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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ARTNER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Nov 14,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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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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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05 及 104 年度
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建八路16號4樓 電話: (02)8226-5658
$\hat{\mathcal{A}}$
§目 錄§
| 財 | 務 | 報 | 告 | |||||||
|---|---|---|---|---|---|---|---|---|---|---|
| 項 | 目 頁 | 次附註編 | 號 | |||||||
| 一、封 | 面 | $\mathbf{1}$ | ||||||||
| 二、目 | 錄 | $\overline{2}$ | ||||||||
|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 | $3\sim6$ | |||||||||
| 四、個體資產負債表 | 7 | |||||||||
| 五、個體綜合損益表 | $8\sim9$ | |||||||||
| 六、個體權益變動表 | 10 | |||||||||
| 七、個體現金流量表 | $11 - 12$ | |||||||||
| 八、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
| (一)公司沿革 | 13 | |||||||||
|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13 | $=$ | ||||||||
|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 | $13 - 20$ | 三 | ||||||||
| 用 | ||||||||||
|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20 \sim 30$ | 四 | ||||||||
|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 | $30 - 31$ | 五 | ||||||||
| 定性之主要來源 | ||||||||||
|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31 - 52$ | オ〜ニニ | ||||||||
| (七)關係人交易 | $53 \sim 55$ | 二三 | ||||||||
| (八) 質抵押之資產 | 55 | 二四 | ||||||||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 | 55 | 二五 | ||||||||
| 承諾 | ||||||||||
|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
| (十二)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 | $55 - 56$ | 二六 | ||||||||
| 資訊 | ||||||||||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
|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56 \cdot 58 \sim 62$ | ニセ | ||||||||
| 2.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56 \cdot 63$ | ニセ | ||||||||
| 3. 大陸投資資訊 | $56 \sim 57 \cdot 64 \sim 65$ | ニセ | ||||||||
| (十四) 部門資訊 | ||||||||||
| 九、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 $66 \sim 77$ |
Deloitte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0596 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56號12樓
Deloitte & Touche 12th Floor, Hung Tai Financial Plaza 156 Min Sheng East Road, Sec. 3 Taipei 10596, Taiwan
Tel: +886 (2) 2545-9988 Fax:+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聯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聯 穎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 國 105 年 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 之 個 體 資 産 負 債 表, 暨民國 105年及 104年1月1日至12月 31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 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 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 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聯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5 年 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狀況, 暨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 會 計 師 係 依 照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財 務 報 表 規 則 及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執 行 查核正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 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 業 道 德 規 範 , 與 聯 穎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保 持 超 然 獨 立 , 並 履 行 該 規 範 之 其 他 責 任 。 本 會 計 師 相 信 已 取 得 足 夠 及 適 切 之 查 核 證 據 , 以 作 為 表 示 查 核 意 見 之 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 查 核 事 項 係 指 依 本 會 計 師 之 專 業 判 斷 , 對 聯 穎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 國 105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 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 獨表示意見。
茲對聯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5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 敘明如下:
收入之認列
-
- 電線、電纜、電腦用多芯線及彈簧線等之特殊電線製造買賣業務及有關 業務之進出口貿易為聯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收入來源。此類收入認 列之流程係依貿易條件於貨物風險移轉給客戶時認列收入。
-
- 因前述交易包含人工控制,故存在因錯誤而造成報導期間結束日前後之 收入未認列於適當期間之風險。
-
- 本會計師考量聯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入認列政策,評估收入認列時點 之合理性, 並依交易條件就 105年12月 31日前後一定期間之所有出貨 資料,抽核至相關憑證及帳載紀錄,以確認銷貨收入認列時點及金額之 正確性,並評估認列之收入其商品風險及報酬是否業已移轉。
- 採用權益法投資其新增購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資本化之評估
-
- 如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十暨附表六及七,聯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05 年12月31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之餘額為 3,200,278 仟元,占聯穎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總資產 79%,是以採用權益法之轉投資公司之財務績效將重 大影響聯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年度採用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
-
- 採用權益法之轉投資公司本年度因新增購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64,249 仟元,倘若成本金額未正確記錄或因錯誤而延遲資本化,可能造成財務 報表之不實表達,其結果將影響各被投資公司之財務績效,是以本會計 師將採用權益法投資其新增購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資本化之評估列為 關鍵查核事項之一。
-
- 本會計師考量聯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投資個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資 本支出政策,評估成本金額之正確性及資本化時點之合理性,並於查核 各投資個體時執行以下程序:
- (1)自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財產目錄中針對全年度新增部分透過抽樣方 式核 對 外 部 憑 證 、 付 款 及 驗 收 記 錄 , 以 確 定 相 關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達資本化條件,且成本金額已被正確記錄。
- (2)自期末未完工程及待驗設備明細中選取樣本進行實地盤點,觀察其 是否尚未達可使用狀態。
(3)自期末未完工程及待驗設備明細中超過 3 個月仍未資本化者,選取 樣本測試是否有申請或使用單位關於未資本化原因之說明,且經主 管簽核。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 體 財 務 報 表 , 且 維 持 與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有 關 之 必 要 內 部 控 制 , 以 確 保 個 體 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聯穎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 非 管 理 階 層 意 圖 清 算 聯 穎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或 停 止 營 業 , 或 除 清 算 或 停 業 外 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聯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 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 會 計 師 杳 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之 目 的 , 係 對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整 體 是 否 存 有 導 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 係 高 度 確 信 , 惟 依 照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執 行 之 查 核 工 作 無 法 保 證 必 能 偵 出 個 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 表 達 之 個 別 金 額 或 彙 總 數 可 合 理 預 期 將 影 響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使 用 者 所 作 之 經 濟 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 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 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 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 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 導因於錯誤者。
-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 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聯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 見。
-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 之合理性。
-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 以及使聯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 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 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 意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之 相 關 揭 露 , 或 於 該 等 揭 露 係 屬 不 適 當 時 修 正 查 核 意 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 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聯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 力。
-
-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 體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 對於聯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 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 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聯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 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 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 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聯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 國 105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 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 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 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30128050號
106 年 $31$ 月 27 中 華 民 國 $\mathbf{H}$
| w 31 |
X | Ф١ | $\mathbf{I}$ | $\mathbf{H}$ | $\cdot$ | $\boldsymbol{\mathsf{s}}$ | 데 | ສ | $\mathbf{H}$ | 녧 | $\frac{15}{2}$ | ដ ដ | က ယ | ᅴ ম |
$\frac{55}{25}$ | 100 |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04年12月 | 崖 섺 |
370,000 ÷ |
29,748 | 17,953 | 4,903 | 427,099 | 1,545 | 18,301 | 869,549 | 399,333 | 563,195 | 29,253 | $\mathbb{Z}$ | 992,051 | 1,861,600 | 850,000 | 473,558 | 208,532 | 229,767 | 407,482 845,781 |
62,948 | 2,232,287 | \$4,093,887 | |||||
| π | Ж | ä | $\mathbf{\mathbf{t}}$ | $\pmb{\mathsf{I}}$ | . " ದ |
$\mathbb{Z}$ | $\Xi$ | $\overline{14}$ | শ | $\frac{1}{2}$ | $\frac{1}{1}$ | ဟ ဟ | $= 2 \times 2$ | 의 | $\mathbf{a}$ | ||||||||||||||
| 105年12月31 | 藻 41 |
410,000 ÷ |
40,000 | 15,002 | 41,699 | 6,669 | 461,888 | 21,645 | 996,903 | 398,766 | 563,195 | 31,981 | 549 | 994,491 | 1,991,394 | 850,000 | 459,513 | 216,734 | 229,767 | 433,574 880,075 |
133,397 | 2,056,191 | \$4,047.585 | ||||||
| ш | 쎣 莘 啖 準 流動負債 食 |
短期借款(附註十二) | 應付短期票券 (附註十二) | 應付帳款 |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附註二三) | 應付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附註十五及十 | ₽ | 其他應付款一關係人(附註二三) |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五及十八) |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十三) | 流動負債合計 | 非流動負債 | 長期借款 (附註十二、二三及二四) | 其他長期應付款一關係人(附註二三 | 净碇定福利负债(附註四、五及十四) | 存入保證金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负债合针 | 權益(附註四、十五及十八) | 普通股股本 | 資本公積 保留盈條 |
法定盈餘公積 | 特別盈餘公積 | 保留盈餘合計 未分配盈餘 |
其他構益 | 權益合計 | \$ 40 × 様 ď. 侦 暝 |
||
| 51 厛 m 詹 $\begin{smallmatrix} 000 \ 001 \ 001 \end{smallmatrix}$ Ã 넓 |
Ą ₹ |
2100 | 2110 | 2170 | 2180 | 2206 | 220 | 2230 | 2399 | 21XX | 2540 | 2620 | 2640 | 2645 | 25X | 2XXX | 3110 | 3200 | 3310 | 3320 | 3300 3350 |
9400 | 3XXX | ||||||
| 医线 靈 (III) 鄱 |
X | $\sim$ $\sim$ | 5 | $\cdot$ $\circ$ | $\mathbf{I}$ | t | $\frac{17}{2}$ | $^{\circ}$ R | 4 | $\overline{\phantom{a}}$ အျ |
$\frac{100}{100}$ | ||||||||||||||||||
| 民國 | $12$ $\overline{5}$ 31 $\overline{6}$ 104年 |
震 ≮≰ |
÷Ą | 84,831 19,693 |
$\begin{array}{c} 214,865 \ 373,224 \end{array}$ | 306 1,077 1,077 1,096,446 |
16,598 | 3,212,933 | 150,863 | 8,281 | 8,766 3,397,441 |
\$4,093,887 | |||||||||||||||||
| Ж | ھ | $\bullet$ | $\mathbf{a}$ | $\overline{17}$ | ' R | 4 | $\frac{33}{2}$ | $\frac{100}{100}$ | |||||||||||||||||||||
| 105年12月31日 | 嵩 $ \nmid$ |
59,359 ↮ |
5,848 | 228,381 | 4,375 | 388,818 | 8 | 240 | 3,083 | 690,196 | 3,200,278 | 147,822 | 4,754 | 4,535 3,357,389 |
\$4,047,585 | ||||||||||||||
| 樾 流動資產 ijπ, 4 |
现金及约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四、五及八 |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四、五及八 |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附註二三) | 其他應收款一腸像人(附註二三) | 存货(附註四、五及九) | 预付款项 |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八) | 流動資產合計 | 以成本街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 非流動資產 |
及七)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一及二 | g 图 |
遥延所得税资基 (附註四、五及十八) | 存出保證金(附註二四) 非流動資產合計 |
$\frac{1}{4}$ 裁 愽 Ye. |
||||||||||||
| ₹ | 1100 | 1150 | 1170 | 1180 | 1210 | 130X | 1410 | 1470 | $\frac{1}{2}$ | 1543 | 1550 | 1600 | 1840 | 15XX 1920 |
100X |
富装 會計主管:曾寶枝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7-$
家长
經理人:學文宏
第章
董事長:何约街
$\hat{\mathcal{A}}$
| 限公司 | |||||
|---|---|---|---|---|---|
| 表 | |||||
| 昆 國 |
105 $#$ $R$ | $\frac{1}{2} \left( \frac{1}{2} \right) \left( \frac{1}{2} \right)$ | 日至12月31 | 日 |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代 碼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4100 | 銷貨收入 (附註四、十六及二 $\equiv$ ) |
\$ | 726,362 | 100 | \$ | 850,031 | 100 |
| 5110 | 銷貨成本 (附註四、五、九及 二三) |
652,665 | 90 | 781,554 | 92 | ||
| 5900 | 營業毛利 | 73,697 | 10 | 68,477 | 8 | ||
| 5910 | 與子公司之未實現利益 (附註 四) |
1,625) | 1,852) | ||||
| 5920 | 與子公司之已實現利益 (附註 四) |
1,852 | 2,030 | ||||
| 5950 | 已實現營業毛利 | 73,924 | 10 | 68,655 | $\bf 8$ | ||
| 6100 6200 6000 |
營業費用 (附註十七)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合 計 |
41,221 73,337 114,558 |
6 10 16 |
29,178 65,550 94,728 |
3 8 11 |
||
| 6900 | 營業淨損 | 40,634) | $\left( \underline{\qquad} 6\right)$ | 26,073) | $\frac{3}{2}$ | ||
| 7010 7020 7050 706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其他收入 (附註十七及二 $\equiv$ )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 四、七及十七) 財務成本 (附註十七)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及 |
3,921 24,754) 12,336) |
$\mathbf{1}$ 3) € 2) $\left($ |
$\left($ | 6,175 20,733) 13,467) |
$\mathbf{1}$ 2) 2) ( |
|
| 7000 | 關聯企業損益份額(附 註四及十) 合 計 |
184,032 150,863 |
25 21 |
128,407 100,382 |
15 12 |
(接次頁)
(承前頁)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代 碼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7900 | 税前淨利 | \$ | 110,229 | 15 | \$ | 74,309 | 9 |
| 7950 | 所得稅費用 (利益) (附註四、 五及十八) |
3,527 | $\mathbf{1}$ | 7,712) | 1 ) | ||
| 8200 | 本年度淨利 | 106,702 | 14 | 82,021 | 10 | ||
| 其他綜合損益 (附註四、十四 及十五) |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 衡量數 |
1,926) | 2,864) | ||||
| 8330 |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 司其他綜合損益 |
||||||
| 份額 | 473 | 3,763) | 1)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 之項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 報表換算之兌換 |
||||||
| 差額 | 196,354) | 27) $\left($ |
$\sqrt{2}$ | 38,947) | 5) | ||
| 8370 |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 聯企業之其他綜 |
||||||
| 合損益之份額 | 9 | ||||||
| 8300 |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 | ||||||
| 益 | 197,798) | $\left( \underline{\hspace{1cm}} 27 \right)$ | 45,574) | (6 | |||
| 8500 |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sqrt{2}$ | 91,096) | $\left( \underline{\underline{13}} \right)$ | \$ | 36,447 | 4 |
| 每股盈餘(附註十九) | |||||||
| 9710 | 基 本 |
$\overline{2}$ | 1.26 | \$ | 0.96 | ||
| 9810 | 稀 釋 |
\$ | 1.25 | \$ | 0.96 |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 民國 | 编 唱 $105 + R$ 善 |
12 $\overline{\rm{m}}$ sн 睡眠 新 三、 |
m $\overline{51}$ 叹 |
|||||||
|---|---|---|---|---|---|---|---|---|---|---|
| c | , 係新台幣仟元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
|||||||||
| 眨 뼾 和 |
本额 尝 |
渠 | 嚩 Ĥ |
华 | 其 國外營運機構 舛 时務報表換 |
뺴 40 憾 出資 瀧 \$ 樵 権 셖 |
||||
| 代碼 국 |
104年1月1日徐額 | (仟股 85,000 股数 |
850,000 ₩ ⋪ |
₩, 473,558 ∢ * $\Theta$ 惏 |
法定盈餘公務 198,213 ₩ |
盈餘公積 229,767 特別 $\ddot{\phantom{1}}$ |
\$ 438,042 嚩 r. 仒 ₩ ₭ |
後 101,895 制 \$ $\approx$ e, N |
*1 Ķ R $\frac{1}{2}$ ↔ $\ast$ |
$\frac{1}{4\pi}$ \$2,291,475 $\blacklozenge$ 쎪 椎 |
| Ed B | 股東現金股利-每股10元 法定盈餘公積 103年盈餘分配 |
$\bullet$ | ¥. $\ddot{\phantom{1}}$ |
\$ | 10,319 | $\cdot$ | $10,319$ 85,000) |
$\blacksquare$ | 85,000) | |
| $\Xi$ | 采渔田 $\frac{1}{2}$ $\overline{a}$ 西 104年1月1 |
٠ | ÷, | 82,021 | 82,021 | |||||
| B | 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他綜合 損益 |
$\blacksquare$ | * 1 | $\mathbf{r}$ | 6,627 | 38,94Z) | $\mathbf{E}$ | 45,574) | ||
| Ď | 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綜合損益 總額 |
75,394 | 38,947) | $\mathbf{1}$ | 36,447 | |||||
| УŚ | 取得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 10,635) | ı. | $\mathbf{I}$ | 10,635 | |||||
| $\mathbf Z$ | 104年12月31日徐額 | 85,000 | 850,000 | 473,558 | 208,532 | 229,767 | 407,482 | 62,948 | 2,232,287 | |
| B5 $\Xi$ |
股東現金股利一每股083元 法定盈餘公務 104年盈餘分配 |
$\pmb{\cdot}$ 4 |
$\mathbf{r}$ $\mathbf{I}$ |
$\,$ t ٠ |
8,202 | $8,202$ ) 70,955) |
$\cdot$ | 70,955) | ||
| C 15 | -每股 0.17元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 |
$\mathbf{I}$ | $\mathbf{I}$ | 14,045) | $\mathbf{I}$ | 14,045) | ||||
| $\overline{a}$ | 日至12月31日净利 105年1月1 |
$\mathbf{I}$ | ı | 106,702 | $\mathbf{I}$ | 106,702 | ||||
| $\mathbf{E}$ | 12月31日其他綜合 кH $\mathbf{m}$ $\mathbf{r}$ 105年1月 損益 |
1,453) | 196,354) | 이 | 197,798 | |||||
| Ď5 | 12月31日綜合損益 쎆 ш $\blacksquare$ 105年1月 總額 |
105,249 | 196,354) | G | 91,096) | |||||
| $\overline{\mathbf{z}}$ | 105年12月31日徐颖 | 85,000 | 850,000 еы |
459,513 ન્ભ |
216.734 નન∥ |
229.767 ₩ |
433,574 ₩ |
133,406) କ୍ |
에 eal |
\$2,056.191 |
| ぺ $\mathbb{Z}$ أينهنج 董事長:何鈞銜 |
經理人:廖文宏 |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 $-10-$ |
小部分 | 曾貢枝 $\ddot{\phantom{0}}$ 會計主管 |
CÑ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代 碼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A10000 | 税前淨利 | \$ 110,229 |
\$ | 74,309 |
| A20000 | 調整項目: | |||
| A20100 | 折舊費用 | 3,560 | 3,924 | |
| A23500 |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16,598 | 16,349 | |
| A20900 | 財務成本 | 12,336 | 13,467 | |
| A21200 | 利息收入 | 942) | € | 1,470) |
| A22300 |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及關聯企 | |||
| 業損益份額 | 184,032) | 128,407) | ||
| A22500 |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 | |||
| 備利益 | 185) | ( | 95) | |
| A23900 | 與子公司之未實現利益 | 1,625 | 1,852 | |
| A24000 A24100 |
與子公司之已實現利益 外幣兌換淨 (益)損 |
1,852) 3,972) |
2,030) 3,262 |
|
| A30000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 | |||
| 變動數 | ||||
| A31130 | 應收票據 | 13,863 | 1,103 | |
| A31150 | 應收帳款 | 10,803) | 38,267 | |
| A31160 |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 4,201) | 303 | |
| A31200 | 貨 存 |
214 | 171) | |
| A31230 | 預付款項 | 837 | 232) | |
| A31240 | 其他流動資產 | 656) | 95 | |
| A32130 | 應付票據 | 7,683) | ||
| A32150 | 應付帳款 | 14,872) | 11,489 | |
| A32160 |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 24,205 | 1,471 | |
| A32990 | 應付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 1,766 | 2,059) | |
| A32230 | 其他流動負債 | 3,262 | 1,175 | |
| A32240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802 | 857 | |
| A33000 | 營運產生之淨現金流(出)入 | 32,218) | 25,776 | |
| A33300 | 支付之利息 | 12,861) | 12,889) | |
| A33500 | 支付之所得稅 | 1,545) | 1,381) | |
| AAAA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 46,624) | 11,506 |
(接次頁)
(承前頁)
| 代 碼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B02700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 619) |
$($ \$ 241) |
| B02800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285 | 95 |
| B03800 | 存出保證金減少 (增加) | 4,231 | 6,469) |
| B04300 |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增加 | 13,164) | 54,215) |
| B07500 | 收取之利息 | 928 | 1,455 |
| B07600 | 收取子公司及關聯企業股利 | 101,900 | |
| BBBB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 (出)入 | 8,339) | 42,525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C00100 | 短期借款增加 | 40,000 | 163,841 |
| C00500 |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 40,000 | |
| C01600 | 舉借長期借款 | 1,200,000 | 1,647,798 |
| C01700 | 償還長期借款 | 1,200,000) | 1,823,391) |
| C03000 | 存入保證金增加 (減少) | 279 | 377) |
| C03700 | 其他應付款一關係人增加 | 33,921 | 62,602 |
| C04500 | 發放現金股利 | $85,000$ ) | 85,000) |
| CCCC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 29,200 | 34,527) |
| DDDD |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291 | 154 |
| EEEE | 本年度現金及約當現金淨(減少)增加 | 19,658 | |
| 數 | 25,472) | ||
| E00100 |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84,831 | 65,173 |
| E00200 |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59,359 \$ |
84,831 \$ |
$\sim$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 105年及 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除另予註明者外,金額為新台幣仟元)
一、公司沿革
聯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 76年4月依公司 法暨其他有關法令規定設立登記,並開始營業,原名聯穎電線廠股份 有限公司,嗣於93年8月24日經經濟部核准變更公司名稱為聯穎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電線、電纜、電腦用多芯線 及彈簧線等之特殊電線製造買賣業務及有關業務之進出口貿易。
本公司股票於99年11月10日起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個體財務報告於106年3月27日經董事會通過。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尚未生效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以下稱「金管會」)認可將於 106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IFRS)、國際會計準則 (IAS)、解釋 (IFRIC) 及解釋公告 (SIC)
依據金管會發布之金管證審字第1050050021號及金管證審字第 1050026834 號函,本公司將自106年度開始適用業經國際會計準則 理事會(IASB)發布且經金管會認可106年適用之IFRS、IAS、IFRIC 及 SIC (以下稱「IFRSs」)及相關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修 正規定。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1) |
|---|---|
|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 | 2014年7月1日 (註2) |
|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 | 2014年7月1日 |
| 「2012-2014 週期之年度改善」 | 2016年1月1日 (註3) |
| IFRS 10、IFRS 12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個體: | 2016年1月1日 |
| 適用合併報表之例外規定」 |
(接次頁)
(承前頁)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1) |
|---|---|
| IFRS 11 之修正「聯合營運權益之取得」 | 2016年1月1日 |
| IFRS14「管制遞延帳戶」 | 2016年1月1日 |
| IAS1之修正「揭露倡議」 | 2016年1月1日 |
| IAS16 及 IAS 38 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 | 2016年1月1日 |
| 法之闡釋 : | |
| IAS 16 及 IAS 41 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 2016年1月1日 |
| IAS19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金」 | 2014年7月1日 |
| IAS 27 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中之權益法」 | 2016年1月1日 |
| IAS 36 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 2014年1月1日 |
| IAS 39 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與避險會計 | 2014年1月1日 |
| 之持續適用」 | |
| IFRIC $21 \rceil$ 公課 | 2014年1月1日 |
- 註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 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註 2: 給與日於 2014年7月1日以後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開始適用 IFRS 2 之修正;收購日於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之企業合併開 始適用 IFRS 3 之修正; IFRS 13 於修正時即生效。其餘修正 係適用於 2014年7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 註 3: 除 IFRS 5 之修正推延適用於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外,其餘修正係追溯適用於 2016年1月1日以後開始 之年度期間。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上述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及 106 年適用之 IFRSs 規定將不致造成本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 動:
- IAS 36 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IAS 36 之修正係釐清本公司僅須於認列或迴轉資產或現金 產生單位減損損失當期揭露其可回收金額。此外,已認列或迴 轉減損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可回收金額若以公允價值減處 分成本衡量,本公司將揭露公允價值層級,對屬第2或第3等 級公允價值衡量,並將額外揭露衡量公允價值之評價技術及每
一關鍵假設。若以現值法衡量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須增加揭 露所採用之折現率。前述修正將於106年追溯適用。
-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修正 IFRS 2「股份基礎給付」 IFRS 3「企業合併」及 IFRS 8「營運部門」等若干準則。
106年追溯適用 IFRS 13 之修正時, 折現之影響不重大之無 設定利率短期應收款及應付款將按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IAS 24「關係人揭露」之修正係釐清,為本公司提供主要 管理 階 層 服 務 之 管 理 個 體 係 屬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人 , 應 揭 露 管 理 個 體提供主要管理階層服務而致報導個體發生之已支付或應支付 金額,惟無須揭露該等薪酬之組成類別。
-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修正 IFRS 3、IFRS 13 及 IAS 40 「投資性不動產」等若干準則。
IFRS 13 之修正係釐清包含於 IAS 39 或 IFRS 9 適用範圍內 並依其規定處理之所有合約,即使該合約不符合 IAS 32「金融 工具:表達 , 對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定義, 亦可適用以淨額 基礎衡量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群組公允價值之例外規定(即「組 合例外」)。
- IAS 16 及 IAS 38 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企業應採用適當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以反映其消耗該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與無形資產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型態。
IAS 16「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修正規定,收入並非衡 量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之適當基礎,且該修正並未提 供得以收入為基礎提列折舊費用之例外規定。
IAS 38「無形資產」之修正則規定,除下列有限情況外, 收入並非衡量無形資產攤銷費用之適當基礎:
- (1)無形資產係以收入之衡量表示 (例如,合約預先設定當收 入達特定門檻後無權再使用該無形資產),或
-
(2) 能證明收入與無形資產經濟效益之耗用高度相關。
-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修正
該修正除配合 106 年適用之 IFRSs 新增若干會計項目及非 金融 資 產 減 損 揭 露 規 定 外 , 另 配 合 國 內 實 施 IFRSs 情 形 , 強 調 若干認列與衡量規定,並新增關係人交易及商譽等揭露。
該修正規定,其他公司或機構與本公司之董事長或總經理 為同一人,或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者,除能證明不具控 制或重大影響者外,係屬實質關係人。此外,該修正規定應揭 露與本公司進行重大交易之關係人名稱及關係,若單一關係人 交易金額或餘額達本公司各該項交易總額或餘額 10%以上者, 應按關係人名稱單獨列示。
此外,若被收購公司於合併後之實際營運情形與收購時之 預期效益有重大差異者,該修正規定應附註揭露。
106年追溯適用前述修正時,將增加關係人交易及商譽減損 之揭露。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本公司仍 持續評估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 106 年適用之 IFRSs 修正規定對各期間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相關影響待評 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二)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IFRSs 本公司未適用下列業經 IASB 發布但未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 截至本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除 IFRS 4 之修正 (限採覆蓋 法)、IFRS 9 及 IFRS 15 應自 107 年度開始適用外,金管會尚未發 布其他準則生效日。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1) 註 2 「2014-2016 週期之年度改善」 IFRS2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與衡量」 2018年1月1日 2018年1月1日 IFRS 4 之修正「於 IFRS 4 『保險合約』下 IFRS 9 『金融工具』之適用」 IFRS $9 \rceil$ 金融工具 2018年1月1日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強制生效日及過渡揭露」 2018年1月1日
(接次頁)
(承前頁)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1) |
|---|---|
| IFRS 10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 | 未定 |
| 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
| IFRS15「客戶合約之收入」 | 2018年1月1日 |
| IFRS 15 之修正「IFRS 15 之闡釋」 | 2018年1月1日 |
| IFRS $16$ $\sqrt{4}$ 镇 $\frac{4}{1}$ | 2019年1月1日 |
| IAS7之修正「揭露倡議」 | 2017年1月1日 |
| IAS 12 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 2017年1月1日 |
| 認列」 | |
| IAS 40 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換」 | 2018年1月1日 |
| IFRIC 22「外幣交易與預收付對價」 | 2018年1月1日 |
- 註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 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註 2: IFRS 12 之修正係追溯適用於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IAS 28 之修正係追溯適用於 2018 年1月1日以後開 始之年度期間。
-
- IFRS $9 \rceil$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之認列及衡量
就金融資產方面,所有原屬於IAS 39「金融工具:認列與 衡量」範圍內之金融資產後續衡量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或以公 允價值衡量。IFRS9對金融資產之分類規定如下。
本公司投資之債務工具,若其合約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 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分類及衡量如下:
- (1) 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 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 續係按有效利率認列利息收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 減損損益認列於損益。
- (2) 藉由收取合約現金流量與出售金融資產而達成目的之經營 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續係按有效利率認 列利息收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減損損益與兌換損
益亦認列於損益,其他公允價值變動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於該金融資產除列或重分類時,原先累積於其他綜合 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應重分類至損益。
本公司投資非屬前述條件之金融資產,係以公允價值衡 量,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損益。惟本公司得選擇於原始認列時, 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投資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此類金融資產除股利收益認列於損益外,其他相關利 益及損失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後續無須評估減損,累積於 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亦不重分類至損益。
金融資產之減損
IFRS9改採用「預期信用損失模式」認列金融資產之減損。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強制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租賃款、IFRS15「客戶合約之收入」 產生之合約資產或放款承諾及財務保證合約,係認列備抵信用 損失。若前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並未顯著增 加,則其備抵信用捐失係按未來12個月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 若前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已顯著增加且非低信 用 風 險 , 則 其 備 抵 信 用 損 失 係 按 剩 餘 存 續 期 間 之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衡量。但未包括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必須按存續期間 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備抵信用損失。
此外,原始認列時已有信用減損之金融資產,本公司考量 原始認列時之預期信用損失以計算信用調整後之有效利率,後 續備抵信用損失則按後續預期信用損失累積變動數衡量。 過渡規定
IFRS 9生效時,首次適用日前已除列之項目不得適用。金 融資產之分類、衡量與減損應追溯適用,惟本公司無須重編比 較期間,並將首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
- IFRS 10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 產出售或投入
該修正規定,若本公司出售或投入資產予關聯企業(或合 資),或本公司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但保留對該子公司之重 大影響(或聯合控制),若前述資產或前子公司符合IFRS3「業 務」之定義時,本公司係全數認列該等交易產生之捐益。
此外,若本公司出售或投入資產予關聯企業(或合資), 或本公司在與關聯企業(或合資)之交易中喪失對子公司之控 制,但保留對該子公司之重大影響(或聯合控制),若前述資 產或前子公司不符合 IFRS 3「業務」之定義時,本公司僅在與 投資者對該等關聯企業(或合資)無關之權益範圍內認列該交 易所產生之損益,亦即,屬本公司對該損益之份額者應予以銷 除。
- IFRS 15「客戶合約之收入」及相關修正
IFRS 15 係規範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認列原則,該準則將取 代IAS18「收入、IAS11「建造合約」及相關解釋。
本公司於適用 IFRS 15 時,係以下列步驟認列收入:
- (1) 辨認客戶合約;
- (2) 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3) 決定交易價格;
- (4) 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義務;及
- (5)於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IFRS 15 及相關修正生效時,本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 期間或將首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
- IFRS 16「租賃」
IFRS 16 係規範租賃之會計處理,該準則將取代 IAS 17「租 賃」及相關解釋。
於適用 IFRS 16 時,若本公司為承租人,除小額租賃及短 期租賃得選擇採用類似 IAS 17 之營業租賃處理外,其他租賃皆 應於個體資產負債表上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個體綜合 損益表應分別表達使用權資產之折舊費用及租賃負債按有效利 息法所產生之利息費用。在個體現金流量表中,償付租賃負債 之本金金額表達為籌資活動,支付利息部分則列為營業活動。
對於本公司為出租人之會計處理預計無重大影響。
IFRS 16 生效時,本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期間或將首 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
- IAS 12 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
除非稅法限制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所能減除之收益類型而應 就同類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評估是否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否 則應就所有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一併評估。於評估是否認列遞延 所得稅資產時,若有足夠證據顯示本公司很有可能以高於帳面 金額回收資產,則估計未來課稅所得所考慮之資產回收金額不 限於其帳面金額,且未來課稅所得之估計應排除因可減除暫時 性差異迴轉所產生之影響。
- IFRIC 22 「外幣交易與預收付對價」
IAS 21 規定外幣交易之原始認列,應以外幣金額依交易日 功能性貨幣與外幣間之即期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記錄。IFRIC 22 進一步說明若企業於原始認列非貨幣性資產或負債前已預付 或 預 收 對 價 , 應 以 原 始 認 列 預 收 付 對 價 之 日 作 為 交 易 日 。 若 企 業分次預收付對價,應分別決定每次預收付對價之交易日。
本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 IFRIC 22,或自首次適用日或首次 適用 IFRIC 22 之財務報告比較期間開始日推延適用 IFRIC 22。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本公司仍 持續評估其他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相 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一)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二) 編製基礎
除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 本基礎編製。
公允價值衡量依照相關輸入值之可觀察程度及重要性分為第 1 等級至第3等級:
-
- 第 1 等級輸入值:係指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 絡市場之報價 (未經調整)。
-
- 第 2 等級輸入值:係指除第 1 等級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直接 (亦即價格)或間接 (亦即由價格推導而得)之可觀察輸入值。
-
- 第3等級輸入值:係指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之輸入值。
本公司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對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係採 權益法處理。為使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本年度捐益、其他綜合捐益及 權益與本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本年度損益、其 他綜合損益及權益相同,個體基礎與合併基礎下若干會計處理差異 係調整「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捐 益份額、「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其他綜合損益份額」暨相關權益項 目。
(三)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流動資產包括:
-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
-
-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內實現之資產;及
-
- 現金及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12個月用以交 换或清償負債而受到限制者)。
流動負債包括:
-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負債;
-
-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內到期清償之負債,以及
-
-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12個月之負 債。
非屬上述流動資產或流動負債者,係分類為非流動資產或非流 動負債。
(四)外 幣
本公司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以本公司功能性貨幣以外之貨幣 (外幣)交易者,依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記錄。
外幣貨幣性項目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收盤匯率換算。因交割 貨幣性項目或換算貨幣性項目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年度認列 於捐益。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 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年度損益,惟屬公允價值變動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者,其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不再重新换算。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本公司國外營運機構 (包含營運所在 國家或使用之貨幣與本公司不同之子公司)之資產及負債以每一資 產負債表日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年度平均匯 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貨 (五)存
存 貨 係 商 品 存 貨 。 存 貨 係 以 成 本 與 淨 孿 現 價 值 孰 低 衡 量 , 比 較 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除同類別存貨外係以個別項目為基礎。淨變現 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 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存貨成本之計算係採加權平 均法。
(六) 投資子公司
本公司採用權益法處理對子公司之投資。
子公司係指本公司具有控制之個體。
權益法下,投資原始依成本認列,取得日後帳面金額係隨本公 司所享有之子公司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與利潤分配而增減。此 外,針對本公司可享有子公司其他權益之變動係按持股比例認列。
當本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係作 為權益交易處理。投資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 之差額,係直接認列為權益。
當本公司對子公司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該子公司之權益 (包括權益法下子公司之帳面金額及實質上屬於本公司對該子公司 淨投資組成部分之其他長期權益)時,係繼續按持股比例認列損失。
本公司評估減損時,係以財務報告整體考量現金產生單位並比 較其可回收金額與帳面金額。嗣後若資產可回收金額增加時,將減 損 損 失 之 迴 轉 認 列 為 利 益 , 惟 資 產 於 減 損 損 失 迴 轉 後 之 帳 面 余 額 , 不 得 超 過 該 項 資 產 在 未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之 情 況 下 , 減 除 應 提 列 攤 銷 後 之帳面金額。
本公司與子公司之順流交易未實現損益於個體財務報告予以銷 除。本公司與子公司之逆流及側流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僅在與本公 司對子公司權益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個體財務報告。
(七)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本公司具有重大影響,但非屬子公司或合資之企 業。
本公司對投資關聯企業係採用權益法。
權 益 法 下 ,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原 始 依 成 本 認 列 , 取 得 日 後 帳 面 金 額 係隨本公司所享有之關聯企業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與利潤分配 而增減。此外,針對關聯企業權益之變動係按持股比例認列。
取得成本超過本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關聯企業可辨認資產及負 債淨公允價值份額之數額列為商譽,該商譽係包含於該投資之帳面 金額且不得攤銷。
本公司於評估減損時,係將投資之整體帳面金額 (含商譽)視 為單一資產比較可回收金額與帳面金額,進行減損測試,所認列之 減損損失亦屬於投資帳面金額之一部分。減損損失之任何迴轉,於 該投資之可回收金額後續增加之範圍內予以認列。
本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逆流、順流及側流交易所產生之損益, 僅在與本公司對關聯企業權益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個體財務報告。 (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認列,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 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對每一重大部 分單獨提列折舊。本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 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變動之影響。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 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九)有形資產之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有形資產 可能已減損。若有任一減損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 倘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本公司估計該資產所屬現金產 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
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個 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將該資 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減至其可回收金額,減損損失係認 列於損益。
當減損損失於後續迴轉時,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 調增至修訂後之可回收金額,惟增加後之帳面金額以不超過該資產 或現金產生單位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 (減除折舊)。減損損失之迴轉係認列於損益。
(十)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本公司成為該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 列於個體資產負債表。
原始認列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時,若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非屬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取得 或發行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衡量。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 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 則立即認列為損益。
-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慣例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認列及除列。
(1) 衡量種類
本公司所持有之金融資產種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與 放款及應收款。
A.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非衍生金融資產被指定為備供 出售,或未被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持有至到期日投資 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係認列於損益。其餘備 供出售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於投資處分或確定減損時重分類為損益。
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於本公司收款之權利確立 時認列。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若屬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 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及與此種無報價權 益工具連結且須以交付該等權益工具交割之衍生工具, 後續係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單獨列為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該等金融資產於後續能可靠 衡量公允價值時,係按公允價值再衡量,其帳面金額與 公允價值間之差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若有減損時, 則認列於損益。
B. 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及 帳款與其他應收款)係採用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減 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惟短期應收帳款之利息認列 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
約當現金包括高度流動性及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 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定期存款,係用於滿足短期現金 承諾。
(2) 金融資產之減損
本公司係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金融資產是否有減 損客觀證據,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 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 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列 報 之 金 融 資 産 , 如 應 收 帳 款 , 該 資 産 若經個別評估未有客觀減損證據,另再集體評估減損。應 收款集體存在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本公司過去收款經 驗、集體超過平均授信期間之延遲付款增加情況,以及與 應收款拖欠有關之可觀察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化。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 資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 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於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 額減少,且經客觀判斷該減少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有 關,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直接或藉由調整備抵帳戶予以 迴轉認列於損益,惟該迴轉不得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超過 若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本。
其他金融資產客觀減損證據包含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 大財務困難、違約(例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 付)、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增或由 於財務困難而使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帳面 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類似金融資產之現時市場報酬 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此種減損損失於後續期間不得迴 轉。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 額 中 扣 除 , 惟 應 收 帳 款 係 藉 由 備 抵 帳 戶 調 降 其 帳 面 金 額 。 當判斷應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戶。原先已沖 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除因應收帳款無法
收回而沖銷備抵帳戶外,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列於 損益。
(3) 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 效,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 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於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收取對價 加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之總和 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 權益工具
本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 後之金額認列。
再取回本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係於權益項下認列與減除。 購買、出售、發行或註銷本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不認列於損益。 3. 金融負債
(1) 後續衡量
本公司所有金融負債係以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 量。
(2) 金融負債之除列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對價(包含任 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捐 益。
(十一)收入認列
收入係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並扣除估計之客戶 退貨、折扣及其他類似之折讓。
- 商品之銷售
銷售商品係於下列條件完全滿足時認列收入:
- (1) 本公司已將商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移轉予買方;
- (2) 本公司對於已經出售之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 有效控制;
(3) 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4) 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及
(5)與交易有關之已發生或將發生之成本能可靠衡量。
去料加工時,加工產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並未移 轉,是以去料時不作銷貨處理。
- 股利收入及利息收入
投資所產生之股利收入係於股東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 惟前提係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收入 金額能可靠衡量。
金融資產之利息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 且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認列。利息收入係依時間之經過按流 通在外本金與所適用之有效利率採應計基礎認列。
(十二)租 賃
當租賃條款係移轉附屬於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予 承租人,則將其分類為融資租賃。所有其他租賃則分類為營業租賃。
當本公司為出租人,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係按直線基礎於相關 租賃期間內認列為收益。
(十三)員工福利
-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相關負債係以換取員工服務而預期支付之非 折現金額衡量。
- 退職後福利
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將 應提撥之退休金數額認列為費用。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確定福利成本(含服務成本、淨利息 及再衡量數)係採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服務成本(含當期服 務成本)及淨確定福利負債淨利息於發生時認列為員工福利費 用。再衡量數(含精算損益及扣除利息後之計畫資產報酬)於 發 生 時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並 列 入 保 留 盈 餘 , 後 續 期 間 不 重 分 類至損益。
淨確定福利負債係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提撥短絀。
(十四)所得税
所得稅費用係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之總和。
- 當期所得稅
依所得税法規定計算之未分配盈餘加徵 10%所得稅列為股 東會決議年度之所得稅費用。
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列入當年度所得稅。 2.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依帳載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與計算課稅所得 之課稅基礎二者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予以認列。
遞延所得稅負債一般係就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予以認 列,而遞延所得稅資產則於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以供可減除暫 時性差異及虧損扣抵使用時認列。
與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相關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認列 遞延所得稅負債,惟本公司若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 且該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除外。與 此類投資有關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僅於其很有可能有足夠課 稅 所 得 用 以 實 現 暫 時 性 差 異 , 且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預 期 將 迴 轉 的 範圍內,予以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帳面金額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 檢 視,並 針 對 已 不 再 很 有 可 能 有 足 夠 之 課 稅 所 得 以 供 其 回 收 所 有 或 部 分 資 產 者 , 調 減 帳 面 金 額 。 原 未 認 列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者,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在未來很有可能 產生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增帳面金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負債清償或資產實現當年 度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 法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之衡量係反映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預期回收或清償其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 之方式所產生之租稅效果。
- 本年度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
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惟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或 直 接 計 入 權 益 之 項 目 相 關 之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分 別 認 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公司於採用會計政策時,對於不易自其他來源取得相關資訊 者,管理階層必須基於歷史經驗及其他攸關之因素作出相關之判斷、 估計及假設。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有所不同。
管理階層將對估計與基本假設持續檢視。若估計之修正僅影響當 期,則於修正當期認列;若會計估計之修正同時影響當期及未來期間, 則於修正當期及未來期間認列。
(一)所得稅
截至 105年及 104年12月31日止,與未使用課稅損失有關之 遞延所得稅資產帳面金額分別為4,754仟元及8,281仟元。由於未來 獲利之不可預測性,本公司於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止分別尚 有1,967 仟元及0元之課稅損失並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遞延所得 稅資產之可實現性主要視未來能否有足夠之獲利或應課稅暫時性差 異而定。若未來實際產生之獲利少於預期,可能會產生重大遞延所 得稅資產之迴轉,該等迴轉係於發生期間認列為損益。
(二)應收票據及帳款之估計減損
當有客觀證據顯示減損跡象時,本公司考量未來現金流量之估 計。減損損失之金額係以該資產之帳面金額及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排 除尚未發生之未來信用損失)按該金融資產之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 現值間的差額衡量。若未來實際現金流量少於預期,可能會產生重 大減損損失。
(三)存貨之減損
存貨淨變現價值係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 投 入 之 估 計 成 本 及 完 成 出 售 所 需 之 估 計 成 本 後 之 餘 額 估 計 , 該 等 估 計 係 依 目 前 市 場 狀 況 及 類 似 產 品 之 歷 史 銷 售 經 驗 評 估 , 市 場 情 況 之 改變可能重大影響該等估計結果。
(四)確定福利計畫之認列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應認列之確定福利成本及淨確定福利負債係 使用預計單位福利法進行精算評價,其採用之精算假設包括折現 率、離職率及薪資預期增加率等估計,若該等估計因市場與經濟情 況之改變而有所變動,可能會重大影響應認列之費用與負債金額。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銀行支票及活期存款 | \$ 34,637 | \$59,429 | |
|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136 | 65 | |
| 約當現金 | |||
| 銀行定期存款 | 24,586 | 25,337 | |
| \$59,359 | -84,831 |
銀行存款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利率區間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銀行存款 | $0\% \sim 7.35\%$ | $0\% \sim 5.45\%$ |
七、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國內未上市(櫃)普通股 | ||
| 嘉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嘉陽公司) | $\overline{\phantom{a}}$ | \$16,598 |
本公司所持有之上述未上市(櫃)股票投資,於資產負債表日係 按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因其公允價值合理估計數之區間重大且無 法合理評估各種估計之機率,致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其公允價值無法 可靠衡量。
本公司於 105 及 104 年度依投資國內非上市(櫃)公司相關可回 收金額評估,分別認列減損損失16,598仟元及16,349仟元。
八、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應收票據 | ||
| 應收票據 | \$6,067 | \$19,918 |
| 備抵呆帳 | 219' | 225 |
| 5,848 | 19.693 |
(接次頁)
(承前頁)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應收帳款 | ||
| 應收帳款 | \$230,257 | \$215,562 |
| 備抵呆帳 | 1,876) | 697 |
| \$228,381 | \$214,865 |
(一)應收帳款
本公司對商品銷售之平均授信期間為月結60天~120天。於決 定應收帳款可回收性時,本公司考量應收帳款自原始授信日至資產 負債表日信用品質之任何改變。由於歷史經驗顯示逾期超過 360 天 之應收帳款無法回收,本公司對於帳齡超過 360 天之應收帳款認列 100%備抵呆帳,對於帳齡在1天至360天之間之應收帳款,其備抵 呆帳係參考交易對方過去拖欠記錄及分析其目前財務狀況,以估計 無法回收之金額。
於資產負債表日已逾期但本公司尚未認列備抵呆帳之應收帳 款,因其信用品質並未重大改變,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仍可回收其 金額,本公司對該等應收帳款並未持有任何擔保品或其他信用增強 保障。
應收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0 \sim 60 \text{ K}$ | \$102,597 | \$106,125 |
| $61 - 90$ 天 | 52.171 | 57,383 |
| 91 天以上 | 75,489 | 52,054 |
| \$230,257 | \$215,562 |
以上係以立帳日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已逾期但未減損應收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91 - 120$ 天 | \$34,232 | \$ 33,547 |
| 120天以上 | 39,381 | 17,810 |
| \$73,613 | \$51,357 |
以上係以立帳日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應收帳款之備抵呆帳變動資訊如下:
| 個 | 別 | 評 | 估 | 群 | 組 | 評 | 估 | |||
|---|---|---|---|---|---|---|---|---|---|---|
| 減 | 損 | 損 | 失 | 減 | 損 | 損 | 失 | 승 | 計 | |
| 104年1月1日餘額 | \$ | 1,064 | \$ | 891 | \$ | 1,955 | ||||
| 本年度提列 (迴轉) 呆帳 | ||||||||||
| 費用 | 2,965 | 365) | 2,600 | |||||||
| 本年度沖銷呆帳 | 3,858) | 3,858) | ||||||||
| 104年12月31日餘額 | ፍ | 171 | \$ | 526 | 697 | |||||
| 105年1月1日餘額 本年度提列 (迴轉) 呆帳 |
\$ | 171 | \$ | 526 | \$ | 697 | ||||
| 費用 | 38) | 1,217 | 1,179 | |||||||
| 105年12月31日餘額 | 133 | 1,743 | 1,876 |
截至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止,因客戶財務緊縮而進行風 險控管之個別已減損應收帳款金額分別為133仟元及171仟元。本 公司對該等應收帳款餘額並未持有任何擔保品。
(二)應收票據
應收票據之備抵呆帳變動資訊如下:
| 個 減 |
別 損 |
評 損 |
估 失 |
群 減 |
組 損 |
評 損 |
佔 失 |
合 | 計 | |
|---|---|---|---|---|---|---|---|---|---|---|
| 104年1月1日餘額 本年度迴轉呆帳費用 104年12月31日餘額 |
\$ | 3,836 3,611) 225 |
\$ | \$ | 3,836 3,611) 225 |
|||||
| 105年1月1日餘額 本年度迴轉呆帳費用 105年12月31日餘額 |
\$ | 225 | 6) | \$ | \$ | 225 6 |
截至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止,因客户財務緊縮而進行風 險控管之個別已減損應收票據金額分別為 219 仟元及 225 仟元。本 公司對該等應收票據餘額並未持有任何擔保品。
九、存鱼貨
| 105年12月31日 _________ |
104年12月31日 | ||
|---|---|---|---|
| 商 | υU |
105 及 104 年度與存貨相關之銷貨成本分別為 652,665 仟元及 781,554 仟元。105 及 104 年度銷貨成本分別包括存貨跌價損失6仟元 及存貨淨變現價值回升利益83仟元,存貨淨變現價值回升係因呆滯之 存貨減少所致。
十、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overline{(}$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投資子公司 | \$3,164,170 | \$3,175,319 |
| 投資關聯企業 | 36,108 | 37,614 |
| \$3,200,278 | \$3,212,933 | |
| 一)投資子公司 | ||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非上市 (櫃) 公司 | ||
| Hotek Technology | ||
| Corporation (Hotek 公司) | \$1,552,382 | \$1,526,351 |
| 聯穎電線電纜 (深圳) 有限公 | ||
| 司(深圳聯穎公司) | 1,290,686 | 1,310,533 |
| 百鴻電線(深圳)有限公司(深 | ||
| 圳百鴻公司) | 321,102 | 338,435 |
Sunagaru International Inc. (Sunagaru 公司)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貸餘轉列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減項
| ')'/4 | 1,316 |
|---|---|
| \$3.164.170 | \$3.175.319 |
$1,316)$ 3,174,003
$274)$
3,163,896
| 所有權 | 權益及表決權百分比 | |||||||||||
|---|---|---|---|---|---|---|---|---|---|---|---|---|
| 子 | 公 | 회 | Д | 稱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Hotek 公司 | 100% | 100% | ||||||||||
| 深圳聯穎公司 | 100% | 100% | ||||||||||
| 深圳百鴻公司 | 100% | 100% | ||||||||||
| Sunagaru 公司 | 100% | 100% |
本公司間接持有之投資子公司明細,請參閱附註二七。
105 及 104 年度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 額,係依據各子公司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認列。
(二)投資關聯企業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個別不重大之關聯企業 | ||
| 鴻遠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鴻遠公司) | \$ 36,108 | \$37,614 |
| 所有權權益及表決權百分比 | ||||||||||
|---|---|---|---|---|---|---|---|---|---|---|
| ᆰ | 稱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鴻遠公司 | 48.98% | 48.98% |
個別不重大之關聯企業彙總資訊如下: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本公司享有之份額 | ||
| 本年度淨損 | $(\frac{5}{2}, 1, 515)$ | $(\underline{S} \ 2.711)$ |
截至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投資鴻遠公司產生 之商譽金額皆為14,462仟元,係列入投資關聯企業之成本。
105 及 104 年度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損益份額,係依據關聯企 業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認列。
十一、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sim$
| 土 | 地 | 房屋及建築 | 運輸設備 | 辨 公設備 |
其 他設備 |
計 合 |
|
|---|---|---|---|---|---|---|---|
| 成 本 |
|||||||
| 104年1月1日餘額 | \$ | 97,644 | \$ 88,327 |
\$ 1,243 |
\$ 20,696 |
\$ 2,092 |
\$ 210,002 |
| 增 添 |
241 | 241 | |||||
| 處 分 |
708) | 127) | 835) | ||||
| 104年12月31日餘額 | \$ | 97,644 | 88,568 S |
535 S |
20,569 S |
2,092 \$ |
\$209,408 |
| 累計折舊 | |||||||
| 104年1月1日餘額 | \$ | 32,656 \$ |
\$ 963 |
\$ 20,060 |
\$ 1,777 |
\$ 55,456 |
|
| 折舊費用 | 3,308 | 114 | 350 | 152 | 3,924 | ||
| 分 虞 |
\$ | 708) | 127) | 835) | |||
| 104年12月31日餘額 | 35,964 \$ |
\$ 369 |
20,283 | 1,929 \$ |
58,545 | ||
| 104年12月31日淨額 | \$ | 97,644 | 52,604 \$ |
166 | 286 £. |
\$ 163 |
\$150,863 |
| 成 本 |
|||||||
| 105年1月1日餘額 | \$ | 97,644 | \$ 88,568 |
\$ 535 |
\$ 20,569 |
\$ 2,092 |
\$ 209,408 |
| 增 添 |
159 | 460 | 619 | ||||
| 處 分 |
535) | 81) | 616) | ||||
| 105年12月31日餘額 | \$ | 97,644 | 88,568 \$ |
\$ | 20,647 | 2,552 \$ |
\$209,411 |
| 累計折舊 | |||||||
| 105年1月1日餘額 | \$ | 35,964 \$ |
\$ 369 |
\$ 20,283 |
\$ 1,929 |
\$ 58,545 |
|
| 折舊費用 | 3,201 | 66 | 159 | 134 | 3,560 | ||
| 分 處 |
435) | 81) | 516) | ||||
| 105年12月31日餘額 | \$ | 39,165 S |
20,361 | 2,063 | 61,589 | ||
| \$ | 97,644 | ||||||
| 105年12月31日淨額 | 49,403 | 286 | 489 | \$147,822 |
折舊費用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
房屋及建築
| 辦公室主建物 | 50 $#$ |
|---|---|
| 裝修工程及其他 | 3至10年 |
| 運輸設備 | 54 |
| 辦公設備 | 3至15年 |
| 其他設備 | 2至8年 |
本公司設定質押作為借款擔保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金額,請參 閱附註二四。
十二、借款
(一)短期借款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無擔保借款 | ||
| 信用借款 | ||
| 一利率: 105年為1.12%~ | ||
| 1.13%,陸續於106年3 | ||
| 月底前到期;104年為 | ||
| 1.18%~1.30%, 陸續於 | ||
| 105年2月底前到期 | \$410,000 | \$370,000 |
(二) 應付短期票券
| 105年12月31日 _________ |
104年12月31日 | |
|---|---|---|
| 應付商業本票 | .40.00C | $\rightarrow$ |
尚未到期之應付短期票券如下:
105年12月31日
擔保品
| 保證/承兌機構 票面金額 折價金額 帳面金額 利率區間 擔保品名稱 帳面金額 | ||||||
|---|---|---|---|---|---|---|
| 應付商業本票 | ||||||
| 國際票券金融股 | ||||||
| 份有限公司 | \$40.000 | $\sim 100$ km s $^{-1}$ | \$40.000 | 1.12% | $\overline{\phantom{0}}$ |
(三) 長期借款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擔保借款 | ||
| 聯合授信借款一利率: 105年 | ||
| 為 1.80%; 104年為 1.60% | \$400,000 | \$400,000 |
| 聯貸案主辦費 | 1,234) | 667 |
| \$398,766 | \$399,333 |
本公司分別於105年6月及102年12月與土地銀行城東分行等 七家銀行簽訂總額度為800,000仟元或等值美金之聯合授信合約,其 相關條款、利率、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已動用金額如下: 105年12月31日
| 授信 額 |
度已動用金額 | 授信 期 間 利 |
丞 | 還 儅 辦 法 |
|---|---|---|---|---|
| \$800,000 仟元或 | 400.000 | 自首次動用日 | 1.80% | 各次動用之未清償本金 |
| 等值美金 | 起算3年6個 | 餘額,借款人應於該 | ||
| 月(額度可循 | 次動用之到期日以各 | |||
| 環動用) | 該次動用之幣別一次 | |||
| 清償 |
104年12月31日
| 授 額 信 |
度已動用金額授信期間利 | 率 | 澴 儅 |
辦 法 |
|
|---|---|---|---|---|---|
| \$800,000 仟元或 | 400.000 | 自首次動用日 | 1.60% | 各次動用之未清償本金 | |
| 等值美金 | 起算3年6個 | 餘額,借款人應於該 | |||
| 月(額度可循 | 次動用之到期日以各 | ||||
| 環動用) | 該次動用之幣別一次 | ||||
| 清償 |
於土地銀行聯合授信案存續期間,本公司第2季及年度合併財 務報表之流動比率、負債比率及利息保障倍數應達授信合約之規 定。截至10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各項財務比率均符合規定。
上述長期借款本公司依約提供新北市中和區之部分土地、房屋 及建築作為借款之擔保品 (請參閱附註二四)。
十三、其他流動負債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應付薪資及獎金 | \$13,840 | \$11,073 |
| 應付勞務費 | 1,460 | 3,080 |
| 其 他 |
6,345 | 4,148 |
| 21,645 | 18,301 |
十四、退職後福利計畫
(一)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所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 理之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依員工每月薪資6%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 局之個人專戶。
(二)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依我國「勞動基準法」辦理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理 之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核准 退休日前6個月平均工資計算。本公司按員工每月薪資總額2%提撥 退休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委員會名義存入台灣 銀行之專戶。年度終了前,若估算專戶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 估達到退休條件之勞工,次年度3月底前將一次提撥其差額。該專 戶係委託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管理,本公司並無影響投資管理策 略之權利。
列入個體資產負債表之確定福利計畫金額列示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39,261 | \$ 36,251 |
|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7,280) | 6,998) |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31,981 | \$29,253 |
淨確定福利負債變動如下:
| 碓 | 定 | 福 | 利 | 計 | 畫 | 資 | 產 | 淨 | 確 | 定 | ||
|---|---|---|---|---|---|---|---|---|---|---|---|---|
| 義 | 務 | 現 | 值 | 公 | 允 | 價 | 值 | 福 | 利 | 負 | 債 | |
| 104年1月1日 | \$ | 32,130 | $$ \triangle$ | 6,598) | \$ | 25,532 | ||||||
| 服務成本 | ||||||||||||
| 當期服務成本 | 637 | 637 | ||||||||||
| 利息費用(收入) | 562 | 117) | 445 | |||||||||
| 認列於損益 | 1,199 | 117) | 1,082 | |||||||||
| 再衡量數 | ||||||||||||
| 計畫資產報酬(除 | ||||||||||||
| 包含於淨利息之 | ||||||||||||
| 金額外) | 58) | 58) | ||||||||||
| 精算損失一人口統 | ||||||||||||
| 計假設變動 | 818 | 818 | ||||||||||
| 精算損失一財務假 | ||||||||||||
| 設變動 | 1,426 | 1,426 | ||||||||||
| 精算損失一經驗調整 | 678 | 678 |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2,922 | 58) | 2,864 | |||||||||
| 雇主提撥 | $225^\circ$ | 225) | ||||||||||
| 104年12月31日 | 36,251 | 6,998` | 29,253 |
(接次頁)
(承前頁)
| 確 | 定 | 福 | 利 | 計 | 畫 | 資 | 產 | 淨 | 確 | 定 | ||
|---|---|---|---|---|---|---|---|---|---|---|---|---|
| 義 | 務 | 現 | 值 | 公 | 允 | 價 | 值 | 福 | 利 | 負 | 債 | |
| 服務成本 | ||||||||||||
| 當期服務成本 | \$ | 670 | \$ | \$ | 670 | |||||||
| 利息費用 (收入) | 453 | 89) | 364 | |||||||||
| 認列於損益 | 1,123 | 89) | 1,034 | |||||||||
| 再衡量數 | ||||||||||||
| 計畫資產報酬(除 | ||||||||||||
| 包含於淨利息之 | ||||||||||||
| 金額外) | 39 | 39 | ||||||||||
| 精算損失一人口統 | ||||||||||||
| 計假設變動 | 762 | 762 | ||||||||||
| 精算損失一財務假 | ||||||||||||
| 設變動 | 744 | 744 | ||||||||||
| 精算損失一經驗調整 | 381 | 381 |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1,887 | 39 | 1,926 | |||||||||
| 雇主提撥 | 232) | 232) | ||||||||||
| 105年12月31日 | \$ | 39,261 | $\mathfrak{P}$ | 7,280) | 31,981 |
本公司因「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暴露於下列風險:
-
- 投資風險: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透過自行運用及委託經營方 式,將勞工退休基金分別投資於國內(外)權益證券與債務證 券及銀行存款等標的,惟本公司之計畫資產得分配金額係以不 低於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而得之收益。
-
- 利率風險:政府公債/公司債之利率下降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 值增加,惟計畫資產之債務投資報酬亦會隨之增加,兩者對淨 確定福利負債之影響具有部分抵銷之效果。
-
- 薪資風險: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計算係參考計畫成員之未來薪 資。因此計畫成員薪資之增加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由合格精算師進行精算,衡量日 之重大假設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折現率 | 1.00% | 1.25% | |
| 薪資預期增加率 | 2.00% | 2.00% |
若重大精算假設分別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在所有其他假設維 持不變之情況下,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減少)之金額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現率 折 |
|||||
| 增加 0.25% | 767 æ, |
746 D |
|||
| 減少 0.25% | 796 | 773 | |||
| 薪資預期增加率 | |||||
| 增加 0.25% | 775 | 755 | |||
| 減少 0.25% | £. |
由於精算假設可能彼此相關,僅單一假設變動之可能性不大, 故上述敏感度分析可能無法反映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實際變動情形。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預期1年內提撥金額 | 235 | 229 | |||
| 確定福利義務平均到期期間 | 8.14 | $8.5$ 年 |
十五、權益
(一) 普通股股本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額定股數 (仟股) | 120,000 | 120,000 |
| 額定股本 | \$1,200,000 | \$1,200,000 |
|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股數 | ||
| (仟股) | 85,000 | 85,000 |
| 已發行股本 | 850.000 |
(二) 資本公積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得用以彌補虧損、發放現金或 | ||
| 撥充股本 | ||
| 股票發行溢價 | \$459,513 | \$473,558 |
資本公積中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之溢額得用以彌補虧損, 亦得於公司無虧損時,用以發放現金或撥充股本,惟撥充股本時每 年以實收股本之一定比率為限。
(三) 保留盈餘及股利政策
依104年5月公司法之修正,股息及紅利之分派限於股東,員 工非屬盈餘分派之對象。本公司已於105年6月21日股東常會決議 通過修正章程之盈餘分派政策,並於章程中另外訂定員工及董事酬 勞之分派政策。
修正後章程之盈餘分派政策規定,本公司年度決算後所得盈 餘,除依法繳納所得稅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 存 10%為法定盈餘公積,再依相關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 轉特別盈餘公積。餘數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後,由董事會擬具 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修正前後章程 之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政策,參閱附註十七(五)員工福利費用。
為健全財務結構、保障股東權益,股利發放政策採現金及股票 搭配方式,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數10%。
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餘額達公司實收股本總額時為止。法 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 收股本總額 25%之部分除得撥充股本外,尚得以現金分配。
本公司依金管證發字第 1010012865 號函、金管證發字第 1010047490號函、金管證發字第1030006415號函及「採用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 (IFRSs) 後,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適用疑義問答 | 等規定 提列及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分配未分配盈餘時,除屬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股東外,其 餘股東可獲配按股利分配日之稅額扣抵比率計算之股東可扣抵稅 額。
本公司於105年6月21日及104年6月23日舉辦股東常會, 分別決議通過104及103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 盈 | 餘 | 分 | 配 | 案 | 每 | 股 | 股 | 利 | 兀 | ||
|---|---|---|---|---|---|---|---|---|---|---|---|
| 104年度 | 103年度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法定盈餘公積 | 8,202 | 10.319 \$ |
|||||||||
| 股東現金股利 | 70,955 | 85,000 | 0.83476947 | $1.0\,$ | |||||||
| 79.157 | 95.319 |
另本公司股東常會於 105年6月21日決議以資本公積 14,045 仟元發放現金。
本公司106年3月27日董事會擬議105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 盈 | 餘分配案 | 每股股利 (元) | |||
|---|---|---|---|---|---|
| 法定盈餘公積 | 10,670 | $\overline{\phantom{a}}$ | |||
| 股東現金股利 | 94,579 | 1.11269244 |
另本公司董事會擬議以資本公積32,921 仟元發放現金。
有關 105 年度之盈餘分配案及資本公積配發現金案尚待預計於 106年6月22日召開之股東常會決議。
(四) 特别盈餘公積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年初及年底餘額 | \$229.767 | 767 : טעינ |
首次採用 IFRSs 因國外營運機構 (包括子公司)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兒換差額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係依本公司處分比例迴轉,待 本公司喪失重大影響時,則全數迴轉。於分派盈餘時,尚應就報導 期間結束日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與首次採用 IFRSs 所提列之 特別盈餘公積之差額補提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餘 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配盈餘。
(五)其他權益項目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年初餘額 | \$62,948 | \$101,895 |
|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財務 | ||
| 報表所產生之兌換差 | ||
| 額 | (196,354) | 38,947) |
| 年底餘額 | (\$133,406 ) | 62,948 |
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年初餘額 | $\sim$ | $-$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 | |||||
| 現損益 | |||||
| 年底餘額 |
十六、收入
| 105年度 __ |
- 63 114 年 反 |
|
|---|---|---|
| 商品銷售收入 | \$726.362 | \$850.031 |
十七、繼續營業單位淨利
繼續營業淨利係包含以下項目:
(一)其他收入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租金收入 | 1,811 \$ |
2,109 | |||
| 利息收入 | 942 | 1,470 | |||
| 其 他 |
1,168 | 2,596 | |||
| 3,921 | 6,175 |
$\sim 10^6$
(二) 其他利益及損失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外幣兌換淨損失 | $(\$ 8,340)$ | 4,383) (\$ |
|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16,598) | 16,349) |
| 其 他 |
184 | |
| \$24,754 | 20,733 \$ |
(三) 財務成本
| ኅ ヘሥ ሖ ਜ਼ਿੰ $\overline{\phantom{a}}$ $-$ ن ( |
' ( ) 4.3E. 理 ~ |
|
|---|---|---|
| 銀行借款利息 | 336 D |
$46^{\circ}$ D - 2012 - |
(四) 折 舊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3,560 | 3.924 |
|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 ||
| 營業費用 | 3,560 | - 3.924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退職後福利 | ||
| 確定提撥計畫 | 1,983 \$ |
\$ 1,870 |
| 確定福利計畫(附註十 | ||
| 四) | 997 | 1,046 |
| 2,980 | 2,916 | |
|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64,589 | 58,455 |
| \$67,569 | \$61,371 | |
| 依功能別彙總 | ||
| 營業費用 | 67,569 | \$61,371 |
- 105 及 104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依104年5月修正後公司法及105年6月21日經股東會決 議修正之章程,本公司係以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前 之稅前利益分別以不低於1%及不高於3%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 酬勞。105及104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別於106年3月27日 及105年3月28日經董事會決議如下:
估列比例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員工酬勞 | 3.7% | 4.0% |
| 董事酬勞 | 2.0% | 2.2% |
金 額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員工酬勞 | 4,308 \$ |
\$3,158 | ||
| 董事酬勞 | 2,361 | 1,745 |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後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 計估計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入帳。
104 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之實際配發金額與 104 年度個體 財務報告之認列金額並無差異。
有關本公司 106年及 105年董事會決議之員工及董事酬勞 資訊,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 103年度員工紅利及董事酬勞
本公司於104年6月23日舉行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03年度 員工紅利及董事酬勞如下:
| 103年度 | ||
|---|---|---|
| 現 | 全 | |
| 員工紅利 | \$ | 4,480 |
| 董事酬勞 | 2,482 |
104年6月23日股東常會決議配發之員工紅利及董事酬勞 與 103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認列之員工分紅及董事酬勞金額並無 差異。
有關本公司 104 年股東會決議之員工紅利及董事酬勞資 訊,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十八、所得稅
(一)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利益)主要組成項目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當期所得稅 | ||
| 本年度產生者 | \$ | \$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 763 | |
| 以前年度之調整 | 1,145) | |
| 382) | ||
| 遞延所得稅 | ||
| 本年度產生者 | 3,527 | 7,330) |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利 | ||
| 益〕 | 3.527 | 7,712) |
會計所得與所得稅費用(利益)之調節如下: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税前淨利 | \$110,229 | \$74,309 |
| 税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 | ||
| 所得稅 | \$18,739 | \$12,632 |
| 稅上不可減除之費損 | 2,834 | 2,838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 763 | |
| 未認列之虧損扣抵/可減除 | ||
| 暫時性差異 | 18,046) | 22,800) |
|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費用 | ||
| 於本年度之調整 | 1,145) | |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利 | ||
| 益) | 3,527 |
本公司所適用之稅率為17%。
由於 106年度股東會盈餘分配情形尚具不確定性,故 105年度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之潛在所得稅後果尚無法可靠決定。 (二) 本期所得稅資產與負債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本期所得稅資產 應收退稅款 |
152 | ||||
| 本期所得税負債 應付所得稅 |
- | L.545 |
$\bar{\mathcal{L}}$
(三)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105年度
| 遞延所 | 得 | 稅 | 資 | 產 | 年 | 初 | 餘 | 額 | 認列 | 於損益 | 年 | 底 | 餘 | 額 | ||||
|---|---|---|---|---|---|---|---|---|---|---|---|---|---|---|---|---|---|---|
| 暫時性差異 | \$ | 105 | $($ \$ | 504) | (\$ | 399) | ||||||||||||
| 虧損扣抵 | 8,176 | 3,023) | 5,153 | |||||||||||||||
| \$ | 8,281 | ΄\$ | 3,527 | \$ | 4,754 | |||||||||||||
| 104年度 | ||||||||||||||||||
| 遞延所得 | 稅 | 資 | 產 | 年 | 初 | 餘 | 額 | 認列 | 於損益 | 年 | 底 | 餘 | 額 | |||||
| 暫時性差異 | \$ | 1,356 | $($ \$ | 1,251) | \$ | 105 | ||||||||||||
| 虧損扣抵 | 17,223 | 9,047) | 8,176 | |||||||||||||||
| \$ | 18,579 | ՛Ֆ | 10,298 ) | \$ | 8,281 | |||||||||||||
| 遞延所得 | 稅 | 負 | 債 | 年 | 初 | 餘 | 額 | 認列 | 於損益 | 年 | 底 | 餘 | 額 | |||||
| 暫時性差異 | \$ | 17,628 | ′\$ | 17,628 ) | \$ | |||||||||||||
| (四)未於資產負債表中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及未使 |
用虧損扣抵金額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虧損扣抵 | ||
| 115 年度到期 | 1.967 | $\overline{\phantom{a}}$ |
(五)未使用虧損扣抵相關資訊
截至105年12月31日止,虧損扣抵相關資訊如下:
最 後
| 法令依據抵 | 減 項 目 |
可抵 減 金 額 尚未抵減金額 抵 減 年 度 | ||
|---|---|---|---|---|
| 所得稅法 | 虧損扣抵 | \$44,748 | \$32,278 | 113 |
| 58,571 | 58.571 | 115 | ||
| \$103,319 | \$90,849 |
(六)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未分配盈餘 | ||
| 86年度以前未分配盈餘 | \$75,190 | \$75,190 |
| 87年度以後未分配盈餘 | 358,384 | 332,292 |
| \$433,574 | \$407,482 | |
|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13,641 | \$15,279 |
| 105年度 (預計) | 104年度 | |
| 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 3.81% | 5.17% |
由於本公司得分配予股東之可扣抵稅額,應以股利盈餘分配日 之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之餘額為計算基礎。因是105年度預計盈餘 分配之税額扣抵比率可能會因所得稅法規定預計可能產生之各項可 扣抵稅額與實際不同而有所調整。
(七)所得税核定情形
本公司截至 103 年度止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案件,業經稅捐 稽徵機關核定。
十九、每股盈餘
單位:每股元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基本每股盈餘 | ||
| 稀釋每股盈餘 | 1 つに | _ |
用以計算每股盈餘之淨利及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如下:
本年度淨利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本年度淨利 | \$106,702 | \$82,021 |
| 用以計算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 | ||
| 之淨利 | \$106,702 | \$82,021 |
| 數 股 |
單位:仟股 |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 | ||
| 股加權平均股數 | 85,000 | 85,000 |
|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 員工酬勞 | 350 | 421 |
|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普通 | ||
| 股加權平均股數 | 85,350 | 85,421 |
若本公司得選擇以股票或現金發放員工酬勞,則計算稀釋每股盈 餘時,假設員工酬勞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 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於次年度 決議員工酬勞發放股數前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亦繼續考量該等潛在 普通股之稀釋作用。
二十、營業租賃協議
(一) 本公司為出租人
不可取消營業租賃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1年内 | \$3,296 | \$1,618 |
|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 2,607 | 2,899 |
| \$5.903 | 4,517 |
二一、資本風險管理
本公司進行資本管理以確保能夠於繼續經營之前提下,藉由將債 務及權益餘額最適化,以使股東報酬極大化。本公司之整體策略並無 重大變化。
本公司資本結構係由本公司之淨債務(即借款減除現金及約當現 金)及權益(即普通股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項目) 組成。
本公司不須遵守其他外部資本規定。
本公司主要管理階層定期檢視資本結構,其檢視內容包括考量各 類資本之成本及相關風險。本公司依據主要管理階層之建議,將藉由 支付股利、發行新股、買回股份及發行新債或償付舊債等方式平衡其 整體資本結構。
二二、金融工具
(一)公允價值之資訊一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 之帳面金額趨近其公允價值。
(二)金融工具之種類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金融資產 | ||
| 放款及應收款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59,359 | \$84,831 |
| 應收票據淨額 | 5,848 | 19,693 |
| 應收帳款淨額 | 228,381 | 214,865 |
|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 4,375 | 39 |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 | ||
| 流動 | 16,598 | |
| 金融負債 | ||
|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 | ||
| 短期借款 | 410,000 | 370,000 |
| 應付短期票券 | 40,000 | |
| 應付帳款 | 15,002 | 29,748 |
|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 41,699 | 17,953 |
| 長期借款 | 398,766 | 399,333 |
| 其他長期應付款一關係 | ||
| 人 | 563,195 | 563,195 |
(三)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本公司主要金融工具包括權益投資、應收票據及帳款、應付帳 款、應付短期票券與借款。本公司之財務管理部門係為各業務單位 提 供 服 務 , 統 籌 協 調 進 入 國 內 與 國 際 金 融 市 場 操 作 , 藉 由 依 照 風 險 程度與廣度分析曝險之內部風險報告監督及管理本公司營運有關之 財務風險。該等風險包括市場風險(包含匯率風險及利率風險)、信 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
- 市場風險
本公司之營運活動使本公司承擔之主要財務風險為外幣匯 率變動風險(參閱下述(1))以及利率變動風險(參閱下述(2))。
本公司有關金融工具市場風險之曝險及其對該等曝險之管 理與衡量方式並無改變。
(1) 匯率風險
本公司主要營運活動有一部分係以外幣進行銷貨與進 貨交易,故有部分自然避險之效果;本公司匯率風險之管 理,以避險為目的,不以獲利為目的。為避免因匯率變動 造成 價 值 下 跌 及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之 波 動 , 本 公 司 和 銀 行 簽 有 外 匯 避 險 額 度 , 可 隨 時 考 量 公 司 外 幣 部 位 及 因 應 匯 率 的 波 動採取避險,以期降低匯率變動對本公司營運的影響。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貨幣性資 產及貨幣性負債帳面金額,參閱附註二六。
敏感度分析
本公司主要受到美元、港幣及人民幣波動之影響。
3%係為本公司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匯率風險時所使用 之敏感度比率,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外幣匯率之合理可能變 動範圍之評估。敏感度分析僅包括流通在外之外幣貨幣性 項目,並將其年底之換算以匯率變動3%予以調整。下表係 表示當新台幣相對於各相關貨幣升值/貶值3%時,將使稅 前淨利增減之金額。
| 元之影響港幣之影響人民幣之影響 | |||||||||
|---|---|---|---|---|---|---|---|---|---|
| 105年度 104年度 105年度 104年度 105年度 104年度 | |||||||||
| 眉 | $\hat{\mathbb{Z}}$ (\$ 1,860) (\$ 1,868) (\$ 2,470) (\$ 2,194) (\$ 2,731) (\$ 814) |
管理階層認為敏感度分析無法代表匯率固有風險。
(2) 利率風險
因本公司內之個體同時以固定及浮動利率持有資產及 借入資金,因而產生利率暴險。本公司定期評估避險活動, 使其利率觀點與既定之風險偏好一致,以確保採用最符合 成本效益之避險策略。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受利率曝險之金融資產及金融 負債帳面金額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 ||
| 金融資產 | \$24,586 | \$25,337 |
| 金融負債 | 40,000 | |
| 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 | ||
| 金融資產 | 34,292 | 59,108 |
| 金融負債 | 808,766 | 769,333 |
敏感度分析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非衍生工具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利 率曝險而決定。對於浮動利率資產及負債,其分析方式係 假設資產負債表日流通在外之資產及負債金額於報導期間 皆流通在外。
若年利率增加/減少1%,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 情況下,本公司105及104年度之淨利將減少/增加7.745 仟元及7,102仟元,主因為本公司之變動利率資產及自債之 現金流量利率風險之曝險。
-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拖欠合約義務而造成本公司財務損 失之風險。截至資產負債表日,本公司可能因交易對方未履行 義務造成財務損失之最大信用風險曝險主要係來自於個體資產 負債表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
為減輕信用風險,本公司管理階層指派專責團隊負責授信 額度之決定、授信核准及其他監控程序以確保逾期應收款項之 回收已採取適當行動。此外,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會逐一複 核應收款項之可回收金額以確保無法回收之應收款項已提列適 當減損損失。據此,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本公司之信用風險已 顯著減少。
本公司持續地針對應收帳款客戶之財務狀況進行評估,應 收帳款之對象涵蓋眾多客戶且相互無關聯,故信用風險之集中 度不高。
本公司並未持有任何擔保品或其他信用增強來規避金融資 產之信用風險。
- 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以支應營運並減 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本公司管理階層監督銀行融資額度使 用狀況並確保借款合約條款之遵循。
(1) 非衍生金融負債之流動性及利率風險表
非衍生金融負債剩餘合約到期分析係依本公司最早可 能被要求還款之日期,按金融負債未折現現金流量編製。 因此,本公司可被要求立即還款之銀行借款,係列於下表 最早之期間內,不考慮銀行立即執行該權利之機率;其他 非衍生金融負債到期分析係依照約定之還款日編製。
105年12月31日
| 要求即付或 個月 短於 1 |
1至3個月 | 3 至 |
月 個 年 |
年 - 5 至 |
5 | 年以上 |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無附息負債 | 16,306 \$ |
4,549 | 517 | S | |||
| 浮動利率工具 | 100,000 | 310.000 | 398,766 | ||||
| 固定利率工具 | 40,000 | ||||||
| \$116,306 | \$354.549 | 517 | \$398,766 |
104年12月31日
| 要求即付或 短於 1 |
個月 1至3個月 | 至 | 月 個 年 |
至 5 年 5 年 以 上 |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無附息負債 | \$22,936 | \$11,726 | S | 698 | ||
| 浮動利率工具 | 110,000 | 260,000 | 399.333 | |||
| \$132,936 | \$271,726 | 698 | \$399.333 |
上述非衍生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浮動利率工具金額,將 因浮動利率與資產負債表日所估計之利率不同而改變。
二三、關係人交易
本公司與關係人間之交易如下:
(一) 營業收入
| 關 | 係 | 類 | 別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子公司 | \$115,960 | \$176,827 | |||
| 關聯企業 | 4,245 | 89 | |||
| \$120,205 | \$176.916 |
(二)進 貨
| 朐 | 17.I | ۰. | ブズ | ٠ u. ,,, . . - 1 |
- ∼ |
$\sim$ -------------------------------------- |
|---|---|---|---|---|---|---|
| - ∽ |
$\overline{\phantom{a}}$ o - 11 |
-- _________ |
-------- and the company's company's form of the company's the company's company's product of the company's product of |
本公司與關係人銷貨及進貨之交易價格及條件,係參考成本與 市價行情,與其他非關係人相當。
本公司對關係人從事去料加工所認列之營業收入及成本已依相 關規定予以消除。
(三) 應收關係人款項
| 關 | 係 | 類 | 밃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子公 | 司 | 38 | 39 | ||
| 關聯企業 | - | ||||
對關係人帳款收款期間與其他非關係人相當。流通在外之應收 關係人款項未收取保證。應收關係人款項並未提列呆帳費用。
(四)其他應收關係人款項
| 關 | . . TЛ |
米百 ** |
別 | ∽ ᆞᅩᅠ $\overline{\phantom{a}}$ -- _________ |
ю $\sim$ 1 ⊥ ¤ |
|---|---|---|---|---|---|
| - ⊷ |
- $\overline{\phantom{a}}$ ᄗ |
其他應收關係人款項主要係代子公司支付貨款,其收款期間視 資金狀況而定。
(五)應付關係人款項
| - 2 胴 |
m | 不日 ププ |
⁄τ'Ι | 831 B ᇦᅩ ᆏ --------------------------------------- |
$\sim$ 1 سا 1 H ----------- |
|---|---|---|---|---|---|
| ومير ∽ |
$\overline{\phantom{0}}$ - Þ |
對關係人帳款付款期間與其他非關係人相當。流通在外之應付 關係人款項係未提供擔保。
(六)其他應付關係人款項
| 關 | . . | へへ | $\mathbf{r}$ ы |
∽ . ∽ $-$ _________ |
д ы ᆞᅟᆂᅠ ᅣ―▌ |
|---|---|---|---|---|---|
| - $\overline{\phantom{a}}$ |
- U. |
., |
其他應付關係人款項主要係代子公司收取貨款,其付款期間視 資金狀況而定。
(七) 背書保證
| 關 | 14.E | . . | 元田 メバ |
'nΙ . |
. 日 ы $\sim$ 1 --- _________ |
31 H __ ----------------- ____ |
|---|---|---|---|---|---|---|
| - | — 1 ъJ |
_________ |
(八) 租金收入
| 關 | 17 | ЖE ププ |
-71 . . _________ |
||
|---|---|---|---|---|---|
| 關 $-17.4$ 疏 $\sim$ |
-114 ب د |
$\sim$ |
與關係人間之租賃合約,其租金之決定及收取方式與一般租賃 交易相當。
(九) 其他收入
| 顾 | v. | プソへ | 77. m |
- | . -- _________ |
|---|---|---|---|---|---|
| 聮 關 |
vile. ホ |
--------------------------------------- | $\overline{\phantom{0}}$ |
(十)其他費用
| пf 脷 |
_________ | - ---- ________ |
|||
|---|---|---|---|---|---|
| - |
- ч |
(十一) 截至 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止,主要管理階層為本公司之長期 借款之連帶保證人,保證金額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主要管理階層 | \$398,766 | \$399,333 |
(十二) 主要管理階層薪酬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短期員工福利 | \$25,342 | \$23,461 |
| 退職後福利 | 546 | 521 |
| \$25,888 | \$23,982 |
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係由薪酬委員會依照個人績效 及市場趨勢決定。
二四、質抵押之資產
本公司下列資產已提供作為銀行長期借款、額度及開立保證函之 擔保品: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63,652 | \$64,232 |
| 存出保證金 | 4,535 | 8,766 |
| \$68,187 | 72,998 |
二五、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截至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開立未使用之信用 狀金額分別為美金 505 仟元 (約為新台幣 16,281 仟元) 及美金 367 仟 元 (約為新台幣12,063仟元)。
二六、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
以下資訊係按本公司功能性貨幣以外之外幣彙總表達,所揭露之 匯率係指該等外幣換算至表達貨幣之匯率。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 負債資訊如下:
單位:各外幣仟元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外 | 幣 | 率 匯 |
外 | 幣 | 匯 | 率 | ||||||
| 外 | 幣 | 資 | 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 元 | \$ | 3,638 | 32.25012 | \$ | 3,068 | 32.90565 | |||||
| 港 | 幣 | 19,801 | 4.15858 | 20,409 | 4.24536 | |||||||
| 民 人 |
幣 | 95,937 | 4.649 | 5,355 | 5.0674 | |||||||
| 外 | 幣 | 負 | 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 元 | 1,716 | 32.25012 | 1,175 | 32.90565 | |||||||
| 港 | 幣 | 4.15858 | 3,179 | 4.24536 | ||||||||
| 民 人 |
幣 | 76,358 | 4.649 | 5.0674 |
具重大影響之外幣未實現兌換損益如下: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外 | 幣 | 匪 | 率 | 淨 | 兌 | 换损益 | 匯 | 埊 | 淨 | 兌 | 换损益 | ||||
| 港 | 幣 | 4.15858 (港幣:新台幣) | 1.164 | 4.24536 (港幣:新台幣) | 638 | ||||||||||
| 人民幣 | 4.649 (人民幣:新台幣) | 1,813 | 5.0674 (人民幣:新台幣) | 268) | |||||||||||
| 美 | 元 | 32.25012 (美元:新台幣) | 994 | 32.90565 (美元:新台幣) | 860 | ||||||||||
| 欧 | 元 | 33.96932 (歐元:新台幣) | 35.95419 (歐元:新台幣) | ||||||||||||
| 3,971 | l.234 |
- 二七、附註揭露事項
- (一)重大交易事項及(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除下列事項外,並無其他 應予揭露事項。
-
- 資金貸與他人:附表一。
-
- 為他人背書保證:附表二。
-
-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附表 $\equiv$ $\circ$
-
- 與關係人進、銷貨交易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 之二十以上:附表四。
-
-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附表五。
-
- 被投資公司資訊:附表六。
-
- (三) 大陸投資資訊:
-
-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 資金匯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投資損益、期末投資帳面價值、 已匯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附表七。
-
-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之重大交易 事項, 暨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附註二三。
-
- 本公司有關轉投資深圳百鴻公司及深圳聯穎公司依據 82.08.23 (82)台財(六)第01968號函說明三,委託投資方式赴大陸 地區投資者,應揭露委託契約主要內容如下:
-
本公司委託聯穎電線電纜有限公司(香港聯穎公司)投資 深圳百鴻公司及深圳聯穎公司,雙方約定遵守條款如下:
本公司分別以資金美金913仟元(包含現金美金400仟元、 機器設備及零配件作價美金513仟元)及資金美金2,324仟元(包 含現金美金 512 仟元、機器設備及零配件作價美金 764 仟元及 原物料作價美金1,048仟元)指定香港聯穎公司投資於深圳百鴻 公司及深圳聯穎公司。
(1) 投資資金匯出方式之約定:
香港聯穎公司向中國大陸有關方面申請投資深圳百鴻 公司及深圳聯穎公司,均以香港聯穎公司之名義為之,資 金並由香港聯穎公司自香港匯入中國大陸。
- (2) 被投資公司若有盈餘分配或結束營業時,資金匯回方式之 約定:
- A.深圳百鴻公司及深圳聯穎公司若有收益或孳息分配時, 由香港聯穎公司取得該項孳息後,應全部轉撥給本公司。
- B. 深 圳 百 鴻 公 司 及 深 圳 聯 穎 公 司 若 由 於 減 資 、 結 束 誉 業 或 其他原因,必須返還投資之資金時,香港聯穎公司於取 得該項資金後,應全部轉撥給本公司。
- C. 香港聯穎公司基於前列之原因,轉撥投資資金或孳息、 收益時應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指定支付方式為之。
- (3) 對被投資公司之權利、義務歸屬之約定:
- A. 香港聯穎公司基於此項委託投資關係,對深圳百鴻公司 及深圳聯穎公司所產生之權利、義務均轉由本公司承 受,香港聯穎公司不保證其收益及盈虧。
- B. 香港聯穎公司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全權辦理投資、 結匯、領取孳息等事項。
聯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資金貸與他人
$\mathbf{m}$ 民國 105年1月1日至 12月 31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hat{\boldsymbol{\cdot}$
| 砥 | ||||||||||||||||
|---|---|---|---|---|---|---|---|---|---|---|---|---|---|---|---|---|
| ÷. | $(\mathbb{1})$ | 516,274 | 271,767 | 128,768 | 181,023 | 181,023 | ||||||||||
| 背 金 總限額 ( |
¢۹ | RMB 29,228) (RMB 58,457 | 13,849) (RMB 27,698) | 19,469) [RMB 38,938] | 19,469) (RMB 38,938) | |||||||||||
| 睬 | 宸 | |||||||||||||||
| 列對 | 金貸與限 $\mathbf{H}$ |
258,137 | 135,881 | 54,384 | 90,511 | 90,511 | ||||||||||
| é | 씳 | |||||||||||||||
| $\frac{1}{2}$ | မာ | RMB | RMB | RMB | ||||||||||||
| 雪唱 | ⋬ | ï | ï | |||||||||||||
| eĐ | ||||||||||||||||
| 架 | 稱價 | |||||||||||||||
| 뱨 | 嵰 | 嗤 | 联 | 媒 | ||||||||||||
| 零 | 44 | |||||||||||||||
| 芮 | 颍 | ı | ı | $\mathbf{I}$ | ||||||||||||
| 権 | 45, | |||||||||||||||
| 冢 | 睾 | |||||||||||||||
| 粜 | 咔 | U) | ||||||||||||||
| 宸 | $\overline{\mathbb{E}}$ | 铡 | 铡 | ₩ | 뺁 | 삕 | ||||||||||
| 供該公司營 | 週轉之用 | 被公司管 | 週轉之用 | 被公司管 | 週轉之用 | 供該公司營 | 週轉之用 | 供該公司營政 - 週轉之用 |
||||||||
| 來有短期融通 | 铜金必要之原 | į. | ą. | |||||||||||||
| , | 1 | ı | ||||||||||||||
| 牲 | ||||||||||||||||
| 榜 | ||||||||||||||||
| 砒 | 業 金 $\frac{1}{2}$ |
G) | ||||||||||||||
| 亚海仙 | $\frac{1}{12}$ | 2 | N | Ν | Ν | |||||||||||
| ¦¦≖ | 쾍 | |||||||||||||||
| 際勤支金額利率區間 | $1.5\%$ ~ | 1.95% | 1.95% | 1.5% | ||||||||||||
| t | ı | |||||||||||||||
| 56.016 | 14,200 | 仟元) | $4,649$ 1,000 |
仟元) | 1,158 | 2,400 | 仟元 | |||||||||
| ₩ | ₩ | RMB | (RMB | RMB | ||||||||||||
| 感 | ||||||||||||||||
| 餘五 | 66,016 | 仟元 | $4,649$ 1,000 |
仟元 | 11,158 | 2,400 | 仟元 | |||||||||
| * # | ||||||||||||||||
| 景、 | e | RMB 14,200 (RMB 14,200 | (RMB | CRMB | ||||||||||||
| 66,016 | 仟元) | 仟元) | 1,500 | 仟元) | 2,400 | 仟元) | ||||||||||
| 23,245 | 5,000 | $(+\bar{z})$ 23,245 |
5,000 | 6,974 | 1,158 | |||||||||||
| EMB | (RMB | RMB | RMB | |||||||||||||
| tĄ | ||||||||||||||||
| 象往 來 科 目 是否為 本期最高餘額 | 呶 | 呶 | ьĶ | 呶 | 呶 | |||||||||||
| 富聯穎科技具他應收款 | (深圳)有限 | 深圳聯穎通訊有 嘉森塑膠(深圳) 其他應收款 | 百鸿電線(深圳) 惠勝塑膠(深圳) 其他應收款 | 聯 颖 電 缘 電 缆 异江市莴 塑塑膠 其他應收款 (昆山)有限 有限公司 |
昆山凯颖電子有具他應收款 | |||||||||||
| 與 戟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限公司 | |||||||||||||
| . K |
省令 | |||||||||||||||
| (深圳)有限 | ||||||||||||||||
| 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 聯穎電線電纜 | 公司 | 公会 | ||||||||||||||
| 號貸出資金之公司貸 | ||||||||||||||||
| $\sim$ | 3 | |||||||||||||||
| 螺 |
註一:2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
註二: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集團企業,不得超過貨與公司淨值百分之二十為限。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間從事資金貨與以不超過貨與公司淨值為限。
註三:資金貸與他人之總額,以不超過貸與公司淨值百分之四十為限。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問從事資金貸與以不超過貸與公司淨值為限。
註四:係按 105 年 12 月 31 日匯率 RMB\$1=NT\$4.649 换算為新台幣。
註五:期末餘額係經董事會通過之額度且實際貸撥金額。
附表一
$-58-$
民國 105年1月1日至12月31 聯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為他人背書保證
$\omega$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 扌屬子公司對 屬對大陸地 『母公司背書 區背書保證 密保 |
ł | 吙 | 呶 | 呶 | ||||||||||||
|---|---|---|---|---|---|---|---|---|---|---|---|---|---|---|---|---|
| 1 | $\begin{array}{c}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 | $\pmb{\cdot}$ | $\mathsf I$ | |||||||||||||
| 證保 證屬母公司對屬 額子公司背書号 ) 保 |
呶 | 吙 | مپر | щŲ | ||||||||||||
| 保限 $\overline{\phantom{a}}$ 書高註 |
$3,084,287$ (it - ) |
$3,084,287$ (# $-$ ) |
$3,084,287$ ( $\pm -$ ) |
$3,084,287$ ( $\pm$ - ) |
||||||||||||
| 背最 | ₩ | |||||||||||||||
| 累計背書保證金 - 額佔最近期財務 東报表净值之比率 - |
$\mathbf{I}$ | ı | $\blacksquare$ | |||||||||||||
| $\overline{\mathbf{v}}$ 猏 保 俐 搪罐 產保 財書 |
ı | í. | ı | $\pmb{\cdot}$ | ||||||||||||
| 以背 扇 |
↔ | |||||||||||||||
| 俰 $\star$ 蟵 |
$\pmb{\cdot}$ | ı | $\mathbf{I}$ | |||||||||||||
| 连 實 |
₩ | |||||||||||||||
| 書額 背餘 |
578,351 (#=) |
ï | $\pmb{\ast}$ | ı, | ||||||||||||
| 质證 年保 |
↔ | |||||||||||||||
| $\frac{1}{2}$ 氱 高徐 南 呉 |
694,476 | $16,125$ $500)$ |
$(\pm \pm)$ | 25,800 | $\begin{pmatrix} 2 & 800 \ 1 & 200 \end{pmatrix}$ | 80,625 2,500) |
$(\sharp \Xi)$ | |||||||||
| 控 本年度 铜保 醛 |
₩ | GSD | GSD | CSD | ||||||||||||
| ₩ ∜ 保 I |
2,056,191 (挂一) |
2,056,191 | $(\sharp -)$ | 2,056,191 | $(\sharp \div)$ | 2,056,191 | $(\pm -)$ | |||||||||
| ١ 豎 쎪 ₩ 늙 |
↔ | |||||||||||||||
| 背 集 Ħ 象 報 |
公 浔 |
股股權合併 計算超過百 |
分之五十之 顷電線母公司與予公司 公司 司持有普通 公司 股股權合併 股股權合併 |
分枝公司照计分枝形式分枝的时期的样子的半边的比较级的比较级的比较级的比较级的比较级的光谱的最高的比较级的比较级的 | ·公司與子公 司持有普通 |
股股權合併 計算超過百 |
分之五十之 | 俪 被投資公 |
||||||||
| 蠿 冨 保 緷 |
中中 | $\ddot{\Phi}$ | 枝有 | |||||||||||||
| 铷 乡 铷 E. |
聯穎電線電纜 母公司與子公 有 限 公 司 司持有普通 (香港聯穎 股股權合併 公司) |
山廣穎 | 有限公司 | 昆山凯颖電- 有限公司 |
富聯穎科 | (深圳) | 限公司 | |||||||||
| 校 ∢ 篳 ₩ |
有 | 啞 | 鑒 | |||||||||||||
| 鹩 4 架 厛 40 |
【聯穎科技股份才 限公司 |
聯穎科技股份有 | 限公司 | 聯穎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
聯穎科技股份有 | 限公司 | ||||||||||
| 背公 鬌 |
||||||||||||||||
| 壤 | $\circ$ | $\circ$ | $\circ$ | $\bullet$ |
註一:累積對外保證責任總額以不得超過公司淨值百分之一百五十為限,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不得超過公司淨值百分之百為限。
註二:其中包含借款背書保證美金 9,000 仟元,美金部分係按 105 年 12 月 31 日匯率 U5\$1=NT\$32.25012 换算為新台幣。期末餘額中並包括本公司與香港聯穎公司共用額度所為之背書保證 578,351 仟元。
註三: 係按 105 年 12 月 31 日匯率 US\$1=NT\$32.25012 换算為新台幣。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聯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 105年12月31日
附表三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 핆 | |||
|---|---|---|---|
| 【# | |||
| 筛 | |||
| 利 | 逼 | ŧ | |
| 鲣 | |||
| R | မာ | ||
| 3 | |||
| 股比率(%) | 19.19 | ||
| 額持 | |||
| 쉒 | |||
| 悃 | |||
| 桃 | |||
| 股 ý |
4,160 | ||
| 颟 | |||
| 鼍 | 巡 m |
謳 | |
| 萍 | 4 非流動 |
||
| 冢 | 本衡量之 $\begin{array}{c} \end{array}$ |
||
| 産 以成 . Hac |
|||
| 人之關係帳 | 俪 | ||
| ∢ Ka. |
|||
| 午 | 被投 | ||
| 墩 46 |
Ŋ 喇 |
||
| 卿 | 衡 | ||
| 以成本法 | |||
| 润與有價 | |||
| 及名 | Ι'n | ||
| "科技股份有限公· | |||
| 养種類 | |||
| 搿 | |||
| Ç $\frac{1}{2}$ |
嘉陽 | ||
| Ĩп | |||
| ∖ | |||
| 仞 | |||
| 有 | 睇穎科技股份有限公 | ||
| ŧ |
註一:依可回收價值評估,已提列減損損失。
註二:上列有價證券於105年12月底,並無提供擔保、質押借款或其他依約定而受限制使用者。
$\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
單位:新台幣仟元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 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聯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四
| ╥ | ||||||
|---|---|---|---|---|---|---|
| $\overline{\phantom{a}}$ | $\overline{\phantom{a}}$ | 1 | ||||
| 術 耯 |
||||||
| 收(付)票據、帳款 | 额票據、帳款 )之比率(%) 佔總應收 (付 $\overline{M}$ |
ର | $\Gamma$ | 28 | ||
| 씷 | ||||||
| ١ļ | (48.800) | 28,605) | 18,262 | |||
| 닀 | ||||||
| 嘎 | 第一 | |||||
| 同因 | 5 | |||||
| $\overline{\tau}$ 易原 |
斯 | $\frac{1}{44}$ | $\frac{1}{44}$ | 一封 | ||
| $\frac{4}{3}$ | ||||||
| · 與 一 般 交 : 形 及 |
價援 | |||||
| 徐 有 | - 封 | $\frac{1}{44}$ | 热 | |||
| 形文气" | ||||||
| 間單 | ||||||
| 鄚 | $60 - 90 \nless$ | |||||
| $\stackrel{\text{int}}{\rightarrow}$ | ||||||
| 月结70~100天 | 月结 | 月結30~100天 | ||||
| 製 - $\frac{1}{2}$ |
||||||
| 雩 | (96) | ដ | $\mathfrak{g}$ | 46) | ||
| 估總進 (朝) \$ - - - 額之比率 ( y |
||||||
| 38,404 | 05,410 | 76,618) | ||||
| щB | տ | |||||
| 俐 貨 |
||||||
| र्नुख ( | ÷щ | क्यू | ||||
| 纂 | ||||||
| ₩ | 쀂 | 導 | 刜 | 建 | ||
| 氚 | 冊 ∢ |
ID | 冗 | 冊 | ||
| 鄓 | 公司 領公 |
之子公司 | 子公 | |||
| 壽按 | 文书 英華 |
$\boldsymbol{\lambda}$ | ||||
| 霊 嚇 |
畜 | 香 | Ŵа | |||
| 尿富聯穎科技(深圳) 有限公司 昆山廣穎電線有限公司 |
聯穎科技(深圳 | |||||
| 執 | ||||||
| 同 | ||||||
| 赐 | $\overline{\mathbf{v}}$ 堅 |
|||||
| ₩ | 赊 | 啞 | 溪窗」 |
|||
| 貨員 | 科技股份 | ;電線(深 )有限公司 |
||||
| 後 後会 |
冊 ∢ |
「限公 | ||||
| 穎 | ⊯ 有 |
寒 | 冨 | |||
| 進之 | 善 | 피 |
註一:帳款收(付)期間與其他非關係人相當。
註二:係依未沖銷前之總額計算。
註三:係依進(銷)貨公司之總進(銷)貨金額或總應收(付)票據、帳款金額計算。
$\ddot{\phantom{0}}$
單位:新台幣仟元
$\langle$
$\overline{a}$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聯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 105年12月31日
| 茕 | 缬 | ı | t | ||||
|---|---|---|---|---|---|---|---|
| 備金 | |||||||
| 列帳 | |||||||
| ₩ | |||||||
| 平應收關係人款項提 式期後收回金額呆 |
↔ | ||||||
| 項 | |||||||
| $\ddot{\mathcal{R}}$ | $\mathsf I$ | $\overline{1}$ | ł | $\overline{\phantom{a}}$ | I | I | |
| 땑 | |||||||
| 應收關係人款 | 額處 | ||||||
| ŧ | ı | ||||||
| 墂 | |||||||
| ↔ | |||||||
| 쎺 | 쉐 砰 |
||||||
| 蓂 | 니 | 川猫 | 1 쳢 |
註二 | 川甜 | 计封 | |
| 領週 | |||||||
| $\overline{\prec}$ | |||||||
| 收 關 係 | 稌 $\overline{\mathfrak{l}}$ |
563,195 | 243,436 | 134,910 | 102,903 | 246,734 | 104,458 |
| ١Ψ 씼 |
U) | ||||||
| 應 | 絲 | ||||||
| 帳 | |||||||
| ΓF, | 而 | ||||||
| 間接持有之子公 | 直接持有之子公 | ||||||
| ١m | 最終母公司 | 最终母公司 | ισ | ||||
| 公 平 |
$\rightsquigarrow$ | ||||||
| 象關 | ф | ||||||
| 對 | 聯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源富聯穎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
| 聯穎電線電纜(深圳) 聯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聯穎電線電纜有限公司聯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惠勝塑膠(深圳)有限 聯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百鸿電線 (深圳) 有限 聯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易 | 聯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otek Technology Corporation | ||||||
| 帳列應收款項之公司交 | |||||||
| 帳列其他應收關係人款 | |||||||
| (香港聯穎公司) | |||||||
| 有限公司 | |||||||
| 公司 | 公司 | ||||||
註一:係依未沖銷前之總額計算。
$\hat{\boldsymbol{\beta}}$
註二:其他應收(付)關係人款項主要係代子公司支付或收取貨款,其收(付)期間視資金狀況而定。
$-62 -$
附表五
被投資公司資訊
民國 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六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係
| 꿟 | 1,515) 株植益法計 | 價之被投 | 資公司 | 間接持有之 | 子公司 | ||||||||||
|---|---|---|---|---|---|---|---|---|---|---|---|---|---|---|---|
| 有被投資公司本期認列之 | 額,本期(损)益投資(损)益備 $\overline{\phantom{a}}$ 想 |
149,750 子公司 | 1,042 구公司 | 167,630 | |||||||||||
| $\frac{4}{5}$ | |||||||||||||||
| 1 慧 |
149,750 | 1,042 | 3,093) | 167,630 | |||||||||||
| $\frac{4}{x}$ | |||||||||||||||
| $100.00$ \$ $1,552,382$ | 274) | 36,108 | 1,686,134 | ||||||||||||
| 持 | |||||||||||||||
| 底股数 (仟股) 比率 (%) 帳 面 金 | 100.00 | 48.98 | 100.00 | ||||||||||||
| 术 | 20,000 | 380 | 2,057 | ||||||||||||
| 額期 | |||||||||||||||
| 섞 | 期期末去年年 | \$ 645,002 | (USD 20,000) | $(1 + 1)$ | 12,255 | $($ USD 380) | $(\pm 1)$ | 30,600 | 552,509 | $($ USD $17,132)$ | $(\pm\pm)$ | ||||
| 微 | |||||||||||||||
| 投 华 |
645,002 | (USD 20,000) | $(\pm 1)$ | 12,255 | JSD 380) | $(\pm 1)$ | 30,600 | 552,509 | (USD 17,132) | $($ at $=$ $)$ | |||||
| 顺 | ₩ | ↔ | |||||||||||||
| Ш | 業務 | 業務 | |||||||||||||
| 無線通信機械 | 器材、電子零組 | 件等之製造、批 | 及一般投資業務 | ||||||||||||
| 發及零售 | 般國際貿易 | ||||||||||||||
| 一般投資業務 | 一般國際貿易 | 電線、電纜、有線 | 啖 | ||||||||||||
| I | |||||||||||||||
| 投資公司名稱被投資公司名稱所 在 地 區主要營業項 | 聯穎科技股份有限Hotek Technology SAMOA | SAMOA | 鴻遠電子股份有限新北市 | 授 Hа |
|||||||||||
| Corporation | International | 公司(香港聯穎 | |||||||||||||
| ίņ | 哣 | ||||||||||||||
| Sunagaru | Inc. | ∢ | 聯穎電線電纜有限 | $\tilde{\mathcal{L}}$ | |||||||||||
| 公司 | Hotek Technology | Corporation | |||||||||||||
註一:本期認列损益係依據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
註二: 係按 105年12月31日匯率 US\$1=NT\$32.25012换算為新台幣。
註三:大陸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表七。
民國 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聯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
附表七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係
| 썌 נח N 늭 灣收 大期 40 極 o 떼 |
$\pmb{\ast}$ ₩ |
USD 1,461 R RMB 20,000) 144,293 $($ 註五及七 $)$ |
$\mathbf{I}$ | $\mathbf{I}$ | $\mathbf{I}$ | ł | $\mathbf{I}$ | $\mathbf{I}$ | ||
|---|---|---|---|---|---|---|---|---|---|---|
| 值图按 模 極 投價二 末面註 |
321,102 \$ |
1,290,686 | 352,688 | 452,557 | 64,130 | 112,108 | 291,868 | 310,362 | 679,411 | 40,827 |
| 列益 列 列 2 1 投資 (損) ( 註 二 愨 雲 ₩ |
11,162 €Ą |
23,593 | 66,688 | 67,043 | 17,532 | 5,727 | 20,827 | 34,206 | 56,913 | 15,580 |
| 之持股比例 ( % ) 或問接投資 挨 阃 本公司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64.09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 $\frac{1}{\sqrt{2}}$ 썠 公损 $\frac{1}{2}$ 樊 景 棱 $\frac{4}{\sqrt{2}}$ |
10,331 ↮ |
23,593 | 67,301 | 67,043 | 17,532 | 9,331 | 21,299 | 35,165 | 56,913 | 15,580 |
| 黑額 长 台灣匯出 投資金 雲 雲 自積 ₩ |
$(00F$ (CCL \$ | 512) 16,512 GSD |
$\pmb{\cdot}$ | 400 12,900 (USD) |
$\mathbf{I}$ | ï | $\mathbf{I}$ | $\mathbf{r}$ | $\mathbf{r}$ | ٠ |
| 回 鑎 섺 Ķe 投 Ø 戎 |
₩ | $\mathbf{r}$ | $\cdot$ | $\pmb{\mathfrak{t}}$ | $\mathbf{r}$ | $\blacksquare$ | ٠ | $\mathbf{I}$ | ï | |
| Þ ΞŦ 樹 班 뼨 贵 圌 |
$\mathbf{I}$ ↔ |
$\mathbf{r}$ | $\mathbf{I}$ | f, | $\ddot{\phantom{a}}$ | f, | $\mathbf{I}$ | $\pmb{\mathfrak{t}}$ | $\pmb{\cdot}$ | ï |
| 南平 屬 縣 台灣匯出 俐 聚 ١ 積投資 $\frac{1}{4}$ 典 |
$\frac{12,900}{400}$ (USU) ÷ |
512) 16,512 (USD) |
$\frac{12,900}{400}$ (USD) |
|||||||
| w. ₩ $\overline{\kappa}$ $\frac{1}{2}$ 微 |
本公司委託投資 之大陸公司 |
本公司委託投資 之大陸公司 |
透過第三地區投 資設立公司再 投資大陸公司 |
透過第三地區投 資設立公司再 投資大陸公司 |
透過第三地區投 資設立公司再 投資大陸公司 |
透過第三地區投 資設立公司再 投資大陸公司 |
透過第三地區投 資設立公司再 投資大陸公司 |
透過第三地區投 資設立公司再 投資大陸公司 |
透過第三地區投 資設立公司再 投資大陸公司 |
透過第三地區投 資設立公司再 投資大陸公司 |
| 收資本額投 $\leftarrow$ |
59,956 $($ at $\pi$ ) Ψ9 |
63,900 | 60,799 $($ at $\pi$ ) |
207,769 $($ at $\pi$ ) |
69,302 (註六) |
77,590 (註六) |
86,503 $($ # $\pi)$ |
328,154 (註六) |
272,388 | 38.721 $($ it $\pi$ ) |
| W 葉 項 zion 1 瞅 4H |
電線、電纜及電腦連 按線之生產及銷 售 |
電線、電纜及電腦連 接線之生產及销 售 |
電線、電纜及電腦連 接線之生產及銷 售 |
昆山凱穎電子有電線、電纜及電腦連 接線組之生產及 納售 |
萬福塑膠(深圳)塑膠粒之生產與銷 售 |
惠勝塑膠(深圳)塑膠粒之生產與销 有限公司 |
源富聯穎科技 電線、電纜及電腦連 接線之生產及銷 書 |
電線、電纜及電腦連 接缐之生產及銷 售 |
雅電線電纜電線·電纜及電腦連 (深圳)有限 接線之生產及銷 接線之生產及銷 售 |
|
| 資稱 陸被投 44 in. 大公 |
百鸿電線(深圳)銅線之生產及銷售 有限公司 |
電纜 (深圳)有限 聯穎電線 公司 |
昆山廣穎電線有 限公司 |
缆 (昆山)有限 ي 聯穎電線 公司 |
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深圳)有限 公公 |
深圳聯穎通訊有 限公司 |
新雅電線 公司 |
(接次頁)
$-64-$
$\hat{\boldsymbol{\beta}}$
| ╮ |
|---|
| 臧 |
| 讵 |
| 承 |
| ╰ ∕ |
| 已之益 | |||||||||||
|---|---|---|---|---|---|---|---|---|---|---|---|
| 至本期止 回台灣 寶 收 |
|||||||||||
| ↔ | |||||||||||
| 資值人 | |||||||||||
| 投價二 | 32,205 | 181,873 | 411 | ||||||||
| 未面 븗 |
|||||||||||
| $\ddot{\bm{\theta}}$ | |||||||||||
| 益帳 列期 |
|||||||||||
| 、司或同接投资本 期 認 ; 益之持股比例投资(损); 益之持股比例( 註 二 . ( % ) ( 钴 二 . |
3,432 | 56,023 | 625 | ||||||||
| 100.00 | 100.00 | ||||||||||
| $625$ ) | |||||||||||
| 5,039 | 56,150 | ||||||||||
| 資金 | |||||||||||
| 投期 | ↔ | ||||||||||
| 末累额 | |||||||||||
| 草圃 出 | |||||||||||
| 期 期 ,台灣匯 積 投 資 |
|||||||||||
| 本自積 | e | ||||||||||
| 鎭 | Θ | ||||||||||
| 41 | |||||||||||
| ķe. | |||||||||||
| 投 | |||||||||||
| 或丧回 | ↔ | ||||||||||
| 出收 | |||||||||||
| 初本期匯出 | ↔ | ||||||||||
| 铜匯 | |||||||||||
| BK | |||||||||||
| Ħ 俐 |
|||||||||||
| $\equiv$ | ١ 圌 鰴 |
||||||||||
| 墂 | 契 씮 |
||||||||||
| 牧 10 |
e | ||||||||||
| * | 自積 | ||||||||||
| $\overline{\mathcal{H}}$ | 區投 | 吨 | 地區投 | 吨 | 圖 | 吨 | ᢛ | ||||
| 帀 | 大陸公司 | lip, | 大陸公司 | 冚 | |||||||
| お | 三地 | 立公 | 立公 | 뉯 | ∢ | 大陸公 | |||||
| $\mathfrak{n}$ | $\mathfrak{m}$ | 눠 | |||||||||
| $\log$ | 铄 똎 |
턲 $\langle \infty$ |
$\rm{K}$ 牧 |
滁 뼕 |
制 $\frac{1}{10}$ |
$\rm{K}$ $\frac{1}{2}$ |
诛 剽 |
봾 ЦŒ, |
$\frac{1}{2}$ i. |
||
| 迃 | 逵 | 灼 | |||||||||
| 额投 | |||||||||||
| 收资本 | 29,056 | 31,985 | 23,003 | ||||||||
| (註六) | (註六 | (註六) | |||||||||
| G | |||||||||||
| $\frac{1}{m}$ | |||||||||||
| 膠粒之生產及銷 | 舞 | ₩ | ম | Ŧ | |||||||
| Á | 嘉森塑膠(深圳)型膠粒之生產及: | 元器件、電腦 | 臻 | 쁹 | |||||||
| 接物 | |||||||||||
| 無 | 쒡 | $\frac{1}{2}$ | |||||||||
| Ąа | $\pmb{\cdot}$ | 叹 | |||||||||
| ęķ | 配件 | 480 | |||||||||
| 440 | 物 | 小学 | 蔼 | ۵ | |||||||
| 써 | 뛁 | ||||||||||
| 資稱 | 警 | 易 | |||||||||
| 劅 | ŞC. | ||||||||||
| 核投 乡 |
쀎 | 同 | 同 | 0M | 限公司 | ||||||
| 濉 | $\ddot{\mathcal{L}}$ | 便公 | 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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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 $\rightsquigarrow$ | 吴江 | 深圳 | 恼 | ||||||||
| 定額 | |||
|---|---|---|---|
| 垠 | 哸 | ||
| ⇔ | $\frac{1}{2}$ | ||
| ₩ | 펖 | (註四) | |
| 殶 | (bg) | ||
| 뜳 | 휯 | 233,715 | |
| 瘦 | 썬 | ||
| 墾 | $\star$ | ||
| 會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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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蚣 | K. | 14,968 仟元) (註三) | |
| 耑 | 壑 | $$482,720$ ( $t =$ | |
| 寝 | 摙 | ||
| 出图 | 額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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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槷 | 薇 | ||
| 40 | |||
| Ę | 投 | $\overline{\mathbf{I}}$ | |
| $\frac{1}{4^n}$ | 삠 | ||
| 販 | 卖 | 942,312 (註 | $(USD1, 312f + \bar{\tau})$ |
| 术 | 쏊 | ||
| 雲 | |||
| 覃 | $\star$ | ||
| $\star$ | 芆 |
註一:係按 105年12月31日匯率 US\$1=NT\$32.25012换算為新台幣。
註二:本期認列投資損益係依據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
註三:係包括子公司直接投資之核准金額。
註四: 係依據投審會 2008.8.29「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技術合作審查原則」修正案規定按淨值之 60%計算。
註五: 係按 105 年度平均匯率 US\$1=NT\$32.25012 换算為新台幣。
註六:條按 105年12月31日匯率 RMB\$1=NT\$4.649 换算為新台幣。
註七: 係按 105年度平均匯率 RMB\$1=NT\$4.8588换算為新台幣。
§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目錄§
$\sim 10^6$
| 項 | 目 | 編 | 號 | 索 | 引 | |||||||||||
|---|---|---|---|---|---|---|---|---|---|---|---|---|---|---|---|---|
| 資產、負債及權益項目明細表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 明細表一 | |||||||||||||||
| 應收票據明細表 | 明細表二 | |||||||||||||||
| 應收帳款明細表 | 明細表三 | |||||||||||||||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變動明細表 | 明細表四 | |||||||||||||||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 明細表五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明細表 | 附註十一 | |||||||||||||||
| 遞延所得稅明細表 | 附註十八(三) | |||||||||||||||
| 短期借款明細表 | 附註十二(一) | |||||||||||||||
| 應付短期票券明細表 | 附註十二(二) | |||||||||||||||
| 應付帳款明細表 | 明細表六 | |||||||||||||||
| 其他流動負債明細表 | 附註十三 | |||||||||||||||
| 長期借款明細表 | 明細表七 | |||||||||||||||
| 損益項目明細表 | ||||||||||||||||
| 銷貨收入明細表 | 明細表八 | |||||||||||||||
| 銷貨成本明細表 | 明細表九 | |||||||||||||||
| 營業費用明細表 | 明細表十 | |||||||||||||||
| 財務成本明細表 | 附註十七(三) | |||||||||||||||
| 本年度發生之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 | 明細表十一 | |||||||||||||||
| 能別彙總表 |
$\sim 10^{11}$
聯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民國 105年12月31日
明細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 | 目 | 摘 | 要 | 金 | 額 | |
|---|---|---|---|---|---|---|
|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 | 136 | ||||
| 銀行存款 | ||||||
| 支票及活期存款 | 20,239 | |||||
| 外幣支票及活期存款 | 美元 298 仟元, @32.25012、 港幣 1,006 仟元, @4.15858、新加坡幣 2 仟元, @22.33 及人民幣 114 仟元, @4.649 |
14,398 | ||||
| 定期存款 | 人民幣 5,289 仟元, @4.649,於106年3月底 前到期 |
24,586 |
合 計
\$59,359
應收票據明細表
民國 105年12月31日
明細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hat{\mathcal{A}}$
| 客 | Þ | 名 | 稱 | 金 | 額 | |
|---|---|---|---|---|---|---|
| 佳記股份有限公司 | \$ 1,923 |
|||||
| 正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832 | |||||
| 三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667 | |||||
| 崧輔企業有限公司 | 645 | |||||
| 東舒美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639 | |||||
| 康祥企業有限公司 | 521 | |||||
| 其他 (註) | 840 | |||||
| 合 | 計 | 6,067 | ||||
| 備抵呆帳 | 219) | |||||
| 淨 | 額 | \$ 5,848 |
註:各戶餘額皆未超過本科目餘額百分之五。
$\sim 10^{11}$
應收帳款明細表
民國 105年12月31日
明細表三
$\hat{\mathbf{v}}$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客 | $\acute{P}$ | 名 | 稱 | 金 | 額 |
|---|---|---|---|---|---|
| 勁特國際投資有限公司 | \$37,279 | ||||
| Delphi Connection Systems | 34,185 | ||||
| 佳甲投資有限公司 | 17,728 | ||||
| 忠誠控股有限公司 | 11,514 | ||||
| 其他 (註) | 129,551 | ||||
| 合 | 計 | 230,257 | |||
| 備抵呆帳 | 1,876) | ||||
| 淨 | 額 | \$228,381 |
註:各戶餘額皆未超過本科目餘額百分之五。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變動明細表
民國 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明細表四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 係新台幣仟元
$\mathcal{A}^{\mathcal{A}}$
| ÂЛ | 餘 額 |
|||||
|---|---|---|---|---|---|---|
| 被投資公司名稱 股数(仟股) 金 | 額 減損損失 股數(仟股) 持 股 % 金 | (註 額 净值 |
||||
| 嘉陽公司 | 4,160 | \$16.598 | \$16.598 | 4.160 | 19.19 | |
註:係依帳面價值計算。
| 國民 | $\mathbf{m}$ 105年1月1 |
12 A 31 кH |
$\mathbf{m}$ | |||||||
|---|---|---|---|---|---|---|---|---|---|---|
| 明细表五 | $\overline{\phantom{a}}$ | 幣仟元 €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 係新台 |
||||||||
| ĂД 44 |
竀 犊 |
法 R, 關聯企業損益 쎠 丽 採用權 之子公 |
其他綜合損益 採用權益法 及 枼 同 ∜ 子公 样 $\overline{\mathsf{v}}$ 噩 |
$\frac{1}{2}$ ٦J |
財務報表換算 國外營運機構 |
싸 | 废 | 顉 稳 |
祹 柬 股權 |
|
| 裤 Hotek Technology Corporation æ 帘 投資公 祓 |
20,000 股数 (仟股) |
箴 \$1,526,351 ⋘ |
750 份額 (註一) \$149 |
份額 (註一) 473 $\bullet$ |
*티 194 ギ 思 €Ą $\frac{1}{2}$ |
之兄换差额 $($ \$124,386) |
20,000 (仟股) 股数 |
100.00 股 持 |
镖 \$1,552,382 ∢ন X |
\$1,553,191 씮 |
| 聯穎電線電纜 (深圳) 有限公司 | 1,310,533 | 593 $\mathbb{Z}$ |
43,440) | ı | 100.00 | 1,290,686 | 1,290,686 | |||
| 百鸿電線(深圳)有限公司 | ı | 338,435 | 162 $\mathbf{1}$ |
33 | 28,528) | 1 | 100.00 | 321,102 | 321,918 | |
| Sunagaru International Inc. | 380 | 1,316) | 042 | 380 | 100.00 | 274) | 274) | |||
| 鸿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2,057 | 37,614 | 515) | ᡋ | 2,057 | 48.98 | 36,108 | 21,646 | ||
| 3,211,617 | \$184,032 | 482 ക്വ |
227 ക്വ |
$(2 - 196.354)$ | 3,200,004 | \$3,187,167 | ||||
| 長期股權投資貸餘 (帳列其他應收 款一關係人減項 |
1,316 | 274 | ||||||||
| \$3,212,933 | \$3,200,278 | |||||||||
| 註一:係按投資公司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聯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1-$
註二:上述有價證券並無提供質押或擔保之情形。
應付帳款明細表
民國 105年12月31日
明細表六
單位:新台幣仟元
$\sim 10^{-1}$
| 供 | 應 | 商 | 名 | 稱 | 金 | 額 | |
|---|---|---|---|---|---|---|---|
| 台一江銅 (廣州) 有限公司 | \$ | 8,028 | |||||
| 殷銓有限公司 | 3,194 | ||||||
| 珠海聯成化學工業有限公司 | 1,355 | ||||||
| 中山聯成化學工業有限公司 | 875 | ||||||
| 其他 (註) | 1,550 | ||||||
| 合 | 計 | \$15,002 |
註:各戶餘額皆未超過本科目餘額百分之五。
$\sim$
長期借款明細表
民國 105年12月31日
明細表七
$\sim$
$\mathcal{A}^{\pm}$
單位:新台幣仟元
摘 要借款金額 契約期限年度利率(%)抵押或擔保
聯合授信借款 \$ 400,000 105.06.20~108.12.20 1.80 註一 債 權 銀 行 摘 土地銀行等7家銀行聯貸 聯貸案主辦費 $\left( \frac{1,234}{2} \right)$ \$ 398,766
註一:土地 44,277 仟元、房屋及建築 19,375 仟元。
註二:於授信期間內循環使用額度,各次動用之未清償本金餘額,借款人應於該次動用之到期日 以各該次動用之幣別一次清償。
銷貨收入明細表
民國 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明細表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 | 目 | 數 | 量 | 金 | 額 | ||
|---|---|---|---|---|---|---|---|
| 線 材 |
註 | \$728,781 | |||||
| 銷貨退回及折讓 | 2,419) | ||||||
| 銷貨收入淨額 | \$726,362 |
註:因種類數量繁多,故合併表示。
$\mathcal{L}^{\text{max}}_{\text{max}}$
銷貨成本明細表
民國 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明細表九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 | 目 | 金 | 額 | ||
|---|---|---|---|---|---|
| 年初商品 | \$ | 306 | |||
| 本年度進貨 | 652,456 | ||||
| 年底商品 | 92) | ||||
| 轉列費用 $\sim$ |
5) | ||||
| 銷貨成本 | \$652,665 |
營業費用明細表
民國 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明細表十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 | 目 | 推 | 銷 | 費 | 用 | 管 | 理 | 費 | 用 |
|---|---|---|---|---|---|---|---|---|---|
| 薪資支出 | \$19,700 | \$38,452 | |||||||
| 費 旅 |
2,973 | 4,347 | |||||||
| 保險費 | 1,521 | 3,113 | |||||||
| 勞 務 費 | 289 | 7,548 | |||||||
| 其他 (註) | 16,738 | 19,877 | |||||||
| 合 計 |
\$41,221 | \$73,337 |
註:各項金額皆未超過各科目金額百分之五。
本期發生之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
民國 105 及 104 年度
明細表十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05 年度 | 104 年度 | |
|---|---|---|
| 員工福利費用 | 屬於營業費用者 | 屬於營業費用者 |
| 薪資費用 | \$58,152 | \$52,160 |
| 退休金費用 | 2,980 | 2,916 |
| 員工保險費 | 4,399 | 4,263 |
|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2,038 | 2,032 |
| 計 合 |
\$67,569 | \$61,371 |
| 折舊費用 | 3,560 | \$ 3,924 |
註:截至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員工人數分別為54人及 5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