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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ST Development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18
Jan 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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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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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文件
董事会秘书处
2018 年1 月12 日
目 录
一、关于为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申请的银行承兑汇票 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2)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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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一
关于为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申请的
银行承兑汇票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新港支行办理的3 亿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额度提供的担保现已到期,为保证其各 项业务的顺利开展,经研究,拟同意继续为其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申 请的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不超过3 亿元人民币,期限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南京市江宁区滨江开发区丽水大街1186 号
-
4、法定代表人:葛达冠
-
5、注册资本:35000 万元整
-
6、成立日期:2015 年9 月9 日
7、经营范围:仓储服务;商品包装、装卸、检验、搬运服务;物资配送;钢材加 工;货物运输;货运代理;集装箱装卸、拆箱、掏箱;库房及机械设备出租;市场管理 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电子商务信息咨询;动产质押监管; 金属材料、化工产品、木材、建筑材料、粮油、文化办公用品、五金、交电、电工器材、 汽车(小轿车除外)及零部件、橡胶制品、装饰材料、服装、针纺织品、日用百货、化 妆品、家电、家居用品、预包装食品、矿产品、煤炭、焦炭销售;供应链管理;起重机 械修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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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状况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科目 | 2016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 2017 年9 月30 日(未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179,069.61 | 183,642.48 | ||
| 负债总额 | 143,649.23 | 145,151.43 | ||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270.00 | 0.00 | ||
| 流动负债总额 | 143,210.23 | 143,382.12 | ||
| 净资产 | 35,420.38 | 38,491.05 | ||
| 经营状况表 | ||||
| 单位:万元 | ||||
| 科目 | 2016 年度(经审计) | 2017 年1-9 月(未经审计) | ||
| 营业收入 | 450,368.40 | 420,105.53 | ||
| 净利润 | 2,256.32 | 3,103.85 |
- 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对其提供 担保是合理、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5.3 亿元人民币, 为全资子公司-成都中储发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0.13 亿元人民币,为控 股子公司-无锡中储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0.5 亿元人民币,为全资子公司-中储 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2,500 万美元;公司以持有的南京电建中储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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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49%股权为其在中信银行南京分行申请的总额为人民币15.1 亿元的综合授信 融资按持股比例提供质押担保。
上述已签署担保合同并已生效的担保金额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61%,无逾期担保。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1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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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建议,经研究,拟对《公司章程》第九十条做出如下 修订:
原为:
“第九十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由上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以提案的方式提请 股东大会审议与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要向股东大会提供候选董事(含独立董事)、监 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独立董事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 东提名。但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且被提名人应就其本人 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公司将按规定办理独 立董事提名的有关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现修订为:
“第九十条 董事、 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监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 的股东提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 以上的股东提名。但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且被提名人应 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公司将按规 定办理独立董事提名的有关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会、监事会或具有提名权的股东应当向股东大会提供候选董事(含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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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1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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