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Chongqing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Apr 26, 2018
57113_rns_2018-04-26_0052ecc8-a4f4-48ad-be89-8dbc58b378c9.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度担保计划
的核查意见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重 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建工”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对重庆建工 2018 年度担保计划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 下:
一、2018 年度公司担保计划情况
(一)担保计划情况概述
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担保计划》(以下简称“担保计划”),同意公司 2018 年度计划向下 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75.20 亿元的担保。担保计划适用期限:2018 年 1 月至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担保额度之前,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被担保公司 | 计划担保金额 |
| 1 | 重庆建工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 23,000.00 |
| 2 | 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38,000.00 |
| 3 | 重庆建工第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12,000.00 |
| 4 | 重庆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 |
| 5 | 重庆建工第八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 |
| 6 | 重庆建工第九建设有限公司 | 47,000.00 |
| 7 | 重庆建工第十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 |
| 8 | 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12,000.00 |
| 9 | 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 | 46,000.00 |
| 10 | 重庆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74,000.00 |
| 11 | 重庆建工市政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 |
1
| 12 | 重庆建工第一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5,000.00 |
|---|---|---|
| 13 | 重庆建工工业有限公司 | 35,000.00 |
| 14 | 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27,000.00 |
| 15 | 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5,000.00 |
| 16 | 重庆建工建材物流有限公司 | 140,000.00 |
| 17 | 重庆市水利港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4,000.00 |
| 18 | 重庆两江新区信和产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34,000.00 |
| 合计 | 752,000.00 |
-
注:(1)公司按持有相关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其提供同比例担保。
-
(2)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其所属子公司提供2.25 亿元的担保额度
-
不在上表范围内。
-
(3)上述担保计划在实际执行中可根据各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进行调剂分配,总额不
-
超过75.20 亿元。
(二)担保的内容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融资需要,公司 2018 年度计划向下属 18 家子公司提 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75.20 亿元。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所属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余额为 42.96 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
==> picture [699 x 38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在存续期的担保余额为 42.96 亿元(其中 公司对重庆通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3.01 亿元担保,担保存续期为 2013 年 7 月 10 日至 2043 年 7 月 10 日,该担保事项已经以前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低于经 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 2017 年度预计担保总额 49.01 亿元。担保余额 占公司 2016 年度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95.15%。公司无反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情况。
四、本次担保计划的审批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担保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同意了本次年度担保计划,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次担保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18 年度担保计划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的需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可,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8 年度担保计划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