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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ngqing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Feb 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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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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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规定,我们作为重庆建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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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所属子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担 保有助于所属单位高效顺畅的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符合 公司及所属子(孙)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实施上述担 保、制定2021 年计划时均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相 关内部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2021 年度担保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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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 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经审议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我们认为: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备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定价方式和原则公平、公允,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

(三)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方案编制合理,切实可行,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 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预案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 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 号—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预案内容切实可行,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 状况、经营实际、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 势,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 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预 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五)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对项目的基本情 况、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市场前景均作出了充分的说明,有利于投资 者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进行全面的了解,且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 家相关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所处行 业现状及发展趋势,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六) 公司截至2020 年9 月30 日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情形。

(七)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可能对即期回报产生的摊薄 风险,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 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作出了承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八)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属于股 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 开发行A 股股票的相关事项有利于推动该事项的实施,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并同意 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项待取得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部门的批准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参会独立董事签字:

陈箭宇:

张永水:

童文光:

2021 年2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