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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ST Development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Mar 1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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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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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 年10 月12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储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73 号)核准,中 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储股份”、“上市公司”、“公司”)获准非公 开发行不超过339,972,649 股新股,公司于2015 年12 月9 日完成本次非公开发 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履行中 储股份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于2016 年12 月5 日至2016 年12 月7 日对 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前次现场检查结束日至本次现场检查日期间(以下简 称“检查期”)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于春宇、苏欣

(三)现场检查人员

于春宇、苏欣、于洋

(四)现场检查时间

2017 年3 月9 日——2017 年3 月10 日

(五)现场检查手段

  • 1、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信息披露、承诺履行、公司治理等方面的访谈;

  • 2、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经营场所;

  • 3、查看检查期内公司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 4、查询和复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明细等资料;

  • 5、查阅并复印检查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文件;

6、核查检查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资料。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检查期内,中储股份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 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得到贯彻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 有效地发挥了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 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得到有 效执行;检查期内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资料保存完整,会议决议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监事签名确认。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根据对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的检查,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 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保荐机构认为:检查期内,中储股份真实、准确、 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经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 并与公司高管等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保荐机构认为:检查期内,中储股份资产完 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上市公司资金的 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中储股份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专 户开立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检查人员逐月核对了募集 资金专户对账单及使用明细台账,并抽查了募集资金使用凭证。保荐机构认为: 检查期内,中储股份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形,亦不存在其他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等有关法律规定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经核查,公司在检查期内未发生未经授权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 投资的情况。

(六)经营状况

通过查阅公司公告,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行业发展状况,保荐机构认为: 检查期内公司经营管理状况正常。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无。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中储股份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 对中储股份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保荐机构认为: 检查期内,中储股份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关 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的相关要求。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续 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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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春宇 苏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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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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