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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ngqing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Aug 30,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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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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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规定,我们作为重庆建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经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我们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变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经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我们认为: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系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许可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聘请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中介机构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聘请公司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参会独立董事签字:
陈箭宇:
张永水: 童文光: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9 日