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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ST Development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Jan 14,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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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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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 [2016] 12050001

目 录

·········································································································· 1 、鉴证报告 1 ·················· 2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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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 Post Code ): 100077 电话( Tel ): +86(10)88095588 传真( Fax ): +86(10)88091199

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 [2016] 第 12050001 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于 2014 年 8 月 4 日签署的《中储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所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 项说明”)执行了鉴证工作。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保证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专项说明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 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 以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 合理保证。合理保证的鉴证工作涉及实施鉴证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选 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 注册会计师考虑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 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在我们的鉴证工作范围内,我们实施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 必要的工作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为发表鉴证结 论提供了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2013 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参考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胡振雷

·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韩 峰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三日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 修订)》的规定,本公司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专 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5 年 10 月 12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15]2273 号文《关于核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中 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向 CLH 12 (HK) Limited 非公 开发行普通股( A 股) 339,972,64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86 元,股款 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1,992,239,723.14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 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21,026,787.98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971,212,935.16 元,上述资金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到位,业经中审华寅五 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CHW 津验字 [2015]0090 号验资 报告。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于 2014 年 8 月 4 日签署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 案(以下简称“发行预案”),本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分别用于“中储辽宁物流 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中储股份上海临港物流园区奉贤分区物流基地二 期( A0402 )项目”、“中储恒科物联网系统有限公司称重物联网产业园项目”、 “中储西部国际钢铁物流基地项目”、“中储电子商务及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根据《发行预案》,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 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先行投入的资金。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款项计人民币 322,521,043.10 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中储辽宁物流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 387,796,000.00 44,051,120.29
中储股份上海临港物流园区奉贤分区物流基
2 地二期(A0402)项目 153,045,400.00 65,193,872.04
中储恒科物联网系统有限公司称重物联网产
3 业园项目 218,110,000.00 44,745,463.79
4 中储西部国际钢铁物流基地项目 633,940,000.00 168,530,586.98
5 中储电子商务及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 60,000,000.00
6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539,348,324.00
合计 —— 1,992,239,724.00 322,521,043.10

注:上表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比实际股款总额 1,992,239,723.14 元多 0.86 元,系因中储股份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了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对发行股数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时四舍五入导致。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