國際知名度。

  • 本集團於2008 年起積極尋找適合工業開發之土地,因應全球經濟、政治、疫情 劇烈變化及不確定性,且當地基礎建設工程延宕,公司對印尼工業區採穩健步調, 截至2022 年已取得約當161 公頃且已取得動土許可證,後續將在開發區周邊持 續尋找適合土地。

二、重要產銷政策:

1.行銷策略:

  • (1)依區域性市場潛量架設經銷商及代理商網路,強化服務及銷售網。

  • 8 -

  • (2)透過參加國際型展覽會及品牌/產品廣告行銷等機制,達到接近市場與擴展商 機之效果,同時加強新產品推廣之能見度與掌握市場需求動態。

  • (3)分散營運風險,調整大中華區銷售比重,同時加大對歐洲市場的開發。

  • 2.生產策略:

  • (1)執行有效的生產管理,持續提升產品品質,改善生產良率,強化產品信賴度。

  • (2)掌握產品關鍵技術,提高自動化比率,縮短產品生產週期,提高生產線的產能, 並求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獲利。

  • (3)培養員工專業知識與能力,以積極、高效的服務態度,滿足客戶之服務與品質 需求,提升顧客忠誠度。

  • (4)增加印尼生產基地,利用當地穩定人力及薪資優勢降低生產成本。

  • 3.產品發展方向:

  • (1)發展現有產品線新規格產品,並因應市場技術發展趨勢,提高產品附加價值, 持續致力於成本降低,以提高產品的競爭力和市場佔有率。

  • (2)應用現有技術投入市場需求性高及滿足客戶需求之產品技術規格,以強化客制 化OEM 產品發展機制。

  • (3)投入與現有技術關聯性強的新類別產品,積極進行研發與創新,豐富公司整體 產品陣容,增加業績銷售,提高品牌知名度。

  • (4)導入新設備切入高階產品製造,並提升生產效益,提高生產良率,增加獲利。 (5)積極投入工控自動化、AI、車載零件電子、5G … 等相關市場的行銷。

三、營業計劃實施成果

本公司111 年度營業收入淨額為1,390,778 仟元,營業成本為1,053,647 仟 元,營業費用為298,032 仟元,營業外淨利為74,239 仟元,所得稅費用為3,114 仟元,收支相抵後,本期稅後淨利110,224 仟元,較110 年度稅後淨利54,939 仟元,淨利增加55,285 仟元,主要係營業收入增加及毛利提高所致。

四、預算執行情形

111 年度營業收入達預算目標86%,各科目之預算執行情形如下:

單位:仟元

單位:仟元
科 目 111年實際數 111年預算數 達成率(%)
營業收入 1,390,778 1,618,092 86%
營業成本 1,053,647 1,310,655 80%
營業費用 298,032 177,990 167%
營業利益 39,099 129,447 30%
營業外收支淨額 74,239 36,555 203%
稅後淨利 110,224 149,402 74%
  • 9 -

五、財務 支及獲 能力分析


支及獲
能力分析

支及獲
能力分析

支及獲
能力分析

支及獲
能力分析
單位
110年
725
65,6
66,3
54,9
2.0
3.3
0.0
4.1
4.0
0.3
:仟元
際數
66
91
39
9
2
4
1
9
3

111
實際數
110年
際數



營業
39,
099
725
營業
收支淨
74,
239
65,6
66
稅前
113
,338
66,3
91
稅後
110
,224
54,9
39



資產
酬率(%
3
.68
2.0
9
股東
益報酬
(%)
6
.18
3.3
2
佔實
率(%
收資本額
營業
( 損)
2
.33
0.0
4



6
.74
4.1
1
純益

率(%)
7
.93
4.0
9
每股
盈餘(元)
0
.66
0.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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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蔡乃成 總經 :趙嘉吉 會計主 :洪羽涵

  • 10 -

附件二

西 電子 業股 有限 計委 會查 報告

計委員 同意並 董事會決議之 國 111 度營業 告書、 務報 及盈餘 派議案,其中財 報表業經資誠 合會計 事務所 亦臺會 師及梁 嬋女會 師查核 證完竣。上述營業報告 、財務 表及盈 分派議案業經 審計委 會查核,認為尚 不符,爰依證 交易法 十四條 四及公 法第 百十九 之規定 具報告 ,敬請 鑒核。

此致 冠西電 企業股 有限公 民國112 年股東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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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委員會召 人:吳

中 華 民 國 一 一 二 年 三 月 十 一 日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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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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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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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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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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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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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 -

冠 西 電 子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111 年及110 年12 月31 日



附註
六(一)
六(三)
六(三)
七(二)
六(四)
六(二)
六(五)
六(六)
六(八)
六(九)
六(二十五)
六(十四)
111 年 12 月
31 日


%
$ 132,350
3
3,388
-
79,403
2
101,606
3
2,913
-
19
-
334,394
9
7,097
-
1,800
-
662,970
17
14,213
-
2,528,897
66
482,041
13
90,588
2
3,041
-
16,242
1
10,215
-
1,426
-
24,240
1
363
-
3,171,266
83
$ 3,834,236
100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0 年 12 月
31



%
$ 106,658
3
-
-
81,294
3
47,153
1
2,353
-
9
-
187,856
6
5,047
-
1,495
-
431,865
13
13,484
-
2,344,181
69
465,566
14
85,347
2
3,931
-
5,965
-
32,569
1
3,553
-
18,395
1
-
-
2,972,991
87
$ 3,404,856
100


$ 132,350
3,388
79,403
101,606
2,913
19
334,394
7,097
1,800
662,970
14,213
2,528,897
482,041
90,588
3,041
16,242
10,215
1,426
24,240
363
3,171,266
$ 3,834,236


$ 106,658
-
81,294
47,153
2,353
9
187,856
5,047
1,495
431,865
13,484
2,344,181
465,566
85,347
3,931
5,965
32,569
3,553
18,395
-
2,972,991
$ 3,404,856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1200
其他應收款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130X
存貨
1410
預付款項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流動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1780
無形資產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1915
預付設備款
1920
存出保證金
1975
淨確定福利資產-非流動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1XXX
資產總計

(續 次 頁)

~9~

  • 17 -

冠 西 電 子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111 年及110 年12 月31 日

負債及權益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1 年 12 月
31 日
110 年 12 月
31

附註


%


%
六(十)
$ 396,000
11
$ 417,090
12
六(十)
49,962
1
49,887
2
六(十九)
8,576
-
2,943
-
六(十一)
96
-
1,047
-
六(十一)
87,004
2
81,403
3
七(二)
41,912
1
28,346
1
58,306
2
40,052
1
七(二)
-
-
2,754
-
六(十二)(十三)
276,841
7
519,000
15
3,068
-
2,770
-
921,765
24
1,145,292
34
六(十二)
-
-
273,484
8
六(十一)(十三)
854,000
22
174,000
5
六(二十五)
155,611
4
145,592
4
3,215
-
442
-
1,012,826
26
593,518
17
1,934,591
50
1,738,810
51
六(十五)
1,680,883
44
1,616,234
48
六(十六)
177,242
5
241,891
7
六(十七)
6,819
-
1,203
-
63,024
2
12,484
-
122,417
3
56,156
2
六(十八)
(
150,740)(
4)(
261,922)(
8)
1,899,645
50
1,666,046
49

十一
$ 3,834,236
100
$ 3,404,856
100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2110
應付短期票券
2130
合約負債-流動
2150
應付票據
2170
應付帳款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
2200
其他應付款
2220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2530
應付公司債
2540
長期借款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2XXX
負債總計
權益
股本
3110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3200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3350
未分配盈餘
其他權益
3400
其他權益
3XXX
權益總計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重大之期後事項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 picture [77 x 6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蔡乃成 經理人:趙嘉吉 會計主管:洪羽涵 ~10~

  • 18 -

冠 西 電 子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綜 合 損 益 表 民國111 年及110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項目

111 年
度 110 年 度

附註


%


%

六(十九)及七
$
625,007
100$ 590,564
100
六(四)(二十四)
及七
(
427,904) (
69) (
451,191 ) (
76)


197,103
31

139,373
24

(
641)
- (
1,104 )
-

196,462
31

138,269
24
六(二十四)





(
22,032) (
4) (
16,739 ) (
3)

(
87,629) (
14) (
77,802 ) (
13)

(
1,947)
- (
853 )
-
十二(二)
-
-
3
-

(
111,608) (
18) (
95,391 ) (
16)

84,854
13
42,878
8





六(二十)
4,024
-
1,664
-
六(二十一)
17,915
3 (
7,720 ) (
1)
六(二十二)
(
33,165) (
5) (
26,295 ) (
4)
六(五)
35,509
6
109,386
18
24,283
4
77,035
13
109,137
17
119,913
21
六(二十五)
1,087
- (
64,974 ) (
11)
$
110,224
17 $ 54,939
10




六(十四)
$
4,145
1 ($
359 )
-


8,877
1

1,504
-
六(二十五)
(
829)
-

72
-


12,193
2

1,217
-





六(十八)
111,182
18 (
52,750 ) (
9)

111,182
18 (
52,750 ) (
9)

$
123,375
20 ($
51,533 ) (
9)

$
233,599
37$ 3,406
1






六(二十六)
$
0.66$
0.33





$
0.65$
0.33
4000
營業收入

5000
營業成本

5900
營業毛利
5910
未實現銷貨利益
5950 營業毛利淨額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450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6900
營業利益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7050
財務成本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
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7900
稅前淨利
7950
所得稅利益(費用)

8200
本期淨利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833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
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
之份額-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8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
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
之份額-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
項目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目總額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基本每股盈餘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稀釋每股盈餘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蔡乃成 經理人:趙嘉吉 會計主管:洪羽涵 ~11~

  • 19 -
冠 西 電 子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11 年及110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註普通股股本資


積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未分配盈餘
之兌換差額



$ 1,563,342
$ 272,535
$ 350
$ 4,810
$ 8,527
($ 209,172)
$ 1,640,392
-
-
-
-
54,939
-
54,939
-
-
-
-
1,217
(
52,750) (
51,533)
-
-
-
-
56,156
(
52,750)
3,406

-
-
853
-
(
853)
-
-

-
-
-
7,674
(
7,674)
-
-
六(十五)
46,900
(
46,900)
-
-
-
-
-
六(十二)
5,992
16,256
-
-
-
-
22,248

$ 1,616,234
$ 241,891
$ 1,203
$ 12,484
$ 56,156
($ 261,922)
$ 1,666,046

$ 1,616,234
$ 241,891
$ 1,203
$ 12,484
$ 56,156
($ 261,922)
$ 1,666,046

-
-
-
-
110,224
-
110,224

-
-
-
-
12,193
111,182
123,375
參閱

-
-
-
-
12,193
111,182
123,375
參閱
-
-
-
-
122,417
111,182
233,599

-
-
5,616
-
(
5,616)
-
-
-
-
-
50,540
(
50,540)
-
-
六(十五)
64,649
(
64,649)
-
-
-
-
-

$ 1,680,883
$ 177,242
$ 6,819
$ 63,024
$ 122,417
($ 150,740)
$ 1,899,645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

經理人:趙嘉吉
會計主管:洪羽涵
~12~
110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1 月1 日 本期淨利(淨損)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資本公積轉增資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 20
110 年12 月31 日餘額
-
111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1 月1 日 本期淨利(淨損)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資本公積轉增資 111 年12 月31 日餘額 董事長:蔡乃成

冠 西 電 子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111 年及110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財務成本

利息收入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
益之份額

存貨回升利益

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調整利益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存貨
預付款項
其他流動資產
其他非流動資產
淨確定福利資產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合約負債-流動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
其他應付款項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其他流動負債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流入
收取之利息
支付之所得稅
未實現銷貨利益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11 年1 月1 日
至1 2 月3 1 日
110 年1 月1 日
至1 2 月3 1 日







$ 109,137
$ 119,913






六(六)(七)

47,026

45,004
六(九)

1,175

1,158
六(二十二)

33,165
26,295
六(二十)
(
498 ) (
80 )
六(五)
(
35,509 ) (
109,386 )
六(四)
(
7,792 ) (
7,157 )
六(八)
(
5,241 ) (
2,178 )

(
3,388 )
-
1,891
10,842
(
54,453 ) (
46,065 )
-
73
(
138,746 )
10,051
(
2,050 ) (
2,910 )
(
305 ) (
484 )
(
363 )
1,920
(
1,700 ) (
1,576 )
5,633
1,630
(
951 )
1,047
5,601
14,595
13,566 (
378 )
18,574
1,335
(
2,754 ) (
1,260 )
298
480
(
17,684 )
62,869
498
88
(
10 )
-
641
1,004

(
16,555 )
63,961

(續 次 頁)

~13~

  • 21 -

冠 西 電 子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111 年及110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減資退回股款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存出保證金
其他應收款增加
取得無形資產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預付設備款增加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短期借款償還

租賃本金償還
償還長期借款

舉借長期借款

其他非流動負債增加
支付之利息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11 年1 月1 日
至1 2 月3 1 日
110 年1 月1 日
至1 2 月3 1 日







($
729 ) ($
9,802 )
六(五)
(
29,790 )

-
六(五)

-

142,050
六(二十七)
(
60,278 ) (
209,663 )


5,997
-


2,127 (
1,529 )
(
560 ) (
115 )
六(九)
(
285 ) (
678 )
六(八)
-
(
55,329 )

12,352
(
31,155 )

(
71,166 ) (
166,221 )

六(二十八)
1,361,160
902,090
六(二十八)
(
1,382,250 ) (
825,000 )

-
(
2,340 )
六(二十八)
(
528,000 ) (
247,000 )
六(二十八)
689,000
180,000
2,773
297
(
29,270 ) (
22,579 )
113,413 (
14,532 )
25,692 (
116,792 )
106,658
223,450
$ 132,350
$ 106,658

董事長:蔡乃成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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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趙嘉吉 會計主管:洪羽涵 ~14~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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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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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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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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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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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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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7 -

冠 西 電 子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111 年及110 年12 月31 日



附註
六(一)
六(二)
六(三)
六(三)

六(四)

六(二)及八
六(五)及八
六(六)及八
六(七)及八
六(八)
六(二十四)
六(十二)
111 年 12 月 31 日


%
$ 542,994
12
69,204
2
3,388
-
282,782
7
25,062
1
17,632
-
9,268
-
615,499
14
92,015
2
2,227
-
1,660,071
38
20,315
1
757,718
17
165,894
4
1,615,691
37
12,782
-
63,633
1
11,925
-
13,125
-
24,239
1
23,636
1
2,708,958
62
$ 4,369,029
100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0 年 12 月
31



%
$ 586,246
15
-
-
-
-
336,289
8
16,575
-
18,348
1
4,941
-
464,054
12
50,795
1
1,736
-
1,478,984
37
19,050
1
740,479
19
122,369
3
1,465,874
37
13,581
-
55,088
1
36,485
1
15,029
-
18,395
-
24,210
1
2,510,560
63
$ 3,989,544
100


$ 542,994
69,204
3,388
282,782
25,062
17,632
9,268
615,499
92,015
2,227
1,660,071
20,315
757,718
165,894
1,615,691
12,782
63,633
11,925
13,125
24,239
23,636
2,708,958
$ 4,369,029


$ 586,246
-
-
336,289
16,575
18,348
4,941
464,054
50,795
1,736
1,478,984
19,050
740,479
122,369
1,465,874
13,581
55,088
36,485
15,029
18,395
24,210
2,510,560
$ 3,989,544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1200
其他應收款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130X
存貨
1410
預付款項
1479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流動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755
使用權資產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1780
無形資產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1915
預付設備款
1920
存出保證金
1975
淨確定福利資產-非流動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1XXX
資產總計

(續 次 頁)

~10~

  • 28 -

冠 西 電 子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111 年及110 年12 月31 日

負債及權益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1 年 12 月 31 日
110 年 12 月
31

附註


%


%
六(九)
$ 396,000
9
$ 480,754
12
六(九)
49,962
1
49,887
1
六(十七)
10,237
-
2,943
-
96
-
1,047
-
119,752
3
123,264
3

15,671
1
12,907
-
81,700
2
52,395
1

3,736
-
-
-
301
-
1,563
-
15,372
1
6,305
-
六(十)(十一)及七
276,841
6
898,205
23
8,616
-
14,781
1
978,284
23
1,644,051
41
六(十)
-
-
273,484
7
六(十一)及七
1,258,640
29
174,000
4
六(二十四)
205,975
5
196,735
5
4,490
-
6,605
-
六(十二)
21,467
-
28,096
1
528
-
527
-
1,491,100
34
679,447
17
2,469,384
57
2,323,498
58
六(十三)
1,680,883
38
1,616,234
41
六(十四)
177,242
4
241,891
6
六(十五)
6,819
-
1,203
-
63,024
1
12,484
-
122,417
3
56,156
1
六(十六)
(
150,740)(
3)(
261,922)(
6)
1,899,645
43
1,666,046
42
1,899,645
43
1,666,046
42

十一
$ 4,369,029
100
$ 3,989,544
100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2110
應付短期票券
2130
合約負債-流動
2150
應付票據
2170
應付帳款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
2219
其他應付款-其他
2220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非流動負債
2530
應付公司債
2540
長期借款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2XXX
負債總計
歸屬於母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3110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3200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3350
未分配盈餘
其他權益
3400
其他權益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3XXX
權益總計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重大之期後事項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董事長:蔡乃成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 picture [77 x 6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經理人:趙嘉吉 會計主管:洪羽涵 ~11~

  • 29 -

冠 西 電 子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民國111 年及110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項目

111 年 度 110 年 度

附註


%


%

六(十七)及七
$
1,390,778
100$ 1,341,812
100
六(四)及七
(
1,053,647) (
76) (
1,108,883 ) (
83)


337,131
24

232,929
17








(
62,740) (
4) (
51,738 ) (
4)

(
219,598) (
16) (
174,906 ) (
13)

(
4,905)
- (
5,614 )
-
(
10,789) (
1)
54
-
(
298,032) (
21) (
232,204 ) (
17)
39,099
3
725
-




六(十八)
3,289
-
1,744
-
六(十九)
25,477
2
10,090
1
六(二十)
99,777
7
90,492
7
六(二十一)
(
54,304) (
4) (
36,660 ) (
3)

74,239
5
65,666
5

113,338
8
66,391
5
六(二十四)
(
3,114)
- (
11,452 ) (
1)
$
110,224
8 $ 54,939
4










六(十二)
$
15,501
1$ 1,566
-

(
3,308)
- (
349 )
-


12,193
1

1,217
-





六(十六)

111,182
8 (
52,750 ) (
4)
$
123,375
9 ($
51,533 ) (
4)
$
233,599
17$ 3,406
-




$
110,224
8$ 54,939
4



$
233,599
17$ 3,406
-







$
0.66$ 0.33

$
0.65$ 0.33
4000 營業收入

5000 營業成本

5900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利益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6900 營業利益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7010
其他收入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7050
財務成本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7900
稅前淨利
7950
所得稅費用

8200
本期淨利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
兌換差額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每股盈餘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蔡乃成

經理人:趙嘉吉 會計主管:洪羽涵 ~12~

  • 30 -
冠 西 電 子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11 年及110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註普通股股本




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未分配盈餘
之兌換差額




$ 1,563,342
$ 272,535
$ 350
$ 4,810
$ 8,527
($ 209,172)
$ 1,640,392

-
-
-
-
54,939
-
54,939

-
-
-
-
1,217
(
52,750) (
51,533)
六(十六)
-
-
-
-
56,156
(
52,750)
3,406
-
-
853
-
(
853)
-
-
-
-
-
7,674
(
7,674)
-
-
六(十)
5,992
16,256
-
-
-
-
22,248

46,900
(
46,900)
-
-
-
-
-

$ 1,616,234
$ 241,891
$ 1,203
$ 12,484
$ 56,156
($ 261,922)
$ 1,666,046

$ 1,616,234
$ 241,891
$ 1,203
$ 12,484
$ 56,156
($ 261,922)
$ 1,666,046

-
-
-
-
110,224
-
110,224

-
-
-
-
12,193
111,182
123,375
六(十六)
-
-
-
-
122,417
111,182
233,599
六(十五)
-
-
5,616
-
(
5,616)
-
-

-
-
-
50,540
(
50,540)
-
-
六(十三)
64,649
(
64,649)
-
-
-
-
-

$ 1,680,883
$ 177,242
$ 6,819
$ 63,024
$ 122,417
($ 150,740)
$ 1,899,645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經理人:趙嘉吉
會計主管:洪羽涵
~13~
110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110 年1 月1 日餘額 本期淨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09 年度盈餘提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31
資本公積轉增資
-
110 年12 月31 日餘額 111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111 年1 月1 日餘額 本期淨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10 年度盈餘提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資本公積轉增資 111 年12 月31 日餘額 董事長:蔡乃成

冠 西 電 子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111 年及110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利息費用

利息收入

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調整利益

存貨跌價損失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存貨
預付款項
淨確定福利資產
其他流動資產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合約負債-流動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
其他應付款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其他流動負債
淨確定福利負債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收取之利息
支付之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11 年1 月1 日
至1 2 月3 1 日
110 年1 月1 日
至1 2 月3 1 日







$ 113,338
$ 66,391






六(五)(六)
(二十二)

109,990

96,920
六(八)(二十二)

2,112
2,057
十二

10,789 (
54 )
六(二十一)

54,304
36,660
六(十八)
(
3,289 ) (
1,744 )
六(二十)
(
77,537 ) (
118,207 )
六(四)
4,366
1,558

(
743 )
-



(
3,388 )
8,017
42,665 (
16,753 )
-
1,955
(
8,487 )
6,262
716
231
(
155,811 ) (
31,427 )
(
41,220 )
8,922
(
5,844 ) (
1,576 )
(
491 )
116
7,294
1,504
(
951 )
1,047
(
3,512 )
38,138
2,764 (
18,964 )
26,754
5,461
3,736 (
103 )
(
6,165 )
352
8,872 (
2,787 )
80,262
83,976
3,289
1,744
(
11,279 ) (
28,979 )

72,272
56,741

(續 次 頁)

~14~

  • 32 -

冠 西 電 子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111 年及110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存出保證金減少
投資性不動產源自取得及後續支出

取得無形資產

取得使用權資產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預付設備款增加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短期借款減少

償還長期借款

舉借長期借款

租賃本金償還

其他非流動負債增加
支付之利息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匯率影響數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11 年1 月1 日
至1 2 月3 1 日
110 年1 月1 日
至1 2 月3 1 日







($
69,721 ) ($
15,372 )
六(五)(二十六)(
90,552 ) (
229,322 )
六(五)

1,085

3,278


1,904
10,557
六(七)
(
36,371 ) (
79,199 )
六(八)
(
285 ) (
677 )
六(六)
(
31,566 )
-

574 (
16,923 )

(
14,743 ) (
34,095 )

(
239,675 ) (
361,753 )

六(二十七)
2,067,490
1,817,659
六(二十七)
(
2,159,213 ) (
1,740,569 )
六(二十七)
(
886,440 ) (
328,200 )
六(二十七)
1,061,550
180,000
六(二十七)
(
12,678 ) (
9,449 )
-
274
(
50,872 ) (
33,057 )
19,837 (
113,342 )
104,314 (
3,132 )
(
43,252 ) (
421,486 )
586,246
1,007,732
$ 542,994
$ 586,246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 picture [71 x 5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經理人:趙嘉吉 會計主管:洪羽涵 ~15~

董事長:蔡乃成

  • 33 -

附件五

西電子 業股 有限 司 一一一 度盈 分派表 單位: 台幣元 $ 0

期初未 配盈餘 $ 0 本期稅 淨利 $ 110, 2 23,685 加: 他綜合 益 (確 福利計畫再 量數) 12, 1 92,684 小計 122, 4 16,369 減: 列法定 餘公積 (12,2 4 1,637) 減: 列特別 餘公積 (77,5 3 7,417) 本期可 分配盈 32, 6 37,315 - 減: 東紅利 現金(每 配發 0.19 元)) (31,9 3 8,385) 期末未 配盈餘 $ 6 98,930

  • 註:1.擬 111 年度可分 盈餘中 撥股東 利新台 31,93 8 ,385 元 派現金 股 ,每 配發新 幣0.19 ,現金股利發 至元為 ,元以 捨去, 配 不足一元之畸 款合計 ,轉列 公司其 收入。

  • 2.本案經股 常會決 通過後 董事會 權董事 訂定除 基準日、發放日 及 他相關事宜; 後如因 公司流 在外普 股股數 生變動,致使 息率因此 生變動 ,亦授 董事長 權調整

董事長: 乃成 總經理: 嘉吉 會計主 :洪羽涵

==> picture [44 x 4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34 -

附件六

冠西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係企業相互間財務業務相關作業規範 修訂條 文 對 照 表

修訂條文對照表 修訂條文對照表
內容 修正依據及理由
修正後條文 現行條文
第一條
為健全本公司與關係企業間之財務業
務往來,防杜關係企業間之進銷貨交
易、取得處分資產、背書保證及資金
貸與等事項有非常規交易、不當利益
輸送情事,爰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第十七條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規
範,以資遵循。
第一條
為掌握本公司與關係人、特定公司及
集團企業公司間經營、業務及財務往
來之合理性,特訂此辦法。
配合111 年12 月23
日臺證治理字第
1112201443 號函發布
112 年度公司治理評
鑑系統之作業說明及
評鑑指標內容辦理
第二條
本公司與關係企業相互間財務業務相
關作業,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
外,應依本作業規範之規定辦理。
第二條
本公司與關係人、特定公司、集團企
業間之交易,除依本公司相關制度與
辦法處理外,另依本辦法處理。
第三條
本規範所稱關係企業,為依公司法第
三百六十九條之一規定,獨立存在而
相互間具有左列關係之企業:
一、有控制與從屬關係之公司。
二、相互投資之公司。
於判斷前項所訂控制與從屬關係時,
除注意其法律形式外,應考慮其實質
關係。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之集團企業公司、特定公
司及關係人者,係依財團法人中華民
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財務會計準則
委員會公佈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六
號「關係人交易之揭露」之有關關係
人定義,及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
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補充規
定」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
賣中心集團企業申請股票上櫃之補充
規定中所述之集團企業、特定公司之
定義。
第四條
本公司對關係企業經營管理之監理,
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本公司應依取得股份比例,取得
關係企業適當之董事、監察人席
次。
二、本公司派任關係企業之董事應參
加關係企業之董事會,並向本公
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報告。
三、本公司派任關係企業之監察人應
監督關係企業業務之執行,並向
本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報告。
第四條
本辦法所指之交易,包括下各項:
1.進貨。
2.銷貨
3.財產交易及長期股權投資。
4.承租及出租不動產。
5.受託代銷或委託代銷及佣金收付。
6.受託加工或委託加工及加工費收
付。
7.資金融通及利息收付。
8.背書保證。
其他。
  • 35 -
內容 內容 修正依據及理由
修正後條文 現行條文
四、本公司應派任適任人員就任關係
企業之重要職位,以取得經營管
理、決定權與監督評估之職責。
五、子公司應每月提出財務報表及管
理表冊供本公司進行控管。其餘
關係企業亦應定期提供本公司財
務報表,以供本公司進行分析檢
討。
第五條
本公司與關係企業間之人員管理權責
應明確劃分,且應避免人員相互流
用,惟如確有支援及調動之必要,應
事先規範工作範圍及其權責與成本分
攤方式。
第五條
交易條件如下:
1.進貨時,若有特殊因素或具有優良
條件不同於一般供應商,可依合理
約定給予優惠之價格或付款條件,
除此之外其價格及付款條件應比照
一般供應商。
2.銷貨時,若因長期配合關係或其他
特殊因素不同於一般客戶得依合理
約定給予較優惠之價格或收款條
件,除此之外其價格及收款件應比
照一般客戶。
3.財產交易及長期股權投資必須遵照
本公司訂定之『取得或處分資產處
理程序』進行,並依公平市價(市
價明顯者)或評定價格議定。
4.承租及出租不動產必須訂定合理租
賃契約,並比照一般合理價格計算
租金。
5.受託代銷或委託代銷,應比照一般
代銷商計算佣金。
6.受託加工或委託加工,應比照一般
加工廠商計算加工費。
7.資金融通應遵照本公司訂定之『資
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辦理。
8.背書保證應遵照本公司訂定之『背
書保證辦法』處理。
9.其他則逐案議定。
第六條
本公司應與各關係企業間建立有效之
財務、業務溝通系統,並定期就往來
銀行、主要客戶及供應商進行綜合風
第六條
交易每筆交易金額在新台幣伍仟萬元
以上,或同一全年度累積交易金額在
新台幣參億元以上者,除依第五條規
  • 36 -
內容 內容 修正依據及理由
修正後條文 現行條文
險評估,以降低信用風險。對於有財
務業務往來之關係企業,尤應隨時掌
控其重大財務、業務事項,以進行風
險控管。
定辦理外,另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如遇業務需要可授權董事長先行核准
辦理,事後再經董事會追認之。
第七條
本公司與關係企業間之資金貸與或背
書保證應審慎評估並符合「公開發行
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
則」、本公司及各子公司「資金貸與
他人作業程序」及「背書保證辦法」
辧理。
第七條
本公司監察人應查明特定公司、集團
企業或關係人是否存在,並針對下列
特定公司、集團企業或關係人交易事
項隨時實施查核程序。
1.特定公司、集團企業或關係人進
貨、銷貨及財產之交易金額與條件
是否與非特定公司、非集團企業或
非關係人交易相同。倘有不同,是
否合理。
2.特定公司、集團企業或關係人交易
有無適當之核准。其訂有額度者,
其交易金額是否在限額範圍內。
3.財務報告所揭露之關係人之交易內
容及其他必要之揭露,是否與帳載
相符。
第八條
本公司與關係企業間之業務往來,應
明確訂定價格條件與支付方式,且交
易之目的、價格、條件、交易之實質
與形式及相關處理程序,不應與非關
係人之正常交易有顯不相當或顯欠合
理之情事。
因業務需要,向關係企業採購成品、
半成品、原材料時,採購人員應就市
場價格及其他交易條件綜合評估關係
企業報價之合理性,除有特殊因素或
具有優良條件不同於一般供應商,可
依合理約定給予優惠之價格或付款條
件外,其餘價格及付款條件應比照一
般供應商。
向關係企業銷售成品、半成品、原材
料時,其報價應參考當時市場價格,
除因長期配合關係或其他特殊因素不
同於一般客戶,得依合理約定給予優
惠之價格或收款條件外,其餘價格及
收款條件應比照一般客戶。
第八條
監察人為第七條之查核時,得指派本
公司稽核人員或委請查核財務報表之
會計師經常執行。如發現有違反規定
或顯有異常情事時,監察人應通知董
事會,請其加以說明並為必要之改善。
  • 37 -
內容 內容 修正依據及理由
修正後條文 現行條文
與關係企業間之勞務或技術服務,應
由雙方簽訂合約,約定服務內容、服
務費用、期間、收付款條件及售後服
務等,經呈總經理或董事長核准後辦
理,該合約之一切條款應依循一般商
業常規。
本公司與關係企業之會計人員應於每
月底前就上一月彼此間之進、銷貨及
應收、應付款項餘額相互核對,若有
差異則需瞭解原因並作成調節表。
第九條
本公司與關係企業間之資產交易、衍
生性商品交易、進行企業合併、分割、
收購或股份受讓,應符合法令規定並
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辦理。
第九條
財務部門對「發生足以影響股價及股
東權益」之關係人交易事項,應於報
請總經理及董事會知悉後,於主管機
關規定之期限內公告並函報備查。
第十條
與關係企業間財務業務往來須經董事
會決議者,應充分考量各獨立董事之
意見,並將其同意或反對之明確意見
及反對之理由列入董事會紀錄。
董事對於會議之事項,與其自身或其
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致有害於公
司利益之虞者,應自行迴避,不得加
入討論及表決,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
行使其表決權。董事間應自律,不得
不當相互支援。
董事之配偶、二親等內血親,或與董
事具有控制從屬關係之公司,就前項
會議之事項有利害關係者,視為董事
就該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
審計委員會對於董事會或董事執行業
務有違反法令、章程或股東會決議
時,應即通知董事會或董事停止其行
為,並採行適當措施以防止弊端擴
大,必要時並應向相關主管機關或單
位舉發。
第十條
本辦法由財務部制定,經董事會通過
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第十一條
本公司應配合法令規定安排各子公司
提供必要之財務、業務資訊,或委託
第十一條
本辦法訂立於民國八十七年四月二十
三日。
  • 38 -
內容 內容 修正依據及理由
修正後條文 現行條文
會計師進行查核或核閱各子公司之財
務報告。
本公司應依主管機關規定公告關係企
業相關資訊與關係企業間之重大交易
事項,亦應依規定充分揭露。
關係企業如發生財務週轉困難之情事
時,本公司應評估其對本公司財務、
業務或營運之影響,必要時,應對本
公司之債權採行適當之保全措施。有
上開情事時,除於年報及公開說明書
中列明其對本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
外,如符合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訊
息,應即時發布重大訊息。
本公司如有「重要子公司」,應依規
定每月十日前上傳其上月份營業額、
背書保證及資金貸款餘額、各項產品
業務營收統計表等相關申報事項。所
稱「重要子公司」定義依主管機關規
定為之。
第一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年六月二十
日。
第十二條
本公司應依主管機關規定,代未公開
發行之關係企業公告申報相關事項。
第十三條
本作業規範經董事會通過後實施,修
正時亦同。
第十四條
本辦法訂立於民國八十七年四月二十
三日。
第一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年六月二十
日。
第二次修訂於民國一一二年三月二十
一日。
  • 39 -

附錄一

冠西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議事規則

  • 一、為建立本公司良好股東會治理制度、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爰依上市上 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五條規定訂定本規則,以資遵循。

  • 二、冠西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股東會議議事,除法令另有規定 者外,悉依本規則行之。

  • 三、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之。

  • 本公司股東會召開方式之變更應經董事會決議,並最遲於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寄發 前為之。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開會通 知書、委託書用紙、有關承認案、討論案、選任或解任董事、獨立董事事項等各 項議案之案由及說明資料製作成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股東常會 開會二十一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 製作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開會十五日前,備妥當次股東會議 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供股東隨時索閱,並陳列於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委任之專 業股務代理機構,且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

前項之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本公司於股東會開會當日應依下列方式提供股 東參閱 :

  1. 召開實體股東會時,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

  2. 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時,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並以電子檔案傳送至視訊會議 平台。

召開視訊股東會時,應以電子檔案傳送至視訊會議平台。

通知及公告應載明召集事由;其通知經相對人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選任或解任董事、變更章程、減資、申請停止公開發行、董事競業許可、盈餘轉 增資、公積轉增資、公司解散、合併、分割或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各款 之事項、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一、第四十三條之六、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 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及第六十條之二之事項,應在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 明其主要內容,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

股東會召集事由已載明全面改選董事,並載明就任日期,該次股東會改選完成後, 同次會議不得再以臨時動議或其他方式變更其就任日期。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另股東所提議案有公司法第172 條之1 第4 項各款情形之一,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股東得提出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性提案,程序上應依 公司法第172 條之1 之相關規定以1 項為限,提案超過1 項者,均不列入議案。 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之提案、書面或電 子受理方式、受理處所及受理期間;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

  • 40 -

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 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本條規定之 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董事會應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 之理由。

  • 四、股東得於每次股東會,出具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 出席股東會。

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應於股東會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 委託書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委託者,不在此限。

  • 委託書送達本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 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 委託書送達本公司後,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 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 權為準。

  • 五、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 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召開之地點及時間,應 充分考量獨立董事之意見。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不受前項召開地點之限制。

  • 六、本公司應於開會通知書載明受理股東、徵求人、受託代理人(以下簡稱股東)報 到時間、報到處地點,及其他應注意事項。

  • 前項受理股東報到時間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辦理之;報到處應有明確標 示,並派適足適任人員辦理之;股東會視訊會議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於股 東會視訊會議平台受理報到,完成報到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 股東應憑出席證、出席簽到卡或其他出席證件出席股東會,本公司對股東出席所 憑依之證明文件不得任意增列要求提供其他證明文件;屬徵求委託書之徵求人並 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對。

本公司應設簽名簿供出席股東簽到,或由出席股東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

  • 本公司應將議事手冊、年報、出席證、發言條、表決票及其他會議資料,交付予 出席股東會之股東;有選舉董事者,應另附選舉票。

  • 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出席股東會之代表人不限於一人。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 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 向本公司登記。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將議事手冊、 年報及其他相關資料上傳至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持續揭露至會議結束。

六之一、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載明下列事項:

  • (一)、股東參與視訊會議及行使權利方法。

  • (二)、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 障礙之處理方式,至少包括下列事項:

  • 41 -

    • 1.發生前開障礙持續無法排除致須延期或續行會議之時間,及如須延期或 續行集會時之日期。

    • 2.未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之股東不得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

    • 3.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如無法續行視訊會議,經扣除以視訊方式參與股 東會之出席股數,出席股份總數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股東會應繼 續進行,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其出席股數應計入出席之股東股份總數, 就該次股東會全部議案,視為棄權。

    • 4.遇有全部議案已宣布結果,而未進行臨時動議之情形,其處理方式。

  • (三)、召開視訊股東會,並應載明對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有困難之股東所提供 之適當替代措施。

  • 七、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 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 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 理之。

  • 前項主席係由董事代理者,以任職六個月以上,並瞭解公司財務業務狀況之董事 擔任之。主席如為法人董事之代表人者,亦同。

董事會所召集之股東會,董事長宜親自主持,且宜有董事會過半數之董事、至少 一席獨立董事親自出席,及各類功能性委員會成員至少一人代表出席,並將出席 情形記載於股東會議事錄。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 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本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 八、本公司應於受理股東報到時起將股東報到過程、會議進行過程、投票計票過程全 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 前項影音資料應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 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對股東之註冊、登記、報到、提問、投票及 公司計票結果等資料進行記錄保存,並對視訊會議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前項資料及錄音錄影,本公司應於存續期間妥善保存,並將錄音錄影提供受託辦 理視訊會議事務者保存。

  •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宜對視訊會議平台後台操作介面進行錄音錄 影。

  • 九、股東會之出席,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出席股數依簽名簿或繳交之簽到卡及視訊 會議平台報到股數,加計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數計算之。 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並同時公布無表決權數及出席股份數等。 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 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延後二次仍不足有代表已發行 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由主席宣布流會;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 本公司另應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公告流會。

  • 42 -

前項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並將假決議通知各股東於一個月內 再行召集股東會;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依第 六條向本公司重行登記。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席 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重新提請股東會表決。

  • 十、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相關議案均應採逐案票決, 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 布散會;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布散會者,董事會其他成員應迅速協助出席股東 依法定程序,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主席對於議案及股東所提之修正案或臨時動議,應給予充分說明及討論之機會, 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並安排適足之投票時 間。

  • 十一、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或出席證編號) 及戶名,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

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 以發言內容為準。

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 惟股東發言違反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 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得於主席宣布開會後,至 宣布散會前,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以文字方式提問,每一議案提問次數不得 超過兩次,每次以二百字為限,不適用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

前項提問未違反規定或未超出議案範圍者,宜將該提問揭露於股東會視訊會議 平台,以為周知。

十二、股東會之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股東會之決議,對無表決權股東之股份數,不算入已發行股份之總數。

股東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致有害於本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 表決,並不得代理他股東行使其表決權。

前項不得行使表決權之股份數,不算入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數。

除信託事業或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股務代理機構外,一人同時受二人以上股 東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超過 時其超過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 十三、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二項所列無表決權 者,不在此限。

  • 43 -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應採行以電子方式並得採行以書面方式行使其表決權; 其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其行使方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以 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 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故本公司宜避免提出臨時動議及原議案 之修正。

前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其意思表示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送達 公司,意思表示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意思表示者,不 在此限。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如欲親自或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者, 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前項行使表決權之意思 表示;逾期撤銷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準。如以書面或電子方 式行使表決權並以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 表決權為準。

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 同意通過之。表決時,應逐案由主席或其指定人員宣佈出席股東之表決權總數 後,由股東逐案進行投票表決,並於股東會召開後當日,將股東同意、反對及 棄權之結果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 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 股東會表決或選舉議案之計票作業應於股東會場內公開處為之,且應於計票完 成後,當場宣布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並作成紀錄。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於主席宣布開會後,應 透過視訊會議平台進行各項議案表決及選舉議案之投票,並應於主席宣布投票 結束前完成,逾時者視為棄權。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應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後,為一次性計票,並宣布 表決及選舉結果。

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時,已依第六條規定登記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 股東,欲親自出席實體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登記相同之方 式撤銷登記;逾期撤銷者,僅得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

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未撤銷其意思表示,並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 者,除臨時動議外,不得再就原議案行使表決權或對原議案提出修正或對原議 案之修正行使表決權。

  • 十四、股東會有選舉董事時,應依本公司所訂相關選任規範辦理,並應當場宣布選舉 結果,包含當選董事名單與其當選權數及落選董監事名單及其獲得之選舉權 數。

前項選舉事項之選舉票,應由監票員密封簽字後,妥善保管,並至少保存一年。 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 十五、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 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 44 -

前項議事錄之分發,本公司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 議事錄應確實依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之 要領及表決結果記載之,有選舉董事時,應揭露每位候選人之得票權數。在本 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其議事錄除依前項規定應記載事項外,並應記載股 , 東會之開會起迄時間、會議之召開方式、主席及紀錄之姓名 及因天災、事變 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時之處理方式 及處理情形。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除應依前項規定辦理外,並應於議事錄載明,對於以 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有困難股東提供之替代措施。

十六、徵求人徵得之股數、受託代理人代理之股數及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出席之股 數,本公司應於股東會開會當日,依規定格式編造之統計表,於股東會場內為 明確之揭示;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 將前述資料上傳至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持續揭露至會議結束。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宣布開會時,應將出席股東股份總數,揭露於視 訊會議平台。如開會中另有統計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及表決權數者,亦同。 股東會決議事項,如有屬法令規定之重大訊息者,本公司應於規定時間內,將 內容傳輸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十七、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佩帶識別證或臂章。

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場協助 維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或識別證。

會場備有擴音設備者,股東非以本公司配置之設備發言時,主席得制止之。 股東違反議事規則不服從主席糾正,妨礙會議之進行經制止不從者,得由主席 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請其離開會場。

  • 十八、會議進行時,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發生不可抗拒之情事時,主席得裁定 暫時停止會議,並視情況宣布續行開會之時間。

  • 股東會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開會之場地屆時未能繼續 使用,得由股東會決議另覓場地繼續開會。

股東會得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決議在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

  • 十九、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於投票結束後,即時將各項議案表決結果 及選舉結果,依規定揭露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應於主席宣布散會後,持 續揭露至少十五分鐘。

  • 二十、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主席及紀錄人員應在國內之同一地點,主席並應於 開會時宣布該地點之地址。

  • 二十一、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得於會前提供股東簡易連線測試,並於會 前及會議中即時提供相關服務,以協助處理通訊之技術問題。

  •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主席應於宣布開會時,另行宣布除公開發行股票 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二十第四項所定無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情事外, 於主席宣布散會前,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 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持續達三十分鐘以上時,應於五日內延期或續行 集會之日期,不適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

  • 45 -

發生前項應延期或續行會議,未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之股東,不得參與 延期或續行會議。

依第二項規定應延期或續行會議,已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並完成報到之 股東,未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者,其於原股東會出席之股數、已行使之表決 權及選舉權,應計入延期或續行會議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表決權數及選舉 權數。

依第二項規定辧理股東會延期或續行集會時,對已完成投票及計票,並宣布 表決結果或董事當選名單之議案,無須重行討論及決議。 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發生第二項無法續行視訊會議時,如扣除以視 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後,出席股份總數仍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 者,股東會應繼續進行,無須依第二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

發生前項應繼續進行會議之情事,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股東,其出席股數 應計入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惟就該次股東會全部議案,視為棄權。 本公司依第二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應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第四十四條之二十第七項所列規定,依原股東會日期及各該條規定辦理相關 前置作業。

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第十二條後段及第十三條第三項、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五第二項、第四十四條之十五、 第四十四條之十七第一項所定期間,本公司應依第二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 之股東會日期辦理。

二十二、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應對於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有困難之股東,提 。 供適當替代措施

二十三、本規則經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二十四、本議事規則第一次訂定民國八十七年四月二十日。

第二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第三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五日。

第四次修訂於民國一Ο九年六月十八日。 第五次修訂於民國一一Ο年六月二十三日。 第六次修訂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 46 -

附錄二

冠 西 電 子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司章程

第 一 章 總 則

  • 第 一 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組織之,定名為冠西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 為COSMO ELECTRONICS CORPORATION)。

  • 第 二 條:本公司所營事業如左:

  • 一、CB01990 其他機械製造業。

  • 二、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 三、CC01030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 四、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 五、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 六、E601020 電器安裝業。

  • 七、E603050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 八、F401010 國際貿易業。

  • 九、E604010 機械安裝業。

  • 十、 CC01040 照明設備製造業。

  • 十一、 E601010 電器承裝業。

  • 十二、 E603090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 十三、 IG03010 能源技術服務業。

十四、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第 三 條:本公司設總公司於新北市必要時經董事會之決議得 在國內外設立分公司。

  • 第 四 條:本公司得為對外保證。

第 二 章 股 份

  • 第 五 條:本公司資本額定為新台幣貳拾億元,分為貳億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授權董 事會視實際需要分次發行。前述資本額中保留新台幣叁仟萬元,供發行員工認 股權憑證行使認股之用,授權董事會視需要分次發行之。

  • 本公司發行新股時承購股份之員工及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對象,得包括符 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 第 六 條:本公司因業務需要,對其他公司轉投資所有總額不受公司法第十三條規定之限 制。

  • 第 七 條:本公司股票概為記名式,由代表公司之董事簽名或蓋章,並經依法得擔任股票 發行簽證之銀行簽證後發行之。

  • 本公司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惟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本公司股務處理悉依公司法及「公開發行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辦理。

  • 第 八 條: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於股東常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前三十日內或公司 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為之。

第 三 章 股 東 會

  • 第 九 條: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二種,常會每年至少召集一次,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 六個月內召開。臨時會於必要時依相關法令召集之。

  • 第 九 條之一:本公司股東會開會時,得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經濟部公告之方式為之。

  • 47 -

  • 第 十 條: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 人出席。股東委託出席之辦法,除依「公司法」第一七七條規定外,悉依主管 機關頒佈之「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規定辦理。

  • 第 十一條:除法令另有規定或限制外,本公司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其不滿一股之表決權 不計。

  • 第 十二條:股東會之決議,除相關法令和本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 數過半數之股東親自或代理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第 四 章 董事及董事會

  • 第 十三條:本公司設董事五至九人,任期三年,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由股東會就候 選人名單中選任之,連選得連任。

  • 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由全體 獨立董事組成,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審計委員會及其成員負責執行公司法、證 券交易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監察人之職權。

  • 第 十三條之ㄧ: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二規定,本公司於前條董事名額中設置獨立董事 不得少二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有關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持股、 兼職限制、提名與選任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悉依公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之 相關規定辦理。

  • 第 十四條:董事會由董事組織之,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 互選一人為董事長,董事長對外代表公司。

  • 第十四條之一:董事得以書面授權其他董事代理出席董事會,並得對提出於會中之一切事項 代為行使表決權,但代理人以受一人委託為限。

  • 第十四條之二:本公司董事會之召集,應依本公司「董事會議議事規則」發出召集通知,並 得以書面、傳真或電子方式為之。

  • 第 十五條: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其代理依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辦理。 第 十六條:全體董事之報酬授權董事會依同業通常水準議定之。

  • 第 五 章 經 理 人

  • 第 十七條:本公司得設總經理一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由董事會決議之。

第 六 章 會 計

  • 第 十八條:本公司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由董事會編造下列表冊,提交股東常會請求承認。 一、營業報告書。 二、財務報表。 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 第 十九條:本公司當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二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 分之三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先預留彌補數額。前述所稱當 年度獲利,係指當年度稅前淨利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稅前淨利。 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發放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 司員工。

第 七 章 附 則

  • 第 廿十條: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完納稅捐及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外,應提百 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必 要時另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加計以往年度未分配 盈餘,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 本公司股利政策將考量公司所處環境及成長階段、因應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 務規劃,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派案提報股東會決議後辦理之。

  • 48 -

由於本公司屬產業景氣與發展趨勢快速變遷且企業處成長階段,需持續投注資 金,未來將視公司營運資金狀況,並考量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等;就可供分 配盈餘中提撥百分之十五以上分配股東紅利,惟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資本額 百分之二十時,得不予分配;分配股東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 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當年度發放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惟現金股利每股發放金 額不足 0.1 元時,得全數改採股票股利發放之。

第 廿一條:本章程未定事項,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第 廿二條:本章程訂立於民國七十年三月三十一日。

第一次修訂於民國七十年五月十三日。

第二次修訂於民國七十六年一月十七日。 第三次修訂於民國七十九年十月三十日。 第四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二年八月二十日。 第五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二年十一月一日。 第六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三年十一月一日。 第七次修訂於民國八十四年二月十五日。 第八次修訂於民國八十四年八月一日。 第九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五年九月十日。 第十次修訂於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五日。 第十一次修訂於民國八十六年十月十八日。 第十二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七年六月十七日。 第十三次修訂於民國八十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第十四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九年四月六日。 第十五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年六月十五日。 第十六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第十七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十九日。 第十八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五日。 第十九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五年九月十二日。 第二十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第二十一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第二十二次修訂於民國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第二十三次修訂於民國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第二十四次修訂於民國一○三年六月六日。 第二十五次修訂於民國一O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第二十六次修訂於民國一O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第二十七次修訂於民國一O八年六月十八日。 第二十八次修訂於民國一O九年六月十八日。 第二十九次修訂於民國一一O年七月二十日。 第三十次修訂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 49 -

附錄三

冠西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每股盈餘及股東投資報酬率之影響

單位:新台幣元
年 度
112 年
項目
期初實收資本額(元) 1,680,883,130
本年度配股配
息情形
(註1)
每股現金股利(元) 0.19
盈餘轉增資每股配股股數(股) 0
資本公積轉增資每股配股股數(股) 0.02
營業績效
變化情形
營業利益 註2
營業利益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稅後純益
稅後純益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每股盈餘(元)
每股盈餘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年平均投資報酬率(年平均本益比倒數)
擬制性每股盈
餘及本益比
若盈餘轉增資全數改配放
現金股利
擬制每股盈餘(元) 註2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若未辦理資本公積轉增資 擬制每股盈餘(元)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若未辦理資本公積且盈餘
轉增資改以現金股利發放
擬制每股盈餘(元)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 註1:112 年度預估之配股情形,係依據112 年3 月21 日董事會之決議估列,俟本年度股東常會決議 通過後,依相關規定辦理。

  • 註2:本公司112 年度未公開財務預測,故無須揭露。

  • 50 -

附錄四

冠西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持股情形

112 年 4 月 17 日

職 稱 姓 名 選任日期 選任時持有股數 選任時持有股數 現在持有股數 現在持有股數
股數 佔當時
發行%

股數
佔當時
發行%
董事長 蔡乃成 110.07.20
476,190
0.30% 511,451 0.30%
董事 成樺科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趙嘉吉
110.07.20 14,566,775 9.32% 15,602,632 9.28%
董事 成樺科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何偉全
董事 成樺科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洪羽涵
董事 永豐商業銀行受託保管佳亞
國際有限公司投資專戶代表
人:劉錦木
110.07.20 1,075,217 0.69% 1,151,676 0.69%
董事 永豐商業銀行受託保管佳亞
國際有限公司投資專戶代表
人:李志勤
獨立董事 吳永富 110.07.20
0
0.00% 0 0.00%
獨立董事 許博渝 110.07.20
0
0.00% 0 0.00%
獨立董事 李丹 110.07.20
0
0.00% 0 0.00%
全體董事持有股數合計 16,118,182 10.31%
17,265,759

10.27%

註一: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第二條規定,本公司全體 董事應持有記名股票之股份總額,不得少於已發行股份總額10,085,805 股。

註二:董事任期均為三年,本屆任期自一一○年七月二十日至一一三年七月十九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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