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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ST Development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Mar 1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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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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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积极履行职责。现就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文湖先生、高冠江先生、董中浪 先生,董事谢景富先生、卫光先生组成,由刘文湖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基本情况如下:
刘文湖,男,1968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学士学位。历任烟台市审计师事 务所主任、山东华茂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 理;现任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本公司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高冠江,男,1952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历任国务院发展 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副部长、中国建设银行委托代理部副总经理、中国信达 资产管理公司股权管理部主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信达资产管 理公司总裁助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本公司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董中浪,男,1964 年生,硕士学位。历任林德(厦门)叉车有限公司董事 销售部长,欧麟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潍柴动力集团物流总监。现任钟鼎(上海) 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欧麟物流有限公司董事(兼)、上海基 舍供应链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执行合伙人(兼)、本公司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谢景富,男,1964 年生,大学本科,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物 资储运天津公司财务处副处长,中国(天津)物资国际招商总公司财务资产部副 总经理、中国物资储运天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本公司证券部 经理、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天津事业部总经理(兼)、天津滨 海中储物流有限公司董事(兼)、中国物资储运天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
现任本公司副总裁、七届董事会董事、郑州恒科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中 储恒科物联网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卫光,男,1957 年生,硕士学位。历任巴特勒(上海)有限公司北方区总 经理,普洛斯天津区总经理、华东区总经理、本公司副总裁、普洛斯投资(上海) 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现任普洛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战略合作 发展部门负责人、本公司七届董事会董事。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 部会议,召开情况具体如下:
1、2017 年3 月6 日,由主任委员刘文湖先生主持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委员 会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16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2016 年度审计费用支付标准的议案》、《中 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并将上述六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17 年4 月18 日,由主任委员刘文湖先生主持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 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并 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2017 年8 月18 日,由主任委员刘文湖先生主持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 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关 于续聘2017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上述两项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4、2017 年10 月17 日,由主任委员刘文湖先生主持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 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并 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2017 年12 月20 日,由主任委员刘文湖先生主持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并将上述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2016 年度报告工作情况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在2016 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按照新会计准则和相关财务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对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形成书面意见,认为公 司已按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核算制度的要求进行了会计核算和决算,未发现编制 的上述财务报表存在重大差错和遗漏,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16 年 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协商确定了公司本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 员会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联系与沟通,组织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的见 面会,为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并采用口头和书面方式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 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审计任务。
3、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财务会 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认为财务会计报表编制流程合理、规范,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未有重大遗漏,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16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6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审议并提交董事会, 认为《公司2016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符合新会计准则和相关财务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未发现编制的上述财务报表存在重大差错和遗漏,在所有重大方面 公允反映了公司2016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
5、审计委员会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16 年度公司审 计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报告并将该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严 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获 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2016 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对以下关联交易进行了审阅,并发表了 书面审核意见:
1、《关于与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互销所经营商品物资业务及相互提供物流服 务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于充分利用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
(含子公司)、本公司(含子公司)的资源优势、销售网络渠道优势以及物流业务网 络优势,“做强做大”公司业务具有重要意义,其关联交易定价合理,符合公司 股东的长远战略利益,对非关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
2、《关于确认2016 年度其他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7 年度其他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于充分利用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 司)的物流业务网络优势,“做强做大”公司业务具有重要意义,其关联交易定 价合理,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战略利益,对非关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关于租赁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所拥有部分土地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促进 5 家仓储分公司经营的持续性 和稳定性、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土地租赁价格标准合理,对非 关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关于对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提升诚通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的盈利能力,对提升公司筹融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具有重要意义,其关联 交易定价合理,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战略利益,对非关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5、《关于公司以认购股份的方式转让所持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充分利用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资金和资源优势,进一步做大做 强诚通地产,对提升上市公司持有诚通地产股权的价值具有重要意义,其关联交 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战略利益,对非关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6、《关于中储股份与普洛斯共同出资设立中普投资(上海)有限公司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增强中储股份核心竞争 力和创新能力,对双方资源整合、相互促进具有重要意义,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 战略利益,对非关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
五、审计委员会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17 年12 月31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17 年12 月31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年审会计师进行 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 以求达到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七、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 报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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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3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