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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ST Development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Apr 12,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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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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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作用, 保证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以及《公司章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特制定审计与风 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 当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
第三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当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 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四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 审计报告,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 确认。
第五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 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六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 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财务会 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七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 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同时,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 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第八条 如果发生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应 约见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并在对公司 改聘理由的充分性做出判断的基础上,表示意见,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召开股 东大会做出决议,并通知被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会,在股东大会上陈述自己的 意见。
第九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 对年审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达成 肯定性意见后,提交董事会通过并召开股东大会决议;形成否定性意见的,应改 聘会计师事务所。
第十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在改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 通过见面沟通的方式对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了解和恰当评价,形 成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决议,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一条 以上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所述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沟通 情况、评估意见及建议需形成书面记录并由相关当事人签字,在股东大会决议披 露后三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司注册地证监局。
第十二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应督促会计师事 务所及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 生。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负责协调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 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积极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职责创造必要条件。 第十四条 本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十五条 本工作规程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