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CMST Development Co.,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6
Jun 7, 2016
57006_rns_2016-06-07_447ce544-80b1-45e2-8ec5-485917b6c616.PDF
Regulatory Filings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6-046 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所属子公司在财务融资以及监管、交割库等业务中需要获得第三方担保,因此,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为公司所属子公司提供相应担保。 为确保各主合同项下公司所属子公司义务得到切实履行,公司2013 年7 月5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 案》,同意公司向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对公司所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等额反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 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经研究, 同意公司继续向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对公司所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等额反担保。本 次反担保协议的签署日期为2016 年6 月7 日,签署地点为中国北京,协议生效日期为 公司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反担保为关联担保,在关联方 任职的关联董事韩铁林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反担保经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担保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 票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概要
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是中国诚通集团的成员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 企业。公司前身为国家计委储运局,成立于1962 年,1986 年经国务院批准改为中国物
1
资储运总公司。
2、注册登记情况
名称: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 号6 区18 号楼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韩铁林
注册资本:57148 万元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1);销售食品;组织物资和商品的储存、加 工;国际货运代理;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黑色金属矿产品、有色金属矿产品、焦炭、建材、机械设备、五金交电、文化体育用品、 纺织品、服装、日用品、天然橡胶、木材、水泥、汽车的销售;起重运输设备制造;货 场、房屋出租;为货主代办运货手续、代储、代购、代展、代销物资;与上述业务有关 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食 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3、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资 产 状 况 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科目 | 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1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705,540.19 | 1,814,760.32 |
| 负债总额 | 716,199.11 | 814,062.18 |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155,838.20 | 112,840.43 |
| 流动负债总额 | 423,239.03 | 365,205.39 |
| 净资产 | 989,341.08 | 1,000,698.14 |
经 营 情 况 表
| 单位:万元 | ||
|---|---|---|
| 科目 | 2015年度(经审计) | 2016年1-3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1,983,632.18 | 337,468.88 |
2
净利润
72,155.71
21,767.21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甲方: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
2、保证范围
甲方反担保的范围为自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所属子公司(含全资、控股)提供 的担保,反担保的责任包括乙方因担保而支付的全部款项。
3、保证方式与保证期间
本协议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乙方针对甲方所属子公司签订的主合 同承担担保责任而支付款项之日起二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反担保可以保证公司所属子公司财务融资以及监管、交割库 等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平保障大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战略利益。
独立董事淳于国平、高冠江、刘文湖、董中浪先生对本次关联担保事前认可,并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公司向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对公司所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等额反担保。我 们认为本次反担保可以保证公司所属子公司财务融资以及监管、交割库等业务的顺利开 展,公平保障大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战略利益,公司董事会对此关联交易 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担保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反担保可以保证公司所属子公司财务融资以及监管、 交割库等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平保障大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战略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累积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98 亿元人民币,2,500 万美元,合 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89%,其中:公司为控股95%的子公司-无锡中储物 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0.8 亿元,为全资子公司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 额为2.56 亿元,为全资子公司-成都中储发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0.2 亿 元,为全资子公司-中国物资储运天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3.42 亿元,为全资
3
子公司中储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2,500 万美元,无逾期担保。
从2013 年7 月5 日开始,公司向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对公司所属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提供等额反担保。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6 月8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