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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lins — Annual Report 2017
Jun 2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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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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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林 實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6 年度股東常會議事錄
時間:中華民國 106 年 6 月 15 日 ( 星期四 ) 上午 9 時正
-
地點: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5樓(臺北市農會大禮堂) -
出席:親自出席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之股份計124,412,136股(含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股數),佔 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209,111,093股(已扣除公司法第179條規定無表決權股數2,870,585股)之59.50%。
出席董事:李錫祿代表憬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李忠良代表智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中鈺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俊宏、獨立董事賀士郡。
出席監察人:順堃投資股份有公司代表人陳慶堃
。 列席人員:邱景睿律師、陳雅琳會計師 (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主席:董事長李錫祿記錄:吳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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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布開會: ( 到會股東及代表股份總數已達到法定數額,主席依法宣布開會 )
二、主席致詞: ( 略 )
一 三、討論事項 ( )
-
【第一案】:董事會 提 -
案 由 :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提請 公決。 -
說 明 :一、擬修訂公司章程第2 條條文,將公司營業項目由文字敘述改採 -
代碼登記;另依據經濟部104 年10 月15 日經商字第1040242780 號函規定,修訂公司章程第23 條董監事酬勞比率訂定方式。 -
二、修正條文前後對照表請參閱(附件四)。 -
決 議 :經票決結果,出席股東表決權數含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之贊成權數 -
123,123,431 權,反對權數24,063 權,棄權/未投票權數1,264,642 權,贊成 權數佔總表決權124,412,136 權之98.96%,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四、報告事項 :
-
【第一案】:105年度營業報告案。(附件一) -
【第二案】:監察人審查105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案。(附件二) -
【第三案】:105年度員工及董監事酬勞報告案。 -
說 明 :一、依105 年度財務報告及公司章程規定,105 年度提列員工酬勞3%, -
計新台幣1,856,825 元;董監酬勞提撥3%,計新台幣1,856,825 元, -
均以現金方式發放之。
五、承認事項
-
【第一案】:董事會提 -
案 由 :105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提請 承認。 -
說 明 :一、本公司105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後之合併財務報表暨個體 財務報表,業經監察人審查完竣,提請承認。
1
-
二、105 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附件一),會計師查核報告暨財務報表請參閱 (附件三)。 -
決 議 :經票決結果,出席股東表決權數含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之贊成權數 -
123,156,109 權,反對權數37,408 權,棄權/未投票權數1,218,619 權,贊成 權數佔總表決權124,412,136 權之98.99%,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第二案】:董事會提
-
案 由 :105 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 -
說 明 :一、105 年度盈餘分配表,如後所附。 -
二、105 年度稅後盈餘為新台幣96,891,414 元,可供分配盈餘為新台幣74,995,706 元,擬提撥新台幣74,193,588 元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即每股可配發現金股 利新台幣0.35 元。 -
三、前項配息率,如嗣後因執行買回公司股份、庫藏股註銷或轉讓等因素,致影 響流通在外股數,使股東配息率發生變動,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變更之相關 事宜。 -
四、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計算至新台幣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計,累積之畸零股 款,將由會計部門回沖。 -
五、股東現金股利,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暨相關事宜。 -
決 議 :經票決結果,出席股東表決權數含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之贊成權數 -
123,154,911 權,反對權數38,606 權,棄權/未投票權數1,218,619 權,贊成 權數佔總表決權124,412,136 權之98.99%,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盈餘分配表 民國 105 年度
單位:新台幣元
期初未分配餘額 |
811,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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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減:確定福利之精算損益 |
(9,431,000) |
||
調整後期初未分配盈餘 |
(8,619,067) |
||
加:本年度稅後損益 |
96,891,414 |
||
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8,827,235) |
||
減: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4,449,406) |
||
本期可供分配盈餘 |
74,995,706 |
||
分配項目: |
|||
股東現金股利-(每股0.35 元) |
74,193,588 |
||
期末未分配盈餘 |
802,118 |
||
註:配息率係以目前流通在外股數211,981,678 股計算。 |
|||
董事長 : 李錫祿 經理人 : 李錫祿 會計主管 : 賴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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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討論事項(二):
-
【第一案】:董事會提 -
案 由 :以法定盈餘公積配發現金股利案,提起 公決。 -
說 明 :一、本公司擬提撥法定盈餘公積新台幣 10,599,084 元發放現金股利,依目前 流通在外股數計算,即每股可配發新台幣0.05 元。 -
二、前項配息率,如嗣後因執行買回公司股份、庫藏股註銷或轉讓等因素,致 影響流通在外股數,使股東配息率發生變動,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變更之 相關事宜。 -
三、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計算至新台幣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計,累積之畸零 股款,將由會計部門回沖。 -
四、股東現金股利,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暨相關事宜。 -
決 議 :經票決結果,出席股東表決權數含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之贊成權數 -
123,176,795 權,反對權數17,174 權,棄權/未投票權數1,218,167 權,贊成 權數佔總表決權124,412,136 權之99.01%,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第二案】:董事會提
-
案 由 :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提起 公決。 -
說 明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 年2 月9 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01296 號函規 定辦理,擬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 -
二、修正條文前後對照表請參閱(附件五)。 -
決 議 :經票決結果,出席股東表決權數含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之贊成權數 -
123,162,438 權,反對權數24,063 權,棄權/未投票權數1,225,635 權,贊成 權數佔總表決權124,412,136 權之99.00%,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七、臨時動議:無。
八、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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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附件一 )
105 年度營業報告書
回顧 105 年度因全球需求減緩,各國貿易額衰退,經濟成長未如預期;國內景氣亦受出 口連續衰退之影響,使得民間投資與消費低迷不振,在高林同仁努力下, 105 年度維持穩定 獲利,合併營業收入為新台幣 66.26 億元較去年 58.95 億元成長 12% ,歸屬於母公司稅後淨 利為新台幣 96,891 千元較去年 105,039 千元衰退 8 % ;每股稅後盈餘為新台幣 0.46 元較去年 衰退 8 % 。
105 年度貿易事業群因歐美需求減少及部分訂單流失,合併營業收入為新台幣 40.88 億元 較去年衰退 16% 。服飾零售業務方面,因為國內經濟成長動能疲弱,消費者傾向平價經濟消 費及年輕族群偏愛休閒娛樂商場,瓜分服飾專櫃空間,使得專櫃業績衰退較劇, 105 年度服 飾營收為新台幣 8.46 億元較去年衰退 13% 。
為拓展公司經營領域,高林公司於 105 年度第 2 季取得從事醫療器材買賣業務杏昌生技 股份有限公司之經營控制權,對營收與獲利均有所挹注,另外為延伸醫療事業之業務,於 105 年度年底投資新設立高昌生醫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整合醫療器材研發與生產,相信對公司整 體營運有所貢獻。茲就 105 年度之營業結果暨 106 年度營業計劃報告如下 : 一、 105 年度營運結果
( 一 ) 高林公司及子公司之營業計劃實施成果 :
單位 : 新台幣千元
年度項目 |
105年度 |
104年度 |
增減變動% |
|---|---|---|---|
營業收入 |
6,625,768 | 5,894,590 | 12% |
營業毛利 |
1,488,330 | 1,296,303 | 15% |
營業淨利 |
259,142 | 200,213 | 29% |
業外收支淨額 |
(20,204) | (41,198) | -51% |
稅後淨利-母公司 |
96,891 | 105,039 | -8% |
每股稅後盈餘(元) |
0.46 | 0.5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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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105 年度獲利能力分析表 :
05年度獲利能力分析表: |
|||
|---|---|---|---|
年度項目 |
105年度 |
104年度 |
增減變動% |
資產報酬率 |
3.18% | 2.95% | 8% |
股東權益報酬率 |
4.53% | 4.29% | 6% |
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
12.22% | 9.44% | 29% |
純益率 |
2.96% | 2.41% | 23% |
二、 106 年度營業計劃 :
根據國際機構預測顯示 106 年度全球經濟成長率可望優於 105 年度,但面對全球經 濟不確定性及產業激烈競爭,本公司持續強化管理、整合資源以發揮經營綜效,茲將 106 年度營業計劃說明如下 :
( 一 ) 貿易業務方面 : 提供客戶最佳服務,強化商品組合與研發能力,充分掌握商品供給與 需求平衡 ; 持續開發新市場,增加新客源,積極尋求貿易業務潛在獲 利新來源。
( 二 ) 服飾零售業務 : 商品多樣化組合及靈活行銷方式,以區隔市場競爭品牌 ; 擴大休閒服裝
品項陳列面積以減緩商務系列客層流失;透過網路、廣告等媒體持續宣
傳品牌知名度,並積極培養韓國新品牌,滿足不同消費者之需求。
最後,本公司將秉持一貫誠信及穩健經營原則,專注本業發展並積極透過多元化投資佈
局以落實多角化經營策略,期公司能持續穩定成長,為股東創造最大利益,希望各位股東繼
續給予支持與愛護。
董事長 : 李錫祿 經理人 : 李錫祿 會計主管 : 賴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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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附件二 )
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 105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個體財務報告,已委由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雅琳及張嘉信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查 核報告,併同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配表,經本監察人審查完竣,認為尚 無不符,爰依公司法第二一九條之規定,敬請 鑒核。
此致
本公司 106 年度股東常會
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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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106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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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 附件三 )
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查核意見
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以下簡稱合併公司 ) 民國一 ○ 五年及一 ○ 四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 ○ 五年及一 ○ 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 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 ) ,業經 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 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合併公司民國一 ○ 五年及一 ○ 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與民 國一 ○ 五年及一 ○ 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與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
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
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合併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
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合併公司民國一 ○ 五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查核 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 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在查核報告上溝通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一、應收帳款之減損評估
有關應收帳款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 ( 七 ) ;應收帳款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 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應收帳款減損提列情形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 ( 三 ) 。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合併公司醫療器材銷貨產生之應收帳款因收款天數較長且與可回收性涉及管理階層之
判斷,故應收帳款之評估列為本會計師執行合併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檢視管理階層過去對備抵減損提列
之準確度並與本期作比較以評估其估列方法及假設是否允當;檢視應收款項之歷史收款紀
錄、客戶之產業經濟情況及期後收款情形等以評估管理階層備抵減損估列之合理性。
二、存貨續後衡量
有關存貨續後衡量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 ( 八 ) ;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請 詳附註五;存貨後續衡量相關揭露請詳附註六 ( 四 ) 。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合併公司主要之存貨為服飾及醫療器材。民國一 ○ 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存貨淨額為 859,876 千元,因服飾產業流行趨勢的改變將造成銷售價格大幅的波動,致可能產生存貨之 成本高於淨變現價值之風險;另,由於醫療產品市場之變遷及同業競爭,使存貨可能產生 過時陳舊之疑慮,故存貨續後衡量為本會計師執行合併財務報告查核時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測試公司管理階層存貨與淨變現價
值孰低評估之正確性,參考最近期之銷售價格及了解存貨期後沖轉情形以評估備抵存貨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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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損失或呆滯損失之合理性;檢視前期提列備抵存貨跌價或呆滯損失與本年度之實際發生
報廢情形,以評估合併公司過去對存貨備抵跌價或呆滯損失提列之準確度,並與本期估列
之存貨備抵損失作比較,以評估其估列方法及假設之合理性。
三、商譽減損
有關商譽減損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 ( 十四 ) 非金融資產減損;假設及估計 之不確定性請詳附註五;商譽減損評估之相關提列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 ( 八 ) 。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合併公司因收購股權產生商譽,且因商譽減損金額涉及管理階層之判斷且以未來現金
流量折現值估計商譽之可回收金額具有高度不確定性,故商譽減損之評估列為本會計師執
行合併財務報告查核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評估管理階層衡量可回收金額所使
用之評價方式之合理性及過去所作預測之準確度;評估管理階層編製未來現金流量預測及
計算可回收金額所使用之各項假設,並對重要假設執行敏感度分析及詢問管理階層並檢視
期後事項查核程序所取得之查核證據,辨認報導日後並無任何與商譽減損評估相關之事項。
其他事項
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 ○ 五年度及一 ○ 四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 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
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維
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
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包括評估合併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
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合併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
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合併公司之治理單位 ( 含監察人 ) 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
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
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
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
執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 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 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 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 合併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合併公司繼續經 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 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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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
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合併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
力。
-
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 相關交易及事件。 -
對於合併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 -
見。本會計師負責合併公司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合併財務報告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 。 -
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 。 其他事項 ( 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合併公司民國一 ○ 五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之 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 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 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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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主管機關 : 金管證六字第 0950103298 號 核准簽證文號 (88) 台財證 ( 六 ) 第 18311 號 民 國 一 ○ 六 年 三 月 二十三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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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資 產流動資產: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二))1126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二))1150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六(三))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三))1175 應收租賃款(附註六(三))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130X 存貨(附註六(四)及八)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三)及八)1479 其他流動資產非流動資產:152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二))154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五))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六))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十)及八)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六(十一))1780 無形資產(附註六(十二))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六))1920 存出保證金(附註六(十四))1931 長期應收票據(附註六(三))1935 長期應收租賃款(附註六(三))1960 預付投資款(附註六(五))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附註六(三))資產總計 |
105.12.31金額%$ 1,135,733 14 160,903 2 351,987 4 230,701 3 1,411,099 18 25,428 - 12,934 - 859,876 11 26,086 - 90,809 1 |
104.12.31金額%1,567,810 33 - - 733,838 15 - - 713,329 14 - - 11,543 - 505,819 10 7,549 - 114,224 2 3,654,112 74 447,158 9 155,578 3 65,799 1 426,295 9 - - 2,425 - 104,931 2 41,037 1 - - - - 32,775 1 10,210 - 1,286,208 26 4,940,320 100 負債及權益流動負債:2100 短期借款(附註六(十三)、八及九)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附註六(二))2150 應付票據2170 應付帳款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2300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六(十七)(二十)及七)非流動負債: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六))2645 存入保證金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六(十五))負債總計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六(九)(十五)(十六)(十七)及(廿一)):3110 普通股股本3220 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保留盈餘:3310 法定盈餘公積3320 特別盈餘公積3350 未分配盈餘其他權益:34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34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3500 庫藏股票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36XX 非控制權益權益總計負債及權益總計 |
105.12.31金額% $ 1,223,068 15 3,634 - 58,991 1 832,889 11 37,667 - 256,680 3 |
104.12.31金額% 711,609 14 264,280 5 1,742 - 308,089 6 13,998 - 168,373 3 |
|---|---|---|---|---|
2,412,929 30 |
1,468,091 28 |
|||
120,030 1 2,247 - 136,827 2 |
105,754 2 602 - 127,928 3 |
|||
4,305,556 53 |
||||
224,341 3 175,024 2 134,958 2 1,361,855 17 26,168 - 1,556,379 19 151,551 2 59,433 1 19,990 - 52,392 1 - - 25,730 - |
259,104 3 |
234,284 5 |
||
2,672,033 33 |
1,702,375 33 |
|||
2,119,817 27 |
2,119,817 44 |
|||
89,520 1 |
88,085 2 |
|||
654,252 8 229,948 3 88,272 1 |
667,065 14 224,528 5 99,410 2 |
|||
972,472 12 |
991,003 21 |
|||
(38,372) - (63,623) (1) |
(31,139) (1) (36,791) (1) |
|||
3,787,821 47 |
(101,995) (1) |
(67,930) (2) |
||
(45,682) (1) |
(45,682) (1) |
|||
3,034,132 38 |
3,085,293 64 |
|||
2,387,212 29 |
152,652 3 |
|||
5,421,344 67 |
3,237,945 67 |
|||
| $ 8,093,377 100 |
$ 8,093,377 100 |
4,940,320 100 |
==> picture [92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董事長:李錫祿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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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李錫祿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會計主管:賴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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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 ○ 五年及一 ○ 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 : 新台幣千元
4000營業收入淨額(附註六(十四)(十九))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四)(十四)(十五))5900 營業毛利6000 營業費用(附註六(三)(十)(十一)(十二)(十四)(十五)(二十)、七及十二):6100 推銷費用6200 管理費用營業費用合計6900 營業淨利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二)(五)(六)(七)(八)(廿一)及九):7010 其他收入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7050 財務成本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7900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7950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六))本期淨利8300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六(六)(十五)(十六)(十七(十九)廿一)):8310 後續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8349 與後續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後續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836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8399 與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本期淨利歸屬於:8610 母公司業主8620 非控制權益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8710 母公司業主8720 非控制權益9750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附註六(十八))9850 稀釋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附註六(十八)) |
105年度金額%$ 6,625,768 100 5,137,438 78 |
105年度金額%$ 6,625,768 100 5,137,438 78 |
104年度金額%5,894,590 100 4,598,287 78 |
104年度金額%5,894,590 100 4,598,287 78 |
|---|---|---|---|---|
金額$ 6,625,768 5,137,438 |
金額5,894,590 4,598,287 |
|||
1,488,330 |
22 |
1,296,303 |
22 |
|
725,734 503,454 |
11 7 |
638,490 457,600 |
11 8 |
|
1,229,188 |
18 |
1,096,090 |
19 |
|
259,142 |
4 |
200,213 |
3 |
|
69,204 (103,565) (13,129) 27,286 |
1 (1) - - |
66,323 (115,914) (3,424) 11,817 |
1 (2) - - |
|
(20,204) |
- |
(41,198) |
(1) |
|
238,938 42,685 |
4 1 |
159,015 16,995 |
2 - |
|
196,253 |
3 |
142,020 |
2 |
|
(12,899) - |
- - |
(3,059) - |
- - |
|
| (12,899) | - |
(3,059) | - |
|
5,178 (26,832) - |
- - - |
(67,352) (85,899) - |
(1) (1) - |
|
| (21,654) | - |
(153,251) | (2) |
|
(34,553) |
- |
(156,310) |
(2) |
|
$ 161,700 |
3 |
(14,290) |
||
$ 96,891 99,362 |
2 1 |
105,039 36,981 |
1 1 |
|
$ 196,253 |
3 |
142,020 |
2 |
|
$ 53,395 108,305 |
1 2 |
(17,183) 2,893 |
- - |
|
$ 161,700 |
3 |
(14,290) |
- |
|
$ |
0.46 |
0.50 |
||
| $ | 0.46 | 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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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李錫祿
會計主管:賴明慧
經理人:李錫祿
11
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 ○ 五年及一 ○ 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 : 新台幣千元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期初餘額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迴轉普通股現金股利本期淨利本期其他綜合損益本期綜合損益總額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非控制權益增加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普通股現金股利本期淨利本期其他綜合損益本期綜合損益總額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非控制權益增加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普通股股 本 |
資本公積 |
保留盈餘 |
保留盈餘 |
其他權益項目 |
其他權益項目 |
庫藏股票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權益總計 |
非控制權 益 |
權益總額3,388,287 - - (190,784) 142,020 (156,310)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差額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 (損) 益 |
|||||||||||
法定盈餘公積 |
特別盈餘公積 |
未分配盈餘 |
合計 |
|||||||||
| $ 2,119,817 - - - - - |
85,501 - - - - - |
646,727 20,338 - - - - |
232,422 - (7,894) - - - |
208,172 (20,338) 7,894 (190,784) 105,039 (3,059) |
1,087,321 - - (190,784) 105,039 (3,059) |
2,125 - - - - (33,264) |
49,108 - - - - (85,899) |
(45,682) - - - - - |
3,298,190 - - (190,784) 105,039 (122,222) |
90,097 - - - 36,981 (34,088) |
||
| - | - | - | - | 101,980 |
101,980 |
(33,264) |
(85,899) |
- |
(17,183) |
2,893 |
(14,290) |
|
| - - - |
2,584 - - |
- - - |
- - - |
- (7,514) - |
- (7,514) - |
- - - |
- - - |
- - - |
2,584 (7,514) - |
- 7,514 52,148 |
2,584 - 52,148 |
|
| 2,119,817 - - - - - |
88,085 - - - - - |
667,065 10,505 - (23,318) - - |
224,528 - 5,420 - - - |
99,410 (10,505) (5,420) (82,673) 96,891 (9,431) |
991,003 - - (105,991) 96,891 (9,431) |
(31,139) - - - - (7,233) |
(36,791) - - - - (26,832) |
(45,682) - - - - - |
3,085,293 - - (105,991) 96,891 (43,496) |
152,652 - - (173,722) 99,362 8,943 |
3,237,945 - - (279,713) 196,253 (34,553) |
|
| - | - | - | - | 87,460 |
87,460 |
(7,233) |
(26,832) |
- |
53,395 |
108,305 |
161,700 |
|
| - - |
1,43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435 - |
- 2,299,977 |
1,435 2,299,977 |
|
| $ 2,119,817 |
89,520 |
654,252 |
229,948 |
88,272 |
972,472 |
(38,372) |
(63,623) |
(45,682) |
3,034,132 |
2,387,212 |
5,421,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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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李錫祿
----- End of picture text -----
經理人:李錫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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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賴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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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 ○ 五年及一 ○ 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 : 新台幣千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本期稅前淨利調整項目:收益費損項目折舊費用攤銷費用備抵減損損失提列數利息費用利息收入股利收入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利益之份額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處分投資利益金融資產減損損失金融資產負債評價損失收益費損項目合計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應收票據增加應收帳款減少(增加)應收租賃款增加存貨減少長期應收票據增加其他金融資產減少(增加)其他流動資產減少(增加)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應付票據增加(減少)應付帳款減少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淨確定福利負債增加(減少)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收取之利息收取之股利支付之利息支付之所得稅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處分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款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預付投資款增加取得子公司之價款(扣除所取得之現金)處分子公司價款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存出保證金減少取得無形資產其他金融資產價款-非流動減少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增加)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短期借款增加短期借款減少存入保證金增加(減少)其他非流動負債減少發放現金股利子公司發放現金股利予非控制權益非控制權益變動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05年度$ 238,938 |
104年度159,015 |
|---|---|---|
45,136 50,651 46,672 13,129 (22,147) (11,904) (27,286) 1,013 (24,000) 1,220 (267,243) |
28,676 2,367 7,925 3,424 (25,148) (17,899) (11,817) 158 (109,711) - 135,091 |
|
(194,759) |
13,066 |
|
(10,470) (16,944) (477) 115,836 (2,553) 14,401 67,004 |
- 219,684 - 86,106 - (5,830) (38,217) |
|
166,797 |
261,743 |
|
4,148 (20,675) (45,481) 1,257 |
(483) (95,093) 6,606 (3,490) |
|
(60,751) |
(92,460) |
|
150,225 23,103 11,904 (12,900) (78,517) |
341,364 24,836 17,899 (3,279) (53,185) |
|
93,815 |
327,635 |
|
(76,718) 467,075 760 - 13,473 (16,830) - (506,635) - (493,345) 3,207 8,736 (9) - (11,183) |
(750,717) 614,570 2,527 62,897 7,605 - (32,820) - 39,348 (19,757) 1,503 22,712 - 16,454 9,566 |
|
(611,469) |
(26,112) |
|
8,177,870 (7,824,039) 1,645 (1,934) (105,991) (173,722) - |
1,341,500 (1,081,137) (3,638) (82,460) (190,784) - 52,148 |
|
| 73,829 | 35,629 |
|
11,748 |
(55,723) |
|
(432,077) 1,567,810 |
281,429 1,286,381 |
|
$ 1,135,733 |
1,567,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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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李錫祿
會計主管:賴明慧
經理人:李錫祿
13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查核意見
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 ○ 五年及一 ○ 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 ○ 五年及一 ○ 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 財務報告附註 ( 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 ) ,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 ○ 五年及一 ○ 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 況,與民國一 ○ 五年及一 ○ 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與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
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
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
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
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 ○ 五年度個體財 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 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在查核報告上溝通之關鍵查核 事項如下:
一、存貨續後衡量
有關存貨續後衡量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 ( 七 ) ;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請 詳附註五;存貨後續衡量相關揭露請詳附註六 ( 四 ) 。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之存貨為服飾。民國一 ○ 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存貨淨額為 348,068 千元,因服飾產業流行趨勢的改變將造成銷售價格大幅的波動,致可能產生存貨之 成本高於淨變現價值之風險,故為本會計師執行個體財務報告查核時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測試公司管理階層存貨與淨變現價
值孰低評估之正確性,參考最近期之銷售價格及了解存貨期後沖轉情形以評估備抵存貨跌
價損失或呆滯損失之合理性;檢視前期提列備抵存貨跌價或呆滯損失與本年度之實際發生
報廢情形,以評估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過去對存貨備抵跌價或呆滯損失提列之準確度
,並與本期估列之存貨備抵損失作比較,以評估其估列方法及假設之合理性。
二、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減損評估
有關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減損評估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 ( 十二 ) ;假設及 估計之不確定性請詳附註五;商譽減損評估之相關揭露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 ( 八 ) 。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因收購股權之部分投資成本大於股權淨值而產生商譽。另,因
商譽減損金額涉及管理階層之判斷且以未來現金流量折現值估計商譽之可回收金額具有不
確定性,故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減損評估列為本會計師執行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
務報告查核重要事項之一。
14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評估管理階層衡量可回收金額所使
用之評價方式之合理性及過去所作預測之準確度;評估管理階層編製未來現金流量預測及
計算可回收金額所使用之各項假設,並對重要假設執行敏感度分析及詢問管理階層並檢視
期後事項查核程序所取得之查核證據,辨認報導日後並無任何與商譽減損評估相關之事項。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告,且維
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
大不實表達。
-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包括評估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 -
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高林實業股份有限 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
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
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
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
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 -
執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 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 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 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 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高林實業股份有 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 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 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 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 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 相關交易及事件。 -
對於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告表示 意見。本會計師負責對該等被投資公司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個體財務報 告之查核意見。 -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 。 -
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 。 其他事項 ( 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
15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 ○ 五年度個體財 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 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 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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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主管機關 : 金管證六字第 0950103298 號 核准簽證文號 (88) 台財證 ( 六 ) 第 18311 號 民 國 一 ○ 六 年 三 月 二十三 日
16
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資 產流動資產: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二))11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二))1150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六(三))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三))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六(三)及七)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130X 存貨(附註六(四))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三))1479 其他流動資產非流動資產:152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二))154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五))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六))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九)及七)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三))1920 存出保證金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資產總計 |
105.12.31金額%$ 238,621 5 3,032 - 290,581 7 4,421 - 320,526 7 10,200 - 12,934 - 348,068 8 1,746 - 23,252 1 |
104.12.31金額%858,311 20 - - 554,222 12 - - 419,037 10 32,775 1 11,543 - 420,869 10 6,337 - 33,939 1 2,337,033 54 382,316 9 80,107 2 1,017,872 24 401,115 9 33,306 1 37,457 1 824 - 1,952,997 46 4,290,030 100 負債及權益流動負債:2100 短期借款(附註六(十))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附註六(二))2150 應付票據2170 應付帳款2300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六(十七)及七)非流動負債: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三))2645 存入保證金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六(十二))負債總計權益(附註六(十三)(十四)):3110 普通股股本3220 資本公積保留盈餘:3310 法定盈餘公積3320 特別盈餘公積3350 未分配盈餘其他權益:34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34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3500 庫藏股票權益總計負債及權益總計 |
105.12.31金額%$ 950,500 21 - - 558 - 103,239 2 112,298 3 |
104.12.31金額%445,000 10 259,862 7 220 - 139,520 3 132,158 3 |
|---|---|---|---|---|
1,166,595 26 |
976,760 23 |
|||
104,928 2 2,247 - 133,871 3 |
104,192 3 602 - 123,183 3 |
|||
1,253,381 28 |
241,046 5 |
227,977 6 |
||
164,964 4 65,414 1 1,969,842 44 865,014 20 87,943 2 34,923 1 292 - |
1,407,641 31 |
1,204,737 29 |
||
2,119,817 48 |
2,119,817 49 |
|||
89,520 2 |
88,085 2 |
|||
654,252 15 229,948 5 88,272 2 |
667,065 16 224,528 5 99,410 2 |
|||
| 3,188,392 72 |
972,472 22 |
991,003 23 |
||
(38,372) (1) (63,623) (1) |
(31,139) (1) (36,791) (1) |
|||
(101,995) (2) |
(67,930) (2) |
|||
(45,682) (1) |
(45,682) (1) |
|||
3,034,132 69 |
3,085,293 71 |
|||
| $ 4,441,773 100 |
$ 4,441,773 100 |
4,290,030 100 |
董事長:李錫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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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李錫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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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賴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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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 ○ 五年及一 ○ 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 : 新台幣千元
董事長:李錫祿經理人:李錫祿184000 營業收入淨額(附註六(十六))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四))營業毛利營業費用(附註六(三)(九)(十一)(十二)(十七)、七及十二):6100 推銷費用6200 管理費用營業費用合計營業淨利(損)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二)(五)(六)(七)(十一)(十八)七及九):7010 其他收入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7050 財務成本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8000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7950 減:所得稅費用(利益)(附註六(十三))本期淨利8300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六(六)(十二)(十四)(十八)):8310 後續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8349 與後續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後續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836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838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8399 與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本期綜合損益總額9750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附註六(十五))9850 稀釋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附註六(十五)) |
105年度金額%$ 2,517,976 100 1,883,444 75 |
105年度金額%$ 2,517,976 100 1,883,444 75 |
105年度金額%$ 2,517,976 100 1,883,444 75 |
|---|---|---|---|
金額$ 2,517,976 1,883,444 |
金額3,148,603 2,375,404 |
||
634,532 |
25 |
773,199 |
|
369,707 288,876 |
15 11 |
523,965 199,640 |
|
658,583 |
26 |
723,605 |
|
(24,051) |
(1) |
49,594 |
|
46,515 (97,377) (11,848) 144,941 |
2 (4) - 6 |
46,820 (198,065) (2,979) 216,245 |
|
82,231 |
4 |
62,021 |
|
58,180 (38,711) |
3 (2) |
111,615 6,576 |
|
96,891 |
5 |
105,039 |
|
(9,431) - |
- - |
(3,059) - |
|
| (9,431) | - |
(3,059) | |
(7,233) (23,547) (3,285) - |
- (1) - - |
(33,264) (43,685) (42,214) - |
|
| (34,065) | (1) |
(119,163) |
|
(43,496) |
(1) |
(122,222) |
|
$ 53,395 |
4 |
(17,183) |
|
$ |
0.46 |
||
| $ | 0.46 | ||
會計主管:賴明慧 |
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 ○ 五年及一 ○ 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 : 新台幣千元
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期初餘額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迴轉普通股現金股利本期淨利本期其他綜合損益本期綜合損益總額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普通股現金股利本期淨利本期其他綜合損益本期綜合損益總額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普通股股 本 |
資本公積 |
保留盈餘 |
保留盈餘 |
其他權益 |
其他權益 |
庫藏股票 |
權益總額3,298,190 - - (190,784) 105,039 (122,222) (17,183) 2,584 (7,514) 3,085,293 - - (105,991) 96,891 (43,496) 53,395 1,435 3,034,132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 損) 益 |
|||||||||
法定盈餘公積 |
特別盈餘公積 |
未分配盈餘 |
合計 |
|||||||
| $ 2,119,817 - - - - - |
85,501 - - - - - |
646,727 20,338 - - - - |
232,422 - (7,894) - - - |
208,172 (20,338) 7,894 (190,784) 105,039 (3,059) |
1,087,321 - - (190,784) 105,039 (3,059) |
2,125 - - - - (33,264) |
49,108 - - - - (85,899) |
(45,682) - - - - - |
||
| - | - | - | - | 101,980 |
101,980 |
(33,264) |
(85,899) |
- |
||
| - - |
2,584 - |
- - |
- - |
- (7,514) |
- (7,514) |
- - |
- - |
- - |
||
| 2,119,817 - - - - - |
88,085 - - - - - |
667,065 10,505 - (23,318) - - |
224,528 - 5,420 - - - |
99,410 (10,505) (5,420) (82,673) 96,891 (9,431) |
991,003 - - (105,991) 96,891 (9,431) |
(31,139) - - - - (7,233) |
(36,791) - - - - (26,832) |
(45,682) - - - - - |
||
| - | - | - | - | 87,460 |
87,460 |
(7,233) |
(26,832) |
- |
||
| - | 1,435 | - |
- | - |
- |
- |
- |
- |
||
| $ 2,119,817 |
89,520 |
654,252 |
229,948 |
88,272 |
972,472 |
(38,372) |
(63,623) |
(45,682) |
註:本公司民國一 ○ 五年及一 ○ 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員工酬勞分別為 1,857 千元及 3,562 千元,董監酬勞分別為 1,857 千元及 3,562 千元,已分別於各該期間之綜合損益 表中扣除。
董事長:李錫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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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李錫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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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賴明慧
19
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 ○ 五年及一 ○ 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本期稅前淨利調整項目:收益費損項目折舊費用攤銷費用備抵減損損失提列(迴轉)數利息費用金融資產重分類淨利益利息收入股利收入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利益之份額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處分投資利益金融資產減損損失金融資產負債評價損失(利益)收益費損項目合計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應收帳款減少存貨減少其他金融資產-流動減少(增加)其他流動資產減少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應付票據增加(減少)應付帳款減少其他流動負債減少淨確定褔利負債增加(減少)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出)收取之利息收取之股利支付之利息支付之所得稅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扣除所取得之現金)處分子公司價款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減資退回股款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存出保證金減少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減少(增加)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減少(增加)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短期借款增加短期借款減少存入保證金增加(減少)發放現金股利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單位:新台幣千元105 年度104 年度$ 58,180 111,615 20,548 19,427 762 1,768 (702) 13,944 11,848 2,979 (1,878) - (12,442) (13,309) (9,388) (11,832) (144,941) (216,245) 98 (36) (18,250) (24,946) 1,220 - (262,894) 147,213 (416,019) (81,037) 94,792 195,449 72,801 6,731 2,418 (386) 10,687 397 - 163 180,698 202,354 338 (1,988) (36,281) (42,842) (20,434) (2,244) 1,257 (3,490) (55,120) (50,564) (232,261) 182,368 14,615 12,997 201,762 60,516 (11,684) (2,834) (16,581) (22,009) (44,149) 231,038 (76,461) (632,306) 330,577 385,254 13,473 7,605 (785,028) (36,000) - 51,000 - 410,823 (484,350) (18,433) 215 71 2,534 25,227 22,575 (8,475) (230) 16,454 - (383) (976,695) 200,837 7,850,000 1,341,500 (7,344,500) (1,054,000) 1,645 (3,638) (105,991) (190,784) 401,154 93,078 (619,690) 524,953 858,311 333,358 $ 238,621 858,311 |
|---|---|
20,548 762 (702) 11,848 (1,878) (12,442) (9,388) (144,941) 98 (18,250) 1,220 (262,894) |
|
(416,019) |
|
94,792 72,801 2,418 10,687 - |
|
| 180,698 | |
338 (36,281) (20,434) 1,257 |
|
(55,120) |
|
(232,261) 14,615 201,762 (11,684) (16,581) |
|
(44,149) |
|
(76,461) 330,577 13,473 (785,028) - - (484,350) 215 2,534 22,575 (230) - |
|
| (976,695) | |
7,850,000 (7,344,500) 1,645 (105,991) |
|
401,154 |
|
(619,690) 858,311 |
|
$ 238,621 |
會計主管:賴明慧
董事長:李錫祿
經理人:李錫祿
20
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條文前後對照表 ( 附件四 )
修正後條文 |
原條文 |
修正說明 |
|---|---|---|
第二條: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1.CD01030 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2.CN01010 家具及裝設品製造業3.CO01010 餐具製造業4.CP01010 手工具製造業5.C306010 成衣業6.C307010 服飾品製造業7.C399990 其他紡織及製品製造業8.F103010 飼料批發業9.F104110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10.F105050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11.F106010 五金批發業12.F107050 肥料批發業13.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14.F10907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15.F113010 機械批發業16.F113020 電器批發業17.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18.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19.F113060 度量衡器批發業20.F114010 汽車批發業21.F114030 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22.F114060 船舶及其零件批發業23.F116010 照相器材批發業24.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25.F202010 飼料零售業26.F204110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27.F205040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28.F206010 五金零售業29.F206020 日常用品零售業30.F207050 肥料零售業31.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32.F20906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33.F213010 電器零售業34.F21303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35.F213040 精密儀器零售業 |
第二條:本公司所營事業如左:1. 進出口貿易業務及其有關國內外買賣業務(許可業務除外)。2. 金屬傢具(金屬桌椅櫥櫃及其他金屬傢具)金屬廚房用具(金屬鍋盤壺罐刀叉匙等廚餐器皿)金屬烤爐壁爐及其零件金屬手工具及汽車零件等製造加工及委託加工業務。(車床、沖床、刨床、鑽床、復合機、旋臂機除外)。3. 各種機器、設備、工具、儀器、事務機器、船舶、樂器、錄音機、電視機、錄影機、影像顯示機、攝影機、微波爐、烤箱、冰箱、冷氣機、洗衣機(工業用除外)、烘乾機等、沙發桌椅、櫥櫃、床舖等金屬製品及其零件之租賃買賣與經銷業務。4. 各種車輛及醫療器材、肥料原料、飼料原料及添加物之進出口買賣經銷業務。5. 代理國內外廠商產品之銷售及投標業務。6. 代理國內外廠商之採購及招標業務。7. 輔助進出口之承兌承還保稅及設立保稅倉庫等授信業務。8. 辦理中小出口工業之進出口融資(融資保證額度應由財政部核定)。9. 自行進口供加工外銷之原料其進口稅捐自行具結記帳及辦理沖退稅業務(具結記帳額度應由財政部核定之)。10. 協助國內外廠商爭取外資或對外投資及技術合作。11. 辦理倉庫業務。12. 辦理政府委託之貿易業務(委託項目以國貿局核准者為限)。13. 輸出入度量衡器。14. 代理國內外電腦軟體及電腦軟體系統整合之進出口貿易及其相關之諮詢顧問服務。15. 經營安全隧道、滑梯、塑膠球、軟性拳擊沙包、安全單槓等兒童遊樂場所及 |
營業項目改採代碼式登記 |
21
36.F213050度量衡器零售業37.F213080 機械器具零售業38.F214010 汽車零售業39.F214030 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40.F214060 船舶及其零件零售業41.F216010 照相器材零售業42.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43.F301010 百貨公司業44.F301020 超級市場業45.F399040 無店面零售業46.F399990 其他綜合零售業47.F401010 國際貿易業48.F401181 度量衡器輸入業49.G801010 倉儲業50.HZ02010 金融機構金錢債權收買業務51.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52.J701120 兒童遊戲場業53.JE01010 租賃業54.IZ99990 其他工商服務業55.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其設備代理進口買賣業務。16. 百貨之買賣及超級市場業務之經營。應收帳款之收買業務。(外匯業務除外)18. 自助照相攝影機器買賣出租及設置業務。1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
|---|---|---|---|
第二十三條:本公司當年度如有獲利,應依獲利狀況提撥百分之三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三為董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支付之,經董事會特別決議,並報告股東會。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第二十三之一條: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繳納所得稅及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外,應先提撥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及法令規定應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其餘派付股息外,如尚有盈餘併同前期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盈餘分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方式為之,惟各年度現金股利金額不得低於股利總數百分之十。盈餘分派之金額、比率及股利種類,得視當年度實際獲利及資金需求之狀況,於董事會擬具分配辦法時予以適當調整。 |
第二十三條:本公司當年度如有獲利,應依獲利狀況提撥百分之三為員工酬勞,百分之三為董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支付之,經董事會特別決議,並報告股東會。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第二十三之一條: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繳納所得稅及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外,應先提撥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及法令規定應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其餘派付股息外,如尚有盈餘併同前期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盈餘分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方式為之,惟各年度現金股利金額不得低於股利總數百分之十。盈餘分派之金額、比率及股利種類,得視當年度實際獲利及資金需求之狀況,於董事會擬具分配辦法時予以適當調整。 |
104年10月15日經商字第1040242 7800 號解釋函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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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五十八年四月二日。… 略…第四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一○五年六月十七日。第四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一○六年六月十五日。 |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五十八年四月二日。… 略…第四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
增訂修訂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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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正條文前後對照表 ( 附件五 )
修正後條文 |
修正前條文 |
修正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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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取得不動產與固定資產本公司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設備,除與政府機關交易、自地委建、租地委建,或取得、處分供營業使用之機器設備外,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應於事實發生日前取得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並符合下列規定:一、因特殊原因須以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作為交易價格之參考依據時,該項交易應先提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未來交易條件變更,亦應比照上開程序辦理。二、交易金額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應請二家以上之專業估價者估價。三、專業估價者之估價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除取得資產之估價結果均高於交易金額,或處分資產之估價結果均低於交易金額外,應洽請會計師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發布之審計準則公報第二十號規定辦理,並對差異原因及交易價格之允當性表示具體意見:(一)估價結果與交易金額差距達交易金額之百分之二十以上。(二)二家以上專業估價者之估價結果差距達交易金額百分之十以上。四、專業估價者出具報告日期與契約成立日期不得逾三個月。但如其適用同一期公告現值且未逾六個月,得由原專業估價者出具意見書。 |
第五條:取得不動產與固定資產本公司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設備,除與政府機構交易、自地委建、租地委建,或取得、處分供營業使用之機器設備外,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應於事實發生日前取得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並符合下列規定:一、因特殊原因須以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作為交易價格之參考依據時,該項交易應先提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未來交易條件變更,亦應比照上開程序辦理。二、交易金額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應請二家以上之專業估價者估價。三、專業估價者之估價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除取得資產之估價結果均高於交易金額,或處分資產之估價結果均低於交易金額外,應洽請會計師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發布之審計準則公報第二十號規定辦理,並對差異原因及交易價格之允當性表示具體意見:(一)估價結果與交易金額差距達交易金額之百分之二十以上。(二)二家以上專業估價者之估價結果差距達交易金額百分之十以上。四、專業估價者出具報告日期與契約成立日期不得逾三個月。但如其適用同一期公告現值且未逾六個月,得由原專業估價者出具意見書。 |
酌作文字修正 |
第七條:取得或處分會員證或無形 |
第七條:取得或處分會員證或無形 |
酌作文字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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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本公司取得或處分會員證或無形資產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除與政府機關交易外應於事實發生日前洽請會計師就交易價格之合理性表示意見,會計師並應依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發布之審計準則公報第二十號規定辦理。 |
資產本公司取得或處分會員證或無形資產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除與政府機構交易外應於事實發生日前洽請會計師就交易價格之合理性表示意見,會計師並應依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發布之審計準則公報第二十號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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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條:關係人交易達一定金額之作業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與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外之其他資產且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總資產百分之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除買賣公債、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申購或買回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之貨幣市場基金外,應將下列資料提交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後,始得簽訂交易契約及支付款項:一、取得或處分資產之目的、必要性及預計效益。二、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三、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依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規定評估預定交易條件合理性之相關資料。四、關係人原取得日期及價格、交易對象及其與公司和關係人之關係等事項。五、預計訂約月份開始之未來一年各月份現金收支預測表,並評估交易之必要性及資金運用之合理性。六、依前條規定取得之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或會計師意見。七、本次交易之限制條件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前項交易金額之計算,應依第二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辦理,且所稱一年內係以本次交易事實發生之日為 |
第十條:關係人交易達一定金額之作業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與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外之其他資產且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總資產百分之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除買賣公債、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申購或贖回國內貨幣市場基金外,應將下列資料提交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後,始得簽訂交易契約及支付款項:一、取得或處分資產之目的、必要性及預計效益。二、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三、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依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規定評估預定交易條件合理性之相關資料。四、關係人原取得日期及價格、交易對象及其與公司和關係人之關係等事項。五、預計訂約月份開始之未來一年各月份現金收支預測表,並評估交易之必要性及資金運用之合理性。六、依前條規定取得之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或會計師意見。七、本次交易之限制條件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前項交易金額之計算,應依第二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辦理,且所稱一年內係以本次交易事實發生之日為基準,往前追溯推算一年,已依本 |
明定國內貨幣市場基金,係指依證券投資信託法及顧問法規定,並經金管會許可,以經營證券投資信託為業之機構所發行之貨幣市場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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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準,往前追溯推算一年,已依本處理程序規定提交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部分免再計入。本公司與子公司間,取得或處分供營業使用之機器設備,董事會得授權董事長在新臺幣3 億元額度內先行決行,事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本公司若設置獨立董事者,依第一項規定提報董事會討論時,應充分考量各獨立董事之意見,獨立董事如有反對意見或保留意見,應於董事會議事錄載明。 |
處理程序規定提交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部分免再計入。本公司與子公司間,取得或處分供營業使用之機器設備,董事會得授權董事長在新臺幣3 億元額度內先行決行,事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本公司若設置獨立董事者,依第一項規定提報董事會討論時,應充分考量各獨立董事之意見,獨立董事如有反對意見或保留意見,應於董事會議事錄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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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辦理企業合併、分割、收購及股份受讓之評估程序本公司辦理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應於召開董事會決議前,委請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就換股比例、收購價格或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表示意見,提報董事會討論通過。但本公司合併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百分之百已發行股份或資本總額之子公司,或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百分之百已發行股份或資本總額之子公司間之合併,得免取得前開專家出具之合理性意見。 |
第十五條:辦理企業合併、分割、收購及股份受讓之評估程序本公司辦理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應於召開董事會決議前,委請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就換股比例、收購價格或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表示意見,提報董事會討論通過。 |
爰放寬公司合併直接或間接百分之百投資之子公司,得免委請專家出合理性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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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條:公告申報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有下列情形者,應按性質依規定格式,於事實發生之即日起算二日內將相關資訊於本會指定網站辦理公告申報:一、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與關係人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外之其他資產且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總資產百分之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但買賣公債、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申購或買回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之貨幣市場基金,不在此限。二、進行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 |
第二十三條:公告申報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有下列情形者,應按性質依規定格式,於事實發生之即日起算二日內將相關資訊於本會指定網站辦理公告申報:一、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與關係人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外之其他資產且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總資產百分之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但買賣公債、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申購或贖回國內貨幣市場基金不在此限。二、進行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
一、修正理由同第十條第一項之說明。二、修正第一項第四款第四目,提高資本額達新台幣一百億元以上之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供營業使用之設備且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之公告標準提高為交易金額達新台幣十億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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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三、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損失達所訂處理程序規定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四、取得或處分之資產種類屬供營業使用之設備,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交易金額並達下列規定之一:(一)實收資本額未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之公開發行公司,交易金額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二)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以上之公開發行公司,交易金額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五、經營營建業務之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 供營建使用之不動產 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交易金額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六、以自地委建、租地委建、合建分屋、合建分成、合建分售方式取得不動產,公司預計投入之交易金額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七、除前六款以外之資產交易、金融機構處分債權或從事大陸地區投資,其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一)買賣公債。(二)以投資為專業,於海內外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營業處所所為之有價證券買賣,或於國內初級市場認購募集發行之普通公司債及未涉及股權之一般金融債券,或證券商因承銷業務需要、擔任興櫃公司輔導推薦證券商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規定認購之有價證券。(三)買賣附買回、賣回條件 |
三、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損失達所訂處理程序規定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四、除前三款以外之資產交易、金融機構處分債權或從事大陸地區投資,其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一)買賣公債。(二)以投資為專業,於海內外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營業處所所為之有價證券買賣,或證券商於初級市場認購及依規定認購之有價證券。(三)買賣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申購或贖回國內貨幣市場基金。(四)取得或處分之資產種類屬供營業使用之設備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交易金額未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五)經營營建業務之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供營建使用之不動產且其交易 對象非為關係人,交易金額未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六)以自地委建、租地委建、合建分屋、合建分成、合建分售方式取得不動 產,公司預計投入之交易金額未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前項交易金額依下列方式計算之:一、每筆交易金額。二、一年內累積與同一相對人取得或處分同一性質標的交易之金額。三、一年內累積取得或處分(取得、處分分別累積)同一開發計畫不動產之金額。四、一年內累積取得或處分(取得、處分分別累積)同一有價 |
三、現行第一項第四款第五目及第六目移至第一項第五款及六款,現行第一項第四款移列第一項第七款。四、修正現行第一項第四款第二目。明定國內初級市場認購募集發行之普通公司債及未涉及股權之ㄧ般金融債券,或證券商取得輔導興櫃公司規定認購有價證券,得排除公告之適用範圍。五、明定公司如有公告錯誤或缺漏應於知悉之即日起算二日內重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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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債券、申購或買回國 證券之金額。
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前項所稱一年內係以本次交易事
發行之貨幣市場基金。 實發生之日為基準,往前追溯推算
前項交易金額依下列方式計算之: 一年,已依本準則規定公告部分免
一、每筆交易金額。 再計入。
二、一年內累積與同一相對人取得 公司應按月將本公司及其非屬國
或處分同一性質標的交易之 內公開發行公司之子公司截至上
金額。 月底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情
三、一年內累積取得或處分(取 形依規定格式,於每月十日前輸入
得、處分分別累積)同一開發 本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
計畫不動產之金額。 本公司依規定應公告項目如於公
四、一年內累積取得或處分(取 告時有錯誤或缺漏而應予補正
得、處分分別累積)同一有價 時,應將全部項目重行公告申報。
證券之金額。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應將相關
前項所稱一年內係以本次交易事契約、議事錄、備查簿、估價報告、
實發生之日為基準,往前追溯推算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之意見
一年,已依本準則規定公告部分免書備置於本公司,除其他法律另有
再計入。 規定者外,至少保存五年。
公司應按月將本公司及其非屬國
內公開發行公司之子公司截至上
月底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情
形依規定格式,於每月十日前輸入
本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
本公司依規定應公告項目如於公
告時有錯誤或缺漏而應予補正
時,應於知悉之即日起算二日內將
全部項目重行公告申報。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應將相關
契約、議事錄、備查簿、估價報告、
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之意見
書備置於本公司,除其他法律另有
規定者外,至少保存五年。
本程序訂立於92 年5 月16 日 本程序訂立於92 年5 月16 日 增訂修正日期
第一次修訂經96 年6 月15 日股東會同意第一次修訂經96 年6 月15 日股東會同
通過。 意通過。
第二次修訂經101年6月6日股東會同意。 第二次修訂經101 年6 月6 日股東會同
第三次修訂經103年6月6日股東會同意。 意。
第四次修正經106 年6 月15 日股東會同第三次修訂經103 年6 月6 日股東會同
意。 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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