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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ngqing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Jun 10,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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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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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 2025-064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债券代码:254104 债券简称:24 渝建 01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为弥补参股公司重庆通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通粤高速”)运营初期资金缺口,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重庆建工”)拟按持股比例向通粤高速提供 财务资助不超过 7,310.00 万元,期限为三年,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按季付息,到期 还本。

●通粤高速系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大股东重庆高速公路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高速集团”)的控股企业,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从谨慎角度考虑,将重庆高 速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故本次向通粤高速提 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 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 12 个月内,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其他关 联人发生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 6,880.00 万元,累计金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88%。

一、关联交易概述

  • 1 -

为弥补通粤高速运营初期资金缺口,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经全体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关于公 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按 43% 的持股比例,向通粤高速提供财务资助 7,310 万元,期限为三年,年 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 行,按季付息,到期还本。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非关联董事均投票赞成。公司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审议同意该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 12 个月内,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其他关联 人发生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 6,880.00 万元,累计金额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88%。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 (一)关联方基本工商信息

  • 1.公司名称:重庆通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5936686036

  • 3.法定代表人:谢居应

  • 4.注册资本:48,512.50 万元

  • 5.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 66 号第 8 层

  •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项目:对南川至

  • 贵州道真(重庆段)高速公路项目进行投资,组织项目公路建设,并 对上述项目公路进行经营和管理。

    • 8.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31 日

    • 9.股权结构:重庆建工持股 43%,重庆高速集团持股 57%。

  • 2 -

(二)关联关系说明

通粤高速系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大股东重庆高速集团的控股 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从谨 慎角度考虑,将重庆高速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 故本次向通粤高速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 (三)关联方最近一年一期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通粤高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397,490.07 万元,净资产为 47,767.8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87.98%, 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9,024.10 万元,净利润-9,031.08 万元。

截止 2025 年 3 月 31 日,通粤高速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393,988.93 万元,净资产为 44,247.0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88.77%, 2025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2,184.09 万元,净利润-3,520.81 万元。 经查证,通粤高速信用情况不存在异常。

  • (四)重庆建工上一会计年度对通粤高速提供财务资助 6,880.00

  • 万元。截止 2024 年末,公司向通粤高速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14,190.00 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 (五)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 1.公司名称: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202831558M

    • 3.法定代表人:滕英明

    • 4.注册资本:1,000,000.00 万元

    • 5.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 66 号

    •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7.经营范围:在国家和重庆市规划、计划的统筹安排下以参股、

  • 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或成立分公司的方式从事经营性公路及其它交通 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融资和建设、运营及资产管理,高速公路资源 开发及运营管理。

  • 3 -

  • 8.成立日期:1998 年 5 月 8 日

  • 9.股权结构: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持股

10.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因重庆高速集团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构成了公司的关联方。

11.本次其他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情况:重庆高速集团拟按对通粤 高速 57%的持股比例,向其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 9,690.00 万元,期限 为三年,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执行,按季付息,到期还本。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和交易类别

交易标的:股东借款

交易类别: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

(二)交易的主要情况

为弥补通粤高速运营初期资金缺口,各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财 务资助的形式投入通粤高速,投入资金主要用于偿付存量贷款及部分 建设工程结算尾款等。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条款

  • 1.合同双方

甲方(出借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人):重庆通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借款金额:不超过 73,100,000.00 元

  • 3.借款期限:3 年

  • 4.借款用途:用于弥补资金缺口

  • 5.借款利率: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

  • 报价利率(LPR)执行。

    • 6.本金偿还及利息支付安排:到期还本,按季付息。

    • 7.乙方义务:乙方负责协调双方股东分别按持股比例同步向乙方

  • 4 -

提供借款。在借款期间乙方如发生影响借款偿还能力的重大事件,应 及时向甲方报告。

  • 8.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应按相关规定

  • 承担赔偿责任。

9.纠纷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 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和纠纷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 院诉讼解决。

10.生效时间: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四)定价依据

根据协议,通粤高速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以上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向公司支付利息。本次借款年利率 参考 LPR 执行,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且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财务资助的授权事宜

因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财务资助协议,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主体在上述提供财务资助限额内,具体办理相关事 宜。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通粤高速所运营的重庆南川至贵州道真(重庆段)高速公路项目 (以下简称“南道高速”)收费期限为 40 年。自南道高速通车至今, 在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相关政策不收取通行费、受周边高速和县乡道路 一定分流,以及周边区域经济复苏发展态势不及预期等因素,存在经 营亏损。但随着高速公路流量从培育期进入成熟期,经济逐步回暖, 交通流量不断增长,预计累计收入将不断增长,而且随着逐年还本, 债务规模及财务成本将持续下降,运营状况将逐渐好转,可为通粤高 速提供稳定的现金流。

同时,公司已向通粤高速委派 2 名董事和 1 名总经理,参与通粤 高速重大决策,能及时知悉通粤高速经营、财务、投融资等领域的重

  • 5 -

大事宜,有利于及时识别通粤高速运营出现的重大风险并做出应对。 公司对外资助情况已建立台账管理,加强对通粤高速的风险管控,包 括但不限于对其资产现状、信用状况、涉诉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 况、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方面进行持续风险评估,如发现可能存在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 保证资金安全。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主要用于通粤高速弥补运营初期的资金缺 口,是经各股东方协商一致,按照股权比例进行提供的,且资助额度 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为最大 限度降低风险,公司将在提供财务资助后加强对借款的使用监管,同 时密切关注通粤高速经营和财务状况,使风险总体可控。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5 年 6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弥补参股 公司通粤高速经营的资金缺口,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发展战略规划,不 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协议按照正常的 商业条款订立,利率为 5 年期 LPR,定价原则合理、公允,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5 年 6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拟向参股公司通粤高速提 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加强通粤高速经营的资金保障, 符合通粤高速正常发展需要,而且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利 率按 LPR 执行,不存在显失公平以及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

(二)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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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董事李海鹰回避表决,其他 7 名非关联董事均投票赞成。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本次董事会审议日,公司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总余额 14,19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82%; 公司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不存在逾 期未收回的金额。

八、备查文件

(一)重庆建工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二)重庆建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重庆建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四)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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