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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ngqing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l 28, 2021
57113_rns_2021-07-28_c6005b04-4e73-409b-bbc0-fe274b50957d.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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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重 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 议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事前意见:
一、经审查《关于聘请公司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我们认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对公司情况和本行业特性具有相当的 了解程度,能够满足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 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总体审计需要, 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二、经审查《重庆建工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及撤 回申请文件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拟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系 经过充分考虑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判断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 终止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发表意见独立董事签名:
陈箭宇: 张永水: 童文光:
2021 年7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