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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ngqing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Aug 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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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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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 2017-038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4,0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重庆建 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1 号)核 准,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150 万股(每 股面值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3.12 元。截止2017 年2 月15 日,公司实 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15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 民币566,28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 露等发行费用人民币28,32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7,960,0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于2017 年2 月15 日出具了《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 资报告》(大信验字[2017]第1-00021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制度,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 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1购置大型施工设备项目2重庆建工工业园(钢结构生产基地)一期工程项目3补充公司运营资金 项目总投资额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70,000.0053,796.0044,672.00165,000.00 项目总投资额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70,000.0053,796.0044,672.00165,000.00 备注重庆建工集团物流有限公司重庆建工工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
合计 279,672.00 53,796.00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计划开始建设的项目,负责项目实施的公司 用自筹资金进行项目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置换前期投入的自 筹资金。

公司于2017 年8 月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3,805,283.06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 自筹资金。截止2017 年7 月24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 538,528,402.99 元(含利息净收入)。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预计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处于闲 置状态。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 资金的流动性,保障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 原则,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2 号监管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交所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 拟使用人民币34,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在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运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 年8 月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4,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 个月。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 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 合证监会《2 号监管指引》《上交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 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 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4,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证监会《2 号监管指引》 《上交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不会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 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7 年8 月1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 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 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证监会《2 号监管指引》《上交所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以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监事 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4,000.00 万元临时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核查后, 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系使 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 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临 时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合以上情况,华融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 号监 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华融证券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 民币34,000.00 万元(含人民币34,0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一)《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〇 一七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