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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ST Development Co.,Ltd. Transaction in Own Shares 2018

Oct 3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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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action in Own Sha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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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8-075 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0 日召开七届四十 八次董事会,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1 日、11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临 2018-060 号、临 2018-074 号)。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预案,公司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A 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 元/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0,999,005 股(公司总股本的0.5%),不超过21,998,010 股(公司总股本的1%)。在回购股份价 格不超过9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股份数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资金不超过 19,798.21 万元,按回购股份数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资金不超过9,899.10 万元。 本次回购的股份计划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 依法对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 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 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 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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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停牌事项,公司 股票连续停牌时间超过 10 个交易日,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 披露。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 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 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该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 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 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 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 中国邮政 EMS 或传真方式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6 区 18 号楼

(2)申报日期:2018 年 11 月 1 日-2018 年 12 月 15 日(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 作日 9:00-16:30)

(3)邮政编码:100070

  • (4)联系电话:010-8367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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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联系人:黄晓

(6)传真号码:010-83673332

  • (7)以中国邮政 EMS 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

  • 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11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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