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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机股份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6
Apr 2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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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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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943
证券简称:优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债券代码:810011
债券简称:优机定转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审慎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就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崔彦军先生、彭刚先生及非独立董事罗辑先生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崔彦军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超过1/2,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会议并明确发表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 会议层次 | 审议事项 | 审议结果 |
|---|---|---|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九次会议 | 各子公司现场审计结束,审计委员会成员与会计师沟通对各子公司的审计情况 | 完成 |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十次会议 | 集团整体现场审计结束,审计工作进入复核阶段。审计委员会成员与会计师沟通2024年报整体审计情况及相关事项 | 完成 |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通过 |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十一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公司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报告及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 |
| --- | --- | --- |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十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十三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通过 |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 通过 |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十五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三、 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执行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审计委员会对大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与评价,认为大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在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大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
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工作,并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督促内部审计机构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监督的作用。
(三)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和大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相关事项,督促内部相关部门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审计工作,推动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的高效完成。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相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有效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财务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5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有效,符合上市公司治理相关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要求,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
2026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承谨慎、勤勉、独立、客观的原则,密切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内外部审计情况、内部控制效果等重要事项,认真履行公司赋予的各项职责,强化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审查与指导的职能,推动公司内控制度的持续优化和经营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